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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人类文明进程的加速器、催化剂。当前,我国城市正经历着城市化和全球化两个交织在一起的变革。在此背景下,传统的城管执法模式己无法适应日趋复杂的城市系统。如何协调未来城管执法中的各种关系、如何优化城管执法资源分配,以实现城市的人居和谐与社会有效运行,是目前城管执法工作中需要迫切关注的问题。
德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两年多来,以先进的理论为指导,在探索符合德州实际的城管执法体制方面作了一些工作,主要在城管执法文化、城管执法体制和城管执法奋斗目标三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德州城管执法已形成科学合理、特色鲜明、制度完善、机构健全的完整模式,成效明显,为德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市民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四个三位一体”的城管执法模式得到了建设部及中国城市管理执法协会高度肯定,并决定向全国中等城市进行推广。
通过对城管执法“德州模式”进行系统研究,对其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一是单一主体的政府管理导致政府规模庞大,机构臃肿,公共服务质量降低;二是“市、区、街道、居委会”四级管理层次导致管理效率低,政府角色错位;三是市场化机制的不完善导致管理维护作业效率低、过程不透明。
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完善德州市城管执法模式的对策和建议:一是重新定位政府角色,增强政府回应,加强法律保障,健全公民参与机制,构建多元主体管理模式;二是压缩中间管理层,实现纵向层级的扁平化,建立“两级政府,两级机构,政府主导,社区自治”的城管执法体制;三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放开维护作业市场,加强政府监管,完善城管执法市场化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