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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北京市,100088
【摘要】腐败是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本文基于以往有关权力的研究,尝试从心理学的视角探讨腐败的微观发生机制,并提出了四个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假设模型。本文首先对腐败进行了操作定义,分别从认知与行为的角度定义腐败,从认知出发,腐败包括腐败态度、腐败主观规范、腐败知觉行为控制和腐败意向四个成分;从行为出发,腐败则包括自利、欺骗和过于自信的决策三种行为指标。其次,在过往研究的基础上系统说明四个假设模型的提出过程,并对七个心理变量进行介绍。最后,建议未来研究在权力的更多特征及水平进行深入探讨,关注权力的积极效应,并且在神经生理层面上探寻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微观机制。
【关键词】腐败;权力;心理变量;调节模型;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1 引言
腐败至今缺乏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但大多数定义都围绕着“滥用公共权力以获得私人利益”而展开。腐败现象在世界各国均普遍存在,有学者指出,腐败已经成为当代中国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之一。而权力是整个社会科学的基本概念,近20年,社会心理学尤其是社会认知领域开始从实证角度研究权力,使得权力研究方兴未艾。起初,心理学家将权力视为一种结构变量(Galinsky等,2003),是在组织中客观存在的,表现为一种对重要资源的控制以及影响他人行为结果的能力(Keltner等,2003)。而后心理学家开始从认知视角探讨权力的内在心理体验,即个体对于自己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影响他人这一能力的主观感知,命名为“个人权力感”。
目前国外基于大量研究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权力理论、权力操作范式及权力测量工具,近几年国内研究者也针对这些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介绍,然而,国内尚没有一篇从权力视角探讨权力与腐败间关系的实证研究。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学界针对腐败缺乏统一的定义,尤其是适合于心理学研究的操作定义。因此,本文将首先对腐败定义的操作化进行探讨。
2 腐败定义的操作化
从腐败的认知角度,可以假设一个人是先有了对腐败的积极态度,而后在其他因素的影响下最终产生了腐败行为。根据著名的计划行为理论,个体对待一件事物或行为的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感知共同作用于行为意向,进而影响实际行为。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感知本质上都属于个体的主观感知,具体到腐败现象中,腐败主观规范是个体在面临是否要卷入腐败的决策时所感知到的社会压力;而腐败知觉行为控制则是个体对执行腐败行为的难易程度的感知。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感知相互影响并共同作用于行为意向,三者又分别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行为意向又与其他因素一同决定行为。因此,从认知的角度出发,可以通过腐败态度、腐败主观规范、腐败知觉行为控制和腐败意向共同定义腐败。
此外,从行为的角度来看,基于过往研究,腐败首先被普遍认为具有自利性,是为了实现自我利益而牺牲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Wang,Sun,2016);其次,腐败还明显具有欺骗性(Triandis等,2001),这种欺骗性既可以表现为自我欺骗,又可以表现为欺骗他人;最后,腐败是一个博弈过程,个体在进行腐败决策时既要考虑腐败的收益,也要考虑腐败的成本、风险,然而,在腐败情境中,个体的决策过程往往表现出非理性,Palmer(2008)在对集体腐败的研究过程中提出了腐败的过程模型,解释了腐败参与者的这种非理性,即对于腐败参与者,在决策过程中往往过分相信自己对局势的控制力,认为自己能够逃脱法律制裁,表现出过于自信的决策。因此,从行为角度出发,可以用自利行为、欺骗行为、过于自信的决策来定义腐败。
综上,为了实现腐败定义的操作化要求,可以分别从认知和行为两个角度来定义腐败。
3 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作用机制
