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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每个新学期开学,与校园同时热闹起来的,还有各地书店里的教辅材料区。但是,除了教辅材料版本繁多,让人无从选择之外,很多美其名曰学生的“无字之师”、老师和家长的“得力助手”的教辅材料,还存在别字连篇、价格离谱、与教学内容不完全相符等问题,如此种种,不仅让孩子和家长无所适从,就连在教学一线摸爬滚打了多年的老师们也头疼不已。
2012年2月,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建立教辅推荐办法,确定教辅材料范围,做好教辅购买、征订,规范教辅的编写,加大教辅监督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了解广大一线教师对《通知》的看法,本刊编辑部向“北京教育QQ群”150位成员公布话题,请老师们各抒己见。老师们踊跃参与讨论,并有24位老师撰文表达自己的观点。
老师们列举出的最感兴趣的内容有:
第一条中:“组织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
第二条中:“可根据教学需要评议推荐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第三条中:“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第四条中:“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以下为节选的部分老师言论。
山东省莱州市程郭中学 孙春广
文件重要 监管也重要
通知第四条说:“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据笔者看,各地能够堂而皇之进校的规范辅导类材料,大都是由当地或上级的教研部门组织编写的,让这些负责考试命题、检测评价的部门退出教辅市场的博弈,丢掉这块由来已久的大肥肉,他们会轻易放弃吗?
通知第一条说:“组织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这一点给了诸多教辅材料编写出版社或公司以希望,希望通过竞争占领相当广阔的市场。但是,随之而来的将是教辅资料编写部门之间你死我活的博弈。谁是最后的胜出者?在这博弈过程中会不会滋生“潜规则”?
通知第二条说:“可根据教学需要评议推荐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这就意味着除了省级部门把关的随堂类辅导材料外,是允许毕业班有各级各类辅导资料出现的,而这些资料是往年教辅资料编写和销售的热点,也是很多教辅公司的支柱型产业,怎样监管,才不会使刚刚筑起的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鉴于以往各种“通知”、“规范”出台后表现得后劲不足,热热闹闹一阵子后往往没了下文,或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我们特别希望这次的《通知》下发后,上级相关部门真的能健全体制,严格要求,规范操作过程,提高执行力。
山东省济南市明湖小学 丁 莲
“自愿”选购离我们有多远
《通知》第三条明确规定:“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仅仅一段话中,就有3个“自愿”1个“自行”,足以看出领导们让学生自愿购买的愿望是多么强烈。可是,根据我多年在小学工作的经验推断,这个目标实现起来相当有难度。上学期,我校一位语文老师让学生在市场上“自愿”购买了5种教辅材料。其实,哪里真的是自愿呢?对于学生来说,不买,老师布置作业、讲题时,你就没有,你就是另类;对于家长来说,不买,既怕伤害了老师,又怕耽误了孩子,虽有怨言,也不敢说。
自愿的意思是:自己愿意而没有强迫地去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有多少是自愿的?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离自愿有多远?
安徽省芜湖县保沙中心学校 庄华涛
应给基层教师一点选择的空间
《通知》的整体设想应该是积极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但其中的具体的管理办法也仍存在商榷之处,特别是“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这一条。
在这条办法中明确规定,教材选用权已收回到省级“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与各地市的“教材选用委员会”了。虽然在《通知》中不乏“教材审核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去选用教辅”的字样,但其中的“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的硬性规定,已经让一线教师失去了选择适合自己学生使用的教辅的权利与空间。
从来不怀疑“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的审查能力,因为“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要包括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和新闻出版等方面相关专家”,也不怀疑各地市“教材选用委员会”对于当地教育实际的了解,因为他们就是本地区的教育权威。但这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他们也许专业能力非常出众,但他们离具体的某个班的教学实际过于遥远,因而我非常担忧在实际操作中最终所选用的那套教辅材料的普适性如何。
可以试想一下,这一套教辅材料的挑选的基点是什么?是以城镇学生的需求还是以农村孩子的实情为基础?又能兼顾多少学校、班级孩子的实际需求?再进一步想一下,在“教材选用委员会”里,最有发言权的一线教师的比例会有多大?先进校与薄弱校的一线教师又各占多少比例?
