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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杨绛的《干校六记》中,《小趋记情》是一篇透着较多亮色与轻松的文章,文章的叙述充满机趣与幽默,显示了作者及其同伴们在艰难的岁月中仍然努力保持着心灵的自由与人性的温情,而对于小趋的种种记述则更透露出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中,极“左”意识形态在人的日常生活与情感中所投下的阴影,而小趋则成为杨绛等人在艰难的生活环境中寄托与守护人性温情的一个特殊存在。
关键词:幽默 心灵自由 人性温情
在杨绛的《干校六记》中,《小趋记情》无疑是一篇非常独特的文章。仅就题目而论,这篇文章也与其他“五记”颇不相同,其他“五记”的题目,都是“记”前是一个动词性的词,“记”后跟着一个形容词性的词,动词的主语自然是“我”或者“我们”,记的是“我”在种种事态中的体验与状况。只有“小趋记情”,在“记”前是一个名词,“记”后跟着的“情”也是一个名词,这样的题目提示出这篇文章的主人公似乎是这只名叫“小趋”的小狗。尽管在如今这个宠物流行的时代,爱狗甚于爱人已不足为奇,但是考虑到这篇文章所书写的那个有些遥远的年代,而且在其他几无祥和之气的“五记”之中,这篇文章仍然显得极为另类与醒目,我们不禁好奇,这条小狗究竟对于杨绛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以至于当杨绛在记述当年那一段生活的时候,要专门为它写这样一篇“记”?
“六记”当中,这是唯一一篇透着较多亮色与轻松的文章。文章开头从小趋名字的由来写起,读来令人不禁莞尔。区区一条小狗的名字,其中却颇隐含着一些曲折与机趣。原来小趋之名来自于诗人与阿香两个人的玩笑:阿香为小狗取名“小趋(区)”,这是将小狗算作区诗人的女儿,诗人给予了机智的报复——将小狗与阿香排行,取名“阿趋”,但是因为“小趋”比较顺口,就叫开了。在其他“五记”灰暗阴郁的气氛中,这篇文章一上来就给我们一种轻松幽默的谐趣。这多少显示出,尽管干校的生活压抑而痛苦,但是,这些人似乎仍然保有某种心灵的自由度,一个人只有在心灵上自由、精神上有余裕的状态下才有可能有心情玩幽默,正如周国平说:“幽默是受伤的心灵发出的健康、机智、宽容的微笑。”{1}而这些幽默似乎都与这条小狗有某种微妙的联系。
可是接下去,文章仍然透出了一丝阴冷的气息。小趋是一条瘦弱的小狗,杨绛一干人也力图照顾这样一个弱小的生命,但迫于条件,却无法给它提供稍好一点的生存条件,最大的问题是小趋的食物来源。文中说“我们”从厨房拿白薯头与零碎的干馒头泡软了喂小趋,却遭到一个“正确”的老先生的批评。颇有意味的是,杨绛写到,这位老先生疾言厉色地把班长训了一顿,理由是“瞧瞧老乡吃的是什么,你们拿白面喂狗!”显然,这位老先生的身份与杨绛他们并无不同,都是被下放到干校的,实际上都是被管制的对象,而且班长应该还是菜园班的管理者,应该有一定的权力,在同伴当中算是较有地位的人,而老先生居然能把他“训了一顿”,而且结果是“我们人人抱愧”。那么,这位老先生何来如此大的威力呢?杨绛对老先生有一个界定,就是“十分‘正确’”,可以说,老先生的威力正来自于这个“正确”。这个“正确”是加了引号的,而且还“十分”,这就显得意味深长了。应该说,老先生确实“正确”,从他说的话来看,也并没有错,甚至可以说确实是“正确”的,在老乡们的生存条件都如此艰难的情况下,用白面馒头喂狗,确实显得太过奢侈与浪费——虽然是“零星残块”,但无疑也是白面馒头。从逻辑的层面上讲,老先生的话并没有什么问题,问题是,既然正确,为什么又要加上引号呢?作为一种修辞,一个词被加上引号,往往别有深意,最常见的是鲁迅笔下的情况,即作为一种反语,但是在此,老先生的话似乎确实是正确的,因此这里的引号应该不是反语的标识。笔者认为,这里的引号所表示的是这个“正确”是引语,也即引用自某处,也就是说从某个特定的观点或立场出发,是“正确”的,从什么观点或立场出发呢,当然是当时政治意识形态的观点了。可以说这个“十分‘正确’”的意思就是说老先生是十分符合当时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在政治上“十分正确”。