3.1 以虚幻控制感为中介变量、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为调节变量的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众所周知,控制感是权力的核心要素,Guinote(2007)认为,权力之所以能够影响个体的知觉与行为,正是因为它能够给人带来控制感。而当这种控制感走向极端,形成一种控制错觉,即虚幻控制感。那么就容易使人高估自己对行为结果的控制力,表现为对行动预期更为乐观,行动取向更为明显。Fast等人(2009)验证了权力感会导致个体产生一种控制错觉,分别通过三个实验证明了在权力提升个体的乐观认知、自尊和行动取向的效应中,控制错觉起到了完全中介作用。Wilson(2012)也认为虚幻控制感会造成不切实际的自我评估、对能力放大的感知、以及过度自信等效应,从而使个体倾向于自利性归因,并进行冒险行为。此外,国内的研究者(杨洁,2015)也分别验证了在权力感、真实权力对非伦理行为的影响机制中,虚幻控制感都起到了中介效应。因此本文提出,虚幻控制感在权力对腐败的作用机制中可能起到中介效应。
有关人格与虚幻控制感的研究发现,个体的控制欲求的差异会对虚幻控制感产生重大影响,高控制欲求的个体更倾向于高估自身的控制能力,而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的核心就是一種操控他人以获得自身利益的社会行为策略(Wilson等,1996)。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的特点包括无视道德、擅长欺骗与操纵,Kish-Gephart等人(2010)通过元分析,对职业人产生不道德行为的三类原因进行探讨,研究结果确认了具有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的个体在工作中通过操纵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实现自身目标而更易进行不道德行为。此外,国内研究者(耿耀国等,2014)也深刻地指出,在中国文化中,等同于西方马基雅维利主义的权谋-厚黑行为在官场上大行其道,突出了马基雅维利人格在中国文化下对腐败产生可能具有的特殊意义。
综上,本文提出在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作用机制中,以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为调节变量、以虚幻控制感作为中介变量的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3.2 以心理权利为中介变量、权威主义人格为调节变量的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在以往关于自利行为的研究中,研究者发现,在面对资源困境时,持有权力的领导者往往取用更多的公共资源,更不愿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这是因为他们主观地认为自己有权利获得优待,即心理权利。在Campbell等(2004)具有开创性的研究中,将心理权利定义为个体的一种稳定且弥漫的感觉,其特点是个体认为自己比别人理所应当获得更多而损失更少,并且指出这种权利感的跨情境稳定性。实验结果表明心理权利倾向高的个体更容易表现出自私行为。通常,如果个体感受到的心理权利越多,也就意味着对于资源的期望也越多,期望也更难得到满足,而如果个体在先前已经遭遇过不公平的对待或一些负性事件,由于补偿心理他们在未来就更希望获得好的结果,这会使得他们更容易产生自利行为(Zitek等,2010)。因此,本文提出心理权利在权力对腐败的作用机制中可能起到中介效应。
权威主义人格是与权力感相关联的一个概念,权威主义人格具有服从权威和以权威自居的双重心理特征,包含右翼权威主义和社会支配倾向两个方面(李琼,郭永玉,2007)。Sidanius和Pratto(2012)认为,具有高右翼权威主义倾向或社会支配倾向的个体,往往更加支持维护传统的等级秩序和社会规范,反对平等和公正,并且为权力、威望和不合比例的利益分配辩护。国内研究者李小平,杨晟宇和李梦遥(2012)通过实验发现权威主义人格的效应会受到权力感的影响,当高权威主义人格者不具有权力感时,他们会存在变通与固执、顺从与进逼的双重心理特点,他们进而认为,权力感会激发高权威者的权威心理。因此同样可以大胆假设,权力感的效应也会受到权威主义人格的影响,当权力持有者同时具有较高的权威主义人格,会更加认同内群体(有权者)与外群体(无权者)是不同的,形成更强的心理权利,从而在行为上表现出更多的自利行为。
