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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村的发展、农业的进步和农民的生产、生活都无法离开公共产品的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是一个十分重大又迫切需要加以研究的现实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一直实行城乡发展二元的战略,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直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我国“三农”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和深刻根源。由于供给水平和供给质量与农民的实际需要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削弱了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物质基础;加重了农民负担,减少了农民收入,拉大了城乡差距。要解决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就必须结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切实从管理制度、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上为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提供保证。
本文以公共物品理论为分析基础和分析工具,将社会公众的公共需要作为公共产品产生的根本原因,认为农村公共产品是区别于满足农民个别需要的私人产品而言的、局限在农村范围内的、用于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产品。它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等特征;同时,又具有地域性、不统一性和多层次性等特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有政府供给、市场供给和自愿供给三种方式。这三种方式贯穿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之中。但是公共产品很难通过市场机制来有效提供,提供公共产品主要应该是政府和财政的职责,必须切实明确政府的职责,建立与农村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本文采用历史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进行了研究。首先对建国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历史演进进行分析,对计划经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税费改革等三个时期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内容、机制等进行了综述。其次,结合我国农村实际,并以江苏省淮安市为例,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五个方面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进行了分析,并从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二元”结构、财政投入不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筹资机制不完善、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等等方面阐述了原因。最后,在分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对农村协调发展的影响及面临的新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健全评估监管机制、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等政策建议。
本文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进行了创新性的思考和研究,对提高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提出了一些新的认识和建议。第一,当前我国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了现的阶段,国家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时,政府有责任让农民休养生息,坚持做到“多予、少取、放活”,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为农民提供大量、必需的公共产品。第二,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条件下,可以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调动私人投资农村公共产品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向农村公共建设提供公共产品,逐步建立起以财政为主体的、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第三,要确立正确的政绩导向,建立政府公共产品供给绩效评估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制度约束上保障政府履行公共产品供给的执行能力和工作效能;对财政投资的项目的要完善预算、概算、决算等制度,推行政府采购等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对多元化投资的农村公共产品,要实行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暗箱操作;加强对公共资源使用的监督、检查,将公共资源的使用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确保农村公共产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高效性和规范性,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水平。第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应坚持如下原则和顺序:先对农村居民基本的社会需要进行统筹安排,在此基础上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