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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对农业政策性金融超补贴运行路径的研究。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在金融发展理论框架下,通过分析不同国家金融自由化演进过程中政策性金融的动态演变路径,比较得出中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趋势。第二部分引用大量实证,说明补贴无效率;运用交易成本的理论解释补贴未产生预期效果的原因,得出补贴无效性和有效性的一般结论。第三部分着重讨论了当前农业政策性金融超补贴运行的路径,从交易成本角度阐述了如何通过合约设计和制度安排改变局限条件,转化补贴功能。
本文的创新在于始终运用交易成本的理论对补贴进行经济解释并提出建议。解释为什么在补贴的情况下,传统的政策性金融还会选择做传统业务,而未能进行商业创新。结论是外部的激励是没有用的,除非已经做好了改变的准备。补贴的无效性在于,由于补贴收入具有稳定预期,补贴不能使受领者处于超越补贴的状况,而产生对补贴依赖的负效应;补贴的有效性在于,补贴使能够消除未来不确定性的受领者增加相应投资,进而提高绩效。
我国农户交易成本高的特点,决定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中,实施产业深化实现分散家庭经营的组织创新是必由之路。因而通过合约设计,将同处于接受补贴地位的农业政策性金融、农业企业和农户纳入同一个组织,可以降低产业链各方的交易成本,并发挥出补贴的正向激励功能。因而农业政策性金融超补贴运行的路径,归结于将补贴运用于局限条件的改造,使之与农业企业、农户的信息成本得到降低:一方面是内部局限条件的改造,如提高风险管理技能,完善公司治理等。另一方面是外部局限条件的改造,如建立产业链金融,内部化激励;实施政府组织增信,补贴支持转为信用支持;生产公共信息,补贴创造价值;与合作社对接,开展增值服务;建立担保,资金补偿转为风险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