综上,本文提出在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作用机制中,以权威主义人格为调节变量、以心理权利作为中介变量的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3.3 以道德意识为中介变量、腐败感知为调节变量的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社会认知领域理论认为,人们在认知一件事物时,会将其归于道德、习俗或个人三个范畴中的其中一个。当个体将该事物置于道德领域,就会认为规则更加通用且不得违反,如果破坏规则,给予的惩罚也更为严重;而如果仅是置于习俗或个人领域,那么对遵守规则的要求则会宽松很多(Smetana,2006)。道德意识就是个体将特定事物置于道德的范畴进行认知,道德意识往往会影响人们对于某行为或事件的态度。DeCelles等人(2012)的研究发现,道德意识在权力影响自利行为的作用机制中起到中介作用,道德意识越强则自利行为越少。以往关于权力造成腐败的研究发现,高的责任感知会抑制权力持有者的自利行为,例如,由于选举领导比指定领导的社会责任感更强因而产生更少的自利行为(De Cremer&Dijk,2008)。而个体通过责任扩散产生较低水平的责任感知,会产生较多的自利行为。
过往研究表明,腐败感知会对个体的腐败意愿产生很大的影响,个人的腐败意愿取决于对社会中其他个体的腐败水平的感知(Dong等,2012),而当个体感知到腐败普遍存在时,可能就不再通过法律等规则来解决问题,而通过行贿来实现目的。这一现象可以通过道德意识来予以解释,大多数人因为腐败行为违反道德而将其列入道德领域,但它如果非常普遍地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就会被看作是一种符合社会习俗的“潜规则”,因而就进入到习俗领域了(白宝玉等,2014)。因此,较高水平的腐败感知会让个体将腐败行为从道德领域转移到习俗领域,从而产生低水平的道德意识,进而产生更多的腐败行为。
综上,本文提出在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作用机制中,以腐败感知为调节变量、道德意识为中介变量的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3.4 以权力观为调节变量的调节模型
权力观本质上是个体的一种价值观,其指向的对象是个体在运用权力时所要实现的目标,可分为个人取向和社会取向两种,其中个人取向权力观的个体会表现出更多的腐败行为(Wang &Sun,2016)。权力观之所以不同于前述的6个心理变量,是因为权力观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一国的社会、历史、文化等宏观因素的影响。有学者(Torelli&Shavitt,2010)区分了两种会影响权力观产生的文化维度,一种是垂直个人主义,该文化下的个体追求个人成功,强调竞争和地位,将权力看作获得更高社会威望,控制他人及重要资源的工具,因而指向个人取向权力观;另一种是水平集体主义,该文化强调共同目标的实现,注重人际间的和谐关系,将权力的目的视为带领成员相互协作、实现组织成功,因而指向社会取向的权力观。而对于中国这种垂直集体主义文化国家,情况可能会更加复杂,一方面,垂直主义意味着重视个人权力的实现,并且强调权力等级;另一方面,集体主义在不同的理论中具有完全不同的解读。因而,基于社会、历史、文化等因素产生的权力观在中国具有独特的研究意义,而权力观对于权力的调节效应,是回答前述现实难题的一种合理解释。
综上,本文提出在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作用机制中,以权力观作为调节变量的调节模型。
4未来研究的方向
第一,权力的多特征、多水平探讨。权力所涵盖的内涵极其丰富,其不仅包括真实权力与权力感两个层面,还具有强度、方向、稳定性等等特征,每一个特征上又可以区分多个水平。例如,在Maner等人(2007)的研究中发现,虽然权力在整体上会促进冒险决策,但也可能会导致权力动机者更保守的决策,尤其是在他们的权力不稳定,面临失去权力的可能时。此外,还有学者(魏秋江等,2012)提出应当研究高低权力者是一对多关系的情况,研究权力的作用方向是自下而上时的情况,以及跳出简单的权力二元操作(只有高权力与低权力的两级划分)对更多级权力进行探讨。
第二,探索权力的积极效应。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认识到虽然权力的作用具有消极的一面,但应当更强调权力的作用在最开始应当是中性的,之后在其他因素的作用下,才产生消极或积极的作用(俞国良,韦庆旺,2009)。关于权力的积极效应,Kraus等(2011)的研究表明,权力拥有者可以不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境场合而不停地转换伪装角色,可以帮助他们在各种情境中更好地真实表现自我。后续研究可以探索更多权力的积极效应,尤其是在如何利用权力的这些积极效应来遏制腐败的蔓延。
第三,研究权力影响腐败的神经生理学机制。现有的研究发现,权力的启动引起右脑激活(Smith&Trope,2006),然而另有研究(Kuhl&Kazen,2008)发现权力相关刺激与右视野(左脑)优势有关,关于权力启动引起脑区激活的优势半球位置还有待后续研究验证。此外,体验权力的个体左额叶皮层激活更显著,该区域被认为与趋近动机有关(Boksem等,2012)。目前的研究尚未揭示权力状态是否产生了某种神经生理机制,进而诱发腐败行为倾向,有待后续研究拓展。
参考文献:
[1]白宝玉,余俊宣,寇彧.(2014).儿童青少年对腐败的认知及其发展. 教育实践与研究,(2), 85-89.
