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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华书局2005年1月第2版的《孙子兵法新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战争理论研究部《孙子》注释小组注释的,这是一本由军事理论研究权威部门推出的《孙子兵法》通俗读本,在读者中的影响自然也非常深远。不过,这本《孙子兵法新注》也“美中不足”,一些注释似乎差强人意,文章作者提出了一些较新颖的看法。
关键词:“十”与“一”;“九地之变”;“绝地”
一、《虚实篇》中的“一”、“十”充满军事辩证法
《虚实篇》中有这么一段话:“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敌寡;能以众击寡者,则吾之所与战者约矣。”[1]
对此,《孙子兵法新注》的注释是:
“用示形的办法欺骗敌人,诱使其暴露企图,而自己不露形迹,使敌捉摸不定,就能够做到自己兵力集中而使敌人兵力分散;自己兵力集中于一处,敌人兵力分散于十处,这样,我就能以十倍于敌的兵力打击敌人,造成我众而敌寡的有利态势;能做到以众击寡,那末与我军直接交战的敌人就少了。”[2]
上述这段注释,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敌寡”注解为“自己兵力集中于一处,敌人兵力分散于十处,这样,我就能以十倍于敌的兵力打击敌人,造成我众而敌寡的有利态势”,实在令人费解。
试想,如果敌人有兵力10万,我方有兵力1万,“我专为一”(“自己兵力集中于一处”)还是1万,“敌分为十”(“敌人兵力分散于十处”)后平均兵力每处仍有1万,敌我兵力对比恰好一比一。因此,将“是以十攻其一也”注解为“我就能以十倍于敌的兵力打击敌人”,无疑是说不通的!
笔者认为,《孙子兵法》这段原文充满军事辩证法思想,它是将双方的总兵力都视为整体(“一”),“我专为一”仍然是“一”,“敌分为十”是为“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原来敌我对阵总兵力之比是“一”对“一”,经过“我专为一”、“敌分为十”的斗智,变成了我方全部总兵力“一”对敌总兵力“十分之一”,正好是“以十攻其一”的局面。因此,笔者认为,《孙子兵法》这段原文应该注解为:
用示形的办法欺骗敌人,诱使其暴露企图,而自己不露形迹,使敌捉摸不定,就能够做到自己总兵力集中而使敌人总兵力分散;自己总兵力集中于一处,敌人总兵力分散于十处,就会出现我方总兵力形成拳头,而当面之敌只占其总兵力十分之一的情形。这样,就会造成我众(我总兵力合而为一形成拳头)而敌寡(当面之敌只占其总兵力十分之一)的有利态势;能做到以众击寡,那末与我军直接交战的敌人就少了。
二、《九变篇》中的“九变”似指“九地之变”
《九变篇》中有这么一段话:“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圮地无舍,衢地交合,绝地无留,围地则谋,死地则战;途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治兵不知九变之术,虽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3]
目前,各种《孙子兵法》注释本对这段话的注解,差异最主要集中在对“九变”的理解上。
《孙子兵法新注》对“九变”的注释是:
“对‘九变’历来说法不一:有的认为,九者,数之极,九变即多变;有的认为,九变,是指本篇‘圮地无舍’至‘地有所不争’等九事;有的则认为,九变应是《军争篇》中的‘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从,锐卒勿攻,饵兵勿食,归师勿遏,围师必阙,穷寇勿迫’和本篇的‘绝地无留’等九事,由于错简而分开了,但根据汉简《孙子兵法》,‘背陵勿向’等句确为《军争篇》篇末简文,故此说似无根据。”[4]
《孙子兵法新注》对“五利”的注释是:
“五利:指‘途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5]
对“治兵不知九变之术,虽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孙子兵法新注》采取了不具体点出“九变”、“五利”何指的注释法:
“治兵而不知道‘九变’的方法,虽然知道‘五利’,也不能充分发挥军队的作用。”[6]
笔者认为,《孙子兵法新注》对“九变”的注释只是沿用传统说法;其实,《孙子兵法》中有的文字或许为注释提供了线索,如《九地篇》中有这么几句:“用兵之法,有散地,有轻地,有争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圮地,有围地,有死地。……是故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7]“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8]
显然,“九地之变”,就是要做到“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当战则战,当走则走,坚决反对浪战,时刻把握“屈伸之利”(根据情况,该屈则屈,该伸则伸,这样最为有利)[9]的原则。笔者认为,“九地之变”简称恰巧是“九变”,因此《九变篇》中的“九变”似指“九地之变”。一家之言,求教于方家。
三、《九变篇》中的“绝地”应该囊括“散地”、“轻地”、“争地”、“交地”、“重地”
《九变篇》中有这么一段话:“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圮地无舍,衢地交合,绝地无留,围地则谋,死地则战”。[10]
