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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民航飞行事故原因的了解和分析,飞行员的职业安全素质对民航的安全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遵循政府主导、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的民航行业诚信机制建设基本原则,采用公共征信模式,借鉴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结合我国民航特色,构建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该体系包含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制度、飞行员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飞行员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和飞行员安全信用奖惩制度。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使民航局对飞行员的管理更加系统化、体制化、多元化。
关键词:飞行员;安全信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欧洲公共征信模式;FICO评分模型
引言:
民航运输机飞行员是飞机安全运行的最后一道防线,其职业安全素质直接决定了飞行任务的安全品质。据我国民航总局调查统计,60%左右的民航飞行事故是由飞行员原因导致的;从世界范围来看,飞行员原因在民航飞行事故的诸多原因中所占比例高达70%左右。这些引发事故的飞行员,大都存在职业安全意识淡薄问题[1]。由此可见,研究如何增强和保证飞行员的职业安全素质,对中国民航的发展既有现实意义又有长远意义。
针对安全信用,自上世纪90年代后逐步有的国内学者从事了这方面的研究,但研究主要集中于食品药品、建筑、化工等公共服务行业。赵贤颖[2]在《湖南省药品安全信用评级与管理研究》一文中,依据我国国家药品安全管理的各项标准,建立药品安全信用评级的指标体系;黎顺等[3]在《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一文中分析了药品安全现状及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建立起长效的管理机制;季佩佩等[4]在《煤矿企业员工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研究》一文中分析了煤矿企业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和安全诚信管理区别和联系,并在此基础上初步的阐述了员工安全诚信管理体系的有关内容;鲍爱光[5]在其硕士论文《危化品企业安全信用制度的研究》中,将危化品企业的安全信用制度分为内部安全信用制度和外部安全信用制度,并结合危化品行业特色和我国的国情以及相关的制度对其内容分别进行了研究和阐述。这些研究对保障行业的持续安全起到了促进作用,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本文拟通过采用欧洲的公共征信模式并借鉴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框架有关内容[5],结合我国民航行业的特色,尝试构建起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的初步框架。
一、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的构建
(一) 飞行员安全信用的含义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于“信用”的理解也更加的深入和多元,在特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下,“安全信用”也逐步频繁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对于本文所要研究的“飞行员安全信用”,目前尚无准确的定义,我们可尝试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信用理论,将“飞行员安全信用”定义为:在民航业的众多主体中,飞行员由于其他主体(包括航空公司,机场,有关政府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对自己的信任,从而在进行航空运输的过程中实施的行为与这些主体的期望所一致。简单的说,飞行员安全信用是指飞行员在安全管理方面对其他主体履行自身承诺和义务的能力与意愿。
(二)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构建的要求
近年来,民航总局有关领导多次在公共场合和会议中提到飞行员安全诚信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民航总局也专门下文,意在敦促民航相关企业和机构迅速就该问题展开研究和探索。结合民航行业诚信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6],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
(2)坚持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步实施;
(3)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褒奖与惩戒并举。
(三)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的构建
1.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制度
从目前来看,飞行员的工作要求和中国民航的行业特色决定了飞行员的安全信用信息具有以下特点:
(1)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安全信用信息包含的内容,导致了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的界限模糊;
(2)各航空公司出于自我保护意识,可能对飞行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相关内容隐瞒;