[2]耿耀国,常国胜,李丽,孙群博,黃婧宜.(2014).马基雅维里主义人格特质研究述评.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2(5),816-820.
[3]李琼,郭永玉.(2007).作为偏见影响因素的权威主义人格.心理科学进展,15(6), 981-986.
[4]李小平,杨晟宇,李梦遥.(2012).权威人格与权力感对道德思维方式的影响. 心理学报, 44(7),964-971.
[5]魏秋江,段锦云,范庭卫.(2012).权力操作范式的分析与比较. 心理科学进展, 20(9), 1507-1518.
[6]杨洁.(2015). 从个体控制感知角度探究权力对非伦理行为的影响机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大学.
[7]俞国良,韦庆旺.(2009). 权力产生“腐败”吗?——社会心理学的答案. 黑龙江社会科学,2, 137-141.
作者简介:陈奕帆,1993年6月,男,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为犯罪心理学、腐败的社会心理成因。
基金项目:本成果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名称为“权力、权力感影响个体腐败行为的心理路径分析——一项基于情境模拟实验的实证研究”(2015SSCX196)。
【摘要】腐败是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本文基于以往有关权力的研究,尝试从心理学的视角探讨腐败的微观发生机制,并提出了四个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假设模型。本文首先对腐败进行了操作定义,分别从认知与行为的角度定义腐败,从认知出发,腐败包括腐败态度、腐败主观规范、腐败知觉行为控制和腐败意向四个成分;从行为出发,腐败则包括自利、欺骗和过于自信的决策三种行为指标。其次,在过往研究的基础上系统说明四个假设模型的提出过程,并对七个心理变量进行介绍。最后,建议未来研究在权力的更多特征及水平进行深入探讨,关注权力的积极效应,并且在神经生理层面上探寻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微观机制。
【关键词】腐败;权力;心理变量;调节模型;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1 引言
腐败至今缺乏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但大多数定义都围绕着“滥用公共权力以获得私人利益”而展开。腐败现象在世界各国均普遍存在,有学者指出,腐败已经成为当代中国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之一。而权力是整个社会科学的基本概念,近20年,社会心理学尤其是社会认知领域开始从实证角度研究权力,使得权力研究方兴未艾。起初,心理学家将权力视为一种结构变量(Galinsky等,2003),是在组织中客观存在的,表现为一种对重要资源的控制以及影响他人行为结果的能力(Keltner等,2003)。而后心理学家开始从认知视角探讨权力的内在心理体验,即个体对于自己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影响他人这一能力的主观感知,命名为“个人权力感”。
目前国外基于大量研究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权力理论、权力操作范式及权力测量工具,近几年国内研究者也针对这些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介绍,然而,国内尚没有一篇从权力视角探讨权力与腐败间关系的实证研究。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学界针对腐败缺乏统一的定义,尤其是适合于心理学研究的操作定义。因此,本文将首先对腐败定义的操作化进行探讨。
2 腐败定义的操作化
