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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的一天,约500名来自意大利、西班牙、法国等欧洲制鞋业主到欧盟总部外示威,声称“中国违反了在世贸组织的承诺”、“中国进行市场操纵毁灭了欧洲制鞋工业”、“中国鞋伤害了我们的工人!”……以反对大量的中国鞋“倾销”欧洲。
在示威现场,我与一名意大利的女鞋商聊了起来,她的一段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我父亲是做鞋的,我爷爷也是做鞋的,我爷爷的爷爷还是做鞋的,我家的鞋厂有几百年历史。如今,我们的日子实在混不下去了。以前你们中国的鞋质量差、价格低,我们不怕,但现在不一样了,你们的鞋质量赶上来了,但价格还是那么低,我们实在没办法,只好在这里要求欧盟采取措施。”
当时,中国与欧盟刚刚就“输欧纺织品问题”达成“设限协定”,欧洲鞋商们就坐不住了,采取示威游行、提交公开信等种种方式向欧盟施压,要求对输欧中国鞋进行反倾销调查。
不久欧盟委员会开始着手进行反倾销调查,第二年秋季终于把大棒砸下来,开始对输欧中国鞋征收16.5%的长期反倾销税。此后的几年里,欧盟又对原产中国的电子信息产品、无缝钢管、大豆蛋白等诸多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或征收反倾销税,一个接一个,令人目不暇接。
在这些反倾销调查中,绕不过去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是否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国家”。近10年来,“市场经济地位”成为欧、中关系中频频被提到的问题,最近几年完全超过了“军售禁令”问题,极为凸显。
“市场经济地位”是一个经济学上的名词,它表示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状况。从广义上说,按照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在全国经济中的重要性,以及国家政府对于经济的干预程度,一般可区分为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是不是市场经济国家无需其他国家承认。
然而,如今在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中,人们常说的市场经济地位是在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幅度时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是裁定反倾销与否的一个技术性条款。反倾销案发起国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市场经济”国家,那么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就必须根据该产品在生产国的实际成本和价格来计算其正常价格;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即替代国)的成本数据来计算所谓的正常价值,进而确定倾销幅度,而不使用出口国的原始数据。
表面上看,“市场经济地位”是一个离普通百姓很远的经济学术语,但在全球化的今天,这确实又与普通百姓的生活、就业、收入等休戚相关。比如,由于欧盟不认为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并认定温州打火机属于“倾销”,进而征收反倾销税。其后果是,温州的一些打火机厂要么关门歇业,要么降低产量,不少打工者只得重新加入找工作的大军之中,进而牵动万千家庭的悲欢离合。
由于中国是出口量排名世界第一的贸易大国,是否承认“市场经济地位”是诸多“反倾销案件”中一个重要技术指征。比如,在1990年代,欧盟诉“中国彩电反倾销案”中,就是将新加坡作为替代国来计算中国彩电的生产成本。当时,新加坡劳动力成本高出中国20多倍,中国的产品自然被计算成倾销。如今,在欧盟形形色色的对华反倾销案中,欧盟压根就不公开替代国,其不透明的做法往往被业界诟病。
美国和欧盟先后于2002年6月和9月正式承认俄罗斯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对于事实上市场经济发展更为蓬勃的中国,欧美的腔调是一致的,即“转型期市场经济国家”。
随着各界关注度越来越高,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渐渐成为一个政治问题,成为美国和欧盟对华要价的一个筹码,尽管公开并不承认这一点,依然称其是一个“技术问题”。事实上,如今全世界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是,中国两大贸易伙伴——欧盟、美国始终不为所动,屡屡将其当做中美、中欧高层会晤的一个筹码。
从欧盟来说,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欧盟委员会制定了5项标准,包括:不存在政府干预企业经营以及非市场交易行为;政府不支配市场资源分配和企业决议;具备完备透明的公司法,法人具备适当权益;具备完备透明的保障私人财产的有关法律,以及可操作的破产条例;拥有独立运行的财政部门,同时具备对其完善的监管措施。
2007年,欧盟曾在报告中表示,中国只符合其中的第一项标准。
就这个问题,我曾采访时任欧盟委员会对外关系委员瓦尔德纳女士,她也将其称为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不是一个“政治问题”,“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达到相关的技术标准”。这是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2005年6月28日,欧盟-越南峰会在河内举行,欧盟给予越南“临时市场经济地位”,让人引起无限遐想。当年9月,中、欧首脑会议在北京举行,欧盟会不会“依循此例”?
