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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目标管理工作是由目标管理部门将上级检察机关、当地党委政府和本院下达、制定的工作目标加以分解、实施、监控、考核、奖惩的一种管理方式,是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单位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是确保政令、检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和方法。
一、当前目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目标管理工作的认识不深。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目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对目标管理工作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用目标管理办法统筹指导工作的自觉性不高,在实施工作中放松了对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和落实。有的部门对目标文件了解得不透,特别是对细化的目标项目没有引起高度注意,导致个别工作项目开展情况不理想,在目标的实施中,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业务轻政务、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目标管理对各项工作的推动力度不大,成效不突出。
(二)对目标运行情况监控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目标管理部门对目标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不大,也还存在部门间工作沟通不畅、衔接不到位等问题,出现了案件迟报、漏报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目标的全面完成。
(三)对目标项目资料收集不全。有的目标项目虽已完成,但未形成文字、图片等工作资料,即使有部分文字、图片资料,也是收集不全,缺乏考证依据,在上级和本院考评时失分较多。
(四)对目标管理人员的配备不强。在基层检察院,一般都没有设立专职的目标管理人员,目标管理人员一般由办公室人员兼任。加之基层检察院办公室人员配备少,工作任务繁重,兼任的目标管理人员往往从事几项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应战的状态。
二、加强目标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目标管理工作意识。要彻底解决基层检察院目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必须从提高认识上入手,不断增强目标管理的意识。各位院领导对目标管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要把握好目标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目标管理工作。要根据上级的规定,设立专职的目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目标管理人员,要为目标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在基层检察院,通过实施目标管理,可以切实提高管理效率。目标管理工作是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的有效途径。在上级下达的目标方案中,既有突出单位职能的业务目标,又涵盖了体现地方党委、政府围绕地方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而制定的政务目标。要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各内设机构就必须做到高度协调运转。目标的明确一方面能避免高度集权或管理失序,促使各级负责人将目标逐级分解细化,并通过检查和考评,有效实施监控,以工作实绩检验目标完成。另一方面,目标管理是一种促使干警强化自我管理的有效方式,给干警提供了一个拓展个人工作潜能的空间。“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目标是压力又是动力,由于任务分解到人,使每一位干警都能明确单位的总目标、子目标及各自的岗位目标,干警已成为有明确目标的责任人,在实施过程中不再只是执行指示、等待指导和决策,能激励其积极履职,提高工作效率。随着各工作环节的稳步推进,避免了失控,也实施了上下级的双向互动,避免了工作的被动性和盲目性。第三方面,通过目标的实施,能够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不断取得新突破。领导的重视是推动工作的关键,院领导可利用会议和到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之机加强对目标管理工作的强调,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可印发至本院领导人手一份,形成人人心中有目标、事事自觉对照目标、时时想着完成目标的良好目标共识。
(二)建立管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目标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动工作,要通过实施目标管理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不断取得新突破。一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工作机制。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抓落实、求质量、重落实”的原则,建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全院目标总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为分管部门目标的具体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目标直接负责人,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定专人,责任到人,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及工作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目标工作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二要围绕目标落实责任,对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目标管理部门要及时细化分解到各部门,部门要对工作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将每一项工作任务,每一项工作目标分工到具体人,做到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三要加强督查督办,通过监控体系来实施面上的监控和点上的重点督查,实现院对各部门、各部门对个人层次的监控,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分时段检查,确保目标稳步运行。四要加强检查和通报,通过对目标进度及完成情况的适时检查通报,及时发现问题,促使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完成。
(三)严格考评,确保目标管理效果。目标考评是目标管理过程中的最后也是重要的一环,其基本目标是检验目标成果、考核管理绩效、改进管理和确保更高的目标。要按照职、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起较为科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考核标准,使岗位目标考评成为衡量基层院、部门及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尺度之一。这就要求基层检察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正确制定考评标准,做好日常考评记录,综合运用多种考评方法,及时兑现奖惩。将目标管理与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将干警的日常工作与部门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科学结合,将阶段考评与年终综合评定相结合,务求使年度考评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工作实绩,为下一阶段制定新的目标奠定基础,充分发挥目标的激励作用。
