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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温州民营经济发展速度和企业组织形式及其发展为全国瞩目。文章基于马克思的分工、竞争与企业理论,试图探讨改革开放以来温州企业形态的不断变革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形态的变化过程的相似性。在市场机制(主要是分工与竞争机制)的作用下呈现出一种自然演化过程:起始阶段以家庭企业为普遍形式,过渡阶段以股份合作制企业为典型形式,规范阶段以公司制企业为代表形式,发展趋势是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形态逐步出现。
关键词:企业形态;演化;分工与竞争;温州
一、引言
温州被学界和实践界认为是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典型范本,而温州民营经济又是温州人民自发地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和自身的特点,经过不断实践和创新发展起来的。温州人在发展民营经济的过程中创造了诸多全国第一:全国第一份个体私人工商执照,全国第一批股份合作企业,全国第一份私营企业管理条例,全国第一座农民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而温州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历史也是温州人民自己创造的。但又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温州民营经济从起步到发展壮大,是在曲折中前进,在争论中发展,在探索中壮大。温州民营经济数十年的发展历程虽然短暂,但其企业形态变化却完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用数百年走过的历程。在市场机制(主要是分工与竞争机制)的作用下,企业形态由小到大、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明显地变现为:起始阶段以单个资本(家庭)企业为普遍形式,过渡阶段以股份合作制企业为典型形式,发展阶段以规范的合作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为代表形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股份制企业必然会出现向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形态发展的趋势。
二、起始阶段:以家庭企业为普遍形式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是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的起始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以个体(家庭)企业为主。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在中央鼓励和扶持农民发展家庭副业的政策指导下,素有商业精神和商品意识的温州人,面对人多地少、国有和集体经济薄弱的现实,开始积极寻找启动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于是前店后厂式的家庭作坊企业便异军突起,遍地开花。到1980年底,仅市区经工商部门登记的个体户就有1844户;至1985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即达130437户。伴随家庭手工业的兴起,区域性的产销基地即专业市场随之发展起来,早期闻名遐迩的有桥头镇的纽扣市场、柳市镇的低压电器市场等十大专业市场。家庭工业和专业市场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动发展,成为温州经济发展的有效启动点,同时又促进了温州小城镇的发展。被人们称为“中国第一座农民城”的苍南县龙港镇,便是当时在鳌江口南岸几个小渔村的基础上崛起的。这一阶段的温州经济,与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的经济背景和经济结构差不多,企业组织形式也与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的单个资本为普遍形式的形势差不多。其主要特征可概括为:“以家庭企业为基础,以专业市场和小城镇为依托,以购销员为纽带”的“小商品,大市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
商品经济的社会化大生产所要求的分工不断细化和专业化,决定了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企业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形式。马克思认为,“分工,分工的阶段依赖于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以“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的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广义上说,在改革开放初期,温州家庭企业经济适应当时全国经济大分工的要求,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发展空间;狭义上说,当时温州家庭企业的分工主要表现为家庭内部的分工,并且分工不完全取决于人的交换能力大小,而是取决于“纯生理基础”和氏族公社的自然条件所产生的产品生产的分工。如《资本论》中所述“在家庭内部,随后在氏族内部,由于性别和年龄的差别,也就是在纯生理的基础上产生了一种自然的分工……产品交换是在不同的家庭、氏族、共同体相互接触的地方产生的,因为在文化的初期,以独立资格相互接触的不是个人,而是家庭、氏族等等。”这种自然性分工产生后,与交换之间就产生了一种互动关系,即最初的分工与市场之间的互动。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在自然分工基础上产生了社会性分工。在市场竞争条件下,随着社会性分工的不断细化和专业化,必然要求企业的组织形式与之相适应。
这一时期温州的企业形态与西方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企业形态基本上是一样的,都是以大量的小规模的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组织程度低,并且多数是家族型企业。
三、过渡阶段:以股份合作制企业为典型形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趋烈,单个家庭企业在很多方面已难以抗击市场风险,需要几个家庭企业联合起来组成经济合作体,共同参与市场竞争,降低风险。80年代中后期以后,温州民营经济经过一段家庭企业的原始发展,开始走上合伙或合作的形式联合发展股份合作经济的道路。从1987年起温州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8个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文件,规定两个以上投资者(即股东下限为2人)组建的企业都属“股份合作”范畴,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组成部分”,大力支持家庭企业通过合伙或合作的形式,联合发展股份合作企业。温州的民营经济由此进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快速发展阶段,温州也一举成为中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祥地。因此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形成了以股份合作制企业为典型形式的过渡阶段。到1993年,温州股份合作企业达到36887家。至此,温州的民营经济已初具规模,并基本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奠定了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温州这一阶段企业形态的发展同样也相似于资本主义国家经历的由单个资本向股份资本发展的过渡阶段。随着生产力发展,资本主义的单个资本已无法满足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的需要,这使得资本家在自身原有资本的基础上,开始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吸纳一些社会资本,这样就产生了股份制和股份资本。股份资本已经是“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资本”或“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与私人资本是对立的。它一方面“扬弃”个人资本形式,而采用社会资本形式,从而克服了个人资本的局限性,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扬弃”了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形式,使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产生了分离。而分离的结果使得资本主义的生产更加社会化。因此,股份资本的出现,标志着单个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一种“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的单纯过渡点”。