7月18日,欧盟外长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在此期间,国内一些媒体报道称,“欧盟有可能在中欧峰会前给予中国临时市场经济地位”,引起广泛关注。
这当然是一个“爆炸性”新闻,然而,处在一线的中国驻欧盟使团经商处对此却一无所知。
其实,这不过是一些媒体想当然的推理分析。不久,欧盟委员会女发言人勒·贝尔就出来予以澄清。她表示,欧盟委员会仍在考察中国是否符合该标准,这是一个技术问题,很难给一个明确的期限。
2007年6月,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再起波澜,而这次掀起风浪的居然是美国人。
6月26日,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称,欧盟拟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前提是中国要在缩小贸易逆差、开放市场等方面让步。《华尔街日报》的报道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海内外的媒体纷纷转载或跟进报道,似乎中、欧贸易的一个死结马上就要被打开。
国内纷纷打电话向驻欧记者求证。我很是觉得莫名其妙:“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呢?”当即向欧盟委员会对外贸易总司官员本内迪克特求证,他表示,欧盟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评估目前没有变化,欧盟目前的立场就是6月评估报告的立场,媒体关于“欧盟要调整政策”的报道完全是对这个评估报告的错误解读。
随着媒体进一步跟风炒作,我又和欧盟委员会负责对外贸易的新闻官斯蒂芬·亚当斯进行了联系。对方直截了当地说:“这是一个错误的报道。”亚当斯基本重复了上述观点,欧盟在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目前“没有新进展”。
那天,我在欧盟餐厅与一位欧盟对外关系总司中国处的官员吃饭时,也聊起了这个话题。他坦白地说,是否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有技术因素,也有政治方面因素,不过欧方在公开场合的口径一直在强调这是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这位官员说,在政治方面,欧盟为什么承认俄罗斯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反而不承认中国呢?因为俄罗斯对欧出口几乎只有石油和天然气,同时又是欧盟大量产品的进口国,远远超过中国。虽然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但欧盟对中国的出口额并不大,甚至比对瑞士的出口还少。因此,欧盟多少有些有恃无恐。
显然,欧盟不会轻易放弃这个可以压一压中国的筹码。
2001年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时,各方达成协议同意中国在15年内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2016年后,WTO成员必须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当然包括欧盟。随着2016年的临近,欧盟手中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价值正日益缩水。欧盟的一个如意算盘是:在“市场经济地位”仍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将其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从中国那里得到一些东西作为回报。
其实,欧盟想要的东西基本已经摆在桌面上:劝说中国政府阻止盗版和假冒侵权案件蔓延,保护知识产权;向欧洲公司开放更大市场,尤其是在服务领域;采取措施妥善解决贸易逆差问题等。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欧盟势必会精心踩好“时间点”,以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剩余价值,毕竟,不能让这个筹码到2016年成为一张废纸。
不过,到了2016年也并非万事大吉了,因为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意味着不能使用替代国价格,也就是说,“对华反倾销”依然可以是西方高举的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摘自国际文化出版公司《欧洲真相》 作者:吴黎明)
在示威现场,我与一名意大利的女鞋商聊了起来,她的一段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我父亲是做鞋的,我爷爷也是做鞋的,我爷爷的爷爷还是做鞋的,我家的鞋厂有几百年历史。如今,我们的日子实在混不下去了。以前你们中国的鞋质量差、价格低,我们不怕,但现在不一样了,你们的鞋质量赶上来了,但价格还是那么低,我们实在没办法,只好在这里要求欧盟采取措施。”
当时,中国与欧盟刚刚就“输欧纺织品问题”达成“设限协定”,欧洲鞋商们就坐不住了,采取示威游行、提交公开信等种种方式向欧盟施压,要求对输欧中国鞋进行反倾销调查。
不久欧盟委员会开始着手进行反倾销调查,第二年秋季终于把大棒砸下来,开始对输欧中国鞋征收16.5%的长期反倾销税。此后的几年里,欧盟又对原产中国的电子信息产品、无缝钢管、大豆蛋白等诸多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或征收反倾销税,一个接一个,令人目不暇接。
在这些反倾销调查中,绕不过去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是否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国家”。近10年来,“市场经济地位”成为欧、中关系中频频被提到的问题,最近几年完全超过了“军售禁令”问题,极为凸显。
“市场经济地位”是一个经济学上的名词,它表示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状况。从广义上说,按照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在全国经济中的重要性,以及国家政府对于经济的干预程度,一般可区分为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是不是市场经济国家无需其他国家承认。
然而,如今在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中,人们常说的市场经济地位是在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幅度时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是裁定反倾销与否的一个技术性条款。反倾销案发起国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市场经济”国家,那么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就必须根据该产品在生产国的实际成本和价格来计算其正常价格;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即替代国)的成本数据来计算所谓的正常价值,进而确定倾销幅度,而不使用出口国的原始数据。