我想,在教育均衡差距非常大的今天,是很难有那么一套教辅材料能符合地区内所有学校实际情况的。缺乏对具体班级教学情况的了解,指望着一套教辅打天下,一定会使一部分学校的教师、学生颇感不便。
将教辅选择权收回到上级主管部门,主要的原因是想既能杜绝乱收费,又能保证教辅的实际使用效果。我想,与其“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一套教辅材料”,不如有层次性地多选择几套教辅材料,让老师在这个框架内适当进行选择。这样,既可以防范教师借用选择教辅材料的机会谋取不正当利益,又能保证教辅的质量及实际的使用效果,何乐而不为呢?毕竟,因少数教师的师德问题而剥夺所有教师帮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班级实情的教辅材料的权利,也还是不太适宜的。 湖南省浏阳市小河中学 周芳元
选购教辅资料要遵重学生的意愿
做到让学生自主选择,学生对自己所选择的教辅资料,一般都有着较高的学习热情。学生不喜欢的教辅资料,无论你怎么样去勉强,都很难有学习效果产生。就中学生而言,已经具备了一定选择和判断能力,通过对教辅资料的全面了解,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自主选择购买,能有效实现查漏补缺,提高学习兴趣,改善学习方法,全面提升学科学习能力,从而真正起到辅导学生学习的作用。学生教辅,学生做主,是一种更为理性的选择。
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 欧阳利杰
教辅选择应从“用”的角度出发
阅读了通知中的“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我认为评议推荐程序存在着问题。
推荐教辅资料的程序应该是自下而上的,而不是按通知里说的“组织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委员会推荐,委员会里面会有几名是一线老师?不是来自于一线的老师,怎么知道老师们最需要的是什么?
一线老师多次经历了中考、高考的磨砺,他们研究考题,设计练习题,知道哪些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推荐评议应该先从一线老师中开始。收集一线老师使用的教辅资料的来源和版本,汇总一线老师使用教辅资料的信息后,再按照使用频率,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出常用的版本供大家选择,最后确定一套,推荐给本地区的学生选用。
教辅资料,只有从有用的角度出发,才能取得最好的使用效果。否则,即使你推荐了,也不会有人使用。
黑龙江省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 徐永晨
可以尝试“教辅超市”
方法1:实施“2 1”选择教辅材料的方式。即在省、地市两级部门把好“入围关”后,再做好县区教师选择教辅材料的这一关。例如,地市级深入到县区级,举办个“教辅超市”,即同一学科同一年级多个教辅样本,供全县(区)的教师自主选择,然后再组织学生订购。这样,教师就能够选择自己喜欢、符合学情、实用性强的教辅。这种以人为本的“亲师型”选择方式,非常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
方法2:建立“自下而上”的反馈方式。教辅材料的选择、购买和使用,需要建立来自基层的反馈信息,每学期末,学校要形成教师和学生对教辅材料的评价意见,将使用的真实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和建议,报到上级部门后,通过整理分析,有助于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调整教辅材料的筛选和推荐。
●相关链接
《通知》下发后,各地响应情况
北京市:学校免费提供教辅材料
北京市教委规定,今后学校不统一推荐中小学教辅材料,凡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等,学校应免费提供,不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各中小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资料费用统一由学校公用经费定额中安排解决。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区县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辅材料使用的规范管理,认真清理现行教辅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严格禁止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或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得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提供服务。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等有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材料来源:北京日报)
上海市:将对教辅材料生产使用各环节进行整顿
教委日前宣布,上海市将对教辅材料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等环节进行整顿和规范,明确资质要求和处罚措施等,整治非法出版教辅材料的行为。严禁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中小学校自编的教材、讲义等学习资料,应经核准后从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费。(材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江苏省:所有学校不得使用书目外的其他课程教材