企业的发展壮大就是企业规模的发展壮大,而企业规模的壮大又导致了社会分工的进一步深化。这种分化过程,其实就是企业的职能不断地分离出去,由其他专业化的企业专门承担这些职能的过程。马克思分析了分工深化所引起的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尖锐化及其暂时的解决。马克思认为,分工必然要引起更进一步的分工,机器的采用必然要引起机器的更广泛的采用,大规模的生产必然要引起更大规模的生产。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必然要求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必然要求企业组织形式与之相适应,于是过渡阶段典型企业形态股份合作制就必然为为规范的公司制所代替。
这一时期温州的企业形态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前后的企业形态基本上是一样的,由于分工协作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许多个体-私营企业自发地走上了合伙的道路,这一时期的合伙企业多数是临时性合伙,规模仍然偏小、组织结构是松散型的、并且多数仍然是家族型企业。温州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前后不同的是,温州的企业形态是以股份合作制企业为典型形式。尽管股份合作制为官方所认可和大力推崇,尽管在当时的经济背景下它的产生有其必然性,但它的过渡性质是非常明显的——这正是引起学界广泛争议、评头论足的重要原因。
四、规范阶段:以公司制企业为代表形式
90年代以来,以公司制企业为代表形式的发展阶段,是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的第三阶段。随着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以及公司制条例和《公司法》的先后出台,温州的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温州的股份合作企业脱胎于家庭企业,在股本结构上呈现集中化的趋势,带有浓厚的家族色彩,显然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于是对股份合作企业进行改造和改革已成为必然。马克思说:“竞争,这个资产阶级的重要推动力,不能创立资产阶级经济的规律,而是这些规律的执行者……使经济的必然性得到实现的表现形式。”同样,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竞争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推动力,竞争规律及其作用应当是社会主义本质和基本经济规律得以实现的形式。随着经济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单纯家庭与家庭的联合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于是股份制企业升级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恩格斯说过:“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需要跟上时代的而要求,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和规模,不断变革。
温州在实施以提高经济整体素质为核心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着力对众多民营股份合作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公司制企业替代股份合作企业,逐步成为温州民营经济的代表形式。至2001年,全市公司制企业发展到20543家,其中绝大多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民营企业。
温州这一阶段民营经济虽然出现了大量的公司制企业,但是他还只是这一阶段民营经济的代表形式,除规范的公司制企业外,温州还存在大量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展开即由分工所引起的单个生产过程规模的扩大是有其限制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条件过渡到公司制企业。马克思认为,“一个独立的工业企业为进行有效的生产所必须的资本最低的限额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提高……”。温州这一阶段民营经济中只有部分企业具备了所必须的“资本最低的限额”而发展成为规范的公司制企业,同时还有不少企业暂时不具备“资本最低限额”而仍然保持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及其他企业组织形式。这种情形与16世纪至19世纪6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规范的公司制企业的情形基本上是一样的。马克思在写《资本论》时正是资本主义股份公司方兴未艾的时期,他看到并认为“这个限制被信用制度和与此相联的联合经营例如股份公司打破了”。
五、发展趋势: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形态逐步出现
列宁同志曾经非常精辟地指出“自由竞争推动生产集中,生产集中必然引起垄断”。进入21世纪以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温州公司制企业与资本主义19世纪最后30年的情形一样,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出现了股份制企业向企业集团或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形态发展的趋势。温州各个公司制企业(其中不乏一些规模较大的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为了争夺市场、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纷纷开始以资本或品牌为纽带,联合起来组建了企业集团。从公司制企业向企业集团的演变,是温州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创新,为温州民营经济的新发展孕育了条件。温州组建的企业集团与19世纪最后30年西方资本主义公司制企业形态的发展变化情形有类似之处,即由公司企业制向带有私人垄断性质的企业发展。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各种形式的垄断企业形成以后,将原有分散在各个股份公司的资本所有权集中为程度更高的资本所有权,一方面垄断企业暂时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这些企业集团和垄断企业成为了市场竞争的阻碍力量,扭曲了市场规则和破坏了市场机制。于是各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反垄断法》纷纷出台,我国也在1993年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六、小结
