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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5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强调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承载着众多使命。文中从供给侧改革角度出发,以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作为分析框架,研究了我国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管理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可行性改善建议和对策措施。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 自贸试验区 制度创新 新制度经济学 机制
一、引言
随着上海、天津、福建以及广东自贸试验区相继成立,我国四大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截至2015年底,上海、广东等地已形成了多项改革创新成果,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企业准入“单一窗口”、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等多项改革经验正向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的深港商品检测结果互认、国际海员外派范围扩大、粤港合伙型联营律所、房地产信托基金试点等改革措施领先全国。新设企业、利用外资、税收等快速增长,以金融制度开放创新为动力,自贸区内海外并购、境外融资租赁等业务发展迅速,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效应初步显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涉及各领域,不仅包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技术进步水平、提高人力资本素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包括提高政策和制度供给能力。制度红利是巨大的,是全面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两个提高”、解决供需错配和结构失衡“两大矛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是解除供给抑制、放松供给约束、提供有效供给、激发释放微观活力、使落后、僵化的生产关系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力。
二、制度变迁的理论基础
Schultz 认为,制度是某些服务的供给者,它们应经济增长的需求而产生。Davis和North指出,制度之所以被创新,是因为许多外在性变化促成了利润的形成,但由于规模经济、风险厌恶、政治压力等原因,潜在的外部利润无法在现有制度安排内实现。当现有政策或制度安排不能满足社会获利时,新的政策、制度安排将产生。林毅夫提出,社会存在以下两种类型的制度变迁:(1)诱致性变迁。诱致性变迁是指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即由制度的需求方自下而上形成的一种制度变迁,必须由某种在原有制度安排下无法得到的获利机会引起。它需要创新者花时间、花精力去组织、谈判并得到这群人的一致性意见,这往往导致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时间长。同时,诱致性变迁是否有效,常常受外部性、“搭便车”、创新的费用成本、意识形态、执行机制等因素影响。(2)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实行,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形式,通过国家干预,政府相对可以提供一种更有效更快速的制度供给。这类型的制度变迁可能会因领导者的偏好和有界理性、意识形态刚性、官僚政治、部门集团利益冲突和社会科学知识的局限性等因素而导致制度供给无效。
三、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管理机制中的现实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效地发挥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通过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为地方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地竞相迸发的创造力有力地促进了发展。尽管如此,一项新的制度政策出台,也仍受一定程度的制约。
1.制度供给方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过程为例,当自贸区一项新的制度政策方案形成,首先需要地方政府部门按照职能,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然后自贸区管理部门将赴省、国家相关部委进行沟通,这项政策才能顺利出台。但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出现多种情况影响这项政策的出台:(1)制度变迁的层级较多,次级制度供给方往往不止一个,从区到市再到省最后到国家,最多涉及到四个层面多个政府职能部门;(2)国家层面与地方的出发角度不同,如地方追求加快开放,而国家偏向于防控和区域平衡;(3)相关各部委的目标诉求和侧重不同,不同部委之间就某项政策存在分歧;(4)自贸试验区的发展重点和诉求与部委侧重不一致。
2.制度需求方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自贸区的政策制度创新,更注重个人、企业等制度需求方的诉求,这样自贸试验区才能在一定范围内发挥试错和创新功能,更好地形成容错机制,为国家提供改革创新经验。但在制度的需求方也可能出现一些情况:(1)制度需求方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与自贸区不一致,比如地方以发展服务贸易为主,但企业提出加工贸易等方面的政策诉求,这就使得在做政策决策时要加以调整;(2)制度的需求不仅仅来源于个人或企业,也有以中央派驻机构等为主的政府部门,即制度的供给者有时会转化成制度的需求方。此时,自贸区作为一个平台,并不能及时适应这类需求的变化。