表面上看,“市场经济地位”是一个离普通百姓很远的经济学术语,但在全球化的今天,这确实又与普通百姓的生活、就业、收入等休戚相关。比如,由于欧盟不认为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并认定温州打火机属于“倾销”,进而征收反倾销税。其后果是,温州的一些打火机厂要么关门歇业,要么降低产量,不少打工者只得重新加入找工作的大军之中,进而牵动万千家庭的悲欢离合。
由于中国是出口量排名世界第一的贸易大国,是否承认“市场经济地位”是诸多“反倾销案件”中一个重要技术指征。比如,在1990年代,欧盟诉“中国彩电反倾销案”中,就是将新加坡作为替代国来计算中国彩电的生产成本。当时,新加坡劳动力成本高出中国20多倍,中国的产品自然被计算成倾销。如今,在欧盟形形色色的对华反倾销案中,欧盟压根就不公开替代国,其不透明的做法往往被业界诟病。
美国和欧盟先后于2002年6月和9月正式承认俄罗斯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对于事实上市场经济发展更为蓬勃的中国,欧美的腔调是一致的,即“转型期市场经济国家”。
随着各界关注度越来越高,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渐渐成为一个政治问题,成为美国和欧盟对华要价的一个筹码,尽管公开并不承认这一点,依然称其是一个“技术问题”。事实上,如今全世界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是,中国两大贸易伙伴——欧盟、美国始终不为所动,屡屡将其当做中美、中欧高层会晤的一个筹码。
从欧盟来说,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欧盟委员会制定了5项标准,包括:不存在政府干预企业经营以及非市场交易行为;政府不支配市场资源分配和企业决议;具备完备透明的公司法,法人具备适当权益;具备完备透明的保障私人财产的有关法律,以及可操作的破产条例;拥有独立运行的财政部门,同时具备对其完善的监管措施。
2007年,欧盟曾在报告中表示,中国只符合其中的第一项标准。
就这个问题,我曾采访时任欧盟委员会对外关系委员瓦尔德纳女士,她也将其称为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不是一个“政治问题”,“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达到相关的技术标准”。这是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2005年6月28日,欧盟-越南峰会在河内举行,欧盟给予越南“临时市场经济地位”,让人引起无限遐想。当年9月,中、欧首脑会议在北京举行,欧盟会不会“依循此例”?
7月18日,欧盟外长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在此期间,国内一些媒体报道称,“欧盟有可能在中欧峰会前给予中国临时市场经济地位”,引起广泛关注。
这当然是一个“爆炸性”新闻,然而,处在一线的中国驻欧盟使团经商处对此却一无所知。
其实,这不过是一些媒体想当然的推理分析。不久,欧盟委员会女发言人勒·贝尔就出来予以澄清。她表示,欧盟委员会仍在考察中国是否符合该标准,这是一个技术问题,很难给一个明确的期限。
2007年6月,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再起波澜,而这次掀起风浪的居然是美国人。
6月26日,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称,欧盟拟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前提是中国要在缩小贸易逆差、开放市场等方面让步。《华尔街日报》的报道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海内外的媒体纷纷转载或跟进报道,似乎中、欧贸易的一个死结马上就要被打开。
国内纷纷打电话向驻欧记者求证。我很是觉得莫名其妙:“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呢?”当即向欧盟委员会对外贸易总司官员本内迪克特求证,他表示,欧盟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评估目前没有变化,欧盟目前的立场就是6月评估报告的立场,媒体关于“欧盟要调整政策”的报道完全是对这个评估报告的错误解读。
随着媒体进一步跟风炒作,我又和欧盟委员会负责对外贸易的新闻官斯蒂芬·亚当斯进行了联系。对方直截了当地说:“这是一个错误的报道。”亚当斯基本重复了上述观点,欧盟在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目前“没有新进展”。
那天,我在欧盟餐厅与一位欧盟对外关系总司中国处的官员吃饭时,也聊起了这个话题。他坦白地说,是否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有技术因素,也有政治方面因素,不过欧方在公开场合的口径一直在强调这是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这位官员说,在政治方面,欧盟为什么承认俄罗斯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反而不承认中国呢?因为俄罗斯对欧出口几乎只有石油和天然气,同时又是欧盟大量产品的进口国,远远超过中国。虽然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但欧盟对中国的出口额并不大,甚至比对瑞士的出口还少。因此,欧盟多少有些有恃无恐。
显然,欧盟不会轻易放弃这个可以压一压中国的筹码。
2001年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时,各方达成协议同意中国在15年内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2016年后,WTO成员必须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当然包括欧盟。随着2016年的临近,欧盟手中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价值正日益缩水。欧盟的一个如意算盘是:在“市场经济地位”仍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将其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从中国那里得到一些东西作为回报。
其实,欧盟想要的东西基本已经摆在桌面上:劝说中国政府阻止盗版和假冒侵权案件蔓延,保护知识产权;向欧洲公司开放更大市场,尤其是在服务领域;采取措施妥善解决贸易逆差问题等。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欧盟势必会精心踩好“时间点”,以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剩余价值,毕竟,不能让这个筹码到2016年成为一张废纸。
不过,到了2016年也并非万事大吉了,因为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意味着不能使用替代国价格,也就是说,“对华反倾销”依然可以是西方高举的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摘自国际文化出版公司《欧洲真相》 作者:吴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