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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能源互联网、智能电网产业的发展,电网建设投资巨大,为了防范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国家对电网建设项目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根据电网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现状,对如何防范现有招投标体系下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电网 建设项目 招投标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能源互联网、智能电网产业发展,国务院、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智能电网体系。为此,发改委在能源互联网领域安排了3亿到4亿元的专项建设资金,另外,为贯彻《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印发了《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 年)》,提出2015年至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针对电网建设投资巨大、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比较突出的现状,项目管理公司通过加强项目采购的集中管控予以防范。
一、电网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现状
国内外的大量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具有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目前,在電网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内,实行集中招标制度,招标活动由公司总部和各省公司本部分别作为招标人统一组织进行。属招标范围内的电网建设工程、货物和服务,全部通过二级招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承包单位。公司总部和各省公司本部分别设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公司总部和各省公司领导分别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分别由公司总部和各单位招投标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专业技术部门、安全质量监督部门以及法律、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通常情况下,一般都采用公开招标,只有当(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或(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时,在取得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的邀请招标批准手续,才采取邀请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公司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还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以及公司指定媒介同时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含本数)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发出投标邀请书。公司系统的招标活动依法自主招标,并采取委托招标的方式,不采取自行招标。公司总部和各单位分别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付费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公司总部和各省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分别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电网建设项目招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投标人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围标、串标现象较为普遍。所谓围标,就是一个投标人借用或挂靠多个不同有资质的公司,以几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项目的竞标,以排斥其他竞标者入围,最后无论是哪一家竞标者中标,都是围标人中标;串标就是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招标人明招暗定,招标活动走过场。有些电网建设项目先施工后招标,生米已成熟饭,通过给评标人员做工作,补充完善招标手续,使程序合法化;有些已经内定了中标人,通过让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一些针对某个投标人的有利条件,甚至为暗定中标人中标临时更改招标文件;有些在暗定中标人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时,采取威胁、利诱的方式让第一中标人弃权,从而达到和暗定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目的。
3.招标代理机构缺乏独立性。公司总部及各省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均是与其有密切关系的集体企业或关联企业成立的服务组织,在从事代理业务时,不同程度的受制于委托方,难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代理机构缺乏竞争,服务不到位。公司总部及各省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因与委托方的关联关系,普遍缺乏竞争意识。代理机构的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质量差,组织招投标活动的工作人员不能很好地履行代理服务职责,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及时地提供法律或政策咨询服务,只是形式上的全过程参与,对评标中出现评审问题时,不能及时、科学、合理、合法地予以解释与澄清,而影响了评标结果,继而引发投标的纠纷、争议或投诉;一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单一,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对招标代理工作必备的技术、管理、和法律等知识。
5.项目信息不能公平的提供给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关联企业“优势”明显。由于历史原因,集团公司下辖众多的集体企业。省市公司层面的集体企业的主营业务就是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这些集体企业在参与的电网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因与委托方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对项目的立项、投资规模、设计要求、工程特点等相关信息掌握得比其他企业要早、要多,同时能与项目主管部门及早的沟通,甚至通过上层关系打招呼,达成“内定”的实质性意向。即使未能“内定”,也会因为对项目信息了解得比其他竞争者多,能提出适合项目特征的建议或采取适宜的投标策略,从而在招投标中占据优势地位。
6.对投标人资质审查不细致,出现母公司与其子公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集团公司系统的所辖集体企业,为确保能中标,往往在同一个项目同一标段中,集体企业总公司与子公司在都具备承包资质的情况下,同时参与投标。招标机构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没有认真的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未能将不合格的投标人排除出去。
三、电网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改进
1.建立和完善招标负责人考核机制,避免围标、串标。在集团公司系统内,负责招标管理工作的多为物资部门人员,并不直接负责建设项目的管理,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能否选择到合格的承包商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放松了对投标人的审查,从而给一些投标人有了可乘之机,可以采取挂靠多个单位进行投标,或是邀请一些同行,共同协商参与招投标,这也是围标、串标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加强对招标负责人的考核,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减少、避免招标投标中的围标、串标现象。
2.厘清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系,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要一视同仁的对待所有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心存照顾关联企业的念头。关联企业能接触到的项目相关信息,要全面、完整、及时的提供给所有投标人。
3.拓宽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面,不能局限在关联企业的招标代理机构中。目前,社会上能提供招标代理的服务机构很多,可以选择不同的代理机构实施招投标活动,从而促进代理机构的服务意识,也可使招标代理机构有压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四、结语
通过全面落实招投标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电网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董海涛.当前我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的建议.建筑经济, 2003年08期.
[2]俞正声.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2001年.
