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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范教育法,是借助正面人物的高尚情操、模范行为和优秀事迹的激励作用来实现对个体思想、感情和行为的唤醒、调整、矫正的一种教育方法。古今中外很多教育家和思想家都看到了这一点。孔子教育弟子们“见贤思齐”,朱熹教育弟子“学习圣贤”,诸葛亮要求晚辈“慕先贤”。夸美纽斯强调“要用良好的榜样教育学生”,洛克认为“对儿童行为产生最大影响的依然是他周围的同伴,是他的监护人行为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