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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是我国政府在行政执法工作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以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执法扰民、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等问题为目的的新执法模式。目前,我国综合行政执法主要表现为在某一领域内,由一个机构负责全面开展执法活动,例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等。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目标之一是通过依法行政工作提升政府执政能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一个法治的、有效的政府。在这一背景下,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成为一条必由之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目的是解决政府部门人员臃肿、部门职权交叉、责权分离脱节、多重多头执法以及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作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率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笔者认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服务型政府中可以大有所为,但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改革之路曲折而艰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制改革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做。这其中,有队伍建设方面的、有执法理念方面的,当然还有制度建设以及立法层面的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本文以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试点改革的机构设置情况、采取的做法、试点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结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要求,从理念树立、执法范围划分、优化执法机构设置、深化“数字城管”工作、完善监督机制等几个方面提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制改革的具体设想。由于本文的研究对象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主要集中在城市管理领域,因此本文在阐释服务型政府、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行政执法等几个重要概念的基础上,重点对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如何贯彻服务型政府理念,如何推进“数字城管”工作深入发展进行了研究,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希望通过对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制改革的研究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