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江苏省2011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要求所有学校不得使用书目外的其他课程教材。江苏省已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及作业本,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再收取教科书及作业本费用。同时,严禁向学生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征订或随教材搭售其他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用书或其他学习材料等,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为名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来源:苏州市网上教师学校网站)
山东省:将统一指定教辅材料
山东省教育、新闻出版等多个部门正在酝酿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制度和选用制度。初步计划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提供配套练习册,普通高中学校分教材版本不同由省级教育部门分别评议推荐1-3套,各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从中选取一套供本地区学生自愿使用。不产生中间费用,价格执行国家定价。(来源:齐鲁网)
河南省:教辅材料进入学校有"门槛"
河南省下发《关于加强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河南省将成立评议委员会,择优推荐教辅材料。各地根据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从省里公布的教辅材料中,一门学科每个版本选择一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学校,供学生选用。学校可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来源:洛阳商报)
河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零售不得高于国家定价
河北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秩序,指导出版单位合理定价,降低教辅材料价格。通知要求,凡经各省评议拟公告的教辅材料,其出版单位注册地在河北省境内的,其零售价格必须严格按照不高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制定,并按照规定程序经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确认;凡进入河北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其出版单位注册地在省外的,其零售价格须按国家发改委规定,并经相应的价格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部门确认并报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备案后,方可在河北省发行。(来源:河北新闻网)
福建省: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
福建省物价、教育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规定,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根据规定,根据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和选用现状,实行不同的价格监管政策。对进入福建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试行政府指导价,统一制定印张基准价格,限定发行费用标准;对福建省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来源:新华网)
青海省:出台教辅"三限"
青海省教育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纠风办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新出台的青海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实行限品种、限数量、限价格 ;不得以布置作业、考试为由要求学生购买其他教辅材料。小学仅供三年级以上语数英3学科教辅材料 ;初中仅供语数英理化5学科教辅材料 ;高中仅供语数英理化生政历地9学科教辅材料。(来源:新华网)
□编辑 江泓
2012年2月,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建立教辅推荐办法,确定教辅材料范围,做好教辅购买、征订,规范教辅的编写,加大教辅监督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了解广大一线教师对《通知》的看法,本刊编辑部向“北京教育QQ群”150位成员公布话题,请老师们各抒己见。老师们踊跃参与讨论,并有24位老师撰文表达自己的观点。
老师们列举出的最感兴趣的内容有:
第一条中:“组织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
第二条中:“可根据教学需要评议推荐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第三条中:“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第四条中:“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以下为节选的部分老师言论。
山东省莱州市程郭中学 孙春广
文件重要 监管也重要
通知第四条说:“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据笔者看,各地能够堂而皇之进校的规范辅导类材料,大都是由当地或上级的教研部门组织编写的,让这些负责考试命题、检测评价的部门退出教辅市场的博弈,丢掉这块由来已久的大肥肉,他们会轻易放弃吗?
通知第一条说:“组织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这一点给了诸多教辅材料编写出版社或公司以希望,希望通过竞争占领相当广阔的市场。但是,随之而来的将是教辅资料编写部门之间你死我活的博弈。谁是最后的胜出者?在这博弈过程中会不会滋生“潜规则”?
