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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制度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宏伟目标的重要步骤。人大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人大代表的职业化,在当前主要是实现人大常委会的职业化。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改革直接涉及到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因此首先应当在地方人大常委会进行职业化的改革试点。
本文主要根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几年来的实际经验分析,认为实现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业化是一种改革人大制度的好方法。从国外议会发展的经验来看,议员的职业化可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从事议会工作,提高议会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可以增强议员对选民负责的责任心,使其更加紧密地联系选民;可以为议员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使议员有更为充分的工作时间;等等。通过职业议员的工作,使国家的政治生活更加民主化、法治化。总结和借鉴国外议会经验,实现我国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业化,已经成为当前政治制度改革中的重要研究问题。
本文主要采用国内外对比分析的方法,运用制度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为例,分析了我国地方人大常委会由于非职业化而造成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公共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