(3)飞行员工作的时间和地点多变,其安全信用信息分布广、零散度大。
考虑到民航业存在的政企分离和行业的特殊性以及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的特点,我们拟通过依托政府设立专门的信用征集管理部门等形式来建立征信体系的模式来建立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征集体系。
在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中主要的参与者包括四个客体,即民航局信用管理局(以下简称信管局)、航空公司、空管局、机场。信管局作为政府设立的信用信息征集管理机构,在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制度中,其主要职能是收集和管理关于飞行员安全信用方面的信息[7]。
收集信息的主要渠道可包括以下几大方面:
(1)航空公司;航空公司与飞行员是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的关系,作为飞行员的直接领导者和管理者,航空公司有义务对自己所签约的飞行员运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在向信管局上交其飞行员安全信用资料时,应当本着对自己企业负责,也为飞行员负责的态度,如实上交关于飞行员安全信用的一切相关资料,这也是公司打造自身良好形象,抢抓市场的一个契机。
(2)空管局;飞机在运行过程中,需要时刻与空中交通管制员保持联系。因此,空管局也是收集飞行员在飞机运行过程中安全信用信息的重要渠道,这其中可包括机组是否按照规章操作,是否遵从管制员指挥调配以及在遇到突发情况时的职业安全素养等。
(3)机场;飞机在起飞和降落阶段需要听从机场塔台的调配。在飞机起飞阶段,飞行员是否能集中精力监听塔台管制员的指令并严格执行;在飞机降落阶段,飞行员能否听从塔台管制员的要求耐心盘旋等待,这些都直接反映出飞行员职业安全素质的高低。例如2008年厦门航空“4.30”事件以及上海吉祥航空的“空中抢路”事件,这些重大事故征候的发生,正是飞行机组职业安全素养不高的突出表现。所以,作为民航三大业务之一的机场,也是收集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的重要源头。 (4)其他渠道;除了以上三大渠道,信管局也可广开门路,开通政府邮箱、公布举报电话,接收个人或机构的实名或匿名举报,此外,信管局也可定期或不定期的派出考察组,实地抽样考察,完善相关信息。
2.飞行员安全信用评价制度
对飞行员安全信用进行评价,这部分工作主要是由信管局或由其指派的具有资历的社会中介机构完成的,其目的在于对收集来的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进行评价、分析,最后得出飞行员个人安全信用以及某个航空公司的飞行员整体安全信用等一系列信息,从而为以后政府机构进行管理,航空公司有目的性、有针对性的改善自己飞行员队伍职业安全素质提供帮助。
评价的具体标准应当由民航总局统一制定,以民航行业相关法律责任作为基本依据,力求实用、科学,便于理解和应用。
飞行员安全信用评价制度的具体内容,我们可参照美国FICO评分模型来尝试构建[8]:
首先,信管局应当明确评价制度的评价周期,为一年一评或二年一评。在新的评价周期开始时,先给予每个飞行员一定且相同的初始分,并及时详细的公布与安全信用相关的评价因素及其相应的加分或减分值。
此后在未来的一个评价周期内,在信管局的牵头领导下,机场、空管、航空公司等从多方位对飞行员的安全信用进行监督,当飞行员出现加分或减分的情况时,严格审核并实时的对其信用分进行更改。
最后,在一个评级周期接近尾声时,由信管局或其指派的中介机构出具印有每个飞行员本周期的安全信用分和综合安全信用分的官方报告。
这种方法不仅使每个评价周期之间有效的进行了衔接,并且对飞行员起到了“恩威并施”的效果:如果某飞行员在一个评价周期内,多次违反安全规章,并出现了不安全操作记录,导致这个评价周期内安全信用分偏低,那么,这个影响将在未来几个评价周期内一直持续影响其综合安全信用分;与此同时,如果该飞行员在未来的评级周期内,积极改进,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素质,那么,这个周期偏低的安全信用分将在未来逐步消除对综合安全信用分的影响。
3.飞行员安全信用披露制度
在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中,为了促进其信息披露制度的健康发展,民航总局应通过制定相关制度,通盘考虑民航业的发展和社会需求,信管局选择有针对性并较为全面的披露相关信息,禁止由公司、企业自主选择对其有利的信息进行披露[10]。实施办法可参考下图: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在针对不同领域的人群及团体,信管局选择披露的内容是不同的。在面对广大的社会群体,考虑到行业未来的发展及内容的隐私性,披露的内容主要是帮助人们更好的判断和选择航空公司来为自己的出行提供服务,同时也从外部因素来推进行业内的优胜劣汰,驱散行业内的“柠檬市场”;而在行业内部,披露的内容更加具体,也更加详细,旨在让各航空公司更好的了解自己的情况,为下一步改进指明方向,同时也让飞行员之间形成竞争,不断促进个人和行业整体职业安全素质的提升。
4.飞行员安全信用奖惩制度
从目前有关的分析来看,导致飞行员安全信用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既有自身职业安全素质低等主观原因,也有社会环境、企业文化影响等客观原因。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飞行员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行为主体,在追求其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约束制度作为保障,那么安全信用缺失也就成了必然而普遍的现象。例如,现今各航空公司均设有“节油奖”,其初衷是在于让机长们能够钻研驾驶技术,为自己,也为公司带来额外的经济效益。但现实情况却是机长们为了追逐经济利益,弃安全于不顾,在飞机运行过程中,该避让的不避让,该复飞的不复飞,从而使“空中惊魂”屡屡在现实中上演。因此,当前飞行员安全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并行之有效的行业安全信用约束机制,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制裁力度不够,使得守信者收益太小、而失信者往往获得了可观的收益,最终导致了“柠檬市场”的产生。在飞行员奖惩制度中,主要包括职位和薪金的奖惩。由于近年来民航业发展迅速,飞行员队伍不断壮大,我们可按照飞行员综合信用分分布比例来进行奖惩,具体方案如下:
