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约谈行为面临的问题与完善措施

来源 :锦绣·上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enny_40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治理模式面临着新的挑战,行政约谈行为作为行政机关灵活回应社会变化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在日趋复杂的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文章基于行政约谈行为的概念简要分析了当前行政约谈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完善路径。
  关键词:行政法:行政约谈;约谈程序
  一、行政约谈行为的概念阐释
  行政约谈行为属于一种准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非强制性。当相对人或者组织在运转或实施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问题时,责任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出于预防或者纠正目的通过沟通、政策学习等多种形式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存在并引导督促改正的行为。
  行政约谈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首先,行政约谈行为具有非强制性。非强制性与强制性相对立,即行政机关不会以自身职权强迫相对人的意愿去实施某事,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约谈、行政合同、行政调解等。行政约谈行为的非强制性还表现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沟通方式为协商、非命令,且不会以行政强制力要求相对人服从其任何主张。其次,行政约谈行为具有独立性。行政约谈行为在法律主张中容易与行政附属行为相混淆,行政约谈行为的独立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 行政约谈行为具有独立的价值体系,且可以独立发挥其职能,这是其有别于行政附属行为的最主要一方面。2. 行政约谈行为主要目的在于预防和纠正相对人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多种方式让相对人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二、行政约谈行为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原则不规范
  行政约谈行为在法律原则上相对分散,缺乏规范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层面:第一,立法地方化。行政约谈行为适用领域相对广泛,多个行业均有涉及,近年来,国务院相关部门与地方政府出台了多项规范性文件,但是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制且形成体系的较少,现有的行政约谈行为法律规范也多倾向于地方化,普适性较差。虽然说行政约谈行为具有非强制性,在实施过程中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立法地方化虽然满足了灵活性但是缺少法律运转和链接基准,导致同一事件可能会出现立法混乱甚至相左的情况发生。第二,内容较模糊。在现有的法律条款中涉及行政约谈的条款较为模糊,虽然对于约谈机关来说,在行政约谈行为的实践涉及较为明确,但是对于相对人来说,现有法律除了要求相对人配合调查及约谈以外并未涉及其他相關权益保障,例如相对人在行政约谈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出现行政机关不合法行为时应如何救济,行政约谈启动标准和裁量等都未明确,亟需完善。
  (二)程序运行封闭化
  首先是程序的封闭性。就目前而言,行政约谈行为的公开多是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公众对行政约谈内容的获取多依赖于媒体,而媒体获取内容的方式则又依赖于行政机关,如此则形成信息闭环。即使在已经公开的行政约谈中,公众获取的相关信息也相对有限,只是了解一些框架性内容,具体信息多无从得知,由此可能会引发公众对行政机关权利使用的不信赖性。由于行政约谈行为属于非强制性行为,但是由于行政约谈程序的封闭以及缺乏第三方监管的情况下是否会引发违反行政约谈行为准则行为则无从得知。
  其次是内容的封闭性。内容的封闭性来源于程序的封闭性,行政约谈行为实质上是基于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双方的交流协商行为,从而谋求双方利益最大化。在行政约谈的实践中行政机关可能会为了公共利益最大化采取诱导行为或者出让部分公共利益换取相对人的配合,但是由于内容的封闭性导致公众无法得知,缺少监督、不够透明的行政约谈可能会引发更深层次的违法行为。除此之外,如果行政约谈行为涉及到第三方,由于程序的封闭性第三方无法得知行政约谈行为的具体内容导致第三方利益受损应如何规制?以上问题都需要从法律层面给予完善。
  三、行政约谈行为的完善路径
  (一)明确法律原则
  首先,基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对于行政约谈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包含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个层面,那么行政约谈行为也必须基于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个层面进行探讨。法律优先是指行政机关的任何行为都不能凌驾或者游离于法律层面之外,法律权力优于行政权力。法律保留则是指行政权力不应越过法律界限,对于行政权力起到限制作用,避免其无序扩张。其次,行政约谈行为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自愿在民法中应用较广,由于行政约谈行为较为柔和,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执法行为,故平等自愿原则可以作为行政约谈行为的原则之一。其在具体实施中更多倾向于对相对人的平等对待,而非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平等,其本质在于对行政人起到监督、矫正作用,除此之外,平等自愿原则还体现在对相对人基本人身权利的保护,同时也限制了行政机关的权利滥用。
  (二)完善约谈程序
  行政约谈程序的完善必须从以下方面来入手,首先是明确约谈适用范围。要想行政约谈行为得以发挥其效用则必须对其适用范围进行明确,从行政约谈行为的法律定义上可以看出其适用于违规或者轻微违法且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行政约谈行为对轻微违法的法律空白或者定义给予补充和完善,促使行政执法的完善。在实践中,对于轻微违法的相对人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行政约谈行为,及时对不合理行为给予制止规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对于可能存在违法可能性的行为,行政机关采取主动,通过行政约谈行为告知其可能存在的后果督促改正;如果相对人轻微违法且拒绝行政约谈,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对其进行行政制裁。其次是评估程序的完善。行政约谈行为不可避免的会对相对人产生后果,因此,行政约谈的启动必须慎重,对其进行专业、合理的评估,从而将对相对人的影响降到最低。除此之外,行政约谈行为的反馈机制也非常重要,行政约谈行为必须充分发挥其作用,切记浅尝辄止,可以持续监督相对人的约谈行为结果反馈,从而达到行政约谈行为的效用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行政约谈问题研究[D]. 徐亮.东北林业大学 2020
  [2]行政约谈的功能定位与制度建构[J]. 朱新力,李芹.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8(04)
