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易混淆文种的区别

来源 :高校教育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oQ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公文中正确标明文种,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效性,能为公文的撰写、处理提供便利。在公文写作实践中,由于没有把握好有相似功能文种的区别,以致错用文种的现象比比皆是,造成公文写作的混乱,严重影响了公文的质量。本文就通告与公告、请示与报告、函与请示、会议纪要与决议、表彰性通报与表彰性决定、周知性通告与事项性通知等易混淆的文种作简要区别。
  【关键词】公文 文种 区别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7(b)-0240-01
  
  文种,又称公文名称,用以表明公文内容、性质、作用及作者权限、制发公文的目的、要求等。在公文中正确标明文种,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效性,能为公文的撰写、处理提供便利。《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行政公文使用的有12类13个文种,《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公文有13类14个文种,各文种都有不同的用途和要求,其中有的文种有相似功能,由于没有把握好区别,以致公文写作实践中错用文种的现象比比皆是,造成公文写作的混乱,严重影响了公文的质量。因此,本文根据《办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确定文种的原则(即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行文方向确定),并结合写作实践,就公文易混淆的文种作简要区别,以求与同行交流、切磋,使公文写作日臻规范化。
  
  1 通告与公告
  
  通告与公告是现行法定公文中唯一同类的两个文种。《办法》规定: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二者都有公开告之的功能,但在实际写作中,凡涉及公开告之内容,人们普遍选择使用公告文种,主观认为使用公告“更气派、更显眼,更能引起他人的重视”。例如,《企业通过年审公告》、《××次列车晚点公告》等,都把通告错用为公告。
  通告与公告虽都有公开告之的功能,但在发布机关、受文对象、内容重要程度等方面存在区别。1)发布的机关不同。公告的發布机关较高。而通告可以不受单位级别的限制,国家一般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可以在自己职权范围发布。2)发布的范围不同。公告受文对象广泛,向国内外有关方面、法定有关方面发布。而通告受文对象范围较小,只是向“社会有关方面”宣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3)涉及的内容不同。公告对外宣布的事项重大或是法定专门事项。所谓重大事项,是指那些国内外普遍关注,具有极大影响的事项,诸如宣布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方面重要事项。所谓法定事项是指那些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使用公告宣布的事项。4)对受文对象要求不同。对公告所告之的事项一般以消息性为主,只要求受众知晓了解,并不强执要求遵守或执行。而通告所告之的事项一般具有规定性,要求受众必须遵守或执行。
  
  2 请示与报告
  
  请示与报告虽然都是上行文,但是二者有不同的用途和要求,是两个不同的文种。《办法》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在实际写作中,由于没有把握好二者的区别,常把请示误用为报告,或并用请示和报告。
  根据《办法》对这两个文种的有关规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别它们:1)行文目的、作用不同。请示旨在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指示,需要上级机关批复,重在呈请。报告旨在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询问,不需要上级机关答复,重在呈报。2)行文时间不同。请示须事前行文,报告则在事后或工作进行过程中行文。3)主送机关不同。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报告有时可有多个主送机关。4)涉及内容不同。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指示,凡是下级机关、单位无权解决、无力解决以及按规定应经上级机关批准认定的问题,均可写为请示。而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5)写作侧重点不同。它们虽然都要陈述、汇报情况,但报告的重点只在汇报工作情况,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而请示中陈述情况只是作为请示原因,即使反映情况所占篇幅再大其重点仍在请示事项。
  
  3 函与请示
  
  《办法》明确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从这条规定可看出,函与请示都可用于“请求批准”,但在写作实践中,没按规定行文,把函误用为请示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一方面原因是对公文基本知识不熟悉,另一方面原因是人们主观认为用请示显得对审批机关的尊重,容易达到获得批准的目的。
  
  4 会议纪要与决议
  
  《条例》规定: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由此可见,会议纪要与决议都是会议的直接产品,都是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综合会议的其它材料而形成的。那么,它们有何区别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别:1)形成的程序不同。会议纪要形成的程序没有决议那样严格。会议纪要只需会议主持者审阅通过便可制发,而决议须按照法定多数表决通过方可制发。2)内容表述要求不同。无论是决议性会议纪要还是研讨性会议纪要,在内容上都要求写得祥尽具体,提出的措施办法切实可行,便于与会单位执行。而决议的内容一般则写得比较原则,便于下级机关从宏观上把握并执行。3)作用不同。决议性会议纪要带指令性,起领导、指导作用。
  
  5 表彰性通报与表彰性决定
  
  《办法》规定: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由此可见,通报与决定都可用于表彰,都是下行文。那么,哪种情况用通报?哪种情况用决定?根据《办法》规定,可以这样理解:表彰性决定表彰的对象是具有较大影响的人和事,表彰的是有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先进人物,其先进事迹持续的时间一般比较长,先进事迹的震撼力比较强,而且是由表彰机构经过慎重研究做出的决定,比较严肃、郑重,如《国务院关于授予潘星兰追授杨大兰同志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决定》等。而表彰性通报所涉及的事项不如表彰性决定的重要、重大,往往都是刚刚发生的具体事件,所表彰先进事迹的震撼力不如决定强,其庄重性也不如决定,如《××市化工总公司关于王××奋力灭火的通报》等。
  
  6 周知性通告与事项性通知
  
  周知性通告是通告的一个分类,主要用于告之一些信息,便于一定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及人员知晓了解,如停水、停电等通告。事项性通知是通知的一个分类,与周知性通告一样也主要用于告之一些信息。那么,二者有何区别呢?《办法》规定,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就是说通告的受文对象限于“社会各有关方面”,只明确了一个范围,具体的机关、单位及人员不明确。而通知,《办法》规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公文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需要有关单位周知”,这就是说通知的受文对象是非常明确具体的,不仅仅是某一个范围,而是具体到了某个机关、单位或人员。因此,周知性通告与事项性通知的区别就在于它们的受文对象明确与否,如果告之的对象不具体,只是某一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及人员,就用通告行文;如果告之的对象能具体到某一机关、单位或人员,就用通知行文。
其他文献
【摘要】本文从信息化社会对学习的要求出发,界定研究性学习的概念,探讨研究性学习产生的背景和特征,并进一步阐述了现代网络环境下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必要性及应注意的问题,综述了在网络上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几点明显优势,并讨论在网络环境下构建研究性学习的教学指导策略。   【关键词】研究性学习 网络环境 学习环境   【中图分类号】G40-05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
目的 分析2004-2015年中国成年居民膳食营养知识知晓率变化趋势.方法 数据来源于“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选择参加2004-2015年调查、有完整人口学特征和膳食营养相关知识调查
目的 观察油酸钠导致的L02肝细胞脂肪变性和炎症效应.方法 不同浓度油酸钠孵育L02肝细胞24 h,检测细胞活性.选定75、150和300 μmol/L油酸钠分别与L02肝细胞培养24 h,油红染
目的 研究孕妇血清叶酸浓度对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影响.方法 采用前瞻性队列研究,选取2016年6月-2018年8月在河北省某县产检、分娩的490名18 ~45岁孕妇及其新生儿纳入研究.孕妇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