从腐败的认知角度,可以假设一个人是先有了对腐败的积极态度,而后在其他因素的影响下最终产生了腐败行为。根据著名的计划行为理论,个体对待一件事物或行为的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感知共同作用于行为意向,进而影响实际行为。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感知本质上都属于个体的主观感知,具体到腐败现象中,腐败主观规范是个体在面临是否要卷入腐败的决策时所感知到的社会压力;而腐败知觉行为控制则是个体对执行腐败行为的难易程度的感知。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感知相互影响并共同作用于行为意向,三者又分别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行为意向又与其他因素一同决定行为。因此,从认知的角度出发,可以通过腐败态度、腐败主观规范、腐败知觉行为控制和腐败意向共同定义腐败。
此外,从行为的角度来看,基于过往研究,腐败首先被普遍认为具有自利性,是为了实现自我利益而牺牲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Wang,Sun,2016);其次,腐败还明显具有欺骗性(Triandis等,2001),这种欺骗性既可以表现为自我欺骗,又可以表现为欺骗他人;最后,腐败是一个博弈过程,个体在进行腐败决策时既要考虑腐败的收益,也要考虑腐败的成本、风险,然而,在腐败情境中,个体的决策过程往往表现出非理性,Palmer(2008)在对集体腐败的研究过程中提出了腐败的过程模型,解释了腐败参与者的这种非理性,即对于腐败参与者,在决策过程中往往过分相信自己对局势的控制力,认为自己能够逃脱法律制裁,表现出过于自信的决策。因此,从行为角度出发,可以用自利行为、欺骗行为、过于自信的决策来定义腐败。
综上,为了实现腐败定义的操作化要求,可以分别从认知和行为两个角度来定义腐败。
3 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作用机制
3.1 以虚幻控制感为中介变量、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为调节变量的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众所周知,控制感是权力的核心要素,Guinote(2007)认为,权力之所以能够影响个体的知觉与行为,正是因为它能够给人带来控制感。而当这种控制感走向极端,形成一种控制错觉,即虚幻控制感。那么就容易使人高估自己对行为结果的控制力,表现为对行动预期更为乐观,行动取向更为明显。Fast等人(2009)验证了权力感会导致个体产生一种控制错觉,分别通过三个实验证明了在权力提升个体的乐观认知、自尊和行动取向的效应中,控制错觉起到了完全中介作用。Wilson(2012)也认为虚幻控制感会造成不切实际的自我评估、对能力放大的感知、以及过度自信等效应,从而使个体倾向于自利性归因,并进行冒险行为。此外,国内的研究者(杨洁,2015)也分别验证了在权力感、真实权力对非伦理行为的影响机制中,虚幻控制感都起到了中介效应。因此本文提出,虚幻控制感在权力对腐败的作用机制中可能起到中介效应。
有关人格与虚幻控制感的研究发现,个体的控制欲求的差异会对虚幻控制感产生重大影响,高控制欲求的个体更倾向于高估自身的控制能力,而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的核心就是一種操控他人以获得自身利益的社会行为策略(Wilson等,1996)。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的特点包括无视道德、擅长欺骗与操纵,Kish-Gephart等人(2010)通过元分析,对职业人产生不道德行为的三类原因进行探讨,研究结果确认了具有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的个体在工作中通过操纵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实现自身目标而更易进行不道德行为。此外,国内研究者(耿耀国等,2014)也深刻地指出,在中国文化中,等同于西方马基雅维利主义的权谋-厚黑行为在官场上大行其道,突出了马基雅维利人格在中国文化下对腐败产生可能具有的特殊意义。
