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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组:
为全面推进我省的政风行风建设,省政府决定今年对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关于2006年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01号)的部署和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全体教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觉悟、高昂饱满的热情、虚心诚恳的态度,积极参与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出现了新气象,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
根据这次会议的要求,下面我代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我省教育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的基本情况
2006年6月2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标志着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正式启动。全省教育系统立即行动,根据云政办发〔2006〕101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成立了由何天淳厅长任组长的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评工作的日常事务、宣传报道、信息收集和联络协调工作。随后,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教育局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迅速响应,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评议工作责任机制,做到了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工作要求三落实,为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全省教育系统按照《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统一标准、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考评结合、同步提高的方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了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活动。这次民主评议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动员学习阶段、调查论证阶段、整改提高阶段、评议总结阶段。评议工作以“三个一”活动为载体,即开展一次政风行风建设大讨论、进行一次问卷调查、举办一次“爱与责任”师德演讲比赛。我们要求各地在评议工作中认真组织实施“三、四、五群众满意工程”,“三”即“三让”:“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四”即“四满意”:“做群众满意的教师,创群众满意的学校,建基层(学校)满意的机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五”即“五评”:以“学生评教师、教师评领导、家长评学校、学校评机关、社会评教育”为此次评议的主要内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在动员学习阶段,各地召开动员学习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学习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重大决策、省长助理杨建昆同志的讲话、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的相关文件、教育收费政策、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等。
8月11日,省教育厅机关召开了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交流会,厅办公室、高教处、德育处、科技处等处室的负责人结合处室职能,畅谈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切身体会,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对策措施。8月30日,省教育厅机关组织开展了政风行风大讨论活动,计财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师范处等处室的负责人在会上作了专题交流发言。9月5日,省教育厅召开了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阶段总结会议,对动员学习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调查论证阶段所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2.在调查论证阶段,各地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集中开展了调查研究和问卷调查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省教育厅办公室还专门针对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的问题,向各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发放了问卷调查表。据统计,全省累计发放问卷调查表69.8万份,收回64.98万份,回收率达93.1%,其中发放“社会评教育”调查问卷表6.3万份,收回6.24万份;发放“学生评教师”调查问卷表39万份,收回38.28万份;发放“家长(学生)评学校”调查问卷表7.5万份,收回7.07万份;发放“学校评机关”调查问卷表3.5万份,收回3.18万份;发放“教师评领导”调查问卷表13.5万份,收回10.21万份。
3.在整改提高阶段,各地针对调查论证阶段反映出来的政风行风突出问题,逐条拟订整改措施,并坚持做到边整边改。根据“五评”问卷调查表反馈上来的信息,省教育厅梳理了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若干突出问题,分类向相关职能处室进行反馈,督促各处室提出整改意见,务必在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在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中,各地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墙报、简报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改革成果,宣传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政策措施,及时报道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教育厅领导两次通过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开设的“政风行风直播热线”,解答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听众在“热线”中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当场责成州(市)教育局了解和处理。省教育厅利用办公大楼宣传橱窗对评议工作进行宣传;编印了10期《云南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简报》,如实、迅速地反映各地行评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通过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昆明教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行评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对教育系统行评工作的指导,我们还在云南教育网上开辟了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专栏,网页点击已达1万多人次。这些举措促进了教育系统内部的交流和学习,同时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评议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为社会广泛参与民主评议奠定了基础。
作为“三个一”活动的组成部分,经精心策划和组织,云南省教育系统“爱与责任”师德建设演讲比赛决赛于11月15日在昆成功举行。来自全省16个州市教育系统、37所大中专学校的53名优胜选手参加了决赛,集中展示了我省教师队伍奋发向上、爱生爱教、甘于奉献的风采。这次演讲比赛在全省教育系统引起了良好反响,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四)积极配合政风行风评议组开展评议工作。本着诚恳征求意见、虚心接受监督的态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及时、全面地向评议组如实提供所需材料,如实反映评议组需要了解的情况。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聘请的16位行评员,怀着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辞辛苦,任劳任怨,从8月至10月,分别深入4个州市的9个教育行政部门、9所大专院校、15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检查指导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为我们改进政风行风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表率。全省教育系统聘请的1160多名评议员和监督员,也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对评议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经过近5个月的紧张工作,民主评议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五评”问卷调查表的汇总统计数据显示,“社会评教育”调查问卷表的综合满意率为97.912%,“学生评教师”调查问卷表的综合满意率为98.470%,“家长(学生)评学校”调查问卷表的综合满意率为97.368%,“学校评机关”调查问卷表的综合满意率为97.644%,“教师评领导”调查问卷表的综合满意率为97.886%。这一结果表明,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得到了群众的基本认可。
