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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竣工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一步,若不能严格把关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所以这就要求审核人员在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合同法规的同时,要做到认真细致,不少算、不漏算,还要勤于调研,尊重实际,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在以上基础上保证审核严格合理,去虚存实,促使竣工结算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竣工结算;准备阶段;编制阶段;报审阶段;审定阶段
竣工结算,似乎是工程竣工后的工作。但如果等到工程竣工后才去处理相关结算事宜,那就太迟了,还可能为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下面笔者从准备、编制、报审、审定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许多人不重视或是没认识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要为结算编制准备好充实的基础资料,以支持结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这个阶段,从工程招投标开始,至工程竣工结算编制结束,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因此这个阶段,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
(一)工程招投标中的结算准备。一个成熟的造价工作者,早工程投标时,不仅是简单的核算招标清单的准确性,还在复核了招标清单的准确性的基础上,结合招标文件确定的关于结算的合同条款,对招标清单中的错漏之处进行细致的分析,考虑好如何在结算时加以充分利用,然后再决定如何提出对招标文件及清单的澄清意见,并在报价中进行相应处理。如某招标清单中,门窗部分,设计为木窗,而投标人知道业主将来要改为铝合金窗,在报价时把木窗价格相对报得低一点,结算时扣除的大家就都能想到的了。再如某招标清单中(固定清单合同),砼有梁板数量偏多,柱数量偏少,投标报价时,有梁板的价格就报的稍低些,柱的价格报的稍高些。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结算准备。结算准备主要是对索赔事件的处理,也就是行内俗称的签证处理。现在许多建设单位的人,他们不了解索赔是什么,所以,要哄他们开心,就别对他们提索赔的事。签证工作对结算的重要性,我相信所有和工程有关系的人都知道的,所谓“中标靠压价,赚钱靠索赔”,就不多说了。在起草签证文件时,要注意词语得当,因果关系明确,要把引起工程费用增加的责任确定在建设单位。笔者见过许多这样的签证,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如何如何的措施。如某砼灌注柱结算,施工单位出示了一份签证:设计柱径500,标准桩管外径480(计价表计算规则设计500的灌注柱按标准桩管外径480计算工程量),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在桩管端部焊上一圈直径为10的一级钢筋,保证成孔直径为500,要求计算因此增加的费用。保证质量是施工单位的天职,为此采取的措施也是施工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钱应该是施工单位出的。但如果改为:应建设单位(或者监理)指令,桩管端部焊上一圈直径为10的一级钢筋,保证成孔直径为500,那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另外起草签证文件时还要注意不要与合同上的相关条款有冲突。签证内容主要有:工程变更签证(包括建设单位含设计、监理单位的书面通知;口头通知;设计交底材料)、材料价格认定等。如果某些变更影响到合同内容,则需要签订补充协议。
签证文件经相关人员签认后,应尽早的计算出相应的造价变更文件,供结算时使用。另外,引起工程造价改变的事件发生后,应在其时效内做好签证工作,以免过了时效,不能索赔。竣工时的结算准备。此时主要是把前面形成的各种资料汇编起来,供结算时使用。
二、结算编制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依据合同和工程签证变更资料,计算出结算造价。在形成结果时,要有可调性。
一个好的造价工作者,不会去片面追求准确性。大家都知道,施工单位的结算时要经过审核后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因此,要预留空间,给审核单位留下核减的空间。没有核减额,他们的利益就少了。此时他们会拼命的找地方下手,形成他们认为理想的核减额。笔者在施工单位工作时,曾给有一个老者给我举过一个例子:一个100万的工程,如果报120万的结算,也许审核的人给你审成100万,这样你没吃亏,审核的人很有面子,大家的利益也都有了保证;也许审核的人给你审成105万,这样施工单位还赚了;如果你就报100万的结算,审核的人一定会给你再想法减掉一些,否则他没面子,他的单位也没什么效益,这样你就赔了;如果你报80万的结算,审核的人一定为了面子和单位的利益也要想尽办法再核减掉一部分,这样你就赔大了。
三、结算报送阶段
这个阶段很简单,但是必须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把结算按合同要求提交给建设单位就可以了。
四、审定阶段
审核这是一个核心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结算编制人员要和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核单位的造价人员面对面进行接触,商定最后造价。
通常有这几个过程:
1、审查合同和签证文件,筛选出无效签证;
2、对量,按筛选后的签证计算应该结算的工程量;
3、计价,按双方认可的工程量,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计价。
最后的结果,就是审定的结算,也就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结算的最后依据。这个过程中,如何处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方法,反正目的就是一个,让审核的人接受自己的观点,保证单位的利益。
如果对形成的结果不满意,双方需要多商量,千万别说什么“我是造价工程师,你是造价员,你没资格审我编的结算”之类伤感情的话。对真正不满意的结果,你可以拒绝在结算报告上签字。因为签字后你就没法再挽回了。
参考文献:
[1]王秀册《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张根凤《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与工程量清单计价》 重庆大学出版社.2004
[3]陈汉文《审计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2003
