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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2年以来,新乡市发生多起非法集资案件,影响巨大,相关企业及投资者损失严重。本文从新乡市发生非法集资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入手,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分析新乡市非法集资案件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若干解决新乡市非法集资案件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非法集资 产生原因 对策
一、新乡市非法集资总体态势
在新乡市的各个金融机构和大小门市的窗口,各个市电视台的流动字幕,提醒市民远离非法集资的宣传语随处可见:新乡市虽然有着“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中国国家森林城市”等诸多耀眼光环,但是也在承受着非法集资形势严峻的剧烈阵痛,压力巨大,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刻不容缓!2012年9月,全市第一个较大规模的非法集资案——豫鑫担保公司案件爆发后,新乡市抽调20多名警力,实行集中办公,第一时间开展侦办工作,查控了相关资产。2013年10月,全顺铜业案件爆发后,以卫滨区为主,全市抽调60多名警力集中办公,历时半年左右,查清了相关资金去向,查控了车辆、土地、房屋等资产,控制了相关犯罪嫌疑人,为后期处置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年11月,腾飞案件爆发后,新乡市迅速成立相关组织,安排事件处置工作,相关工作组第一时间进驻企业维护秩序。市公安局依法对腾飞集团及关联企业账目、银行账户、房产、土地、汽车等资产进行查封保全,对相关人员采取了管控措施,同时,抽调100余名警力,分成银行查询组、资金追缴组等多个组别开展工作,已审计3700多本账册,查询银行流水5万多笔。来自市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立案查处非法集资类案件85起,直接参与集资人数11.28万人,集资金额73.8亿元,起诉41起,判决16起,对137名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二、新乡市非法集资产生原因分析
1.宏观层面。
1.1全国的宏观经济走势是大背景。2000年—2012年,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虽然GDP增速有两位数降至7%至8%,但是仍然远远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更高阶段,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公民财富快速积累。这就导致老百姓积累的财富越来越多,已不再满足于存在银行的利息,多余的资金急需从银行转移到理财产品,非法集资就容易趁虚而入,其收益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很容易受到老百姓的青睐。新乡市虽然地处河南省,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但是资金市场的总体供需状况和全国是一样的。
1.2新乡市的经济基础发生变化。近几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下降,下行压力巨大,但是政府部门依然千方百计保证公民收入增长速度不低于GDP增长速度。新乡市作为全省财政收入仅次于郑州、洛阳的第三大地市,新乡的民营经济基础一直不错,先后培育出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新能源等6大产业。但进入2009年之后,除生物制药企业发展尚可外,其余产业大多陷入萧条。新乡市本土制造业的大面积“塌陷”导致企业自己需求量很大,无法从银行获得足够贷款,转向利用非法集资的方式吸收民间资金。
1.3新乡市具有深厚的“典型”土壤。回顾新乡市发生的两起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不难发现“典型”的显著作用。因为新乡市历来是一个“典型”辈出的地方,诸如女企业家代表京华实业公司董事长刘志华,乡镇党委书记的榜样吴金印,农民致富的领头人史来贺,都是新乡人的骄傲。李全顺和腾飞公司的“典型”身份为非法集资起到了宣传造势的作用。全顺铜业非法集资案中,李全顺用大搞公益的方式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加上本地媒体大力宣传,名气越来越大,自然也成为人们交口称赞的“典型”,被称为新乡市“首善”,老百姓把钱交给“首善”自然放心;腾飞投资理财公司非法集资案建中,甚至有不少理财客户暗自庆幸说:“获嘉(县)这么多担保公司都出了事,金果担保公司倒闭,远洋担保公司不给本金,看来小公司真的不行,还是腾飞担保公司给力,到现在没一点事情。”
2.微观层面。
2.1新鄉市金融市场发展水平低。由于新乡市金融业不发达,资金融通不够顺畅,缺乏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本地企业很难从银行系统之外合法筹资,社会公众闲置资金也缺乏银行存款之外的投资渠道。这就导致很多企业和社会公众选择了非法的民间借贷。2008年前后,银行为了积极响应中央的四万亿的经济刺激政策,先后多次向本地企业发放多笔贷款,鼓励企业多买新设备、多上新项目,但随后而至的银根从紧,突然造成银行贷款中断,不少中小企业因此陷入资金断裂局面。经济的突然下滑加剧非法民间借贷风险的爆发。
2.2政府金融监管体制不完善,对金融活动监管不到位。国家对非法集资和民间贷款的法律界定还有模糊之处,给新乡市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监管非法集资带来一定难度,急需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新乡市作为一个内陆非省会城市,金融体系的不完善也导致其金融监管水平不高。全顺铜业和腾飞投资理财公司非法集资案中均发生了群体事件,反映出本地金融监管部门调查和处理非法集资案件比较滞后。
2.3社会公众风险意识淡薄
客观上来讲,广大群众对于生活的预期比较担忧,比如说房价居高不下,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机制不健全,都希望“钱生钱”,而目前公众投资渠道相对比较狭窄,这就为非法集资提供了孳生的温床。主观上来讲,被集资者缺乏理性思考,幻想“一夜暴富”,希望通过高息短期内获得高额回报明知有风险,但难抵诱惑,冒险一试。 同时,被集资者还有一种从众的心理,许多群众看到集资者对初期的被集资者很快给予投桃报李,导致盲目跟风,一拥而上。
