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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拆迁问题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而政府在城市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中的职能问题,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城市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又具有时效性,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性工作,政府职能的存在不可或缺。从城市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制度变迁中不难看出中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在矛盾频发的社会转型期,合理定位政府角色,厘清政府责任,尽快实现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建国以来,我国的城市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先后历经了制度化的前期、建立、调整与完善等四个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在相关政府职能理论的指导下,政府在拆迁中的角色由主导拆迁转变为管理拆迁,最后归位为服务拆迁。虽然,政府职能在转变中也出现了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但是最终还是成功的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实现职能到位。通过湖南嘉禾拆迁案、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以及成都曹家巷拆迁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上述变化。另外,通过借鉴美国、澳大利亚、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制度的经验、教训,可以看到政府在界定公共利益、程序制定、确定补偿及司法救济方面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对于转变政府观念、实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