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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问题得到广泛关注,国家高度重视林业发展的今天,作为林业大省的黑龙江,政府如何把握机遇,革除传统林业管理模式的种种弊端,发展符合时代要求的林业管理模式——社会林业,完成由传统林业管理模式向现代林业管理模式转变,解决林农矛盾,实现乡村经济发展和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双赢”目标,是本文研究的核心内容。本文的研究避免“就林论林”,从宏观视角把林业的发展与全社会的发展密切联系,以乡村经济发展和乡村农民利益为切入点,通过对黑龙江省发展社会林业的基础条件和影响因素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对发展社会林业基础条件的正确认识,是研究的基础。本文通过对与发展社会林业密切相关的社会基础条件、林业发展状况、政策法规基础和资源秉赋情况进行阐述,分析了黑龙江省发展社会林业的优势和有利条件。然后,又围绕林业体制、经济和资源三个因素,阐述和分析了对发展社会林业的影响。在分析发展社会林业的基础条件和影响因素的前提下,提出了黑龙江省发展社会林业的目标规划和应解决的关键性问题。结果表明,制度设计不合理,是阻碍发展社会林业的根本原因;权属确定不合理,是影响发展社会林业的内在原因;结构性矛盾突出,使林业发展陷入了资源越采越少,越少越穷,越穷越采的恶性循环“怪圈”;资源分布不均衡是影响社会林业长远发展的问题,对当地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发展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政府以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建设林业重点工程为契机,发挥该省发展社会林业的有利条件,改革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林业产权制度,调整林业经济结构,构建适合不同地区实际的社会林业发展类型,促进乡村经济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