二、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取得的成效
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活动,既是对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力推动,也是对政风行风建设成果的一次集中检验。全省教育系统以这次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以政风带行风,以行风促改革,以改革谋发展,积极营造评议教育、监督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通过这次民主评议,全系统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的政风和行风,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关乎教育改革的成败,关乎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良好的政风行风是前提和保障;另一方面,构建和谐的教群关系,是构建和谐云南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教育系统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教群关系、树立云南教育良好形象的高度,不断深化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重大现实意义的认识,自觉地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制度措施、监督检查等各个层面,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并形成了领导重视、重点突出、责任落实、措施有力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格局。通过学习和宣传,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强化了法纪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政意识,把思想和工作统一到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上来,校风、教风、学风和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二)通过民主评议,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近几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教育领域内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也日渐凸显出来,“上学难、上学贵”成为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相继实施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两免一补”工程、普通高中改扩建工程、高校帮困助学工程等一系列工程,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的问题。通过这些举措,办学条件得以进一步改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学难、上学贵”的矛盾。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招生录取工作,我省实施了招生“阳光工程”,增大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实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事项查处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个别地区发现的“高考移民”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维护了教育公平。为适应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需要,缩短了自学考试设考周期,从一年两次增加为三次,受到考生的欢迎。
(三)通过民主评议,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云南省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云南省公办学校教育收费申报备查暂行规定》、《关于对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的意见》等文件。全省教育系统采取八种措施严肃惩治教育乱收费:一是省厅与州(市)教育局签订责任状,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四是公示举报制度,五是坚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六是规范收费行为,七是开展行风评议,八是省州县三级联动加大查处力度。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的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以来,我省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1至8月,我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教育支出186.60元,同比下降7.9%。其中教育费用下降9.3%;教育费用中非义务教育学杂费支出下降18.3%;义务教育学杂费支出下降3.3%;学校住宿费下降41.5%。与此同时,对城镇享受“低保”补贴的贫困家庭子女实行“两免”,即减免课本及参考书费和学杂费,使城镇贫困居民家庭教育支出减少27.9%。调查还显示,1至8月我省城镇贫困居民家庭教材支出同比下降60.4%,其中课本及参考书支出下降60.2%。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支出下降49.4%,有效缓解“上学难、上学贵”的矛盾,给城镇贫困居民家庭带来了实惠。
(四)通过民主评议,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省教育厅及时在云南日报上刊登“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公开向社会承诺5条政风行风建设准则和举措,厅办公室及部分州(市)教育局也作出了相应的公开承诺。为推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省教育厅制定了机关工作的若干规章制度,设立了法律顾问室,确保行政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便民原则设立了“行政许可受理送达中心”,依法办理教师资格认定、设立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等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仅2006年我厅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72件,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通过民主评议,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等经常性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职业道德为核心内容的师德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师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将师德教育同新课程改革、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继续教育范畴,辅之以校园廉政文化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等活动,不断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全面提升在职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素质,努力使全体教师做到“三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三爱”(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和“三让”(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保持并发扬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的优良作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全省没有一名教师因改革而下岗,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教师的关心和爱护。
三、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这次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也集中显现出我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重业务轻政风行风建设的倾向不同程度存在,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二)教育收费不规范及乱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领导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乱收费现象的出现只是个别现象,情有可原,甚至认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必然导致乱收费,等等。这些错误认识的存在,导致一些单位和少数领导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强烈反映于不顾,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方设法、变花样收费,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师德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不高,缺乏奉献精神,对学生关爱不够。极个别教师还存在学术腐败问题,影响了教师队伍和教育系统的声誉。
(四)机关作风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少数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身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机关办事效率不高,办事程序繁琐等情况。
上述问题虽然是局部的和个别的,但对于教育的形象而言,其影响却是整体性的;有些问题虽然表现在基层,但造成问题的根源在上面。全省教育系统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掉以轻心,不能产生丝毫松懈思想。