二、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的运行
该体系能否正常有效的运行有赖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体制保障;目前,民航局对这块领域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该体系中一些制度的强制执行力还有赖于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这也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家及民航局等有关立法机构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的。
(2)有效实施;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其相关信息要做到共享,信息的披露过程要公开、公正,奖惩制度标准要统一。
(3)良性循环;体系运行过程中,有关信息、建议以及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的进行反馈,使体系的运行处于一个良性的改进和完善循环中。
三、结论
(1)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我国民航飞行员职业安全素质,同时也使民航局对飞行员的管理更加系统化、体制化、多元化,对我国民航飞行员队伍建设有积极推动作用的。
(2)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包含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制度、飞行员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飞行员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和飞行员安全信用奖惩制度。
(3)该体系仍处于理论验证和学术探究的阶段,文中的体系框架和细节仍需要在实践中由行业内专家学者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文兴忠.民航飞行员职业安全意识的初步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17(11):26-33.
[2]赵娴颖.湖南省药品安全信用评级与管理研究[D].湖南:湖南大学,2009:1-100.
[3]黎顺,刘钢.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N].医药经济报,2011-10-26(07).
[4]季佩佩,李新春.煤矿企业员工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研究[J].煤矿安全,2010,(10):121-125.
[5]鲍爱光.危化品企业安全信用制度的研究[D].江苏:江苏大学,2009:1-94.
[6]薛煜.如何建设民航行业诚信机制[J].中国民用航空,2006,7(67):57-58.
[13]马国建.构建企业信用征集体系研究[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6):76-80.
[8]姜琳.美国FICO评分系统述评[J].商业研究,2006,20(352):81-83.
[9]金义华.高校学生诚信评价体系构建研究[D].湖南:湘潭大学,2008:1-68.
[10]王鹏程,黄秀琴.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研究[J].经济纵横,2012,9:40-43.
关键词:飞行员;安全信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欧洲公共征信模式;FICO评分模型
引言:
民航运输机飞行员是飞机安全运行的最后一道防线,其职业安全素质直接决定了飞行任务的安全品质。据我国民航总局调查统计,60%左右的民航飞行事故是由飞行员原因导致的;从世界范围来看,飞行员原因在民航飞行事故的诸多原因中所占比例高达70%左右。这些引发事故的飞行员,大都存在职业安全意识淡薄问题[1]。由此可见,研究如何增强和保证飞行员的职业安全素质,对中国民航的发展既有现实意义又有长远意义。
针对安全信用,自上世纪90年代后逐步有的国内学者从事了这方面的研究,但研究主要集中于食品药品、建筑、化工等公共服务行业。赵贤颖[2]在《湖南省药品安全信用评级与管理研究》一文中,依据我国国家药品安全管理的各项标准,建立药品安全信用评级的指标体系;黎顺等[3]在《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一文中分析了药品安全现状及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建立起长效的管理机制;季佩佩等[4]在《煤矿企业员工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研究》一文中分析了煤矿企业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和安全诚信管理区别和联系,并在此基础上初步的阐述了员工安全诚信管理体系的有关内容;鲍爱光[5]在其硕士论文《危化品企业安全信用制度的研究》中,将危化品企业的安全信用制度分为内部安全信用制度和外部安全信用制度,并结合危化品行业特色和我国的国情以及相关的制度对其内容分别进行了研究和阐述。这些研究对保障行业的持续安全起到了促进作用,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本文拟通过采用欧洲的公共征信模式并借鉴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框架有关内容[5],结合我国民航行业的特色,尝试构建起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的初步框架。
一、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的构建
