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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要素空间转移的角度来看,城镇化既是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的过程,也是农业用地向城镇用地转化的过程,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构成城镇化的两个重要方面。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有效协调匹配对我国有序的城镇化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阶段,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呈现出不协调不匹配的现象,已对我国粮食安全,生态健康以及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影响。 论文以武汉城市圈为例,应用协调性指数法和重心转移法,从增量和存量两个角度,从县级尺度分析研究区在2000-2006年、2006-2012年两个时间段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配的时空特征,获得以下主要研究结论: (1)从增量角度,在时间上,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配程度逐步增大。2000-2006年间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增量失配的区县占43.75%;2006-2012年间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增量失配的区县所占比重增加到56.25%。空间上,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配的空间分布发生变化,2000-2006年失配的热点区为江汉区、蔡甸区、铁山区等18个区县,2006-2012年为武昌区、大冶区、黄州区等28个区县。另外,从重心移动来看,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在空间上逐步走向协调。与2000-2006年相比,2006-2012年土地城镇化向西北方向移动29.35千米,人口城镇化向东南方向移动14.26千米,重心点的距离由32.86千米缩短到17.32千米。 (2)从存量角度,时间上,2000-2012年研究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配区县占比25.00%变动到20.83%,变动幅度较小,说明失配情况比较稳定。空间上,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配的空间分布发生变化,2000-2006年失配的热点区为江汉区、江夏区、天门市等14个区县,2006-2012年为黄州区、咸安区、仙桃市等13个区县。从重心移动来看,两个时间段内,土地城镇化向西北方向分别移动1.90千米、0.30千米,人口城镇化先向西北方向移动1.00千米再向东南方向移动4.40千米。总体上,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向协调的方向运动。 (3)从增量和存量的比较来看,研究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配主要发生在增量上,2000-2012年,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存量失配的区县个数所占比例为25.00%-20.83%,而增量失配的区县达到43.75-56.25%。 (4)根据存量和增量所处状态,可将研究区划分为存量协调-增量协调、存量协调-增量失配、存量失配-增量协调、存量失配-增量失配四种类型。2000-2006年,处于第一类的区县有洪山区、下陆区、华容区、孝南区等20个;处于第二类的区县有江岸区、武昌区、铁山区、应城市等14个;处于第三类的区县有黄陂区、大冶市、黄州区、仙桃市等10个;处于第四类的区县有江汉区、蔡甸区、江夏区、天门市4个。2006-2012年,处于第一类的区县有江岸区、研口区、下陆区、通山县等14个;处于第二类的区县有武昌区、东西湖区、铁山区、华容区等21个;处于第三类的区县有蔡甸区、黄陂区、赤壁市、潜江市等6个;处于第四类的区县有大冶市、蔡甸区、黄州区、天门市等7个。 根据研究结论,论文最后提出促进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差别化管理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