综上,本文提出在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作用机制中,以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为调节变量、以虚幻控制感作为中介变量的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3.2 以心理权利为中介变量、权威主义人格为调节变量的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在以往关于自利行为的研究中,研究者发现,在面对资源困境时,持有权力的领导者往往取用更多的公共资源,更不愿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这是因为他们主观地认为自己有权利获得优待,即心理权利。在Campbell等(2004)具有开创性的研究中,将心理权利定义为个体的一种稳定且弥漫的感觉,其特点是个体认为自己比别人理所应当获得更多而损失更少,并且指出这种权利感的跨情境稳定性。实验结果表明心理权利倾向高的个体更容易表现出自私行为。通常,如果个体感受到的心理权利越多,也就意味着对于资源的期望也越多,期望也更难得到满足,而如果个体在先前已经遭遇过不公平的对待或一些负性事件,由于补偿心理他们在未来就更希望获得好的结果,这会使得他们更容易产生自利行为(Zitek等,2010)。因此,本文提出心理权利在权力对腐败的作用机制中可能起到中介效应。
权威主义人格是与权力感相关联的一个概念,权威主义人格具有服从权威和以权威自居的双重心理特征,包含右翼权威主义和社会支配倾向两个方面(李琼,郭永玉,2007)。Sidanius和Pratto(2012)认为,具有高右翼权威主义倾向或社会支配倾向的个体,往往更加支持维护传统的等级秩序和社会规范,反对平等和公正,并且为权力、威望和不合比例的利益分配辩护。国内研究者李小平,杨晟宇和李梦遥(2012)通过实验发现权威主义人格的效应会受到权力感的影响,当高权威主义人格者不具有权力感时,他们会存在变通与固执、顺从与进逼的双重心理特点,他们进而认为,权力感会激发高权威者的权威心理。因此同样可以大胆假设,权力感的效应也会受到权威主义人格的影响,当权力持有者同时具有较高的权威主义人格,会更加认同内群体(有权者)与外群体(无权者)是不同的,形成更强的心理权利,从而在行为上表现出更多的自利行为。
综上,本文提出在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作用机制中,以权威主义人格为调节变量、以心理权利作为中介变量的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3.3 以道德意识为中介变量、腐败感知为调节变量的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社会认知领域理论认为,人们在认知一件事物时,会将其归于道德、习俗或个人三个范畴中的其中一个。当个体将该事物置于道德领域,就会认为规则更加通用且不得违反,如果破坏规则,给予的惩罚也更为严重;而如果仅是置于习俗或个人领域,那么对遵守规则的要求则会宽松很多(Smetana,2006)。道德意识就是个体将特定事物置于道德的范畴进行认知,道德意识往往会影响人们对于某行为或事件的态度。DeCelles等人(2012)的研究发现,道德意识在权力影响自利行为的作用机制中起到中介作用,道德意识越强则自利行为越少。以往关于权力造成腐败的研究发现,高的责任感知会抑制权力持有者的自利行为,例如,由于选举领导比指定领导的社会责任感更强因而产生更少的自利行为(De Cremer&Dijk,2008)。而个体通过责任扩散产生较低水平的责任感知,会产生较多的自利行为。
过往研究表明,腐败感知会对个体的腐败意愿产生很大的影响,个人的腐败意愿取决于对社会中其他个体的腐败水平的感知(Dong等,2012),而当个体感知到腐败普遍存在时,可能就不再通过法律等规则来解决问题,而通过行贿来实现目的。这一现象可以通过道德意识来予以解释,大多数人因为腐败行为违反道德而将其列入道德领域,但它如果非常普遍地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就会被看作是一种符合社会习俗的“潜规则”,因而就进入到习俗领域了(白宝玉等,2014)。因此,较高水平的腐败感知会让个体将腐败行为从道德领域转移到习俗领域,从而产生低水平的道德意识,进而产生更多的腐败行为。
综上,本文提出在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作用机制中,以腐败感知为调节变量、道德意识为中介变量的有调节的中介模型。
3.4 以权力观为调节变量的调节模型