三、新乡市非法集资对策及建议
1.加强政金融监管。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监测预警。要对本地区的非法集资问题保持高度警惕,进行全程监测,主动排查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防患于未然。二是及时调查取证。发现问题后,要组织当地银监、公安、工商等部门提前介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三是果断处置。对于事实清楚且可以定性的非法集资,要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妥善处置;难以定性的,要及时上报。
2.完善金融体系,扩宽投资渠道。新乡市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重要原因之一是企业缺乏合法筹资渠道,因此,本地政府应鼓励发展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为本地企业搭建更大的筹资平台。同时,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尝试利用股权改制、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中小企业则可以尝试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方式筹集资金。
3.扶植实体经济发展。完善金融体系是为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如果实体经济大面积萧条,金融体系提供的资金支持最终还是会打水漂。因此,新乡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应为本地企业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打造优良的市场环境,服务好本地企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实体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投资者的收益才有保障,新乡市经济发展才能良性循环。实际上,新乡市作为豫北制造中心,实体经济的基础还是比较扎实的,关键是要在经济新常态中寻求突破,找回实体经济的春天。
4.加强风险意识教育。风险与收益相均衡原则是投资中最重要的法则之一,投资者要想获得高收益必须承担高风险。新乡市非法集资案件的被集资者有一个普遍的错误认识,认为自己是把钱借给企业的,就像把钱借给银行一样。实际上两者有质的差别。也许全顺、腾飞等非法集资案件造成的数十亿资金损失、数十万损失者以及对这些案件的街谈巷议、地毯式宣传,都算是深刻的风险意识教育吧。
参考文献:
[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陈长青,《群体性非法集资案件的成因及应对策略》[J]、中国总会计师,2013.
[3]宋洁,《当前非法集资的原因、难点及对策建议》[J]、西南金融,2011.
作者简介:赵楠(1981—),女,汉族,河南新乡人,硕士,新乡学院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公司财务研究。
※基金项目:2015年度新乡市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新乡市非法集资产生原因及对策研究》编号:B019.
关键词:非法集资 产生原因 对策
一、新乡市非法集资总体态势
在新乡市的各个金融机构和大小门市的窗口,各个市电视台的流动字幕,提醒市民远离非法集资的宣传语随处可见:新乡市虽然有着“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中国国家森林城市”等诸多耀眼光环,但是也在承受着非法集资形势严峻的剧烈阵痛,压力巨大,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刻不容缓!2012年9月,全市第一个较大规模的非法集资案——豫鑫担保公司案件爆发后,新乡市抽调20多名警力,实行集中办公,第一时间开展侦办工作,查控了相关资产。2013年10月,全顺铜业案件爆发后,以卫滨区为主,全市抽调60多名警力集中办公,历时半年左右,查清了相关资金去向,查控了车辆、土地、房屋等资产,控制了相关犯罪嫌疑人,为后期处置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年11月,腾飞案件爆发后,新乡市迅速成立相关组织,安排事件处置工作,相关工作组第一时间进驻企业维护秩序。市公安局依法对腾飞集团及关联企业账目、银行账户、房产、土地、汽车等资产进行查封保全,对相关人员采取了管控措施,同时,抽调100余名警力,分成银行查询组、资金追缴组等多个组别开展工作,已审计3700多本账册,查询银行流水5万多笔。来自市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立案查处非法集资类案件85起,直接参与集资人数11.28万人,集资金额73.8亿元,起诉41起,判决16起,对137名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二、新乡市非法集资产生原因分析
1.宏观层面。
1.1全国的宏观经济走势是大背景。2000年—2012年,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虽然GDP增速有两位数降至7%至8%,但是仍然远远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更高阶段,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公民财富快速积累。这就导致老百姓积累的财富越来越多,已不再满足于存在银行的利息,多余的资金急需从银行转移到理财产品,非法集资就容易趁虚而入,其收益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很容易受到老百姓的青睐。新乡市虽然地处河南省,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但是资金市场的总体供需状况和全国是一样的。