(一) 飞行员安全信用的含义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于“信用”的理解也更加的深入和多元,在特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下,“安全信用”也逐步频繁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对于本文所要研究的“飞行员安全信用”,目前尚无准确的定义,我们可尝试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信用理论,将“飞行员安全信用”定义为:在民航业的众多主体中,飞行员由于其他主体(包括航空公司,机场,有关政府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对自己的信任,从而在进行航空运输的过程中实施的行为与这些主体的期望所一致。简单的说,飞行员安全信用是指飞行员在安全管理方面对其他主体履行自身承诺和义务的能力与意愿。
(二)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构建的要求
近年来,民航总局有关领导多次在公共场合和会议中提到飞行员安全诚信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民航总局也专门下文,意在敦促民航相关企业和机构迅速就该问题展开研究和探索。结合民航行业诚信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6],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
(2)坚持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步实施;
(3)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褒奖与惩戒并举。
(三)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的构建
1.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制度
从目前来看,飞行员的工作要求和中国民航的行业特色决定了飞行员的安全信用信息具有以下特点:
(1)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安全信用信息包含的内容,导致了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的界限模糊;
(2)各航空公司出于自我保护意识,可能对飞行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相关内容隐瞒;
(3)飞行员工作的时间和地点多变,其安全信用信息分布广、零散度大。
考虑到民航业存在的政企分离和行业的特殊性以及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的特点,我们拟通过依托政府设立专门的信用征集管理部门等形式来建立征信体系的模式来建立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征集体系。
在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中主要的参与者包括四个客体,即民航局信用管理局(以下简称信管局)、航空公司、空管局、机场。信管局作为政府设立的信用信息征集管理机构,在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制度中,其主要职能是收集和管理关于飞行员安全信用方面的信息[7]。
收集信息的主要渠道可包括以下几大方面:
(1)航空公司;航空公司与飞行员是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的关系,作为飞行员的直接领导者和管理者,航空公司有义务对自己所签约的飞行员运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在向信管局上交其飞行员安全信用资料时,应当本着对自己企业负责,也为飞行员负责的态度,如实上交关于飞行员安全信用的一切相关资料,这也是公司打造自身良好形象,抢抓市场的一个契机。
(2)空管局;飞机在运行过程中,需要时刻与空中交通管制员保持联系。因此,空管局也是收集飞行员在飞机运行过程中安全信用信息的重要渠道,这其中可包括机组是否按照规章操作,是否遵从管制员指挥调配以及在遇到突发情况时的职业安全素养等。
(3)机场;飞机在起飞和降落阶段需要听从机场塔台的调配。在飞机起飞阶段,飞行员是否能集中精力监听塔台管制员的指令并严格执行;在飞机降落阶段,飞行员能否听从塔台管制员的要求耐心盘旋等待,这些都直接反映出飞行员职业安全素质的高低。例如2008年厦门航空“4.30”事件以及上海吉祥航空的“空中抢路”事件,这些重大事故征候的发生,正是飞行机组职业安全素养不高的突出表现。所以,作为民航三大业务之一的机场,也是收集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的重要源头。 (4)其他渠道;除了以上三大渠道,信管局也可广开门路,开通政府邮箱、公布举报电话,接收个人或机构的实名或匿名举报,此外,信管局也可定期或不定期的派出考察组,实地抽样考察,完善相关信息。
2.飞行员安全信用评价制度
对飞行员安全信用进行评价,这部分工作主要是由信管局或由其指派的具有资历的社会中介机构完成的,其目的在于对收集来的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进行评价、分析,最后得出飞行员个人安全信用以及某个航空公司的飞行员整体安全信用等一系列信息,从而为以后政府机构进行管理,航空公司有目的性、有针对性的改善自己飞行员队伍职业安全素质提供帮助。
评价的具体标准应当由民航总局统一制定,以民航行业相关法律责任作为基本依据,力求实用、科学,便于理解和应用。
飞行员安全信用评价制度的具体内容,我们可参照美国FICO评分模型来尝试构建[8]:
首先,信管局应当明确评价制度的评价周期,为一年一评或二年一评。在新的评价周期开始时,先给予每个飞行员一定且相同的初始分,并及时详细的公布与安全信用相关的评价因素及其相应的加分或减分值。
此后在未来的一个评价周期内,在信管局的牵头领导下,机场、空管、航空公司等从多方位对飞行员的安全信用进行监督,当飞行员出现加分或减分的情况时,严格审核并实时的对其信用分进行更改。
最后,在一个评级周期接近尾声时,由信管局或其指派的中介机构出具印有每个飞行员本周期的安全信用分和综合安全信用分的官方报告。