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发展是自然演化过程。从温州30年左右企业形态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社会几百年的企业形态发展中我们可以发现,在市场机制(主要是分工与竞争机制)作用下,企业形态的发展也是一个自然演化过程: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是以家庭企业为普遍形式;此后,在企业内部分工与外部竞争的强大压力下,企业规模由小到大、企业组织形式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家庭企业逐步走向联合,合伙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成为这一过渡阶段的典型形式;由于合伙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不规范性,它们必然要向更高级的企业组织形态不断发展,于是规范的公司制企业(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大量产生。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世界经济的日趋一体化,股份制有向企业集团或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形态发展的趋势。
笔者认为,通过以上研究,留给我们更有深远意义的历史性命题是:一是进入21世纪前后,西方国家出现了合作因素与股份因素相互融合逐步加强的趋势,这是否可以说明,我国20世纪1990年前后自发出现在遍布全国城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企业形态自然演化的规律使然?二是西方国家出现的合作因素与股份因素相互融合趋势和我国曾经遍布城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不谋而合,是否意味着企业形态自然演化将正好是朝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构想的“自由人联合体”和“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最高形态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永年,陈艳君.马克思竞争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J].当代经济研究,2010(1).
2、胡川.马克思的竞争理论:产权制度变迁规律及其现实政策思考[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4).
3、周铢.马克思分工理论下的制度演进和企业理论[J].当代经济,2006(6).
4、高中华,徐岩.马克思主义分工理论的现实启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5).
5、刘枫.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历程和启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5).
6、杜润生.解读温州经济模式[J].浙江经济,2000(8).
7、樊公武.温州模式与温州金融改革[J].北京商学院学报,1987(1).
8、周京.论温州模式的形成与发展[J].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3).
9、马津龙.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J].中国改革,2000(8).
10、许经勇.温州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变革的回顾与展望[J].经济与管理,2000(6).
11、胡宏伟,吴晓波.温州悬念[M].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
12、葛立成,解力平.市场化进程中的制度创新——浙江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研究[M].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
13、陈东升.温州经济强村[M].黄山书社,1997.
(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
附:
表1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英国为典型代表)企业形态演变轨迹
表2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以温州为典型代表)企业形态演变轨迹
关键词:企业形态;演化;分工与竞争;温州
一、引言
温州被学界和实践界认为是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典型范本,而温州民营经济又是温州人民自发地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和自身的特点,经过不断实践和创新发展起来的。温州人在发展民营经济的过程中创造了诸多全国第一:全国第一份个体私人工商执照,全国第一批股份合作企业,全国第一份私营企业管理条例,全国第一座农民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而温州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历史也是温州人民自己创造的。但又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温州民营经济从起步到发展壮大,是在曲折中前进,在争论中发展,在探索中壮大。温州民营经济数十年的发展历程虽然短暂,但其企业形态变化却完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用数百年走过的历程。在市场机制(主要是分工与竞争机制)的作用下,企业形态由小到大、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明显地变现为:起始阶段以单个资本(家庭)企业为普遍形式,过渡阶段以股份合作制企业为典型形式,发展阶段以规范的合作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为代表形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股份制企业必然会出现向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形态发展的趋势。
二、起始阶段:以家庭企业为普遍形式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是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的起始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以个体(家庭)企业为主。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在中央鼓励和扶持农民发展家庭副业的政策指导下,素有商业精神和商品意识的温州人,面对人多地少、国有和集体经济薄弱的现实,开始积极寻找启动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于是前店后厂式的家庭作坊企业便异军突起,遍地开花。到1980年底,仅市区经工商部门登记的个体户就有1844户;至1985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即达130437户。伴随家庭手工业的兴起,区域性的产销基地即专业市场随之发展起来,早期闻名遐迩的有桥头镇的纽扣市场、柳市镇的低压电器市场等十大专业市场。家庭工业和专业市场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动发展,成为温州经济发展的有效启动点,同时又促进了温州小城镇的发展。被人们称为“中国第一座农民城”的苍南县龙港镇,便是当时在鳌江口南岸几个小渔村的基础上崛起的。这一阶段的温州经济,与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的经济背景和经济结构差不多,企业组织形式也与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的单个资本为普遍形式的形势差不多。其主要特征可概括为:“以家庭企业为基础,以专业市场和小城镇为依托,以购销员为纽带”的“小商品,大市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