对于其中的“绝地”,《孙子兵法新注》这样注解:“指交通困难,又无水草粮食,难于生存的地区。《九地篇》:‘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也是‘绝地’的一种。”[11]
笔者认为,上述说法值得商榷。《九地篇》有云:“是故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12]其中的“衢地则合交”、“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等语,与《九变篇》中的“衢地交合”、“圮地无舍”、“围地则谋”、“死地则战”等语,语意基本相同甚至文字完全一样,形成对应关系;而《九地篇》中“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重地则掠”,恰好与《九变篇》中“绝地无留”的要求一致。因此,笔者认为,《九变篇》中的“绝地”,可能正好囊括《九地篇》中的“散地”(指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与敌作战,其士卒在危急时很容易逃散,故称“散地”)[13]、“轻地”(指军队在进入敌境不深的地区作战,士卒离本土不远,危急时易于轻返,故称“轻地”)[14]、“争地”(谁先占领谁就有利的必争之要地)[15]、“交地”(地势平坦,道路交错,交通方便的地区;在交地,军队各部之间应保持联络,互相支援,不可断绝,以防敌人截击)[16]、“重地”(指入敌境已深,越过很多敌国城邑的地区;在重地,后方接济困难,必须“因粮于敌”,就地解决军队的补给问题)[17]。括号内对“散地”、“轻地”、“争地”、“交地”、“重地”的注解,是《孙子兵法新注》给出的,从逻辑上看它们属于“绝地”的范畴,是完全能说得通的。
四、《九地篇》中的“绝地”可能意指“(身陷)绝境”
《九地篇》中有这么一段话:“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四达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浅者,轻地也;背固前隘者,围地也;无所往者,死地也。”[18]
在注解《九变篇》中“绝地无留”的“绝地”时,《孙子兵法新注》曾指出:“指交通困难,又无水草粮食,难于生存的地区。《九地篇》:‘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也是‘绝地’的一种。”[19]结合《九地篇》上下语境,《孙子兵法新注》在此处对于“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的注解是:“旧注认为,离开本国,跨越邻国,进入敌国作战的地区,叫作‘绝地’;另说,‘轻地’和‘散地’之间为‘绝地’。两说均不甚合理,且九地中无‘绝地’,姑暂从前一说。”[20]根据“暂从前一说”,《孙子兵法新注》这样注释上述这段话:“离开本国,越过邻国进入敌国作战的地区,叫作‘绝地’;四通八达的地区叫‘衢地’;进入敌境深的地区叫‘重地’;进入敌境浅的地区叫轻地;后险前狭的地区叫‘围地’;无处可走的地区叫‘死地’。”[21]
笔者认为,《孙子兵法新注》已经认识到“两说均不甚合理,且九地中无‘绝地’”,却“姑暂从前一说”,这是非常遗憾的。只要《孙子兵法新注》不汲汲于把“绝地”和九地挂钩,把“绝地”理解为绝境、险境,把“绝地也”后面的分号断为冒号,则整段句意为之一新:“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四达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浅者,轻地也;背固前隘者,围地也;无所往者,死地也。”这样,就消除了许多研究者“九地中无‘绝地’”的困惑。结合《九地篇》之中“诸侯之地三属,先至而得天下众者,为衢地”、“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为重地”、“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迂,彼寡可以击吾之众者,为围地”、“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及“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轻地则无止”、“围地则谋”、“死地则战”等论断,笔者试注释如下:
离开故国跨过边境进入敌国进行无后方作战,意味着已经身陷险境,(因此必须特别关注下列五种地区的行军作战):四通八达的地区是“衢地”,这时需要结交诸侯(“衢地交合”),防止被敌国孤立;进入敌境已深、越过很多敌国城邑的地区是“重地”,这时需要注意抓好“因粮于敌”,就地解决军队的补给问题(“重地则掠”);进入敌境不深的地区作战,士卒离本土不远,危急时易于轻返,这样的地区是“轻地”,这时需要大胆深入敌人腹地而不停留,防止士兵三心二意(“轻地则无止”);后险前狭、难进难退且敌人可以以少胜多的地区叫“围地”,这时需要冷静运筹,运用奇谋妙策去克敌制胜(“围地则谋”);无路可走、“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的地区是“死地”,这时需要拼死作战以求脱困(“死地则战”)。
小结
上述观点是笔者不成熟的思考,或许不值各位方家一哂,斗胆诉诸文字意在抛砖引玉,希望更多的研究者去思考《孙子兵法》的言内之意、言外之意。
参考文献: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孙子兵法新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战争理论研究部《孙子》注释小组,中华书局,2005年1月第2版,第42、第43、第59、第60~61、第61、第61、第84、第91、第91、第59、第59~60、第84、第84~85、第85、第85、第85、第85、第92、第59~60、第92、第93页。
