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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转型期和改革深水区,面临着诸多社会深层次矛盾凸显、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更加迫切,社会问题和矛盾更容易激化,进而造成了各类公共突发事件频发、高发。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日益普及,网民数量飞速增长,“两微一端”(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成为公众的第一信息源,网络的议程设置能力显著增强,一种新型突发事件——“网络突发事件”开始逐渐增多,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频率越来越高,影响不断加深。网络突发事件是一把“双刃剑”,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新的挑战,极大地考验着地方政府的应对能力,措施得力,将迅速化解危机,平息舆论质疑;措施不力,可能谣言四起,使事件升级引发现实群体性事件,影响政府形象,挫伤政府公信力。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他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还提出“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这些论断为新时代地方政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指明了方向。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这是在中央重大文件中首次提到网络突发事件,并将网络突发事件列入深化改革项目,由此可见,地方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如何正确应对网络突发事件,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亟待快速解决的现实课题。 本文总结了网络突发事件的概念、基本特征和发展阶段;以近年来的网络突发事件为例,分析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应对网络突发事件的现状;总结了地方政府应对网络突发事件存在的问题: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相关法律规章不完善、应对机制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地方政府与公众双向互动式沟通的渠道不畅。对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后,提出地方政府应对网络突发事件的对策:树立开放负责法治的应对理念、加快立法进程、完善应对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搭建网络民主参与的平台,希望对地方政府有一定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