四、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整改措施
在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下,我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针对这次行评工作中暴露出来的政风行风突出问题,我们拟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切实转变作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政风行风建设。要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核心,系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廉洁勤政的自觉性,提高行政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要把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和社会的满意程度,作为评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工作政绩和工作能力的指标,纳入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评体系,做到政风行风建设以身作则、常抓不懈。要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两手抓”的工作思路,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三)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执行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不得擅立教育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当前,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二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要停止审批新的公办学校改制,并对已经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清理,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三要加强教育收费监管,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制”政策,将招收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择校分数要公开透明,择校人数一律不准超过招生总数的30%,并逐年降低择校人数;四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除规定的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五要及时针对教育收费问题开展深度调研,规范教育收费管理,适时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合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和城市、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
(四)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实现教育公平。要在总结全省教育综合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教育的需要,缓解“上学难,上学贵”的突出矛盾,推动教育均衡发展。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进一步加大招生录取工作的改革力度,实施好招生“阳光工程”,使招生录取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五)大力开展师德师风的建设工作。继续围绕“三爱”、“三全”、“三让”,开展师德教育活动。严格把好校长选拔关和教师培养关,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师德建设结合起来,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加快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教师聘用制,建立按需定岗、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建立师德建设领导责任制和重大师德问题责任追究制,完善师德激励机制和师德监督机制,使我省教师队伍真正成为一支心系学生、奉献教育、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
各位领导、同志们,政风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常抓不懈。我们将根据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根据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切实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把我省教育系统建设成为一个政风严谨、行风优良、依法管理、廉洁高效的行业系统,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全面推进我省的政风行风建设,省政府决定今年对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关于2006年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01号)的部署和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全体教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觉悟、高昂饱满的热情、虚心诚恳的态度,积极参与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出现了新气象,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
根据这次会议的要求,下面我代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我省教育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的基本情况
2006年6月2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标志着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正式启动。全省教育系统立即行动,根据云政办发〔2006〕101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成立了由何天淳厅长任组长的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评工作的日常事务、宣传报道、信息收集和联络协调工作。随后,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教育局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迅速响应,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评议工作责任机制,做到了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工作要求三落实,为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全省教育系统按照《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统一标准、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考评结合、同步提高的方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了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活动。这次民主评议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动员学习阶段、调查论证阶段、整改提高阶段、评议总结阶段。评议工作以“三个一”活动为载体,即开展一次政风行风建设大讨论、进行一次问卷调查、举办一次“爱与责任”师德演讲比赛。我们要求各地在评议工作中认真组织实施“三、四、五群众满意工程”,“三”即“三让”:“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四”即“四满意”:“做群众满意的教师,创群众满意的学校,建基层(学校)满意的机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五”即“五评”:以“学生评教师、教师评领导、家长评学校、学校评机关、社会评教育”为此次评议的主要内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在动员学习阶段,各地召开动员学习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学习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重大决策、省长助理杨建昆同志的讲话、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的相关文件、教育收费政策、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等。
8月11日,省教育厅机关召开了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交流会,厅办公室、高教处、德育处、科技处等处室的负责人结合处室职能,畅谈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切身体会,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对策措施。8月30日,省教育厅机关组织开展了政风行风大讨论活动,计财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师范处等处室的负责人在会上作了专题交流发言。9月5日,省教育厅召开了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阶段总结会议,对动员学习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调查论证阶段所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2.在调查论证阶段,各地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集中开展了调查研究和问卷调查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省教育厅办公室还专门针对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的问题,向各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发放了问卷调查表。据统计,全省累计发放问卷调查表69.8万份,收回64.98万份,回收率达93.1%,其中发放“社会评教育”调查问卷表6.3万份,收回6.24万份;发放“学生评教师”调查问卷表39万份,收回38.28万份;发放“家长(学生)评学校”调查问卷表7.5万份,收回7.07万份;发放“学校评机关”调查问卷表3.5万份,收回3.18万份;发放“教师评领导”调查问卷表13.5万份,收回10.21万份。