通知第二条说:“可根据教学需要评议推荐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这就意味着除了省级部门把关的随堂类辅导材料外,是允许毕业班有各级各类辅导资料出现的,而这些资料是往年教辅资料编写和销售的热点,也是很多教辅公司的支柱型产业,怎样监管,才不会使刚刚筑起的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鉴于以往各种“通知”、“规范”出台后表现得后劲不足,热热闹闹一阵子后往往没了下文,或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我们特别希望这次的《通知》下发后,上级相关部门真的能健全体制,严格要求,规范操作过程,提高执行力。
山东省济南市明湖小学 丁 莲
“自愿”选购离我们有多远
《通知》第三条明确规定:“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仅仅一段话中,就有3个“自愿”1个“自行”,足以看出领导们让学生自愿购买的愿望是多么强烈。可是,根据我多年在小学工作的经验推断,这个目标实现起来相当有难度。上学期,我校一位语文老师让学生在市场上“自愿”购买了5种教辅材料。其实,哪里真的是自愿呢?对于学生来说,不买,老师布置作业、讲题时,你就没有,你就是另类;对于家长来说,不买,既怕伤害了老师,又怕耽误了孩子,虽有怨言,也不敢说。
自愿的意思是:自己愿意而没有强迫地去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有多少是自愿的?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离自愿有多远?
安徽省芜湖县保沙中心学校 庄华涛
应给基层教师一点选择的空间
《通知》的整体设想应该是积极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但其中的具体的管理办法也仍存在商榷之处,特别是“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这一条。
在这条办法中明确规定,教材选用权已收回到省级“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与各地市的“教材选用委员会”了。虽然在《通知》中不乏“教材审核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去选用教辅”的字样,但其中的“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的硬性规定,已经让一线教师失去了选择适合自己学生使用的教辅的权利与空间。
从来不怀疑“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的审查能力,因为“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要包括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和新闻出版等方面相关专家”,也不怀疑各地市“教材选用委员会”对于当地教育实际的了解,因为他们就是本地区的教育权威。但这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他们也许专业能力非常出众,但他们离具体的某个班的教学实际过于遥远,因而我非常担忧在实际操作中最终所选用的那套教辅材料的普适性如何。
可以试想一下,这一套教辅材料的挑选的基点是什么?是以城镇学生的需求还是以农村孩子的实情为基础?又能兼顾多少学校、班级孩子的实际需求?再进一步想一下,在“教材选用委员会”里,最有发言权的一线教师的比例会有多大?先进校与薄弱校的一线教师又各占多少比例?
我想,在教育均衡差距非常大的今天,是很难有那么一套教辅材料能符合地区内所有学校实际情况的。缺乏对具体班级教学情况的了解,指望着一套教辅打天下,一定会使一部分学校的教师、学生颇感不便。
将教辅选择权收回到上级主管部门,主要的原因是想既能杜绝乱收费,又能保证教辅的实际使用效果。我想,与其“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一套教辅材料”,不如有层次性地多选择几套教辅材料,让老师在这个框架内适当进行选择。这样,既可以防范教师借用选择教辅材料的机会谋取不正当利益,又能保证教辅的质量及实际的使用效果,何乐而不为呢?毕竟,因少数教师的师德问题而剥夺所有教师帮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班级实情的教辅材料的权利,也还是不太适宜的。 湖南省浏阳市小河中学 周芳元
选购教辅资料要遵重学生的意愿
做到让学生自主选择,学生对自己所选择的教辅资料,一般都有着较高的学习热情。学生不喜欢的教辅资料,无论你怎么样去勉强,都很难有学习效果产生。就中学生而言,已经具备了一定选择和判断能力,通过对教辅资料的全面了解,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自主选择购买,能有效实现查漏补缺,提高学习兴趣,改善学习方法,全面提升学科学习能力,从而真正起到辅导学生学习的作用。学生教辅,学生做主,是一种更为理性的选择。
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 欧阳利杰
教辅选择应从“用”的角度出发
阅读了通知中的“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我认为评议推荐程序存在着问题。
推荐教辅资料的程序应该是自下而上的,而不是按通知里说的“组织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委员会推荐,委员会里面会有几名是一线老师?不是来自于一线的老师,怎么知道老师们最需要的是什么?
