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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老伴马某退休后爱上了游泳,时常购零票去某游泳馆游泳。2012年5月21日上午9时半许,马某与几位爱好游泳的老友一起到游泳馆游泳。游了大约26分钟时,马某突然在游泳池内不幸身亡。事后,与马某一起在泳池内游泳的田某见证说:“当时我看到他整个身体在水里,双臂张开,人丝毫不动,还以为他在玩闷气呢,可等我游到另一头上岸歇气,回头时才看到一位救生员正拿着救生杆奔向马某,后又跳入水中将其拖上岸,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马某家属要求游泳馆承担赔偿责任。游泳馆认为,马某是自己注意不够,导致溺水身亡。而且,马某淹入水中后,救生人员立即施救,游泳馆不存在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他们的说法对吗?
读者 张晓莉
张晓莉读者:
本案,游泳馆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其过错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根据《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规定,人工游泳池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应该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至少设有流动救生员1人;而本案有证据证明只一人施救,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配备救生员或救生员脱岗之过错?二是马某出现异常情况后,救生人员并未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施救,存在未能及时发现险情及救助不及时之过错;三是游泳馆对老年人游泳活动可能引发危险后果,未设置不宜参加活动人群提示,未要求老年参加者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证明,亦没有确认马某身体条件是否适宜游泳,这种缺乏安全保障意识、不负责任的行为,其过错显而易见。综上,游泳馆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马某的死亡与游泳馆存在的过错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应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杨学友
我老伴马某退休后爱上了游泳,时常购零票去某游泳馆游泳。2012年5月21日上午9时半许,马某与几位爱好游泳的老友一起到游泳馆游泳。游了大约26分钟时,马某突然在游泳池内不幸身亡。事后,与马某一起在泳池内游泳的田某见证说:“当时我看到他整个身体在水里,双臂张开,人丝毫不动,还以为他在玩闷气呢,可等我游到另一头上岸歇气,回头时才看到一位救生员正拿着救生杆奔向马某,后又跳入水中将其拖上岸,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马某家属要求游泳馆承担赔偿责任。游泳馆认为,马某是自己注意不够,导致溺水身亡。而且,马某淹入水中后,救生人员立即施救,游泳馆不存在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他们的说法对吗?
读者 张晓莉
张晓莉读者:
本案,游泳馆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其过错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根据《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规定,人工游泳池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应该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至少设有流动救生员1人;而本案有证据证明只一人施救,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配备救生员或救生员脱岗之过错?二是马某出现异常情况后,救生人员并未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施救,存在未能及时发现险情及救助不及时之过错;三是游泳馆对老年人游泳活动可能引发危险后果,未设置不宜参加活动人群提示,未要求老年参加者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证明,亦没有确认马某身体条件是否适宜游泳,这种缺乏安全保障意识、不负责任的行为,其过错显而易见。综上,游泳馆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马某的死亡与游泳馆存在的过错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应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杨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