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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中国公共政策活动中的民意表达途径为研究对象,认为从政策系统输出的政策产品必须体现民意、符合民意、并经过民意的检验才能称为好的公共政策,并且对民意与公共政策的互动关系进行了研究,从而揭示了民意与政策产品一致性的应然实质。随后,将研究焦点聚集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大众传媒的快速发展构建起了政府与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推动着民意表达逐渐走强。宏观社会背景的变化进一步证明了公众需要通过民意表达途径参与公共政策活动,才能使政策产品真正成为利益调节和谋求公众福祉的政府治理工具。
论文根据民意表达途径的不同,对直接民意表达和间接民意表达的多种途径进行了简要的介绍。通过对公共政策活动中听证会以及民意调查的典型案例的分析,说明了民意表达途径存在的空置和缺失现象。同时,这些民意表达途径存在着不少内生性的问题。这些民意表达途径阻滞现象的症结主要在于:公共政策制定流程设计有所欠缺、政策制定主体回应力低下、公众话语表述的无序、公众言说能力疲弱以及公民民主教育欠缺。
由此,论文提出以政府、社会与公民的三方努力提升民意表达途径的有效性。在政府层面上,强调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在社会层面上提升社会参与效能,以邻里和社区等为基本民主元素进行政策对话和讨论,为政策活动中的深思熟虑蕴藏能量,自下而上地收集民意。就公民个人而言,公民教育可以使社会公众以公民的身份投入到政策活动中。
本文的价值立论是:在一个开放、民主、公平的公共政策环境中,公共政策产品的输出以民意为起点,更以民意为依归;社会公众对其公民身份有所认知,对公共利益的追求超越了个体利益的局限;公众面对公共政策问题有表达的动机、能力、机会,公众的表达行为也受到鼓励,能够畅所欲言,以便在协商对话的基础上形成主流民意,民意能够被政策制定主体所感知、聚合,最终进入政策系统、推动政策产品与民意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