3.在整改提高阶段,各地针对调查论证阶段反映出来的政风行风突出问题,逐条拟订整改措施,并坚持做到边整边改。根据“五评”问卷调查表反馈上来的信息,省教育厅梳理了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若干突出问题,分类向相关职能处室进行反馈,督促各处室提出整改意见,务必在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在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中,各地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墙报、简报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改革成果,宣传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政策措施,及时报道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教育厅领导两次通过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开设的“政风行风直播热线”,解答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听众在“热线”中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当场责成州(市)教育局了解和处理。省教育厅利用办公大楼宣传橱窗对评议工作进行宣传;编印了10期《云南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简报》,如实、迅速地反映各地行评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通过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昆明教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行评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对教育系统行评工作的指导,我们还在云南教育网上开辟了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专栏,网页点击已达1万多人次。这些举措促进了教育系统内部的交流和学习,同时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评议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为社会广泛参与民主评议奠定了基础。
作为“三个一”活动的组成部分,经精心策划和组织,云南省教育系统“爱与责任”师德建设演讲比赛决赛于11月15日在昆成功举行。来自全省16个州市教育系统、37所大中专学校的53名优胜选手参加了决赛,集中展示了我省教师队伍奋发向上、爱生爱教、甘于奉献的风采。这次演讲比赛在全省教育系统引起了良好反响,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四)积极配合政风行风评议组开展评议工作。本着诚恳征求意见、虚心接受监督的态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及时、全面地向评议组如实提供所需材料,如实反映评议组需要了解的情况。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聘请的16位行评员,怀着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辞辛苦,任劳任怨,从8月至10月,分别深入4个州市的9个教育行政部门、9所大专院校、15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检查指导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为我们改进政风行风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表率。全省教育系统聘请的1160多名评议员和监督员,也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对评议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经过近5个月的紧张工作,民主评议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五评”问卷调查表的汇总统计数据显示,“社会评教育”调查问卷表的综合满意率为97.912%,“学生评教师”调查问卷表的综合满意率为98.470%,“家长(学生)评学校”调查问卷表的综合满意率为97.368%,“学校评机关”调查问卷表的综合满意率为97.644%,“教师评领导”调查问卷表的综合满意率为97.886%。这一结果表明,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得到了群众的基本认可。
二、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取得的成效
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活动,既是对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力推动,也是对政风行风建设成果的一次集中检验。全省教育系统以这次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以政风带行风,以行风促改革,以改革谋发展,积极营造评议教育、监督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通过这次民主评议,全系统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的政风和行风,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关乎教育改革的成败,关乎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良好的政风行风是前提和保障;另一方面,构建和谐的教群关系,是构建和谐云南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教育系统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教群关系、树立云南教育良好形象的高度,不断深化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重大现实意义的认识,自觉地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制度措施、监督检查等各个层面,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并形成了领导重视、重点突出、责任落实、措施有力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格局。通过学习和宣传,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强化了法纪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政意识,把思想和工作统一到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上来,校风、教风、学风和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二)通过民主评议,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近几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教育领域内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也日渐凸显出来,“上学难、上学贵”成为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相继实施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两免一补”工程、普通高中改扩建工程、高校帮困助学工程等一系列工程,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的问题。通过这些举措,办学条件得以进一步改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学难、上学贵”的矛盾。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招生录取工作,我省实施了招生“阳光工程”,增大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实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事项查处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个别地区发现的“高考移民”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维护了教育公平。为适应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需要,缩短了自学考试设考周期,从一年两次增加为三次,受到考生的欢迎。
(三)通过民主评议,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云南省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云南省公办学校教育收费申报备查暂行规定》、《关于对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的意见》等文件。全省教育系统采取八种措施严肃惩治教育乱收费:一是省厅与州(市)教育局签订责任状,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四是公示举报制度,五是坚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六是规范收费行为,七是开展行风评议,八是省州县三级联动加大查处力度。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的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以来,我省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1至8月,我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教育支出186.60元,同比下降7.9%。其中教育费用下降9.3%;教育费用中非义务教育学杂费支出下降18.3%;义务教育学杂费支出下降3.3%;学校住宿费下降41.5%。与此同时,对城镇享受“低保”补贴的贫困家庭子女实行“两免”,即减免课本及参考书费和学杂费,使城镇贫困居民家庭教育支出减少27.9%。调查还显示,1至8月我省城镇贫困居民家庭教材支出同比下降60.4%,其中课本及参考书支出下降60.2%。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支出下降49.4%,有效缓解“上学难、上学贵”的矛盾,给城镇贫困居民家庭带来了实惠。
