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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双十一”,淘宝、京东、当当等电商巨头都通过造势赚得满盆金,消费者也乐得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血拼”。
然而在享受便利的同时,很多消费者也遭遇了不少困扰,“血拼”之后抱怨连连……
特邀专家 焦景收
北京铭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商事法律风险防控专家
价格游戏
诱人价格 只是商家的数字游戏
去年“双十一”的狂热劲儿刚过,各种投诉和吐槽就开始爆棚。尤其让许多网友难以接受的是,本来是想买便宜货,结果却买到了比平时更贵的东西,陈小姐就是其中一个。
“没想到,这是个坑。”陈小姐说,她买的一副泳镜,宣传是打对折,原价239元,她下单时119.5元,但几天后再看,价格是150.5元,只便宜了30元;还有一个焖烧锅,原价970元,下单的时候是388元,几天后还是388元,根本没有优惠。
“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一些商品的价格甚至比‘双十一’更为便宜。陈小姐的朋友就经历了同样的遭遇。“她买了一个密封罐,‘双十一’折后价30元,但是平时的价格只要29.40元,居然还买贵了。”
“被坑”之后的陈小姐不禁感慨:“现今社会,真没那么多天上掉馅饼儿的事儿!所谓的优惠价格看似诱人,然而在这背后暗藏着不少玄机和猫腻,咱消费者还是不要盲目跟风!”
专家提示:
其实,在消费者惊呼上当的同时,电商才是最大赢家。很多有消费者发现自己疯狂抢购的商品,实际并不便宜、甚至有更贵的时候。
商家明知商品的价格并一直按此价格销售,但在优惠活动中告知一个不真实的高价,并谎称以降价方式销售,消费者在此情况下受到误导,认为存在优惠并购买,属于典型的受到欺诈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买家可以在知道受欺骗时起一年内诉讼请求撤销合同、退还已付款,如果卖家属于经营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消费者还可以再要求一倍价款。
延迟配送
商品姗姗来迟 “配送无休”是大忽悠
“节日购物,快递慢也就罢了,消费淡季时,快递仍然经常延误。不知是网购业务的发展让快递业成了‘甲方’,还是根本没有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心上。”丁先生多次经历过快递延误。
丁先生平时工作忙,一般都是在网上购物。有一次,在浏览各大购物网站时,某网站的一句话让丁先生十分欣喜——“货品放心购,节假日配送无休。”于是,丁先生毫不犹豫地选购了商品。很快,丁先生收到了网站发来的短信:“尊敬的客户,您订购的尾号为2110的包裹已从库房发货,预计送达日期为2月12日。”丁先生下订单的时间是2月9日,然而直至15日,也没有配送员上门。丁先生纳闷了,网站声称的“配送无休”难道是忽悠人?一直到2月17日,配送员才姗姗来迟。
丁先生认为,货物未按时送达,应该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并致歉。谁知配送员非但没有任何解释,还声称不要货可以直接退货,争辩中,丁先生和配送员发生了肢体冲突……
专家提示:
巨大的网络成交量,让快递业务激增。而在众多网购纠纷中,“货到迟缓”占用户投诉的首位。部分网络商家表示,正是快递公司在物流上的不尽职,导致客户有差评、取消订单、投诉等行为。
而更严重的是,如果出现货物丢失时,有些快递公司也会进行推脱,时间拖久了,客户一般也没办法,最后就照标准进行赔偿了,然而快递口中所说的赔偿标准,却并非物品损毁照价赔偿,而是快递业自行制定的赔付标准。所以,如果不加以规范,提高赔付标准,可能让快递业推脱责任的现象更为普遍,丢货、损货、延迟送货将屡禁不止。
货不对板
没验货就签单 退货让人伤不起
“我在网上买了一件衣服,没检查就签收了,结果发现货不对板。”小张说自己历尽周折商家才给换了货,但为此花费的精力真的令人“伤不起”。
80后小张是“网购一族”,每个月在网上购物都不下20次。前不久,她通过某网站买了一件上衣,快递送货时因为时间匆忙,她没拆开检查就签收了。事后小张想开包验货,不过在拆开包装前她多留了个心眼,让同事用手机录下了验货过程。
打开包装后,小张发现衣服的款式、颜色和她当初购买的都不一样,于是赶紧联系卖家。没想到卖家却说:“你已经签收了,不能退换。”气愤之余,小张去咨询了律师,于是,她将同事拍的视频发给卖家,并告诉卖家如果不退换就去网站投诉,甚至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卖家看过视频,权衡利弊后为小张换了衣服。