“正确”本来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太过“正确”就成了问题。用白面喂狗确实有些不对,但是弄到连零星的干馒头都不能拿来喂狗,就太过极端了。一般来说,用什么喂狗本来也未必与政治扯得上什么关系,这是一个日常生活中的灰色地带,弹性很大,无论是政治还是法律甚至道德都未必管得着,这完全是留给人的情感与个人偏好自由发挥的领地,这种“十分正确”就抹杀了人的情感表达的正当性。而且,别的连队厨房的剩食可以拿来喂狗,足见这些问题未必就必须按照老先生的思维方式来处理,但是在杨绛他们这里,出现了这样一个老先生,日常生活中的这些小事就成了问题,在“正确”的压力之下,杨绛他们“人人抱愧”,结果小趋的食物就成了问题,因而又瘦又弱,老也长不大。显然,杨绛这段叙述透露出当时极“左”的政治意识形态在人们的心理与日常生活中投下的阴影——连一条狗的生存也受到了影响!应该说,老先生未必是什么坏人,他也应该不是有意充当意识形态的代理人,他自己实际上也是干校中被管制的对象,而他的存在对杨绛他们构成的压力,也揭示出了极“左”政治影响整个社会的机制,未必是通过明确的规定与条文,而是将对越界与触犯禁区的恐惧植入人们的心中,当人们担心动辄得咎的时候,便会超越常规地约束自己,更加极端地表现出对于特定意识形态倾向的忠诚与服从。
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小趋只好去吃粪。对于一条狗来说,这本来是一个正常的行为,但是杨绛却从这件事中引出了一大段极富谐趣的叙述。这段谐趣叙述从杨绛与阿香之间的谑笑开始,阿香发现小趋偷粪吃,告诉了杨绛,但是有趣的是阿香对于此事的态度。阿香在叙说的时候,显得十分的忸怩,说的时候吞吞吐吐地,又“怪不好意思地又笑个不了”,以至于楊绛听完笑谑道:“瞧你这副神气,我还以为是你在那里偷吃呢!”显然,阿香对于此事,感到羞耻、可笑,而且觉得“脏死了”。阿香是一个归国华侨,应该在西方的大都市中生活过,已经习惯了西方的现代文明,她的观点,可以说代表了一种现代人对于狗的这种自然生活习性的观点。显然,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人们对于人与动物的行为是有着价值排序的,尽管排泄是人与动物都有的、必不可少的正常的生理现象。但是,文明社会却将之赋予了负价值,加以贬低,甚而封禁——这当然与城市空间脆弱的生态环境有关,但这种脆弱也恰恰说明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的城市文明与违反自然生态规律的——这种人类文明社会的价值观念也扩展到了狗的身上,将狗吃粪也看成一种不洁的现象,成为一种不能提及的文明禁忌,这可以说是一种城市的“狗文化”。而杨绛所持的,则是乡村的“狗文化”,在这种文化观念中,粪是有价值的,狗吃粪正是物尽其用,因此,用手纸擦大便,是糟蹋了纸也糟蹋了粪——城市里正常的日常行为方式反而被认为是错误的。显然,在这里,现代城市文明的价值排序被颠覆甚而倒转了。
关键词:幽默 心灵自由 人性温情
在杨绛的《干校六记》中,《小趋记情》无疑是一篇非常独特的文章。仅就题目而论,这篇文章也与其他“五记”颇不相同,其他“五记”的题目,都是“记”前是一个动词性的词,“记”后跟着一个形容词性的词,动词的主语自然是“我”或者“我们”,记的是“我”在种种事态中的体验与状况。只有“小趋记情”,在“记”前是一个名词,“记”后跟着的“情”也是一个名词,这样的题目提示出这篇文章的主人公似乎是这只名叫“小趋”的小狗。尽管在如今这个宠物流行的时代,爱狗甚于爱人已不足为奇,但是考虑到这篇文章所书写的那个有些遥远的年代,而且在其他几无祥和之气的“五记”之中,这篇文章仍然显得极为另类与醒目,我们不禁好奇,这条小狗究竟对于杨绛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以至于当杨绛在记述当年那一段生活的时候,要专门为它写这样一篇“记”?