关键词:“十”与“一”;“九地之变”;“绝地”
一、《虚实篇》中的“一”、“十”充满军事辩证法
《虚实篇》中有这么一段话:“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敌寡;能以众击寡者,则吾之所与战者约矣。”[1]
对此,《孙子兵法新注》的注释是:
“用示形的办法欺骗敌人,诱使其暴露企图,而自己不露形迹,使敌捉摸不定,就能够做到自己兵力集中而使敌人兵力分散;自己兵力集中于一处,敌人兵力分散于十处,这样,我就能以十倍于敌的兵力打击敌人,造成我众而敌寡的有利态势;能做到以众击寡,那末与我军直接交战的敌人就少了。”[2]
上述这段注释,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敌寡”注解为“自己兵力集中于一处,敌人兵力分散于十处,这样,我就能以十倍于敌的兵力打击敌人,造成我众而敌寡的有利态势”,实在令人费解。
试想,如果敌人有兵力10万,我方有兵力1万,“我专为一”(“自己兵力集中于一处”)还是1万,“敌分为十”(“敌人兵力分散于十处”)后平均兵力每处仍有1万,敌我兵力对比恰好一比一。因此,将“是以十攻其一也”注解为“我就能以十倍于敌的兵力打击敌人”,无疑是说不通的!
笔者认为,《孙子兵法》这段原文充满军事辩证法思想,它是将双方的总兵力都视为整体(“一”),“我专为一”仍然是“一”,“敌分为十”是为“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原来敌我对阵总兵力之比是“一”对“一”,经过“我专为一”、“敌分为十”的斗智,变成了我方全部总兵力“一”对敌总兵力“十分之一”,正好是“以十攻其一”的局面。因此,笔者认为,《孙子兵法》这段原文应该注解为:
用示形的办法欺骗敌人,诱使其暴露企图,而自己不露形迹,使敌捉摸不定,就能够做到自己总兵力集中而使敌人总兵力分散;自己总兵力集中于一处,敌人总兵力分散于十处,就会出现我方总兵力形成拳头,而当面之敌只占其总兵力十分之一的情形。这样,就会造成我众(我总兵力合而为一形成拳头)而敌寡(当面之敌只占其总兵力十分之一)的有利态势;能做到以众击寡,那末与我军直接交战的敌人就少了。
二、《九变篇》中的“九变”似指“九地之变”
《九变篇》中有这么一段话:“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圮地无舍,衢地交合,绝地无留,围地则谋,死地则战;途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治兵不知九变之术,虽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3]
目前,各种《孙子兵法》注释本对这段话的注解,差异最主要集中在对“九变”的理解上。
《孙子兵法新注》对“九变”的注释是:
“对‘九变’历来说法不一:有的认为,九者,数之极,九变即多变;有的认为,九变,是指本篇‘圮地无舍’至‘地有所不争’等九事;有的则认为,九变应是《军争篇》中的‘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从,锐卒勿攻,饵兵勿食,归师勿遏,围师必阙,穷寇勿迫’和本篇的‘绝地无留’等九事,由于错简而分开了,但根据汉简《孙子兵法》,‘背陵勿向’等句确为《军争篇》篇末简文,故此说似无根据。”[4]
《孙子兵法新注》对“五利”的注释是:
“五利:指‘途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5]
对“治兵不知九变之术,虽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孙子兵法新注》采取了不具体点出“九变”、“五利”何指的注释法:
“治兵而不知道‘九变’的方法,虽然知道‘五利’,也不能充分发挥军队的作用。”[6]
笔者认为,《孙子兵法新注》对“九变”的注释只是沿用传统说法;其实,《孙子兵法》中有的文字或许为注释提供了线索,如《九地篇》中有这么几句:“用兵之法,有散地,有轻地,有争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圮地,有围地,有死地。……是故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7]“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8]
显然,“九地之变”,就是要做到“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当战则战,当走则走,坚决反对浪战,时刻把握“屈伸之利”(根据情况,该屈则屈,该伸则伸,这样最为有利)[9]的原则。笔者认为,“九地之变”简称恰巧是“九变”,因此《九变篇》中的“九变”似指“九地之变”。一家之言,求教于方家。
三、《九变篇》中的“绝地”应该囊括“散地”、“轻地”、“争地”、“交地”、“重地”
《九变篇》中有这么一段话:“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圮地无舍,衢地交合,绝地无留,围地则谋,死地则战”。[10]
对于其中的“绝地”,《孙子兵法新注》这样注解:“指交通困难,又无水草粮食,难于生存的地区。《九地篇》:‘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也是‘绝地’的一种。”[11]