商品经济的社会化大生产所要求的分工不断细化和专业化,决定了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企业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形式。马克思认为,“分工,分工的阶段依赖于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以“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的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广义上说,在改革开放初期,温州家庭企业经济适应当时全国经济大分工的要求,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发展空间;狭义上说,当时温州家庭企业的分工主要表现为家庭内部的分工,并且分工不完全取决于人的交换能力大小,而是取决于“纯生理基础”和氏族公社的自然条件所产生的产品生产的分工。如《资本论》中所述“在家庭内部,随后在氏族内部,由于性别和年龄的差别,也就是在纯生理的基础上产生了一种自然的分工……产品交换是在不同的家庭、氏族、共同体相互接触的地方产生的,因为在文化的初期,以独立资格相互接触的不是个人,而是家庭、氏族等等。”这种自然性分工产生后,与交换之间就产生了一种互动关系,即最初的分工与市场之间的互动。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在自然分工基础上产生了社会性分工。在市场竞争条件下,随着社会性分工的不断细化和专业化,必然要求企业的组织形式与之相适应。
这一时期温州的企业形态与西方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企业形态基本上是一样的,都是以大量的小规模的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组织程度低,并且多数是家族型企业。
三、过渡阶段:以股份合作制企业为典型形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趋烈,单个家庭企业在很多方面已难以抗击市场风险,需要几个家庭企业联合起来组成经济合作体,共同参与市场竞争,降低风险。80年代中后期以后,温州民营经济经过一段家庭企业的原始发展,开始走上合伙或合作的形式联合发展股份合作经济的道路。从1987年起温州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8个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文件,规定两个以上投资者(即股东下限为2人)组建的企业都属“股份合作”范畴,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组成部分”,大力支持家庭企业通过合伙或合作的形式,联合发展股份合作企业。温州的民营经济由此进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快速发展阶段,温州也一举成为中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祥地。因此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形成了以股份合作制企业为典型形式的过渡阶段。到1993年,温州股份合作企业达到36887家。至此,温州的民营经济已初具规模,并基本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奠定了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温州这一阶段企业形态的发展同样也相似于资本主义国家经历的由单个资本向股份资本发展的过渡阶段。随着生产力发展,资本主义的单个资本已无法满足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的需要,这使得资本家在自身原有资本的基础上,开始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吸纳一些社会资本,这样就产生了股份制和股份资本。股份资本已经是“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资本”或“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与私人资本是对立的。它一方面“扬弃”个人资本形式,而采用社会资本形式,从而克服了个人资本的局限性,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扬弃”了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形式,使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产生了分离。而分离的结果使得资本主义的生产更加社会化。因此,股份资本的出现,标志着单个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一种“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的单纯过渡点”。
企业的发展壮大就是企业规模的发展壮大,而企业规模的壮大又导致了社会分工的进一步深化。这种分化过程,其实就是企业的职能不断地分离出去,由其他专业化的企业专门承担这些职能的过程。马克思分析了分工深化所引起的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尖锐化及其暂时的解决。马克思认为,分工必然要引起更进一步的分工,机器的采用必然要引起机器的更广泛的采用,大规模的生产必然要引起更大规模的生产。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必然要求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必然要求企业组织形式与之相适应,于是过渡阶段典型企业形态股份合作制就必然为为规范的公司制所代替。
这一时期温州的企业形态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前后的企业形态基本上是一样的,由于分工协作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许多个体-私营企业自发地走上了合伙的道路,这一时期的合伙企业多数是临时性合伙,规模仍然偏小、组织结构是松散型的、并且多数仍然是家族型企业。温州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前后不同的是,温州的企业形态是以股份合作制企业为典型形式。尽管股份合作制为官方所认可和大力推崇,尽管在当时的经济背景下它的产生有其必然性,但它的过渡性质是非常明显的——这正是引起学界广泛争议、评头论足的重要原因。
四、规范阶段:以公司制企业为代表形式
90年代以来,以公司制企业为代表形式的发展阶段,是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的第三阶段。随着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以及公司制条例和《公司法》的先后出台,温州的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温州的股份合作企业脱胎于家庭企业,在股本结构上呈现集中化的趋势,带有浓厚的家族色彩,显然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于是对股份合作企业进行改造和改革已成为必然。马克思说:“竞争,这个资产阶级的重要推动力,不能创立资产阶级经济的规律,而是这些规律的执行者……使经济的必然性得到实现的表现形式。”同样,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竞争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推动力,竞争规律及其作用应当是社会主义本质和基本经济规律得以实现的形式。随着经济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单纯家庭与家庭的联合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于是股份制企业升级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恩格斯说过:“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需要跟上时代的而要求,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和规模,不断变革。
