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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体制是“在特定的行政体制下,通过一定的方式调节政府间财力分配的基本制度。具体的说,它是国家在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权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责与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从其基本内容看,财政体制改革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规范下通过财政的分级管理,各级财政的收支划分以及财力的纵向和横向协调,来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
财政体制的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财政体制的研究也一直是理论界研究的热点。特别是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以后,财政体制改革的焦点是向公共财政体制转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为突破口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改革战略,因此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为目标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才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城乡统筹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已初步建立分税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公共财政体制初具框架。县级及其下属的乡级财政是我国的基层政府财政,是实现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基础性财政环节。然而县域(县级及其下属乡级)财政在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构建过程中的步伐却十分缓慢,是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中的薄弱环节,县域财政问题越来越多,如“吃饭财政”、“土地财政”等。县域财政在收入、支出等方面存在的体制性问题影响了其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阻碍了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县域财政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环节,是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城乡公共服务二元格局的关键。因此,本文以县域公共财政制度的构建为研究方向,对我国的县域财政体制进行剖析,分析当前县域财政存在的体制性问题,提出改革的建议。
本文为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研究的背景、意义和目的,查阅了国内外研究动态;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从公共服务内涵入手,界定了当前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中公共服务的实质,即基本公共服务。并从财政视角方面分析了造成这种城乡公共服务不平衡的历史原因,介绍了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理论依据,分析了县域公共财政建设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是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从县域财政的支出制度、收入制度、转移支付制度三方面入手展开实证分析,对县域财政在这几方面现状、问题、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第四部分介绍外国的地方财政体制,借鉴其先进经验;最后一部分依据前面部分的框架,也是从支出、收入、转移支付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为县域公共财政体制的构建提供参考。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县乡财政的研究很多,但从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视角下对县乡公共财政体制进行研究的论述比较少。本文把县乡财政放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以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为指导思想,提出建设县乡公共财政制度的政策建议。另外,从制度创新的角度来看待县乡财政对公共服务的供给,发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深层次原因,依据县乡财政职能,提出以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为目标的县域财政制度建设的思路,从而为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打下基础,并最终实现社会和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