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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领域中,忽视个体、忽视个人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整体中应该有的重要地位和意义的倾向相当明显。经济生活中高物价、高房价、高失业率、高医疗费用等一系列民生问题很突出,间接影响了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幸福度和尊严感不强。公共生活和司法领域的部分不良现象、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民个人尊严的维护,使公民的个性、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发展。高度重视个人尊严观研究,提高每个公民的幸福感和尊严感,对全面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实现中国民族的伟大复兴意义重大。 本文旨在以“现实的个人”为理论基础,研究马克思主义个人尊严观的基本内涵和实现条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探索实现马克思主义个人尊严观的现实路径。本文在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梳理了马克思的个人尊严观的形成及对西方尊严观的变革,指出马克思通过批判西方传统尊严观的非现实性,强调通过实践重建个人尊严。在此基础上,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个人尊严观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个人尊严观的理论基础是“现实的个人”,主要内容是自由、平等、个性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建立普遍交往和进行共产主义运动是其实现条件。最后,本文探讨了马克思主义个人尊严观的当代价值。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个人尊严观中国化的必要性,探讨了实现马克思主义个人尊严观中国化的理论基础及实现路径。 本文通过研究视阈的变更,以“现实的个人”为理论基础,从整体探讨马克思主义个人尊严观,有利于更好的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涵,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尊严观,有利于凝聚中国力量,提升中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