(四)通过民主评议,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省教育厅及时在云南日报上刊登“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公开向社会承诺5条政风行风建设准则和举措,厅办公室及部分州(市)教育局也作出了相应的公开承诺。为推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省教育厅制定了机关工作的若干规章制度,设立了法律顾问室,确保行政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便民原则设立了“行政许可受理送达中心”,依法办理教师资格认定、设立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等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仅2006年我厅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72件,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通过民主评议,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等经常性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职业道德为核心内容的师德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师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将师德教育同新课程改革、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继续教育范畴,辅之以校园廉政文化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等活动,不断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全面提升在职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素质,努力使全体教师做到“三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三爱”(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和“三让”(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保持并发扬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的优良作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全省没有一名教师因改革而下岗,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教师的关心和爱护。
三、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这次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也集中显现出我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重业务轻政风行风建设的倾向不同程度存在,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二)教育收费不规范及乱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领导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乱收费现象的出现只是个别现象,情有可原,甚至认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必然导致乱收费,等等。这些错误认识的存在,导致一些单位和少数领导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强烈反映于不顾,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方设法、变花样收费,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师德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不高,缺乏奉献精神,对学生关爱不够。极个别教师还存在学术腐败问题,影响了教师队伍和教育系统的声誉。
(四)机关作风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少数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身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机关办事效率不高,办事程序繁琐等情况。
上述问题虽然是局部的和个别的,但对于教育的形象而言,其影响却是整体性的;有些问题虽然表现在基层,但造成问题的根源在上面。全省教育系统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掉以轻心,不能产生丝毫松懈思想。
四、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整改措施
在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下,我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针对这次行评工作中暴露出来的政风行风突出问题,我们拟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切实转变作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政风行风建设。要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核心,系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廉洁勤政的自觉性,提高行政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要把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和社会的满意程度,作为评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工作政绩和工作能力的指标,纳入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评体系,做到政风行风建设以身作则、常抓不懈。要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两手抓”的工作思路,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三)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执行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不得擅立教育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当前,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二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要停止审批新的公办学校改制,并对已经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清理,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三要加强教育收费监管,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制”政策,将招收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择校分数要公开透明,择校人数一律不准超过招生总数的30%,并逐年降低择校人数;四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除规定的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五要及时针对教育收费问题开展深度调研,规范教育收费管理,适时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合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和城市、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
(四)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实现教育公平。要在总结全省教育综合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教育的需要,缓解“上学难,上学贵”的突出矛盾,推动教育均衡发展。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进一步加大招生录取工作的改革力度,实施好招生“阳光工程”,使招生录取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五)大力开展师德师风的建设工作。继续围绕“三爱”、“三全”、“三让”,开展师德教育活动。严格把好校长选拔关和教师培养关,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师德建设结合起来,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加快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教师聘用制,建立按需定岗、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建立师德建设领导责任制和重大师德问题责任追究制,完善师德激励机制和师德监督机制,使我省教师队伍真正成为一支心系学生、奉献教育、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
各位领导、同志们,政风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常抓不懈。我们将根据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根据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切实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把我省教育系统建设成为一个政风严谨、行风优良、依法管理、廉洁高效的行业系统,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