权力观本质上是个体的一种价值观,其指向的对象是个体在运用权力时所要实现的目标,可分为个人取向和社会取向两种,其中个人取向权力观的个体会表现出更多的腐败行为(Wang &Sun,2016)。权力观之所以不同于前述的6个心理变量,是因为权力观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一国的社会、历史、文化等宏观因素的影响。有学者(Torelli&Shavitt,2010)区分了两种会影响权力观产生的文化维度,一种是垂直个人主义,该文化下的个体追求个人成功,强调竞争和地位,将权力看作获得更高社会威望,控制他人及重要资源的工具,因而指向个人取向权力观;另一种是水平集体主义,该文化强调共同目标的实现,注重人际间的和谐关系,将权力的目的视为带领成员相互协作、实现组织成功,因而指向社会取向的权力观。而对于中国这种垂直集体主义文化国家,情况可能会更加复杂,一方面,垂直主义意味着重视个人权力的实现,并且强调权力等级;另一方面,集体主义在不同的理论中具有完全不同的解读。因而,基于社会、历史、文化等因素产生的权力观在中国具有独特的研究意义,而权力观对于权力的调节效应,是回答前述现实难题的一种合理解释。
综上,本文提出在权力影响腐败产生的作用机制中,以权力观作为调节变量的调节模型。
4未来研究的方向
第一,权力的多特征、多水平探讨。权力所涵盖的内涵极其丰富,其不仅包括真实权力与权力感两个层面,还具有强度、方向、稳定性等等特征,每一个特征上又可以区分多个水平。例如,在Maner等人(2007)的研究中发现,虽然权力在整体上会促进冒险决策,但也可能会导致权力动机者更保守的决策,尤其是在他们的权力不稳定,面临失去权力的可能时。此外,还有学者(魏秋江等,2012)提出应当研究高低权力者是一对多关系的情况,研究权力的作用方向是自下而上时的情况,以及跳出简单的权力二元操作(只有高权力与低权力的两级划分)对更多级权力进行探讨。
第二,探索权力的积极效应。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认识到虽然权力的作用具有消极的一面,但应当更强调权力的作用在最开始应当是中性的,之后在其他因素的作用下,才产生消极或积极的作用(俞国良,韦庆旺,2009)。关于权力的积极效应,Kraus等(2011)的研究表明,权力拥有者可以不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境场合而不停地转换伪装角色,可以帮助他们在各种情境中更好地真实表现自我。后续研究可以探索更多权力的积极效应,尤其是在如何利用权力的这些积极效应来遏制腐败的蔓延。
第三,研究权力影响腐败的神经生理学机制。现有的研究发现,权力的启动引起右脑激活(Smith&Trope,2006),然而另有研究(Kuhl&Kazen,2008)发现权力相关刺激与右视野(左脑)优势有关,关于权力启动引起脑区激活的优势半球位置还有待后续研究验证。此外,体验权力的个体左额叶皮层激活更显著,该区域被认为与趋近动机有关(Boksem等,2012)。目前的研究尚未揭示权力状态是否产生了某种神经生理机制,进而诱发腐败行为倾向,有待后续研究拓展。
参考文献:
[1]白宝玉,余俊宣,寇彧.(2014).儿童青少年对腐败的认知及其发展. 教育实践与研究,(2), 85-89.
[2]耿耀国,常国胜,李丽,孙群博,黃婧宜.(2014).马基雅维里主义人格特质研究述评.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2(5),816-820.
[3]李琼,郭永玉.(2007).作为偏见影响因素的权威主义人格.心理科学进展,15(6), 981-986.
[4]李小平,杨晟宇,李梦遥.(2012).权威人格与权力感对道德思维方式的影响. 心理学报, 44(7),964-971.
[5]魏秋江,段锦云,范庭卫.(2012).权力操作范式的分析与比较. 心理科学进展, 20(9), 1507-1518.
[6]杨洁.(2015). 从个体控制感知角度探究权力对非伦理行为的影响机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大学.
[7]俞国良,韦庆旺.(2009). 权力产生“腐败”吗?——社会心理学的答案. 黑龙江社会科学,2, 137-141.
作者简介:陈奕帆,1993年6月,男,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为犯罪心理学、腐败的社会心理成因。
基金项目:本成果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名称为“权力、权力感影响个体腐败行为的心理路径分析——一项基于情境模拟实验的实证研究”(2015SSCX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