1.2新乡市的经济基础发生变化。近几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下降,下行压力巨大,但是政府部门依然千方百计保证公民收入增长速度不低于GDP增长速度。新乡市作为全省财政收入仅次于郑州、洛阳的第三大地市,新乡的民营经济基础一直不错,先后培育出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新能源等6大产业。但进入2009年之后,除生物制药企业发展尚可外,其余产业大多陷入萧条。新乡市本土制造业的大面积“塌陷”导致企业自己需求量很大,无法从银行获得足够贷款,转向利用非法集资的方式吸收民间资金。
1.3新乡市具有深厚的“典型”土壤。回顾新乡市发生的两起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不难发现“典型”的显著作用。因为新乡市历来是一个“典型”辈出的地方,诸如女企业家代表京华实业公司董事长刘志华,乡镇党委书记的榜样吴金印,农民致富的领头人史来贺,都是新乡人的骄傲。李全顺和腾飞公司的“典型”身份为非法集资起到了宣传造势的作用。全顺铜业非法集资案中,李全顺用大搞公益的方式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加上本地媒体大力宣传,名气越来越大,自然也成为人们交口称赞的“典型”,被称为新乡市“首善”,老百姓把钱交给“首善”自然放心;腾飞投资理财公司非法集资案建中,甚至有不少理财客户暗自庆幸说:“获嘉(县)这么多担保公司都出了事,金果担保公司倒闭,远洋担保公司不给本金,看来小公司真的不行,还是腾飞担保公司给力,到现在没一点事情。”
2.微观层面。
2.1新鄉市金融市场发展水平低。由于新乡市金融业不发达,资金融通不够顺畅,缺乏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本地企业很难从银行系统之外合法筹资,社会公众闲置资金也缺乏银行存款之外的投资渠道。这就导致很多企业和社会公众选择了非法的民间借贷。2008年前后,银行为了积极响应中央的四万亿的经济刺激政策,先后多次向本地企业发放多笔贷款,鼓励企业多买新设备、多上新项目,但随后而至的银根从紧,突然造成银行贷款中断,不少中小企业因此陷入资金断裂局面。经济的突然下滑加剧非法民间借贷风险的爆发。
2.2政府金融监管体制不完善,对金融活动监管不到位。国家对非法集资和民间贷款的法律界定还有模糊之处,给新乡市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监管非法集资带来一定难度,急需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新乡市作为一个内陆非省会城市,金融体系的不完善也导致其金融监管水平不高。全顺铜业和腾飞投资理财公司非法集资案中均发生了群体事件,反映出本地金融监管部门调查和处理非法集资案件比较滞后。
2.3社会公众风险意识淡薄
客观上来讲,广大群众对于生活的预期比较担忧,比如说房价居高不下,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机制不健全,都希望“钱生钱”,而目前公众投资渠道相对比较狭窄,这就为非法集资提供了孳生的温床。主观上来讲,被集资者缺乏理性思考,幻想“一夜暴富”,希望通过高息短期内获得高额回报明知有风险,但难抵诱惑,冒险一试。 同时,被集资者还有一种从众的心理,许多群众看到集资者对初期的被集资者很快给予投桃报李,导致盲目跟风,一拥而上。
三、新乡市非法集资对策及建议
1.加强政金融监管。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监测预警。要对本地区的非法集资问题保持高度警惕,进行全程监测,主动排查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防患于未然。二是及时调查取证。发现问题后,要组织当地银监、公安、工商等部门提前介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三是果断处置。对于事实清楚且可以定性的非法集资,要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妥善处置;难以定性的,要及时上报。
2.完善金融体系,扩宽投资渠道。新乡市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重要原因之一是企业缺乏合法筹资渠道,因此,本地政府应鼓励发展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为本地企业搭建更大的筹资平台。同时,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尝试利用股权改制、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中小企业则可以尝试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方式筹集资金。
3.扶植实体经济发展。完善金融体系是为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如果实体经济大面积萧条,金融体系提供的资金支持最终还是会打水漂。因此,新乡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应为本地企业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打造优良的市场环境,服务好本地企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实体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投资者的收益才有保障,新乡市经济发展才能良性循环。实际上,新乡市作为豫北制造中心,实体经济的基础还是比较扎实的,关键是要在经济新常态中寻求突破,找回实体经济的春天。
4.加强风险意识教育。风险与收益相均衡原则是投资中最重要的法则之一,投资者要想获得高收益必须承担高风险。新乡市非法集资案件的被集资者有一个普遍的错误认识,认为自己是把钱借给企业的,就像把钱借给银行一样。实际上两者有质的差别。也许全顺、腾飞等非法集资案件造成的数十亿资金损失、数十万损失者以及对这些案件的街谈巷议、地毯式宣传,都算是深刻的风险意识教育吧。
参考文献:
[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陈长青,《群体性非法集资案件的成因及应对策略》[J]、中国总会计师,2013.
[3]宋洁,《当前非法集资的原因、难点及对策建议》[J]、西南金融,2011.
作者简介:赵楠(1981—),女,汉族,河南新乡人,硕士,新乡学院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公司财务研究。
※基金项目:2015年度新乡市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新乡市非法集资产生原因及对策研究》编号:B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