“六记”当中,这是唯一一篇透着较多亮色与轻松的文章。文章开头从小趋名字的由来写起,读来令人不禁莞尔。区区一条小狗的名字,其中却颇隐含着一些曲折与机趣。原来小趋之名来自于诗人与阿香两个人的玩笑:阿香为小狗取名“小趋(区)”,这是将小狗算作区诗人的女儿,诗人给予了机智的报复——将小狗与阿香排行,取名“阿趋”,但是因为“小趋”比较顺口,就叫开了。在其他“五记”灰暗阴郁的气氛中,这篇文章一上来就给我们一种轻松幽默的谐趣。这多少显示出,尽管干校的生活压抑而痛苦,但是,这些人似乎仍然保有某种心灵的自由度,一个人只有在心灵上自由、精神上有余裕的状态下才有可能有心情玩幽默,正如周国平说:“幽默是受伤的心灵发出的健康、机智、宽容的微笑。”{1}而这些幽默似乎都与这条小狗有某种微妙的联系。
可是接下去,文章仍然透出了一丝阴冷的气息。小趋是一条瘦弱的小狗,杨绛一干人也力图照顾这样一个弱小的生命,但迫于条件,却无法给它提供稍好一点的生存条件,最大的问题是小趋的食物来源。文中说“我们”从厨房拿白薯头与零碎的干馒头泡软了喂小趋,却遭到一个“正确”的老先生的批评。颇有意味的是,杨绛写到,这位老先生疾言厉色地把班长训了一顿,理由是“瞧瞧老乡吃的是什么,你们拿白面喂狗!”显然,这位老先生的身份与杨绛他们并无不同,都是被下放到干校的,实际上都是被管制的对象,而且班长应该还是菜园班的管理者,应该有一定的权力,在同伴当中算是较有地位的人,而老先生居然能把他“训了一顿”,而且结果是“我们人人抱愧”。那么,这位老先生何来如此大的威力呢?杨绛对老先生有一个界定,就是“十分‘正确’”,可以说,老先生的威力正来自于这个“正确”。这个“正确”是加了引号的,而且还“十分”,这就显得意味深长了。应该说,老先生确实“正确”,从他说的话来看,也并没有错,甚至可以说确实是“正确”的,在老乡们的生存条件都如此艰难的情况下,用白面馒头喂狗,确实显得太过奢侈与浪费——虽然是“零星残块”,但无疑也是白面馒头。从逻辑的层面上讲,老先生的话并没有什么问题,问题是,既然正确,为什么又要加上引号呢?作为一种修辞,一个词被加上引号,往往别有深意,最常见的是鲁迅笔下的情况,即作为一种反语,但是在此,老先生的话似乎确实是正确的,因此这里的引号应该不是反语的标识。笔者认为,这里的引号所表示的是这个“正确”是引语,也即引用自某处,也就是说从某个特定的观点或立场出发,是“正确”的,从什么观点或立场出发呢,当然是当时政治意识形态的观点了。可以说这个“十分‘正确’”的意思就是说老先生是十分符合当时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在政治上“十分正确”。
“正确”本来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太过“正确”就成了问题。用白面喂狗确实有些不对,但是弄到连零星的干馒头都不能拿来喂狗,就太过极端了。一般来说,用什么喂狗本来也未必与政治扯得上什么关系,这是一个日常生活中的灰色地带,弹性很大,无论是政治还是法律甚至道德都未必管得着,这完全是留给人的情感与个人偏好自由发挥的领地,这种“十分正确”就抹杀了人的情感表达的正当性。而且,别的连队厨房的剩食可以拿来喂狗,足见这些问题未必就必须按照老先生的思维方式来处理,但是在杨绛他们这里,出现了这样一个老先生,日常生活中的这些小事就成了问题,在“正确”的压力之下,杨绛他们“人人抱愧”,结果小趋的食物就成了问题,因而又瘦又弱,老也长不大。显然,杨绛这段叙述透露出当时极“左”的政治意识形态在人们的心理与日常生活中投下的阴影——连一条狗的生存也受到了影响!应该说,老先生未必是什么坏人,他也应该不是有意充当意识形态的代理人,他自己实际上也是干校中被管制的对象,而他的存在对杨绛他们构成的压力,也揭示出了极“左”政治影响整个社会的机制,未必是通过明确的规定与条文,而是将对越界与触犯禁区的恐惧植入人们的心中,当人们担心动辄得咎的时候,便会超越常规地约束自己,更加极端地表现出对于特定意识形态倾向的忠诚与服从。
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小趋只好去吃粪。对于一条狗来说,这本来是一个正常的行为,但是杨绛却从这件事中引出了一大段极富谐趣的叙述。这段谐趣叙述从杨绛与阿香之间的谑笑开始,阿香发现小趋偷粪吃,告诉了杨绛,但是有趣的是阿香对于此事的态度。阿香在叙说的时候,显得十分的忸怩,说的时候吞吞吐吐地,又“怪不好意思地又笑个不了”,以至于楊绛听完笑谑道:“瞧你这副神气,我还以为是你在那里偷吃呢!”显然,阿香对于此事,感到羞耻、可笑,而且觉得“脏死了”。阿香是一个归国华侨,应该在西方的大都市中生活过,已经习惯了西方的现代文明,她的观点,可以说代表了一种现代人对于狗的这种自然生活习性的观点。显然,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人们对于人与动物的行为是有着价值排序的,尽管排泄是人与动物都有的、必不可少的正常的生理现象。但是,文明社会却将之赋予了负价值,加以贬低,甚而封禁——这当然与城市空间脆弱的生态环境有关,但这种脆弱也恰恰说明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的城市文明与违反自然生态规律的——这种人类文明社会的价值观念也扩展到了狗的身上,将狗吃粪也看成一种不洁的现象,成为一种不能提及的文明禁忌,这可以说是一种城市的“狗文化”。而杨绛所持的,则是乡村的“狗文化”,在这种文化观念中,粪是有价值的,狗吃粪正是物尽其用,因此,用手纸擦大便,是糟蹋了纸也糟蹋了粪——城市里正常的日常行为方式反而被认为是错误的。显然,在这里,现代城市文明的价值排序被颠覆甚而倒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