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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一早,睢宁县教育局长梁龙卫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因为前一天晚上,他和局班子成员已分头把今年新聘任的50名中小学校长送到各自岗位……”这是2010年某媒体报道,因力推“校长聘任制”等改革举措,睢宁县教育局长梁龙卫一度成为新闻人物。
2015年5月21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況时,公布了一桩“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例,而“主角”正是梁龙卫。令人震惊的是,身为科级小官的梁龙卫敛财近千万元,其中任县教育局局长七年间受贿860余笔,平均三天受贿一次……在睢宁县检察院历年查办的贪贿案件中,梁龙卫一案涉案数额之多、涉案人员之众、涉及环节之广、时间跨度之长以及社会危害之深均刷新“纪录”。梁龙卫究竟是如何“由蝇到虎”?其贪腐经历又会给人们怎样的警示呢?

>>> 案件回放
“铁哥们儿”成了“白手套”
梁龙卫出生于1964年8月,算得上是根正苗红,其父亲是一位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干部。梁龙卫中学毕业后应征入伍,经过四载军营锤炼,光荣入党,1984年转业回原籍睢宁,分配在县委办工作。因勤廉敬业、工作能力突出,梁龙卫成为组织重点培养好苗子,仕途一路绿灯。1994年,刚过而立之年的梁龙卫走上了领导岗位,担任过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职务,2000年4月至2002年3月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就在县民政局工作期间,梁龙卫收下了第一笔贿赂1万元,送钱的是他的“铁哥们”张新丰(因行贿罪获刑二年)。
张新丰,比梁龙卫小一岁,当时在睢宁县龙集乡经营印刷厂。张新丰文化程度不高,但头脑活络,善于钻营。他向时任龙集乡乡长的梁龙卫献殷勤、套近乎,两人很快就称兄道弟,关系越来越亲密。张新丰自称对玉石鉴赏很懂行,在他的启蒙之下,梁龙卫也多了项收藏把玩玉石的雅兴,到后来甚至爱玉成痴。
2001年下半年,睢宁县举行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身为民政局副局长的梁龙卫作主将印刷选民证的活计交给了张新丰,让这个小兄弟轻松赚了两万多元,“情深义重”的张新丰事后给梁龙卫1万元“分成”。“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帮朋友一点小忙,这钱拿了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梁龙卫抱着这样自欺欺人的想法,稍作推辞便收下了。
“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梁龙卫正是习惯了“小兄弟”的阿谀奉承、送钱送物,心态才逐渐失衡,贪欲之门也在悄然打开。
2002年3月,梁龙卫任睢宁县双沟镇党委书记。双沟镇距徐州市区仅30公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梁龙卫先后又将镇钢铁厂等3项建设工程承包给无建筑资质的新丰施工。在梁龙卫“关照”下,张新丰赚得盆满钵满。
钢铁厂工程结束后,为感谢梁龙卫,张新丰一下送来10万元现金,“这些工程算是咱们兄弟合伙干的,这是你应得的报酬”。梁龙卫看到这么多钱,既紧张害怕、又激动欣喜,听张新丰这么一说,也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在双沟镇主政期间,梁龙卫不仅笑纳了张新丰先后送来的24万元,还收受其他人贿赂13.2万元,
2007年3月,梁龙卫再度被组织寄予厚望,调任县教育局局长。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按照上级部署,全县实施中小学危旧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此时张新丰与梁龙卫的交情更“铁”了,向梁龙卫提出要揽几桩工程干,说挣钱后平分。梁龙卫“客套”一下,说自己只要四成就好。