温州在实施以提高经济整体素质为核心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着力对众多民营股份合作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公司制企业替代股份合作企业,逐步成为温州民营经济的代表形式。至2001年,全市公司制企业发展到20543家,其中绝大多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民营企业。
温州这一阶段民营经济虽然出现了大量的公司制企业,但是他还只是这一阶段民营经济的代表形式,除规范的公司制企业外,温州还存在大量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展开即由分工所引起的单个生产过程规模的扩大是有其限制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条件过渡到公司制企业。马克思认为,“一个独立的工业企业为进行有效的生产所必须的资本最低的限额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提高……”。温州这一阶段民营经济中只有部分企业具备了所必须的“资本最低的限额”而发展成为规范的公司制企业,同时还有不少企业暂时不具备“资本最低限额”而仍然保持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及其他企业组织形式。这种情形与16世纪至19世纪6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规范的公司制企业的情形基本上是一样的。马克思在写《资本论》时正是资本主义股份公司方兴未艾的时期,他看到并认为“这个限制被信用制度和与此相联的联合经营例如股份公司打破了”。
五、发展趋势: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形态逐步出现
列宁同志曾经非常精辟地指出“自由竞争推动生产集中,生产集中必然引起垄断”。进入21世纪以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温州公司制企业与资本主义19世纪最后30年的情形一样,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出现了股份制企业向企业集团或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形态发展的趋势。温州各个公司制企业(其中不乏一些规模较大的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为了争夺市场、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纷纷开始以资本或品牌为纽带,联合起来组建了企业集团。从公司制企业向企业集团的演变,是温州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创新,为温州民营经济的新发展孕育了条件。温州组建的企业集团与19世纪最后30年西方资本主义公司制企业形态的发展变化情形有类似之处,即由公司企业制向带有私人垄断性质的企业发展。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各种形式的垄断企业形成以后,将原有分散在各个股份公司的资本所有权集中为程度更高的资本所有权,一方面垄断企业暂时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这些企业集团和垄断企业成为了市场竞争的阻碍力量,扭曲了市场规则和破坏了市场机制。于是各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反垄断法》纷纷出台,我国也在1993年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六、小结
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发展是自然演化过程。从温州30年左右企业形态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社会几百年的企业形态发展中我们可以发现,在市场机制(主要是分工与竞争机制)作用下,企业形态的发展也是一个自然演化过程: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是以家庭企业为普遍形式;此后,在企业内部分工与外部竞争的强大压力下,企业规模由小到大、企业组织形式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家庭企业逐步走向联合,合伙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成为这一过渡阶段的典型形式;由于合伙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不规范性,它们必然要向更高级的企业组织形态不断发展,于是规范的公司制企业(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大量产生。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世界经济的日趋一体化,股份制有向企业集团或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形态发展的趋势。
笔者认为,通过以上研究,留给我们更有深远意义的历史性命题是:一是进入21世纪前后,西方国家出现了合作因素与股份因素相互融合逐步加强的趋势,这是否可以说明,我国20世纪1990年前后自发出现在遍布全国城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企业形态自然演化的规律使然?二是西方国家出现的合作因素与股份因素相互融合趋势和我国曾经遍布城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不谋而合,是否意味着企业形态自然演化将正好是朝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构想的“自由人联合体”和“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最高形态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永年,陈艳君.马克思竞争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J].当代经济研究,2010(1).
2、胡川.马克思的竞争理论:产权制度变迁规律及其现实政策思考[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4).
3、周铢.马克思分工理论下的制度演进和企业理论[J].当代经济,2006(6).
4、高中华,徐岩.马克思主义分工理论的现实启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5).
5、刘枫.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历程和启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5).
6、杜润生.解读温州经济模式[J].浙江经济,2000(8).
7、樊公武.温州模式与温州金融改革[J].北京商学院学报,1987(1).
8、周京.论温州模式的形成与发展[J].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3).
9、马津龙.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J].中国改革,2000(8).
10、许经勇.温州民营企业产权制度变革的回顾与展望[J].经济与管理,2000(6).
11、胡宏伟,吴晓波.温州悬念[M].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
12、葛立成,解力平.市场化进程中的制度创新——浙江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研究[M].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
13、陈东升.温州经济强村[M].黄山书社,1997.
(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
附:
表1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英国为典型代表)企业形态演变轨迹
表2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以温州为典型代表)企业形态演变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