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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资源不仅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还是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自然支持因子。水土资源的数量、质量和组合状态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及发展前景有着深刻影响,同样,对于区域经济而言,有保障的水土资源是确保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区域发展规划时,必须评价区内水土资源的保障程度,制定合理的经济发展战略。
近年来,国家在沿海地区规划了长江三角、珠江三角、环渤海三个经济新区,大规模的城市开发建设对水土资源的需求量将大幅提高。然而,滨海地区水土资源开发会引发地质环境问题,如:在上海市,人们由于大量开采地下水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地的工程建筑;2008年,汶川地震引起的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都是由于土地利用不合理所引起的。因此,在滨海新区规划建设中,需要对滨海城市水土资源保障程度进行调查和评价,避免由于规划不当破坏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引发更大的地质环境问题:同时,提出合理、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水土资源的措施,使滨海新区水土资源能够可持续发展。
本文首先在分析曹妃甸新区水资源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根据曹妃甸新区的发展规划,预测了该地区未来10年水资源的需求量,评价了水资源的保障程度;然后,在曹妃甸新区不同功能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选取不同功能用地的适宜区作为曹妃甸新区可利用土地资源量,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技术规范,预测未来10年区内土地资源的需求量,并评价土地资源的保障程度;最后,提出了曹妃甸新区发展规划和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建议。通过以上研究,主要取得了如下阶段性成果。
(一)水资源保障程度评价。
(1)通过对曹妃甸新区水资源保障程度的研究,选取现阶段为可利用水量与需水量为曹妃甸新区现阶段水资源保障程度评价指标;选取未来10年的城市人口、曹妃甸新区可利用水量与需水量为研究区2020年水资源保障程度评价指标。
(2)曹妃甸新区现阶段用水来源主要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调水以及海水淡化,其中唐海县、南堡开发区与曹妃甸工业区用水来源于区内的自然河流与外部调水,浅层地下水水质差,因此不适宜开采,深层地下水只能作为应急水源地,不适宜常规的供水。
(3)曹妃甸新区现阶段的水资源可利用量约3.83-4.63亿立方米。根据产业规模和用地规模,测算2020年整个曹妃甸新区可利用总量为10.1-10.9亿立方米。与现阶段水资源可利用量相比,曹妃甸新区2020年将缺水约6.3亿立方米。
(4)研究区现阶段的需水量约3.83-4.63亿立方米。其中唐海县需水量为2.0亿立方米,南堡开发区需水量为0.7亿立方米,曹妃甸工业区为0.98亿立方米,曹妃甸滨海生态城正在规划建设中,没有统计该地区的需水量。
(5)研究区未来10年的需水量为8.57亿立方米。比较沿海城市人均日需水量,找出适合曹妃甸新区的人均日用水量标准,预测唐海县、曹妃甸滨海生态城未来10年生活、工业及公共设施需水量;根据《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的标准预测,预测南堡开发区、曹妃甸工业区的居民生活及公共设施需水量;根据现状农业与工业的需水量水平,对唐海县的农业需水量、南堡开发区及曹妃甸工业区的工业需水量进行预测。
(6)现阶段唐海县与曹妃甸工业区水资源均得到保障,其中唐海县水资源保障程度指数小于1.1,该地区水资源均衡,供需基本平衡。南堡开发区水资源保障程度指数小于1,该地区的水资源超载。
(7)2020年曹妃甸工业区保障程度指数大于1,表明该地区未来10年水资源能得到保障,水资源量盈余。唐海县、南堡开发区与曹妃甸滨海生态城水资源保障程度指数小于1,未来10年水资源不能得到保障,水资源量超载。
(8)发展海水淡化和再生水利用是曹妃甸解决水资源问题的必然选择。海水淡化和再生水利用能够为干旱地区解决淡水资源短缺的问题,曹妃甸新区可以利用唐山市丰富的煤炭资源为海水淡化发电,造水实现原盐的增差,达到经济循环,资源可持续的目的。
(9)污水全部收集处理,达到再生水水质标准进行回用,加大再生水回用利用。
(二)土地资源保障程度评价。
(1)通过对曹妃甸新区土地资源保障程度评价的研究选取了居住-公共设施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和绿化用地三个功能用地指标。
(2)基于自然条件、资源条件、两个方面的因素,分析与城市建设存在相互作用关系的地质环境要素及因子,分析滨海城市不同功能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区域地壳稳定性、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海岸带地质环境问题等二级评价指标。
(3)对三个功能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的结果分析表明:居住-公共设施用地地质环境适宜区占研究区总面积的27.161%,较适宜区40.325%,适宜性较差区占13.797%,不适宜区占18.699%;工业-仓储用地地质环境适宜区占研究区总面积的45.511%,较适宜区32.832%,适宜性较差区占16.853%,不适宜区占4.764%;绿化用地地质环境适宜区占研究区总面积的4.154%,较适宜区9.054%,适宜性较差区占36.314%,不适宜区占50.478%。
(4)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技术规范预测2020年曹妃甸新区主要开发区土地资源的需求量,其中居住-公共设施用地量为559.14km2;工业-仓储用地量为936.91km2绿化用地量为85.44km2,其中南堡开发区和曹妃甸滨海生态城土地资源量均能满足要求,且可利用土地资源量有所盈余。
综上所述,论文从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地质环境适宜性的角度建立了曹妃甸新区水土资源保障程度评价的方法体系,研究成果对于曹妃甸新区水土资源规划利用具有指导作用,对于曹妃甸水土资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