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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化雨露,润物细无声。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人民法院所承担的职责神圣、光荣而艰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审判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要通过强化和创新管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在新形势下,如何通过审判活动,弘扬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从而对公民进行法律意识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起法的权威,是人民法院在建设法治文化过程中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和政治职责,更是和谐社会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本质要求。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冯少勇院长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正执法、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队伍建设主题,以逢“五”必接来访日、法制教育进校园、司法保护进医院、法律拥军、法官妈妈、诉前调解等工作为重点,不断开拓创新,形成了内容丰富、载体多样、相互联动的法院管理文化体系,走出了一条高起点、有特色、重实效的法治文化建设新路。
确定逢“五”必接来访日,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为了让更多的群众走进法庭,感受法律,为公众开辟了解司法运作和法院日常办公的便利渠道,在司法者与百姓之间构建一座互相监督、互相信任的桥梁,特别创建了逢“五”日接待上访户和当事人的活动。2010年4月15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少勇在中院三号法庭接待来访群众,共接待6案10人。其中包括: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4件、执行案件1件;当场解决4件,包案处理2件。2010年4月25日上午,虽然正值星期日,冯少勇院长还是在中院三号法庭接待来访群众,共接待8案14人。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4件、执行案件2件;当场解决5件,包案处理3件。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在2009年4月召开的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了在全国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主要内容是以落实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司法水平,更好贯彻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争做文明接待窗口、争做文明接待员、争做人民群众贴心人”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司法救助的力度,全年共缓、减、免收弱势群体当事人和经济上确有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费用达百万余元。
完善方便快捷的诉讼机制,在诉讼程序上便民
全市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便民诉讼举措,努力增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赖。一是增强了为民意识。把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放在第一位,建立并完善了方便群众诉讼的各种制度,在多个工作环节设立“一条龙”“一站式”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切实解决群众在诉讼中遇到的各类难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诉讼条件。二是切实做好诉讼指导工作,推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对起诉当事人印发诉讼指南、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诉讼风险提示书,及时提示其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避免和减少涉诉当事人因缺乏诉讼常识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强化案件审判监督和申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依法纠正错误裁判,积极推行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多举多措,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
行政庭“诉讼和解”减诉累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坚持判前释法、庭审疏导和以《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形式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涉诉行政机关相对人关系的和谐。在民事审判中,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重调息诉”创新活动,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拓展法院文化的渗透力,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示人,尽量把矛盾和纠纷,以和缓、细致的方式,从根本上予以解决,注重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29件,审结121件,和解结案率达33.06%。市中院受理一、二审案件108件,审结89件,和解结案率达33.71%。
“司法保护进医院”,为医患矛盾减压
选派法官到医院进行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教育等服务,组织医护人员旁听医患纠纷等有关案件的审理,协助医院调解医患纠纷。通过此项活动,法院和医院达到了互动双赢的效果。在活动中,法官主要进行了下列法律服务活动:根据医院要求进行法律讲解、咨询和法制教育等服务;组织对医疗纠纷等有关案件的旁听;协助医院进行诉前调解;进入诉讼程序的医疗纠纷案件,依法公正、快捷审结,及时有效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肖院长道出了开展这一活动的积极意义:“法官的进驻,让医患双方在懂法、知法的前提下有了一个不伤害双方尊严的平等对话平台。”
冯少勇院长表示:法官进医院是为了平等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要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患方的合法权益。通过活动促使医院加强医患沟通、增强法律意识、加强依法执业的水平。
“法律文化进校园”,给师生送去特别关爱
根据冯少勇院长提出的“外求仁和”的文化战略思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司法保护进校园”活动。通过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活动基本原则等内容,在校园中牢固树立了宪法意识,强化了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通过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师生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引导学生远离社会陋习,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这样的法律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深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神圣不可侵犯,法官们用另一种方式体现了对学校师生的特别关爱,也充分展示了法律文化的魅力。
选派“法官妈妈”,营造平实为民的法治文化
“少年是和谐社会的希望”。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冯少勇院长的领导下加强对不良少年的救助工作。按说,法官在落下法槌宣判后就已完成使命,没有义务为这些少年安排归宿。但是,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们不这么想,大家认为:“他们是特殊群体,缺少社会关爱,只有让这些幼小缺失的心灵得到温暖,将来他们才会感恩回报社会,而非堕落与报复。”为此,设立了少年法庭,为未成年人管教所的孩子们选派了“法官妈妈”。不管是在对未成年人的审判中,还是在判决后送到未成年人管教所管理和教育的孩子们,都是法官们特别关心和关照的对象。一名成绩优秀的高中女生,为筹学费去盗窃,法官们在庭审中与这个女生充分沟通、实施耐心细致的帮教后,让她燃起了重新做人的希望之火,现如今该女生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杭州某重点大学。“法官妈妈”定期去看望在未成年人管教所管理和教育的孩子们,给他们送去温暖,送去法律知识,送去好好学习努力改变自己人生态度的信心,让孩子们能够看到重新做人回归社会的希望。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落实“公正司法,建立首善法院”的指导方针,通过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活动,排民忧、解民难、维民权,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将进一步创新司法便民服务的各项举措,深入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察民情、访民意、保民生,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审执工作的新需求,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水平,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中国法官协会法院文化分会理事、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冯少勇院长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正执法、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队伍建设主题,以逢“五”必接来访日、法制教育进校园、司法保护进医院、法律拥军、法官妈妈、诉前调解等工作为重点,不断开拓创新,形成了内容丰富、载体多样、相互联动的法院管理文化体系,走出了一条高起点、有特色、重实效的法治文化建设新路。