一线老师多次经历了中考、高考的磨砺,他们研究考题,设计练习题,知道哪些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推荐评议应该先从一线老师中开始。收集一线老师使用的教辅资料的来源和版本,汇总一线老师使用教辅资料的信息后,再按照使用频率,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出常用的版本供大家选择,最后确定一套,推荐给本地区的学生选用。
教辅资料,只有从有用的角度出发,才能取得最好的使用效果。否则,即使你推荐了,也不会有人使用。
黑龙江省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 徐永晨
可以尝试“教辅超市”
方法1:实施“2 1”选择教辅材料的方式。即在省、地市两级部门把好“入围关”后,再做好县区教师选择教辅材料的这一关。例如,地市级深入到县区级,举办个“教辅超市”,即同一学科同一年级多个教辅样本,供全县(区)的教师自主选择,然后再组织学生订购。这样,教师就能够选择自己喜欢、符合学情、实用性强的教辅。这种以人为本的“亲师型”选择方式,非常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
方法2:建立“自下而上”的反馈方式。教辅材料的选择、购买和使用,需要建立来自基层的反馈信息,每学期末,学校要形成教师和学生对教辅材料的评价意见,将使用的真实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和建议,报到上级部门后,通过整理分析,有助于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调整教辅材料的筛选和推荐。
●相关链接
《通知》下发后,各地响应情况
北京市:学校免费提供教辅材料
北京市教委规定,今后学校不统一推荐中小学教辅材料,凡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等,学校应免费提供,不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各中小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资料费用统一由学校公用经费定额中安排解决。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区县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辅材料使用的规范管理,认真清理现行教辅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严格禁止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或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得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提供服务。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等有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材料来源:北京日报)
上海市:将对教辅材料生产使用各环节进行整顿
教委日前宣布,上海市将对教辅材料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等环节进行整顿和规范,明确资质要求和处罚措施等,整治非法出版教辅材料的行为。严禁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中小学校自编的教材、讲义等学习资料,应经核准后从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费。(材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江苏省:所有学校不得使用书目外的其他课程教材
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江苏省2011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要求所有学校不得使用书目外的其他课程教材。江苏省已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及作业本,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再收取教科书及作业本费用。同时,严禁向学生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征订或随教材搭售其他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用书或其他学习材料等,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为名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来源:苏州市网上教师学校网站)
山东省:将统一指定教辅材料
山东省教育、新闻出版等多个部门正在酝酿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制度和选用制度。初步计划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提供配套练习册,普通高中学校分教材版本不同由省级教育部门分别评议推荐1-3套,各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从中选取一套供本地区学生自愿使用。不产生中间费用,价格执行国家定价。(来源:齐鲁网)
河南省:教辅材料进入学校有"门槛"
河南省下发《关于加强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河南省将成立评议委员会,择优推荐教辅材料。各地根据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从省里公布的教辅材料中,一门学科每个版本选择一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学校,供学生选用。学校可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来源:洛阳商报)
河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零售不得高于国家定价
河北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秩序,指导出版单位合理定价,降低教辅材料价格。通知要求,凡经各省评议拟公告的教辅材料,其出版单位注册地在河北省境内的,其零售价格必须严格按照不高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制定,并按照规定程序经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确认;凡进入河北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其出版单位注册地在省外的,其零售价格须按国家发改委规定,并经相应的价格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部门确认并报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备案后,方可在河北省发行。(来源:河北新闻网)
福建省: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
福建省物价、教育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规定,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根据规定,根据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和选用现状,实行不同的价格监管政策。对进入福建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试行政府指导价,统一制定印张基准价格,限定发行费用标准;对福建省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来源:新华网)
青海省:出台教辅"三限"
青海省教育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纠风办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新出台的青海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实行限品种、限数量、限价格 ;不得以布置作业、考试为由要求学生购买其他教辅材料。小学仅供三年级以上语数英3学科教辅材料 ;初中仅供语数英理化5学科教辅材料 ;高中仅供语数英理化生政历地9学科教辅材料。(来源:新华网)
□编辑 江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