笔者认为,上述说法值得商榷。《九地篇》有云:“是故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12]其中的“衢地则合交”、“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等语,与《九变篇》中的“衢地交合”、“圮地无舍”、“围地则谋”、“死地则战”等语,语意基本相同甚至文字完全一样,形成对应关系;而《九地篇》中“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重地则掠”,恰好与《九变篇》中“绝地无留”的要求一致。因此,笔者认为,《九变篇》中的“绝地”,可能正好囊括《九地篇》中的“散地”(指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与敌作战,其士卒在危急时很容易逃散,故称“散地”)[13]、“轻地”(指军队在进入敌境不深的地区作战,士卒离本土不远,危急时易于轻返,故称“轻地”)[14]、“争地”(谁先占领谁就有利的必争之要地)[15]、“交地”(地势平坦,道路交错,交通方便的地区;在交地,军队各部之间应保持联络,互相支援,不可断绝,以防敌人截击)[16]、“重地”(指入敌境已深,越过很多敌国城邑的地区;在重地,后方接济困难,必须“因粮于敌”,就地解决军队的补给问题)[17]。括号内对“散地”、“轻地”、“争地”、“交地”、“重地”的注解,是《孙子兵法新注》给出的,从逻辑上看它们属于“绝地”的范畴,是完全能说得通的。
四、《九地篇》中的“绝地”可能意指“(身陷)绝境”
《九地篇》中有这么一段话:“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四达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浅者,轻地也;背固前隘者,围地也;无所往者,死地也。”[18]
在注解《九变篇》中“绝地无留”的“绝地”时,《孙子兵法新注》曾指出:“指交通困难,又无水草粮食,难于生存的地区。《九地篇》:‘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也是‘绝地’的一种。”[19]结合《九地篇》上下语境,《孙子兵法新注》在此处对于“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的注解是:“旧注认为,离开本国,跨越邻国,进入敌国作战的地区,叫作‘绝地’;另说,‘轻地’和‘散地’之间为‘绝地’。两说均不甚合理,且九地中无‘绝地’,姑暂从前一说。”[20]根据“暂从前一说”,《孙子兵法新注》这样注释上述这段话:“离开本国,越过邻国进入敌国作战的地区,叫作‘绝地’;四通八达的地区叫‘衢地’;进入敌境深的地区叫‘重地’;进入敌境浅的地区叫轻地;后险前狭的地区叫‘围地’;无处可走的地区叫‘死地’。”[21]
笔者认为,《孙子兵法新注》已经认识到“两说均不甚合理,且九地中无‘绝地’”,却“姑暂从前一说”,这是非常遗憾的。只要《孙子兵法新注》不汲汲于把“绝地”和九地挂钩,把“绝地”理解为绝境、险境,把“绝地也”后面的分号断为冒号,则整段句意为之一新:“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四达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浅者,轻地也;背固前隘者,围地也;无所往者,死地也。”这样,就消除了许多研究者“九地中无‘绝地’”的困惑。结合《九地篇》之中“诸侯之地三属,先至而得天下众者,为衢地”、“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为重地”、“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迂,彼寡可以击吾之众者,为围地”、“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及“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轻地则无止”、“围地则谋”、“死地则战”等论断,笔者试注释如下:
离开故国跨过边境进入敌国进行无后方作战,意味着已经身陷险境,(因此必须特别关注下列五种地区的行军作战):四通八达的地区是“衢地”,这时需要结交诸侯(“衢地交合”),防止被敌国孤立;进入敌境已深、越过很多敌国城邑的地区是“重地”,这时需要注意抓好“因粮于敌”,就地解决军队的补给问题(“重地则掠”);进入敌境不深的地区作战,士卒离本土不远,危急时易于轻返,这样的地区是“轻地”,这时需要大胆深入敌人腹地而不停留,防止士兵三心二意(“轻地则无止”);后险前狭、难进难退且敌人可以以少胜多的地区叫“围地”,这时需要冷静运筹,运用奇谋妙策去克敌制胜(“围地则谋”);无路可走、“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的地区是“死地”,这时需要拼死作战以求脱困(“死地则战”)。
小结
上述观点是笔者不成熟的思考,或许不值各位方家一哂,斗胆诉诸文字意在抛砖引玉,希望更多的研究者去思考《孙子兵法》的言内之意、言外之意。
参考文献: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孙子兵法新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战争理论研究部《孙子》注释小组,中华书局,2005年1月第2版,第42、第43、第59、第60~61、第61、第61、第84、第91、第91、第59、第59~60、第84、第84~85、第85、第85、第85、第85、第92、第59~60、第92、第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