3.时滞问题。为了选出一种最有利的制度安排,决策者将会反复比较选出一种可行性的方案,总的来说,一个完整的制度创新过程是存在一段时滞的,自贸试验区政策制度创新的总时滞可以分为五个部分。第一、认识到需要进行制度创新的时间,即从外部辨识获利机会到内部组织的时间,这可以通过企业调研、实地考察、调查问卷、组织座谈等方式进行;第二、选择何种方式进行制度创新的时间,外部利润内部化需要一段时间来研究制定创新;第三、自贸区管理部门与部委的协调时间,一项新的制度安排需要国务院相关部委的会签讨论并取得一致性通过后才能实施生效;第四、启动时间,当潜在利润越大时,启动时间就越短;第五、政策制度推动落地的时间,考虑到目前还存在“大门已开,小门未开”、法律法规不完善等情况,这类时滞也是影响整个政策制度供给是否有效的重要时段。
四、结语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创新,也是宏观调控和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具体可以从以下幾方面推进 :
1.加快省、市级权限下放。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减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加快省、市级权限下放,制定政府权责清单,研究实施下放权限事项,通过一系列简政放权政策为自贸区释放更大的改革空间,激发更多的微观经济活力。
2.创新部市共建合作方式。可以考虑以自贸试验区或“一带一路”项目等为载体,支持地方建立形成部市共建合作机制,签署共建合作备忘录,以扁平化管理强化协调建设,减少不必要的层级环节,加强部委对自贸区的顶层设计与指导,推动政策协调和落实,尽早地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补齐软硬基设施短板,提高制度创新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3.加强与国际自贸区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自贸区机制经验,推动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与平台 ,建立和深化与国际自贸区在“走出去”等领域合作机制,通过学习效应和制度创新的路径依存,使制度产生规模效益,并走上一条良性的发展轨迹。
4.兼顾制度的供给与需求方。为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贸区管理机构要做到既强调制度供给又关注制度需求,既突出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注重完善生产关系,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以此实现结构性改革的双轮驱动。
参考文献:
[1]张弥.国内外供给经济学派理论研究的比较[J].财经问题研究,1994(4):65-67.
[2]陶一桃.需求与供给之间的选择——供给学派对扩大“内需”的启示[J].学习与探索,2000(3):12-16.
[3]贾康,苏京春.探析“供给侧”经济学派所经历的两轮“否定之否定”:对”供给侧”学派的评价、学理启示及立足于中国的研讨展望[J].财政研究,2014(8):2-16.
[4]刘霞辉.供给侧的宏观经济管理:中国视角[J].经济学动态,2013(10):9-19
作者简介:熊悦,郑州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国际贸易专业研二,导师商学院党委书记孙恒有,在校担任班委和校研会主席团成员。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 自贸试验区 制度创新 新制度经济学 机制
一、引言
随着上海、天津、福建以及广东自贸试验区相继成立,我国四大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截至2015年底,上海、广东等地已形成了多项改革创新成果,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企业准入“单一窗口”、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等多项改革经验正向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的深港商品检测结果互认、国际海员外派范围扩大、粤港合伙型联营律所、房地产信托基金试点等改革措施领先全国。新设企业、利用外资、税收等快速增长,以金融制度开放创新为动力,自贸区内海外并购、境外融资租赁等业务发展迅速,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效应初步显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涉及各领域,不仅包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技术进步水平、提高人力资本素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包括提高政策和制度供给能力。制度红利是巨大的,是全面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两个提高”、解决供需错配和结构失衡“两大矛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是解除供给抑制、放松供给约束、提供有效供给、激发释放微观活力、使落后、僵化的生产关系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力。
二、制度变迁的理论基础
Schultz 认为,制度是某些服务的供给者,它们应经济增长的需求而产生。Davis和North指出,制度之所以被创新,是因为许多外在性变化促成了利润的形成,但由于规模经济、风险厌恶、政治压力等原因,潜在的外部利润无法在现有制度安排内实现。当现有政策或制度安排不能满足社会获利时,新的政策、制度安排将产生。林毅夫提出,社会存在以下两种类型的制度变迁:(1)诱致性变迁。诱致性变迁是指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即由制度的需求方自下而上形成的一种制度变迁,必须由某种在原有制度安排下无法得到的获利机会引起。它需要创新者花时间、花精力去组织、谈判并得到这群人的一致性意见,这往往导致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时间长。同时,诱致性变迁是否有效,常常受外部性、“搭便车”、创新的费用成本、意识形态、执行机制等因素影响。(2)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实行,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形式,通过国家干预,政府相对可以提供一种更有效更快速的制度供给。这类型的制度变迁可能会因领导者的偏好和有界理性、意识形态刚性、官僚政治、部门集团利益冲突和社会科学知识的局限性等因素而导致制度供给无效。