这种方法不仅使每个评价周期之间有效的进行了衔接,并且对飞行员起到了“恩威并施”的效果:如果某飞行员在一个评价周期内,多次违反安全规章,并出现了不安全操作记录,导致这个评价周期内安全信用分偏低,那么,这个影响将在未来几个评价周期内一直持续影响其综合安全信用分;与此同时,如果该飞行员在未来的评级周期内,积极改进,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素质,那么,这个周期偏低的安全信用分将在未来逐步消除对综合安全信用分的影响。
3.飞行员安全信用披露制度
在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中,为了促进其信息披露制度的健康发展,民航总局应通过制定相关制度,通盘考虑民航业的发展和社会需求,信管局选择有针对性并较为全面的披露相关信息,禁止由公司、企业自主选择对其有利的信息进行披露[10]。实施办法可参考下图: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在针对不同领域的人群及团体,信管局选择披露的内容是不同的。在面对广大的社会群体,考虑到行业未来的发展及内容的隐私性,披露的内容主要是帮助人们更好的判断和选择航空公司来为自己的出行提供服务,同时也从外部因素来推进行业内的优胜劣汰,驱散行业内的“柠檬市场”;而在行业内部,披露的内容更加具体,也更加详细,旨在让各航空公司更好的了解自己的情况,为下一步改进指明方向,同时也让飞行员之间形成竞争,不断促进个人和行业整体职业安全素质的提升。
4.飞行员安全信用奖惩制度
从目前有关的分析来看,导致飞行员安全信用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既有自身职业安全素质低等主观原因,也有社会环境、企业文化影响等客观原因。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飞行员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行为主体,在追求其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约束制度作为保障,那么安全信用缺失也就成了必然而普遍的现象。例如,现今各航空公司均设有“节油奖”,其初衷是在于让机长们能够钻研驾驶技术,为自己,也为公司带来额外的经济效益。但现实情况却是机长们为了追逐经济利益,弃安全于不顾,在飞机运行过程中,该避让的不避让,该复飞的不复飞,从而使“空中惊魂”屡屡在现实中上演。因此,当前飞行员安全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并行之有效的行业安全信用约束机制,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制裁力度不够,使得守信者收益太小、而失信者往往获得了可观的收益,最终导致了“柠檬市场”的产生。在飞行员奖惩制度中,主要包括职位和薪金的奖惩。由于近年来民航业发展迅速,飞行员队伍不断壮大,我们可按照飞行员综合信用分分布比例来进行奖惩,具体方案如下:
二、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的运行
该体系能否正常有效的运行有赖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体制保障;目前,民航局对这块领域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该体系中一些制度的强制执行力还有赖于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这也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家及民航局等有关立法机构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的。
(2)有效实施;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其相关信息要做到共享,信息的披露过程要公开、公正,奖惩制度标准要统一。
(3)良性循环;体系运行过程中,有关信息、建议以及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的进行反馈,使体系的运行处于一个良性的改进和完善循环中。
三、结论
(1)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我国民航飞行员职业安全素质,同时也使民航局对飞行员的管理更加系统化、体制化、多元化,对我国民航飞行员队伍建设有积极推动作用的。
(2)飞行员安全信用体系包含飞行员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制度、飞行员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飞行员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和飞行员安全信用奖惩制度。
(3)该体系仍处于理论验证和学术探究的阶段,文中的体系框架和细节仍需要在实践中由行业内专家学者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文兴忠.民航飞行员职业安全意识的初步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17(11):26-33.
[2]赵娴颖.湖南省药品安全信用评级与管理研究[D].湖南:湖南大学,2009:1-100.
[3]黎顺,刘钢.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N].医药经济报,2011-10-26(07).
[4]季佩佩,李新春.煤矿企业员工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研究[J].煤矿安全,2010,(10):121-125.
[5]鲍爱光.危化品企业安全信用制度的研究[D].江苏:江苏大学,2009:1-94.
[6]薛煜.如何建设民航行业诚信机制[J].中国民用航空,2006,7(67):57-58.
[13]马国建.构建企业信用征集体系研究[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6):76-80.
[8]姜琳.美国FICO评分系统述评[J].商业研究,2006,20(352):81-83.
[9]金义华.高校学生诚信评价体系构建研究[D].湖南:湘潭大学,2008:1-68.
[10]王鹏程,黄秀琴.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研究[J].经济纵横,2012,9: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