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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由一条语焉不详的微博曝料帖于6月21日揭开的“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溢油事故”,在被质疑企图瞒天过海近半月后终于在7月5日对外公布称:6月4日,由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0883.HK/NYSE:CEO,下称“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中国”)拥有渤海蓬莱19-3油田B、C平台发生溢油,已使周围海域840平方公里的一类水质海水下降到了劣四类。
此后,遂转化成“渤海溢油事件”,轰动了海内外,中国各方舆论批评声不绝于耳,有外媒更称,从溢油规模及其造成污染的严重性方面预测,此事件或堪比“墨西哥湾溢油事件”。
7月31日,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数据表明,渤海溢油造成的污染还在进一步扩大,受溢油污染的海水面积约1200平方公里,其中劣四类海水面积约6.9平方公里。8月16日,曾多次被指责不作为的国家海洋局也开始启动对中海油和康菲公司的生态损害索赔诉讼。截至8月19日,媒体报道称河北等地已有近700户的渔民明确表示将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康菲中国、中海油提出索赔。
看似一起海洋石油开发中发生的溢油事件,却让相关责任方与监管部门乃至专家等都吃了闷头一棒,有敷衍了事的,也不缺袖手旁观的,更不乏翻江搅海混淆是非的,总之不知如何有效控制。而溢油还是从海床往外渗,污油径自流向渤海沿岸。试问,污染已相当严重的渤海怎能经受住如此油煎火燎?
开口保证闭口出事
《科学时报》7月9日报道称,在中科院研究生院组织的一次论坛上,记者听到中国工程院院士、中海油副总经理周守为承认:“如果我们发生类似墨西哥湾原油泄漏的事故,是没有办法处理的。”但他当时颇为肯定地表示,中海油“有能力保证不出这样的事故”。显然,此报道中“当时”二字所指时间在“渤海溢油事件”之前。
其不然,国家海洋局于7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6月4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到康菲石油公司报告,在中国最大海上油气田蓬莱19-3油田B平台东北方向海面发现不明来源的少量油膜。6月17日,北海分局又接到中国海监船报告,发现c平台及附近海域大量溢油。B平台的溢油已于6月19日得到基本控制,C平台采取水泥封井措施后,溢油已于6月21日得到基本控制。
8月12日.康菲中国发布报告称,已在海底发现新的油基泥浆,这使得矿物油油基泥浆溢出总量增加到400立方米;海面原油溢出量仍为114立方米。此次事件中溢出的石油和油基泥浆总量已达514立方米(3217桶,约合429吨),远超最初估计的240立方米。
对于溢油原因,国家海洋局称,C平台的事故原因则是在钻井过程中发生井涌、侧漏,从而导致了溢油发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术委员会主任高德利教授分析认为,眼下c平台泄漏基本清楚,但B平台出现的大面积原油渗漏更加难解。相关专家称,“因为海上石油开采中,在油井附近出现海床渗漏的情形,在全世界也是极为罕见的,在中国尚属第一次。”
8月16日,媒体报道称,发生溢油的C平台井口已被7个密封水泥塞彻底封死。溢油已堵住;而B平台周边出现的海床渗油现象仍末解决,黑色原油依旧从海床以下1000多米处的油层中神秘渗出,进入海水。8月22日,康菲中国承认,在c平台北侧15米范围内发现10处新的海底渗油点。
翻江搅海亦于事无补
对此次“渤海溢油事件”,公众最不满之处是迟报消息与处理过程不透明。溢油事件信息在涉事方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间传递无阻,公众却长时间被蒙在鼓里。不论康菲还是中海油或是官方主流媒体,对此事的前期表现非常可疑。尤其是康菲中国对此事的敷衍态度近乎引起了公愤。虽然国家海洋局要求康菲中国于2011年8月31日前必须严格彻底封堵并清除海面溢油,但康菲中国仍在有意推托,其排污不力的表现饱受舆论指责。
对此,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康菲中国熟知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道溢油处置措施不力和瞒报事故并不会遭受像欧美国家那样严重的处罚,对其经济利益影响有限。业内专家则指出,中国政府部门出于行政惯性,向公众报喜不报忧,这也让外国公司“入乡随俗”,养成了坏毛病。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说,美国政府对“墨西哥湾溢油事件”处理得较为透明,政府还强令企业及时向公众披露信息,这方面有法律保证。
公开资料显示,蓬莱19-3油田由中海油和康菲中国共同拥有,两者所持股份分别为51%和49%。国家海洋局称,“康菲中国是渤海溢油事故的责任方”。因为中国的海洋法律规定,溢油事件的法律责任由作业方承担,康菲中国是蓬莱19-3油田的作业方,且在中国境内注册。
