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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九轮巡视,雷厉风行,成果显著,对遏制腐败滋生蔓延趋势有积极意义。与此同时,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巡视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仍然在爬坡路上。十八大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有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有的干部现任居于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作风、纪律、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突出,诸如此类现象都会影响河南省整体干部队伍的形象。 马克思曾说过:“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于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①河南省市县巡察制度作为新常态下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填补对县以下的巡视监督空白。河南省党委借鉴中央巡视制度,创新运用“比照”加“改造”的方式,构建巡视巡察联动格局,下大力气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不良行为,构建起完整的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本文从巡视制度入手,结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巡视工作这一背景,在对党内巡视制度进行理论分析和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具体研究了巡察制度实施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对河南省市县巡察制度在县市区的适应性进行分析研究,从客观的角度阐述了河南省巡察制度的产生及发展现状,分析了河南省长垣县在巡察实践中存在问题及原因,从制度实施上升到制度顶层设计的高度,进而提出了探索完善巡察制度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