专家提示:
在网购日益盛行的今天,小张的遭遇并不鲜见。根据法律规定,卖方此时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卖方承担退货、换货以及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但法律也规定,对于这种一目了然的瑕疵,买方在收货时有义务及时提出异议。因此,在买卖标的物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即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很多网购买家在签收货物时,没有拆开验货就签收,结果事后发现货物存在问题,但因为有签收单,签收时没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最终只能“吃哑巴亏”。所以,网购一族要多留个心眼,拆验货物时很有必要固定一下证据,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中的“先签字,后验货”规定只是快递公司内部的标准,是单方做出的,对消费者无任何约束力,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贵重物品时,一定要当着快递员的面打开并检验,确认货物没问题后再签收,以求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隐蔽瑕疵
网购“问题硬盘” 退货没那么简单
习惯网购的小林本是个“宅男”,但最近再也没办法“宅”在家,因为他为了一场维权官司走上了法庭。
去年12月底,小林于某知名电商网站购买了价值一千多元、容量3TB的希捷硬盘,但签收后接在电脑上才发现,虽然贴着3TB的标签,那却是一块已经用了2500个小时、容量80G的“披着狼皮的羊”。小林认为自己买到了假货,于是向该商家售后投诉,商家答应退换但不承认出现假货,称必须出具厂家检测报告。无奈之下,小林找到了希捷公司,经鉴定,其所购硬盘是2007年1月生产的80G硬盘,硬盘标签被倒置错误粘贴,属于被篡改过的硬盘。没想到,该商城对希捷公司做出的检测仍顾左右而言他。
小林说,无奈之下自己只能向消协和工商寻求帮助。然而,几经周折,通过消协、工商所调解后,商家仍然不能给出令他满意的解决方式,于是将该电商告上法庭……
对于自己三个月维权中的辛酸,小林显得很无奈:“网购消费者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太难了,电商售后往往语气很温柔,但态度很坚决,绝对不承认错误。如果要证明产品是假货,就必须找厂家开具检测证明,而多数厂家不会专门为消费者检测商品真假,这就是一个特别大的门槛。”
专家提示:
在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电商商家会使用“拖字诀”。他们往往将消费者的投诉案例一次次转给不同的售后受理,使得消费者没有时间和精力纠缠,最终放弃讨回说法。在交涉过程中,电商的售后不断更换,消费者每次都要从头至尾描述一遍问题,而此前答应的方案往往也被推翻。所以很多人只能被动接受商家退换货的条件,维权行动往往不了了之。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反而是解决这种问题的最好途径,一方面避免与商家费口舌做无用功,同时也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这种欺诈行为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投诉或诉讼只是手段,在启动程序后商家很可能主动解决纠纷,要求和解。
专家观点
“网购”尽量选择同城商家
如今消费者网络维权仍然存在比较多的障碍,网络产品交易支付、发货、收货阶段都存在第三方参与,在这些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证据很难搜集,造成消费者举证困难。因此,与普通交易相比,网络交易纠纷的解决具有很多的特殊性。
首先,买卖双方天各一方,交易时双方连面都没有见过,需要当面交涉才能解决的问题在网购纠纷中基本都无法实现。
第二,纠纷中的大量证据都保存在电脑和网络上,有可能随时发生变化,因此需要特定的数据存储,以防万一。
第三,诉讼规则主要是针对实体纠纷制定的,用来解决网购纠纷常常成本高、时间长,效率低。