[3]谢基平.招标代理机构面临问题及对策的探讨.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03年第3期.
关键词:电网 建设项目 招投标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能源互联网、智能电网产业发展,国务院、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智能电网体系。为此,发改委在能源互联网领域安排了3亿到4亿元的专项建设资金,另外,为贯彻《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印发了《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 年)》,提出2015年至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针对电网建设投资巨大、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比较突出的现状,项目管理公司通过加强项目采购的集中管控予以防范。
一、电网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现状
国内外的大量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具有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目前,在電网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内,实行集中招标制度,招标活动由公司总部和各省公司本部分别作为招标人统一组织进行。属招标范围内的电网建设工程、货物和服务,全部通过二级招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承包单位。公司总部和各省公司本部分别设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公司总部和各省公司领导分别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分别由公司总部和各单位招投标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专业技术部门、安全质量监督部门以及法律、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通常情况下,一般都采用公开招标,只有当(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或(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时,在取得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的邀请招标批准手续,才采取邀请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公司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还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以及公司指定媒介同时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含本数)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发出投标邀请书。公司系统的招标活动依法自主招标,并采取委托招标的方式,不采取自行招标。公司总部和各单位分别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付费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公司总部和各省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分别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电网建设项目招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投标人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围标、串标现象较为普遍。所谓围标,就是一个投标人借用或挂靠多个不同有资质的公司,以几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项目的竞标,以排斥其他竞标者入围,最后无论是哪一家竞标者中标,都是围标人中标;串标就是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招标人明招暗定,招标活动走过场。有些电网建设项目先施工后招标,生米已成熟饭,通过给评标人员做工作,补充完善招标手续,使程序合法化;有些已经内定了中标人,通过让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一些针对某个投标人的有利条件,甚至为暗定中标人中标临时更改招标文件;有些在暗定中标人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时,采取威胁、利诱的方式让第一中标人弃权,从而达到和暗定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目的。
3.招标代理机构缺乏独立性。公司总部及各省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均是与其有密切关系的集体企业或关联企业成立的服务组织,在从事代理业务时,不同程度的受制于委托方,难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代理机构缺乏竞争,服务不到位。公司总部及各省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因与委托方的关联关系,普遍缺乏竞争意识。代理机构的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质量差,组织招投标活动的工作人员不能很好地履行代理服务职责,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及时地提供法律或政策咨询服务,只是形式上的全过程参与,对评标中出现评审问题时,不能及时、科学、合理、合法地予以解释与澄清,而影响了评标结果,继而引发投标的纠纷、争议或投诉;一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单一,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对招标代理工作必备的技术、管理、和法律等知识。
5.项目信息不能公平的提供给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关联企业“优势”明显。由于历史原因,集团公司下辖众多的集体企业。省市公司层面的集体企业的主营业务就是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这些集体企业在参与的电网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因与委托方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对项目的立项、投资规模、设计要求、工程特点等相关信息掌握得比其他企业要早、要多,同时能与项目主管部门及早的沟通,甚至通过上层关系打招呼,达成“内定”的实质性意向。即使未能“内定”,也会因为对项目信息了解得比其他竞争者多,能提出适合项目特征的建议或采取适宜的投标策略,从而在招投标中占据优势地位。
6.对投标人资质审查不细致,出现母公司与其子公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集团公司系统的所辖集体企业,为确保能中标,往往在同一个项目同一标段中,集体企业总公司与子公司在都具备承包资质的情况下,同时参与投标。招标机构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没有认真的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未能将不合格的投标人排除出去。
三、电网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改进
1.建立和完善招标负责人考核机制,避免围标、串标。在集团公司系统内,负责招标管理工作的多为物资部门人员,并不直接负责建设项目的管理,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能否选择到合格的承包商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放松了对投标人的审查,从而给一些投标人有了可乘之机,可以采取挂靠多个单位进行投标,或是邀请一些同行,共同协商参与招投标,这也是围标、串标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加强对招标负责人的考核,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减少、避免招标投标中的围标、串标现象。
2.厘清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系,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要一视同仁的对待所有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心存照顾关联企业的念头。关联企业能接触到的项目相关信息,要全面、完整、及时的提供给所有投标人。
3.拓宽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面,不能局限在关联企业的招标代理机构中。目前,社会上能提供招标代理的服务机构很多,可以选择不同的代理机构实施招投标活动,从而促进代理机构的服务意识,也可使招标代理机构有压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四、结语
通过全面落实招投标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电网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董海涛.当前我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的建议.建筑经济, 2003年08期.
[2]俞正声.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2001年.
[3]谢基平.招标代理机构面临问题及对策的探讨.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0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