7月5日,海洋局公布的对康菲公司20万元行政处罚,引起社会各界嘘声一片。有专家认为,中海油作为投股方,有安全监管之责,不应完全置身事外;从“墨西哥湾溢油事件”来看,主要是依据美国法律,其对海上钻井平台设置的赔偿上限为7500万美元,但造成生态损害的不受此赔偿上限的限制。
8月16日,国家海洋局发布公告称,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将代表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渤海溢油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8月17日。自然之友等2l家环保组织联合发表致农业部的公开信,呼吁切实消除本次渤海生态劫难的严重后果等等。8月19日,由国家海洋局牵头联合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安检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组成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召开会议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8月22日,该事故联合调查组组长、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等人亲临事故现场勘查。
对此,评论人士指出,现在对此事批评得再高调严厉也不解决问题,不能再“隔海望油”了,当务之急是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弄清康菲中国有没有能力处理“海床溢油”等相关问题,有该怎么办,没有又该怎么办?理应在尽快制止溢油和清除污染之后,再考虑问责、罚款和索赔;不然,油污迟早会飘到自家门口的。
压根没形成应急体系
事实上,公众最为关心的是此事对渤海沿岸乃至海洋生态造成的影响。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一般来说,海洋生物至少在二类和优于二类的水质下才有可能生存,海水被污染为劣四类可以说比较严重。况且,渤海平均海深只有18米左右,与外海循环较差,加上近海污染日趋加剧,生态系统已经比较脆弱,渤海的自我修复能力远低于美国墨西哥湾等开阔海域。
评论人士指出,此次溢油事件造成的危害目前尚无法预估。康菲中国惹的麻烦,对其提出批评、限期清理都是理所应当的,康菲中国更应抓紧清理。但是,如果溢油的严重性到了这家公司无能为力的程度,这就需要国家出面,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尽快阻止事态的扩大。
2010年4月发生的“墨西哥湾溢油事件”,美国依托《石油污染法》和国家溢油应急体系,迅速启动各级应急指挥体系,16个联邦部门互相配合投入工作,就连美国总统奥巴马亦亲临事故现场。在美国政府的督促下,英国石油公司(NYSE:BP)设立了200亿美元的赔偿基金,建立了完善的赔偿机制。
目前,中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力量是国家海洋局中国海监总队及各海区(北海、东海、南海)的海上应急指挥中心;海上船舶溢油应急力量则是交通部和国家环保都。从事溢油遥感监测研究的大连海事大学教授李颖说:“我觉得还是应该由国家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把多个部门都放在一起。来应对类似事件。”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中国各个部门、行业、企业在海上应急事务上不但联系松散、作业程序自成体系,而且气象局、农业部等关键部门没有纳入整体的海上溢油应急体系,各海洋行政部门关系尚未理顺,无法实施有效监管,依赖作业者自我约束现象严重。问题或不至如此,再看他山之石:“应急资源制度化,应急技术体系完善化,赔偿制度规范化。”这是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参观完“墨西哥湾溢油事件”处理相关机构后的评价。
此后,遂转化成“渤海溢油事件”,轰动了海内外,中国各方舆论批评声不绝于耳,有外媒更称,从溢油规模及其造成污染的严重性方面预测,此事件或堪比“墨西哥湾溢油事件”。
7月31日,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数据表明,渤海溢油造成的污染还在进一步扩大,受溢油污染的海水面积约1200平方公里,其中劣四类海水面积约6.9平方公里。8月16日,曾多次被指责不作为的国家海洋局也开始启动对中海油和康菲公司的生态损害索赔诉讼。截至8月19日,媒体报道称河北等地已有近700户的渔民明确表示将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康菲中国、中海油提出索赔。
看似一起海洋石油开发中发生的溢油事件,却让相关责任方与监管部门乃至专家等都吃了闷头一棒,有敷衍了事的,也不缺袖手旁观的,更不乏翻江搅海混淆是非的,总之不知如何有效控制。而溢油还是从海床往外渗,污油径自流向渤海沿岸。试问,污染已相当严重的渤海怎能经受住如此油煎火燎?