确定逢“五”必接来访日,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为了让更多的群众走进法庭,感受法律,为公众开辟了解司法运作和法院日常办公的便利渠道,在司法者与百姓之间构建一座互相监督、互相信任的桥梁,特别创建了逢“五”日接待上访户和当事人的活动。2010年4月15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少勇在中院三号法庭接待来访群众,共接待6案10人。其中包括: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4件、执行案件1件;当场解决4件,包案处理2件。2010年4月25日上午,虽然正值星期日,冯少勇院长还是在中院三号法庭接待来访群众,共接待8案14人。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4件、执行案件2件;当场解决5件,包案处理3件。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在2009年4月召开的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了在全国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主要内容是以落实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司法水平,更好贯彻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争做文明接待窗口、争做文明接待员、争做人民群众贴心人”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司法救助的力度,全年共缓、减、免收弱势群体当事人和经济上确有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费用达百万余元。
完善方便快捷的诉讼机制,在诉讼程序上便民
全市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便民诉讼举措,努力增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赖。一是增强了为民意识。把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放在第一位,建立并完善了方便群众诉讼的各种制度,在多个工作环节设立“一条龙”“一站式”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切实解决群众在诉讼中遇到的各类难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诉讼条件。二是切实做好诉讼指导工作,推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对起诉当事人印发诉讼指南、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诉讼风险提示书,及时提示其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避免和减少涉诉当事人因缺乏诉讼常识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强化案件审判监督和申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依法纠正错误裁判,积极推行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多举多措,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
行政庭“诉讼和解”减诉累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坚持判前释法、庭审疏导和以《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形式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涉诉行政机关相对人关系的和谐。在民事审判中,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重调息诉”创新活动,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拓展法院文化的渗透力,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示人,尽量把矛盾和纠纷,以和缓、细致的方式,从根本上予以解决,注重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29件,审结121件,和解结案率达33.06%。市中院受理一、二审案件108件,审结89件,和解结案率达33.71%。
“司法保护进医院”,为医患矛盾减压
选派法官到医院进行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教育等服务,组织医护人员旁听医患纠纷等有关案件的审理,协助医院调解医患纠纷。通过此项活动,法院和医院达到了互动双赢的效果。在活动中,法官主要进行了下列法律服务活动:根据医院要求进行法律讲解、咨询和法制教育等服务;组织对医疗纠纷等有关案件的旁听;协助医院进行诉前调解;进入诉讼程序的医疗纠纷案件,依法公正、快捷审结,及时有效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肖院长道出了开展这一活动的积极意义:“法官的进驻,让医患双方在懂法、知法的前提下有了一个不伤害双方尊严的平等对话平台。”
冯少勇院长表示:法官进医院是为了平等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要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患方的合法权益。通过活动促使医院加强医患沟通、增强法律意识、加强依法执业的水平。
“法律文化进校园”,给师生送去特别关爱
根据冯少勇院长提出的“外求仁和”的文化战略思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司法保护进校园”活动。通过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活动基本原则等内容,在校园中牢固树立了宪法意识,强化了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通过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师生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引导学生远离社会陋习,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这样的法律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深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神圣不可侵犯,法官们用另一种方式体现了对学校师生的特别关爱,也充分展示了法律文化的魅力。
选派“法官妈妈”,营造平实为民的法治文化
“少年是和谐社会的希望”。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冯少勇院长的领导下加强对不良少年的救助工作。按说,法官在落下法槌宣判后就已完成使命,没有义务为这些少年安排归宿。但是,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们不这么想,大家认为:“他们是特殊群体,缺少社会关爱,只有让这些幼小缺失的心灵得到温暖,将来他们才会感恩回报社会,而非堕落与报复。”为此,设立了少年法庭,为未成年人管教所的孩子们选派了“法官妈妈”。不管是在对未成年人的审判中,还是在判决后送到未成年人管教所管理和教育的孩子们,都是法官们特别关心和关照的对象。一名成绩优秀的高中女生,为筹学费去盗窃,法官们在庭审中与这个女生充分沟通、实施耐心细致的帮教后,让她燃起了重新做人的希望之火,现如今该女生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杭州某重点大学。“法官妈妈”定期去看望在未成年人管教所管理和教育的孩子们,给他们送去温暖,送去法律知识,送去好好学习努力改变自己人生态度的信心,让孩子们能够看到重新做人回归社会的希望。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落实“公正司法,建立首善法院”的指导方针,通过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活动,排民忧、解民难、维民权,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将进一步创新司法便民服务的各项举措,深入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察民情、访民意、保民生,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审执工作的新需求,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水平,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中国法官协会法院文化分会理事、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