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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是国家的基层政权组织,乡镇机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需要承担特定的职能职责,发挥其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发展,现行的乡镇管理体制、机构模式和运行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又出现了诸多困难和矛盾。从西方若干国家乡镇机构改革的趋向看,其行政管理体制具有多样性、灵活性、有限性、自治性等特点。在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机构改革这个老话题又一次成为新课题。当前,乡镇机构效能与客观需要不相适应的矛盾,是乡镇机构改革的直接原因,矛盾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乡镇职能定位、机构设置、服务体系与乡镇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二是乡镇财政体制、债务负担与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公共服务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三是乡镇行政管理权限、统筹协调能力与承担的职责任务和社会管理的新要求不相适应;四是乡镇机构编制配备、干部综合素质与建立精干高效的“小政府、大服务”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现阶段乡镇改革存在的明显问题是,改革基本没有触动乡镇体制本身,主要只是使乡镇机构及其管理区域的规模发生了变化。许多地方财政供养人员实际上并没有减少,有的地方撤并乡镇后财政开支和债务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同时,改革基本上没有触及如何界定乡镇机构职能的问题,也就是说,迄今为止的乡镇改革基本上是治标不治本。
税费改革后,尤其是在无农业税的“后税费时代”,解决乡镇各种矛盾的要求呼声越来越高,而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关于“大部委制”改革又为中国乡镇改革的“小改革”指明了道路和方向。
本文分析了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历史背景,分析了西方一些国家乡镇改革的存在问题及改革趋势,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改革的历史演变,总结出基本的经验和教训,接着分析了我国乡镇管理体制的现状、问题及原因,然后研究重构我国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相关因素及改革思路。研究方法上,力求避免对乡镇改革的纯理论的空洞阐述,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即对乡镇改革进行理论性分析、探讨的同时,又辅之直接来自乡镇改革的实证材料作为依据。在观点上,本文的创新主要有:提出乡镇改革必须是在职能定位、人员分流、机构改革、建制改革及乡镇体制的完整统一下进行的;对中外历史上的乡镇改革的成败进行借鉴性分析,避免不吸收过去的和西方乡镇改革的成果,而一味谈未来改革;在职能转变和部门设置上,力求和当前的国务院“大部门”制改革相适应;在人员分流上坚持稳定性、和谐性这和当前坚持科学发展观相一致;同时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理论界对其他各级地方政府改革研究较多,而对乡镇改革的研究尚少,另一方面对乡镇改革作系统的、全面的研究的文章也很少,对乡镇机构改革作系统的专门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对乡镇机构改革进行完整、系统的学术研究,并在实践层面给予切实的指导和借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