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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是指一切既不属于政府部门又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它的显著特征是非营利性和志愿性。由于其活动方式与途径比政府部门更具有灵活性,便于公众参与,已经日益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但是,传统的行政理论存在着过分美化非营利组织作用的倾向,事实上,非营利组织也绝非德行完美的神造之物,具有其内在的局限性,它的发展需要政府等公共部门资金、法律和相关政策的支持。 传统的理论认为,政府和非营利组织是一种互为消长的关系,两者之间存在着潜在的矛盾,政府作用的增长必然是使非营利组织等民间公益组织衰落。然而,在现实的公共行政的实践中,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公共问题的解决方面是一种合作多于冲突的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的确立,使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社会问题的解决上,密切合作,优势互补,分工协调;缺少任何一方的参与与合作,势必制约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目前,这种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伙伴关系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中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政府退出的社会领域,急需非营利组织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认为,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构建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伙伴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在分析中国转型社会的基础上,探讨了构建中国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伙伴关系的途径。 本文共分三部分,大体内容如下: 一、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伙伴关系的理论基础。回顾传统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关系的理论以及国外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伙伴关系的实践模式,论述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关系的实质,从理论上探析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伙伴关系的必然性和现实性。 二、简要概括了非营利组织和政府伙伴关系的实质,概括了二者伙伴关系中存在的类型。简要地分析了这种伙伴关系形成的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并指出其必然性,最后指出了构建政府与非营利部门伙伴关系的价值所在。 三、构建中国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伙伴关系的途径选择。在对中国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关系进行生态分析的基础上,对这种伙伴关系的构建途径做了相应的探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营利组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但是,在蓬勃发展的背后,也隐藏着许多问题。正在成长的非营利组织并没有得到政府的充分信任,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面临着双重困境。这种“锁定”局面的形成,既有政府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非营利组织自身的因素。本文在对相关理论进行探讨的基础上,分析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状况,结合国外公共行政的实践,力图通过构建一种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伙伴关系,打破这种局面,进一步提高非营利组织的作用,提升我国的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