开口保证闭口出事
《科学时报》7月9日报道称,在中科院研究生院组织的一次论坛上,记者听到中国工程院院士、中海油副总经理周守为承认:“如果我们发生类似墨西哥湾原油泄漏的事故,是没有办法处理的。”但他当时颇为肯定地表示,中海油“有能力保证不出这样的事故”。显然,此报道中“当时”二字所指时间在“渤海溢油事件”之前。
其不然,国家海洋局于7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6月4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到康菲石油公司报告,在中国最大海上油气田蓬莱19-3油田B平台东北方向海面发现不明来源的少量油膜。6月17日,北海分局又接到中国海监船报告,发现c平台及附近海域大量溢油。B平台的溢油已于6月19日得到基本控制,C平台采取水泥封井措施后,溢油已于6月21日得到基本控制。
8月12日.康菲中国发布报告称,已在海底发现新的油基泥浆,这使得矿物油油基泥浆溢出总量增加到400立方米;海面原油溢出量仍为114立方米。此次事件中溢出的石油和油基泥浆总量已达514立方米(3217桶,约合429吨),远超最初估计的240立方米。
对于溢油原因,国家海洋局称,C平台的事故原因则是在钻井过程中发生井涌、侧漏,从而导致了溢油发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术委员会主任高德利教授分析认为,眼下c平台泄漏基本清楚,但B平台出现的大面积原油渗漏更加难解。相关专家称,“因为海上石油开采中,在油井附近出现海床渗漏的情形,在全世界也是极为罕见的,在中国尚属第一次。”
8月16日,媒体报道称,发生溢油的C平台井口已被7个密封水泥塞彻底封死。溢油已堵住;而B平台周边出现的海床渗油现象仍末解决,黑色原油依旧从海床以下1000多米处的油层中神秘渗出,进入海水。8月22日,康菲中国承认,在c平台北侧15米范围内发现10处新的海底渗油点。
翻江搅海亦于事无补
对此次“渤海溢油事件”,公众最不满之处是迟报消息与处理过程不透明。溢油事件信息在涉事方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间传递无阻,公众却长时间被蒙在鼓里。不论康菲还是中海油或是官方主流媒体,对此事的前期表现非常可疑。尤其是康菲中国对此事的敷衍态度近乎引起了公愤。虽然国家海洋局要求康菲中国于2011年8月31日前必须严格彻底封堵并清除海面溢油,但康菲中国仍在有意推托,其排污不力的表现饱受舆论指责。
对此,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康菲中国熟知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道溢油处置措施不力和瞒报事故并不会遭受像欧美国家那样严重的处罚,对其经济利益影响有限。业内专家则指出,中国政府部门出于行政惯性,向公众报喜不报忧,这也让外国公司“入乡随俗”,养成了坏毛病。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说,美国政府对“墨西哥湾溢油事件”处理得较为透明,政府还强令企业及时向公众披露信息,这方面有法律保证。
公开资料显示,蓬莱19-3油田由中海油和康菲中国共同拥有,两者所持股份分别为51%和49%。国家海洋局称,“康菲中国是渤海溢油事故的责任方”。因为中国的海洋法律规定,溢油事件的法律责任由作业方承担,康菲中国是蓬莱19-3油田的作业方,且在中国境内注册。
7月5日,海洋局公布的对康菲公司20万元行政处罚,引起社会各界嘘声一片。有专家认为,中海油作为投股方,有安全监管之责,不应完全置身事外;从“墨西哥湾溢油事件”来看,主要是依据美国法律,其对海上钻井平台设置的赔偿上限为7500万美元,但造成生态损害的不受此赔偿上限的限制。
8月16日,国家海洋局发布公告称,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将代表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渤海溢油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8月17日。自然之友等2l家环保组织联合发表致农业部的公开信,呼吁切实消除本次渤海生态劫难的严重后果等等。8月19日,由国家海洋局牵头联合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安检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组成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召开会议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8月22日,该事故联合调查组组长、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等人亲临事故现场勘查。
对此,评论人士指出,现在对此事批评得再高调严厉也不解决问题,不能再“隔海望油”了,当务之急是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弄清康菲中国有没有能力处理“海床溢油”等相关问题,有该怎么办,没有又该怎么办?理应在尽快制止溢油和清除污染之后,再考虑问责、罚款和索赔;不然,油污迟早会飘到自家门口的。
压根没形成应急体系
事实上,公众最为关心的是此事对渤海沿岸乃至海洋生态造成的影响。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一般来说,海洋生物至少在二类和优于二类的水质下才有可能生存,海水被污染为劣四类可以说比较严重。况且,渤海平均海深只有18米左右,与外海循环较差,加上近海污染日趋加剧,生态系统已经比较脆弱,渤海的自我修复能力远低于美国墨西哥湾等开阔海域。
评论人士指出,此次溢油事件造成的危害目前尚无法预估。康菲中国惹的麻烦,对其提出批评、限期清理都是理所应当的,康菲中国更应抓紧清理。但是,如果溢油的严重性到了这家公司无能为力的程度,这就需要国家出面,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尽快阻止事态的扩大。
2010年4月发生的“墨西哥湾溢油事件”,美国依托《石油污染法》和国家溢油应急体系,迅速启动各级应急指挥体系,16个联邦部门互相配合投入工作,就连美国总统奥巴马亦亲临事故现场。在美国政府的督促下,英国石油公司(NYSE:BP)设立了200亿美元的赔偿基金,建立了完善的赔偿机制。
目前,中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力量是国家海洋局中国海监总队及各海区(北海、东海、南海)的海上应急指挥中心;海上船舶溢油应急力量则是交通部和国家环保都。从事溢油遥感监测研究的大连海事大学教授李颖说:“我觉得还是应该由国家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把多个部门都放在一起。来应对类似事件。”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中国各个部门、行业、企业在海上应急事务上不但联系松散、作业程序自成体系,而且气象局、农业部等关键部门没有纳入整体的海上溢油应急体系,各海洋行政部门关系尚未理顺,无法实施有效监管,依赖作业者自我约束现象严重。问题或不至如此,再看他山之石:“应急资源制度化,应急技术体系完善化,赔偿制度规范化。”这是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参观完“墨西哥湾溢油事件”处理相关机构后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