(作者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四川 达州 635000)
一、当前目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目标管理工作的认识不深。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目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对目标管理工作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用目标管理办法统筹指导工作的自觉性不高,在实施工作中放松了对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和落实。有的部门对目标文件了解得不透,特别是对细化的目标项目没有引起高度注意,导致个别工作项目开展情况不理想,在目标的实施中,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业务轻政务、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目标管理对各项工作的推动力度不大,成效不突出。
(二)对目标运行情况监控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目标管理部门对目标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不大,也还存在部门间工作沟通不畅、衔接不到位等问题,出现了案件迟报、漏报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目标的全面完成。
(三)对目标项目资料收集不全。有的目标项目虽已完成,但未形成文字、图片等工作资料,即使有部分文字、图片资料,也是收集不全,缺乏考证依据,在上级和本院考评时失分较多。
(四)对目标管理人员的配备不强。在基层检察院,一般都没有设立专职的目标管理人员,目标管理人员一般由办公室人员兼任。加之基层检察院办公室人员配备少,工作任务繁重,兼任的目标管理人员往往从事几项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应战的状态。
二、加强目标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目标管理工作意识。要彻底解决基层检察院目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必须从提高认识上入手,不断增强目标管理的意识。各位院领导对目标管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要把握好目标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目标管理工作。要根据上级的规定,设立专职的目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目标管理人员,要为目标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在基层检察院,通过实施目标管理,可以切实提高管理效率。目标管理工作是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的有效途径。在上级下达的目标方案中,既有突出单位职能的业务目标,又涵盖了体现地方党委、政府围绕地方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而制定的政务目标。要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各内设机构就必须做到高度协调运转。目标的明确一方面能避免高度集权或管理失序,促使各级负责人将目标逐级分解细化,并通过检查和考评,有效实施监控,以工作实绩检验目标完成。另一方面,目标管理是一种促使干警强化自我管理的有效方式,给干警提供了一个拓展个人工作潜能的空间。“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目标是压力又是动力,由于任务分解到人,使每一位干警都能明确单位的总目标、子目标及各自的岗位目标,干警已成为有明确目标的责任人,在实施过程中不再只是执行指示、等待指导和决策,能激励其积极履职,提高工作效率。随着各工作环节的稳步推进,避免了失控,也实施了上下级的双向互动,避免了工作的被动性和盲目性。第三方面,通过目标的实施,能够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不断取得新突破。领导的重视是推动工作的关键,院领导可利用会议和到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之机加强对目标管理工作的强调,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可印发至本院领导人手一份,形成人人心中有目标、事事自觉对照目标、时时想着完成目标的良好目标共识。
(二)建立管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目标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动工作,要通过实施目标管理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不断取得新突破。一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工作机制。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抓落实、求质量、重落实”的原则,建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全院目标总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为分管部门目标的具体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目标直接负责人,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定专人,责任到人,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及工作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目标工作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二要围绕目标落实责任,对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目标管理部门要及时细化分解到各部门,部门要对工作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将每一项工作任务,每一项工作目标分工到具体人,做到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三要加强督查督办,通过监控体系来实施面上的监控和点上的重点督查,实现院对各部门、各部门对个人层次的监控,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分时段检查,确保目标稳步运行。四要加强检查和通报,通过对目标进度及完成情况的适时检查通报,及时发现问题,促使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完成。
(三)严格考评,确保目标管理效果。目标考评是目标管理过程中的最后也是重要的一环,其基本目标是检验目标成果、考核管理绩效、改进管理和确保更高的目标。要按照职、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起较为科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考核标准,使岗位目标考评成为衡量基层院、部门及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尺度之一。这就要求基层检察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正确制定考评标准,做好日常考评记录,综合运用多种考评方法,及时兑现奖惩。将目标管理与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将干警的日常工作与部门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科学结合,将阶段考评与年终综合评定相结合,务求使年度考评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工作实绩,为下一阶段制定新的目标奠定基础,充分发挥目标的激励作用。
(作者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四川 达州 6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