三、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管理机制中的现实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效地发挥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通过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为地方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地竞相迸发的创造力有力地促进了发展。尽管如此,一项新的制度政策出台,也仍受一定程度的制约。
1.制度供给方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过程为例,当自贸区一项新的制度政策方案形成,首先需要地方政府部门按照职能,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然后自贸区管理部门将赴省、国家相关部委进行沟通,这项政策才能顺利出台。但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出现多种情况影响这项政策的出台:(1)制度变迁的层级较多,次级制度供给方往往不止一个,从区到市再到省最后到国家,最多涉及到四个层面多个政府职能部门;(2)国家层面与地方的出发角度不同,如地方追求加快开放,而国家偏向于防控和区域平衡;(3)相关各部委的目标诉求和侧重不同,不同部委之间就某项政策存在分歧;(4)自贸试验区的发展重点和诉求与部委侧重不一致。
2.制度需求方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自贸区的政策制度创新,更注重个人、企业等制度需求方的诉求,这样自贸试验区才能在一定范围内发挥试错和创新功能,更好地形成容错机制,为国家提供改革创新经验。但在制度的需求方也可能出现一些情况:(1)制度需求方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与自贸区不一致,比如地方以发展服务贸易为主,但企业提出加工贸易等方面的政策诉求,这就使得在做政策决策时要加以调整;(2)制度的需求不仅仅来源于个人或企业,也有以中央派驻机构等为主的政府部门,即制度的供给者有时会转化成制度的需求方。此时,自贸区作为一个平台,并不能及时适应这类需求的变化。
3.时滞问题。为了选出一种最有利的制度安排,决策者将会反复比较选出一种可行性的方案,总的来说,一个完整的制度创新过程是存在一段时滞的,自贸试验区政策制度创新的总时滞可以分为五个部分。第一、认识到需要进行制度创新的时间,即从外部辨识获利机会到内部组织的时间,这可以通过企业调研、实地考察、调查问卷、组织座谈等方式进行;第二、选择何种方式进行制度创新的时间,外部利润内部化需要一段时间来研究制定创新;第三、自贸区管理部门与部委的协调时间,一项新的制度安排需要国务院相关部委的会签讨论并取得一致性通过后才能实施生效;第四、启动时间,当潜在利润越大时,启动时间就越短;第五、政策制度推动落地的时间,考虑到目前还存在“大门已开,小门未开”、法律法规不完善等情况,这类时滞也是影响整个政策制度供给是否有效的重要时段。
四、结语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创新,也是宏观调控和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具体可以从以下幾方面推进 :
1.加快省、市级权限下放。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减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加快省、市级权限下放,制定政府权责清单,研究实施下放权限事项,通过一系列简政放权政策为自贸区释放更大的改革空间,激发更多的微观经济活力。
2.创新部市共建合作方式。可以考虑以自贸试验区或“一带一路”项目等为载体,支持地方建立形成部市共建合作机制,签署共建合作备忘录,以扁平化管理强化协调建设,减少不必要的层级环节,加强部委对自贸区的顶层设计与指导,推动政策协调和落实,尽早地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补齐软硬基设施短板,提高制度创新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3.加强与国际自贸区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自贸区机制经验,推动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与平台 ,建立和深化与国际自贸区在“走出去”等领域合作机制,通过学习效应和制度创新的路径依存,使制度产生规模效益,并走上一条良性的发展轨迹。
4.兼顾制度的供给与需求方。为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贸区管理机构要做到既强调制度供给又关注制度需求,既突出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注重完善生产关系,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以此实现结构性改革的双轮驱动。
参考文献:
[1]张弥.国内外供给经济学派理论研究的比较[J].财经问题研究,1994(4):65-67.
[2]陶一桃.需求与供给之间的选择——供给学派对扩大“内需”的启示[J].学习与探索,2000(3):12-16.
[3]贾康,苏京春.探析“供给侧”经济学派所经历的两轮“否定之否定”:对”供给侧”学派的评价、学理启示及立足于中国的研讨展望[J].财政研究,2014(8):2-16.
[4]刘霞辉.供给侧的宏观经济管理:中国视角[J].经济学动态,2013(10):9-19
作者简介:熊悦,郑州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国际贸易专业研二,导师商学院党委书记孙恒有,在校担任班委和校研会主席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