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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经营者是国有企业的“领头羊”,国有企业运行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的素质强弱。建立和完善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问题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抓手,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我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
本文旨在学习运用中西方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管理学激励理论等现有理论,以大量翔实的调查材料和数据资料分析阐述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现状,比较借鉴日本、美国等国外经营者激励机制的成功经验,深入分析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的低效运行的深层原因:一是国有企业委托代理行为中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缺乏自发形成激励机制的产权基础产生“代理问题”;二是来自于政府官员缺乏动力和来自国企经营者拒绝接受激励的双重原因,共同根源于双方对各自责任最大限度的防范:三是国企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价值未得到充分认可和体现,经营者的贡献与其收入脱节:四是激励机制不到位导致收入结构不合理:五是缺乏对经营者离职后必要的社会保障和制度化报酬:六是绩效考核体系结构不合理,存在重短期轻长期,重统一标准轻因企制宜的问题:七是激励和约束机制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性。分析健全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的必要性,利益机制、市场机制和制度机制。着力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包括年薪激励、股权激励、职位消费激励和保障收益激励四种基本形式在内的综合性薪酬组合,并针对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运行现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若干政策可行性建议:一是营造经营者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实施间接环境激励;二是健全经营者薪酬管理机制,实施多元报酬激励;三是建立经营者绩效考评体系,实施考核评价激励;四是构建经营者市场选拔机制,实施岗位聘任激励;五是健全经营者声誉激励机制,实施有效精神激励;六是完善经营者退出机制,实施离职保障激励。同时,对苏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的实践进行案例分析,指出其机制的优势和不足,并对照本文的研究成果提出完善苏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的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