  [3]行政约谈法治化研究[J]. 孟强龙.  行政法学研究. 2015(06)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 100074)
其他文献
摘要:经济全球化大发展的背景下和“健康中国”政策提出后,康养产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秦皇岛因着其得天独厚的优势,顺势将旅游产业打造成全域旅游产品,进而发展成康养全域旅游。随着近年来的发展秦皇岛已经完成了从门票经济到产业经济的成功转型,旅行社等行业也根据康养全域旅游的发展进行了动态的调整,“康养+”模式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关键词:康养旅游;全域旅游;康养+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
期刊
摘要:在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高度发展的今天,对于政府透明度的要求不断提高,信息资源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政府作为国家信息资源的最大拥有者,也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更应为公众服务。全球化的发展要求政府的透明度越来越高,构建透明政府已成为一种趋势,这就要求政府加快推进政务数据的开放、政务信息公开的步伐。政务数据开放、政务信息公开有助于推进尽责、透明行政机构的构建进程,是构建尽责、透明政府的有效渠道。  关键词
期刊
摘要:随着我国党建工作的推进,目前党建工作已经成为了企事业机关单位中的关注重点,党建工作的合理开展有助于企业的良好发展。随着经济的变革和发展,在新的形势中党建工作也有着一定的新模式,如果还采用传统的党建工作模式就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党建工作发展,能够让员工的向心力得到提升,还会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从而间接的推动企业平稳健康的发展。本文分析了党建政工工作的实效性的优化途径,并对如何提升党建政工工作的开
期刊
摘要:在宣传文化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中,单位自身的特点和管理机制对单位的发展至关重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相关事业单位要转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观念,建立长效机制,鼓励他们实现创新,保持宣传文化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引言:  宣传文化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重要理论思想,以党的重要理论思想为指导,从全局出发,建立优秀队伍,保持良好作风,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在
期刊
摘要:本文以江苏省为例, 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 当下江苏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金收支运行良好, 但仍存在隐患问题。根据基金收支相关指标, 分析其存在问题。建议实施延迟退休政策、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加强基金管理效率及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等措施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  关键词: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1 江苏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1.1企业
期刊
摘要:多中心治理理论打破了传统的以政府为导向的单中心治理模式,构建以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多中心治理主体来治理。本文以政府、企业和社会作为城市环境治理的主体,发挥各方的作用来促进生态环境的治理。  关键词:呼和浩特市;环境问题;多中心治理  近年来,呼和浩特的城市环境质量日趋下降,一方面,呼和浩特市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偏低,资源利用效率低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不合理
期刊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号基站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为信息技术的应用于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提供了基础。新媒体逐渐被人们习惯和使用,由于其特性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因此给传统的媒体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电视新闻编辑在当前较为严峻的环境下如何通过多样化的方式来提高节目的效果和质量,实现稳定的增长和进入成为了重要的目标。本文探讨了新媒体环境下对于电视新闻带来的影响以及新闻编辑如何實现多样化的思考来提
期刊
摘要:国有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中央对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高度重视,不论企业如何改革,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要求毫不动摇。所以,建设过硬党支部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坚强保证。国有企业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更加突出党支部的主体作用,突出党员的党性锻炼,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造叫得响、立得住、过得硬的党支部。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支部组织  一、制
期刊
摘要:诚实守信作为民商法的基本原则,为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当前特殊的经济环境下,民商法信用体系建设与社会发展需求相契合,有助于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良好形象进而推动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文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的现状及相应的完善策略。  关键词:民商法;信用体系;评价标准  一、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的意义  民商法作为社会经济快
期刊
摘要:机械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它决定着我国制造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新时代机械制造业已然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支撑。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机械制造业还有很大的差距,亟待进一步改进。面对当今世界未有之大变,我国机械制造业面临着非常严重的挑战。首先是技术上的落后,加之资金短缺,管理体制等落后问题,都在制约着我国制造业的发展水平。  关键词:新时代;机械制造业;发展现状;探析  1 引言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