因此,网友们选择网购的商家最好是同城的或者在交易平台上、有付款担保交易的卖家,同城商家一旦发生纠纷诉讼解决比较方便,而交易平台上有付款担保模式的交易,平台经营者会通过自己的投诉机构率先帮助消费者解决,又由于有款项在平台上作为担保,解决的成功率也会比较高。
然而在享受便利的同时,很多消费者也遭遇了不少困扰,“血拼”之后抱怨连连……
特邀专家 焦景收
北京铭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商事法律风险防控专家
价格游戏
诱人价格 只是商家的数字游戏
去年“双十一”的狂热劲儿刚过,各种投诉和吐槽就开始爆棚。尤其让许多网友难以接受的是,本来是想买便宜货,结果却买到了比平时更贵的东西,陈小姐就是其中一个。
“没想到,这是个坑。”陈小姐说,她买的一副泳镜,宣传是打对折,原价239元,她下单时119.5元,但几天后再看,价格是150.5元,只便宜了30元;还有一个焖烧锅,原价970元,下单的时候是388元,几天后还是388元,根本没有优惠。
“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一些商品的价格甚至比‘双十一’更为便宜。陈小姐的朋友就经历了同样的遭遇。“她买了一个密封罐,‘双十一’折后价30元,但是平时的价格只要29.40元,居然还买贵了。”
“被坑”之后的陈小姐不禁感慨:“现今社会,真没那么多天上掉馅饼儿的事儿!所谓的优惠价格看似诱人,然而在这背后暗藏着不少玄机和猫腻,咱消费者还是不要盲目跟风!”
专家提示:
其实,在消费者惊呼上当的同时,电商才是最大赢家。很多有消费者发现自己疯狂抢购的商品,实际并不便宜、甚至有更贵的时候。
商家明知商品的价格并一直按此价格销售,但在优惠活动中告知一个不真实的高价,并谎称以降价方式销售,消费者在此情况下受到误导,认为存在优惠并购买,属于典型的受到欺诈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买家可以在知道受欺骗时起一年内诉讼请求撤销合同、退还已付款,如果卖家属于经营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消费者还可以再要求一倍价款。
延迟配送
商品姗姗来迟 “配送无休”是大忽悠
“节日购物,快递慢也就罢了,消费淡季时,快递仍然经常延误。不知是网购业务的发展让快递业成了‘甲方’,还是根本没有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心上。”丁先生多次经历过快递延误。
丁先生平时工作忙,一般都是在网上购物。有一次,在浏览各大购物网站时,某网站的一句话让丁先生十分欣喜——“货品放心购,节假日配送无休。”于是,丁先生毫不犹豫地选购了商品。很快,丁先生收到了网站发来的短信:“尊敬的客户,您订购的尾号为2110的包裹已从库房发货,预计送达日期为2月12日。”丁先生下订单的时间是2月9日,然而直至15日,也没有配送员上门。丁先生纳闷了,网站声称的“配送无休”难道是忽悠人?一直到2月17日,配送员才姗姗来迟。
丁先生认为,货物未按时送达,应该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并致歉。谁知配送员非但没有任何解释,还声称不要货可以直接退货,争辩中,丁先生和配送员发生了肢体冲突……
专家提示:
巨大的网络成交量,让快递业务激增。而在众多网购纠纷中,“货到迟缓”占用户投诉的首位。部分网络商家表示,正是快递公司在物流上的不尽职,导致客户有差评、取消订单、投诉等行为。
而更严重的是,如果出现货物丢失时,有些快递公司也会进行推脱,时间拖久了,客户一般也没办法,最后就照标准进行赔偿了,然而快递口中所说的赔偿标准,却并非物品损毁照价赔偿,而是快递业自行制定的赔付标准。所以,如果不加以规范,提高赔付标准,可能让快递业推脱责任的现象更为普遍,丢货、损货、延迟送货将屡禁不止。
货不对板
没验货就签单 退货让人伤不起
“我在网上买了一件衣服,没检查就签收了,结果发现货不对板。”小张说自己历尽周折商家才给换了货,但为此花费的精力真的令人“伤不起”。
80后小张是“网购一族”,每个月在网上购物都不下20次。前不久,她通过某网站买了一件上衣,快递送货时因为时间匆忙,她没拆开检查就签收了。事后小张想开包验货,不过在拆开包装前她多留了个心眼,让同事用手机录下了验货过程。
打开包装后,小张发现衣服的款式、颜色和她当初购买的都不一样,于是赶紧联系卖家。没想到卖家却说:“你已经签收了,不能退换。”气愤之余,小张去咨询了律师,于是,她将同事拍的视频发给卖家,并告诉卖家如果不退换就去网站投诉,甚至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卖家看过视频,权衡利弊后为小张换了衣服。
专家提示:
在网购日益盛行的今天,小张的遭遇并不鲜见。根据法律规定,卖方此时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卖方承担退货、换货以及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但法律也规定,对于这种一目了然的瑕疵,买方在收货时有义务及时提出异议。因此,在买卖标的物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即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很多网购买家在签收货物时,没有拆开验货就签收,结果事后发现货物存在问题,但因为有签收单,签收时没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最终只能“吃哑巴亏”。所以,网购一族要多留个心眼,拆验货物时很有必要固定一下证据,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中的“先签字,后验货”规定只是快递公司内部的标准,是单方做出的,对消费者无任何约束力,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贵重物品时,一定要当着快递员的面打开并检验,确认货物没问题后再签收,以求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隐蔽瑕疵
网购“问题硬盘” 退货没那么简单
习惯网购的小林本是个“宅男”,但最近再也没办法“宅”在家,因为他为了一场维权官司走上了法庭。
去年12月底,小林于某知名电商网站购买了价值一千多元、容量3TB的希捷硬盘,但签收后接在电脑上才发现,虽然贴着3TB的标签,那却是一块已经用了2500个小时、容量80G的“披着狼皮的羊”。小林认为自己买到了假货,于是向该商家售后投诉,商家答应退换但不承认出现假货,称必须出具厂家检测报告。无奈之下,小林找到了希捷公司,经鉴定,其所购硬盘是2007年1月生产的80G硬盘,硬盘标签被倒置错误粘贴,属于被篡改过的硬盘。没想到,该商城对希捷公司做出的检测仍顾左右而言他。
小林说,无奈之下自己只能向消协和工商寻求帮助。然而,几经周折,通过消协、工商所调解后,商家仍然不能给出令他满意的解决方式,于是将该电商告上法庭……
对于自己三个月维权中的辛酸,小林显得很无奈:“网购消费者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太难了,电商售后往往语气很温柔,但态度很坚决,绝对不承认错误。如果要证明产品是假货,就必须找厂家开具检测证明,而多数厂家不会专门为消费者检测商品真假,这就是一个特别大的门槛。”
专家提示:
在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电商商家会使用“拖字诀”。他们往往将消费者的投诉案例一次次转给不同的售后受理,使得消费者没有时间和精力纠缠,最终放弃讨回说法。在交涉过程中,电商的售后不断更换,消费者每次都要从头至尾描述一遍问题,而此前答应的方案往往也被推翻。所以很多人只能被动接受商家退换货的条件,维权行动往往不了了之。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反而是解决这种问题的最好途径,一方面避免与商家费口舌做无用功,同时也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这种欺诈行为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投诉或诉讼只是手段,在启动程序后商家很可能主动解决纠纷,要求和解。
专家观点
“网购”尽量选择同城商家
如今消费者网络维权仍然存在比较多的障碍,网络产品交易支付、发货、收货阶段都存在第三方参与,在这些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证据很难搜集,造成消费者举证困难。因此,与普通交易相比,网络交易纠纷的解决具有很多的特殊性。
首先,买卖双方天各一方,交易时双方连面都没有见过,需要当面交涉才能解决的问题在网购纠纷中基本都无法实现。
第二,纠纷中的大量证据都保存在电脑和网络上,有可能随时发生变化,因此需要特定的数据存储,以防万一。
第三,诉讼规则主要是针对实体纠纷制定的,用来解决网购纠纷常常成本高、时间长,效率低。
因此,网友们选择网购的商家最好是同城的或者在交易平台上、有付款担保交易的卖家,同城商家一旦发生纠纷诉讼解决比较方便,而交易平台上有付款担保模式的交易,平台经营者会通过自己的投诉机构率先帮助消费者解决,又由于有款项在平台上作为担保,解决的成功率也会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