[4]陶学明《工程造价计价与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5]何俊新《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6]刘德明《结算风险之衡量与理论》台湾证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社.2006
[7]袁剑波《工程变更对造价管理的影响研究》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关键词:竣工结算;准备阶段;编制阶段;报审阶段;审定阶段
竣工结算,似乎是工程竣工后的工作。但如果等到工程竣工后才去处理相关结算事宜,那就太迟了,还可能为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下面笔者从准备、编制、报审、审定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许多人不重视或是没认识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要为结算编制准备好充实的基础资料,以支持结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这个阶段,从工程招投标开始,至工程竣工结算编制结束,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因此这个阶段,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
(一)工程招投标中的结算准备。一个成熟的造价工作者,早工程投标时,不仅是简单的核算招标清单的准确性,还在复核了招标清单的准确性的基础上,结合招标文件确定的关于结算的合同条款,对招标清单中的错漏之处进行细致的分析,考虑好如何在结算时加以充分利用,然后再决定如何提出对招标文件及清单的澄清意见,并在报价中进行相应处理。如某招标清单中,门窗部分,设计为木窗,而投标人知道业主将来要改为铝合金窗,在报价时把木窗价格相对报得低一点,结算时扣除的大家就都能想到的了。再如某招标清单中(固定清单合同),砼有梁板数量偏多,柱数量偏少,投标报价时,有梁板的价格就报的稍低些,柱的价格报的稍高些。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结算准备。结算准备主要是对索赔事件的处理,也就是行内俗称的签证处理。现在许多建设单位的人,他们不了解索赔是什么,所以,要哄他们开心,就别对他们提索赔的事。签证工作对结算的重要性,我相信所有和工程有关系的人都知道的,所谓“中标靠压价,赚钱靠索赔”,就不多说了。在起草签证文件时,要注意词语得当,因果关系明确,要把引起工程费用增加的责任确定在建设单位。笔者见过许多这样的签证,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如何如何的措施。如某砼灌注柱结算,施工单位出示了一份签证:设计柱径500,标准桩管外径480(计价表计算规则设计500的灌注柱按标准桩管外径480计算工程量),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在桩管端部焊上一圈直径为10的一级钢筋,保证成孔直径为500,要求计算因此增加的费用。保证质量是施工单位的天职,为此采取的措施也是施工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钱应该是施工单位出的。但如果改为:应建设单位(或者监理)指令,桩管端部焊上一圈直径为10的一级钢筋,保证成孔直径为500,那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另外起草签证文件时还要注意不要与合同上的相关条款有冲突。签证内容主要有:工程变更签证(包括建设单位含设计、监理单位的书面通知;口头通知;设计交底材料)、材料价格认定等。如果某些变更影响到合同内容,则需要签订补充协议。
签证文件经相关人员签认后,应尽早的计算出相应的造价变更文件,供结算时使用。另外,引起工程造价改变的事件发生后,应在其时效内做好签证工作,以免过了时效,不能索赔。竣工时的结算准备。此时主要是把前面形成的各种资料汇编起来,供结算时使用。
二、结算编制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依据合同和工程签证变更资料,计算出结算造价。在形成结果时,要有可调性。
一个好的造价工作者,不会去片面追求准确性。大家都知道,施工单位的结算时要经过审核后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因此,要预留空间,给审核单位留下核减的空间。没有核减额,他们的利益就少了。此时他们会拼命的找地方下手,形成他们认为理想的核减额。笔者在施工单位工作时,曾给有一个老者给我举过一个例子:一个100万的工程,如果报120万的结算,也许审核的人给你审成100万,这样你没吃亏,审核的人很有面子,大家的利益也都有了保证;也许审核的人给你审成105万,这样施工单位还赚了;如果你就报100万的结算,审核的人一定会给你再想法减掉一些,否则他没面子,他的单位也没什么效益,这样你就赔了;如果你报80万的结算,审核的人一定为了面子和单位的利益也要想尽办法再核减掉一部分,这样你就赔大了。
三、结算报送阶段
这个阶段很简单,但是必须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把结算按合同要求提交给建设单位就可以了。
四、审定阶段
审核这是一个核心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结算编制人员要和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核单位的造价人员面对面进行接触,商定最后造价。
通常有这几个过程:
1、审查合同和签证文件,筛选出无效签证;
2、对量,按筛选后的签证计算应该结算的工程量;
3、计价,按双方认可的工程量,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计价。
最后的结果,就是审定的结算,也就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结算的最后依据。这个过程中,如何处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方法,反正目的就是一个,让审核的人接受自己的观点,保证单位的利益。
如果对形成的结果不满意,双方需要多商量,千万别说什么“我是造价工程师,你是造价员,你没资格审我编的结算”之类伤感情的话。对真正不满意的结果,你可以拒绝在结算报告上签字。因为签字后你就没法再挽回了。
参考文献:
[1]王秀册《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张根凤《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与工程量清单计价》 重庆大学出版社.2004
[3]陈汉文《审计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2003
[4]陶学明《工程造价计价与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5]何俊新《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6]刘德明《结算风险之衡量与理论》台湾证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社.2006
[7]袁剑波《工程变更对造价管理的影响研究》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