梁龙卫给教育局基建办打招呼, 将一些标的低于100万元的工程不通过招投标,而是指定给张新丰承建。张新丰有时嫌带队施工太麻烦,就把这些到手的工程转卖“吃差价”。他共拿下10余项工程,先后分给梁龙卫64万元的“利润”。二人配合默契,张新丰实际上成了梁龙卫捞钱的“白手套”。
张新丰还充分“开发”梁龙卫手上的“权力资源”、充当掮客,帮助一些亲戚、同学、朋友说情,让梁龙卫在教师招聘、岗位调整等方面给予关照,先后转交给梁龙卫贿金25万元。甚至有的教育系统人员也通过张新丰向梁龙卫曲线行贿。
据统计,在梁龙卫收受的891万余元的贿赂中,有121.8万元是拜张新丰这个“铁哥们”所赐。
“有些人打着友情的幌子,透过表面虚伪的面孔,可以看到他们肮脏的内心和获利的本质。交友不当害了我,我成就了他们的今天,他们也让我走到了今天,葬送了明天。”梁龙卫被查处后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
潜规则在他这里就是明规则、硬规则
“梁龙卫手比较长”、“只要送钱给他,事就好办”……梁龙卫当上县教育局长后,这在教育系统成了公开的秘密。曾经认为“拿别人钱是羞耻的事”的梁龙卫,此时已钻进了钱眼里。他越来越骄横专制,视相关制度形同无物,最大限度寻找权力运行空间。要位置、保位置、挪位置的,想进编、想进城的,都在挖空心思、用钱财投其所好,以期得到梁龙卫关照,而他也是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出生于1962年的仝德锋(因贪污、受贿罪获刑七年六个月)原系城西小学校长,后被梁龙卫提拔任教育局秘书科科长、局长助理等职,2010年12月底又调到县城条件最好的实验小学任校长。梁龙卫之所以对仝德锋“青眼有加”,是因为仝德锋每逢中秋、春节,都雷打不动给“梁大局长”奉上1万元过节费。在担任实验小学校长后,他又将标准提高到每次2万元。几年间他送给梁龙卫的过节费就达21万元。
只要是舍得砸钱,梁龙卫几乎是有求必应。2009年年初,在魏集镇中心小学任副校长主持工作的宋元善(因受贿罪获刑七年六个月)一心想“转正”,来到梁龙卫办公室送上一盒茶叶,里面装有8万元现金。梁龙卫收下后,于同年4月将其任命为校长。不久宋元善被人举报有经济问题,梁龙卫并没有深究,只是于2010年8月将宋元善调任邱集镇中心小学校长,宋元善又送上2万元表示感谢。 2010年年底,县教育局教研室原主任退居二线,时任副主任的戈健(因贪污罪获刑七年)想做主任,在向梁龙卫“汇报思想”时,梁龙卫向他透露说,“这个位置想干的人很多,竞争很激烈”。戈健听出弦外之音,当天晚上就到梁龙卫家中送上4万元,后来戈健顺利当上教研室主任。
李某是某学校总账会计,2013年5月,李某刚过门的儿媳妇房某报考职教中心艺術老师,李某凑了20万元钱装在纸袋里送到梁龙卫家中。梁龙卫收下后让教育局的人事科科长“留意”一下房某,后来房某顺利录取。
提拔得送多少、进城得送多少,在梁龙卫这里都有个“心照不宣”的价码。
伏某原任某镇第二中学校长,为了能得到“重用”先是在2007年3月送给梁龙卫3万元,见没有什么动静,时隔四个月后又送2万元。2007年9月,伏某如愿被任命为一所完中的校长。
崔某在某中学做代课教师,一直想调整到相对轻松的会计岗位。她听说“想干会计得花几万元钱”,一咬牙决定送6万元钱给梁龙卫。用两个信封各装3万元,在信封上标明自己的姓名和学校,同时标个箭头指向“某某中学会计”几个字,以便梁龙卫 “一目了然”。2013年8月的一天,她把钱送到梁龙卫家,当月底就收到了调令……
“见钱才办事 办事必见钱”,梁龙卫在这方面也是挺有“原则”的。
古邳中学副校长戚某想调整工作岗位,2009年中秋前送给梁龙卫2万元,2010年暑假后被任命为张圩二中校长,一年后又被调整到条件更好的下邳中学当校长。梁龙卫打电话给戚某,问他对调整结果是否“满意”。戚某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又到他家去送2万元表示感谢。
田某原是某镇中心小学教师,2007年8月经与梁龙卫相熟的一位科级干部推荐,被提拔为副校长。当年暑假开学以后,梁龙卫到该学校检查工作,田某主动上前与梁龙卫打招呼,却被梁龙卫当众指责不懂得“知恩图报”。在2007年中秋节前,田某赶紧送1万元给梁龙卫“赔罪”。
梁龙卫的妻子施小红是县财政局的一名干部。行贿的人把钱送到梁龙卫家中时,多是施小红出面收钱。有时梁龙卫明明在家,也故意躲在屋里不给照面。
随着夫荣妻贵,很多人直接找到施小红在单位的办公室,把钱送给施小红,再通过施小红转达请托事项。对于妻子吹的“枕边风”,梁龙卫照办不误。据检察机关侦查,施小红先后12次收受多人贿赂计25.5万元。
在财政部门工作的施小红还发挥自己善于“理财”的优势,将梁龙卫聚敛的钱财拿出部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余的以亲戚的名义分头存到各个银行。
梁龙卫除了在选人用人、人员调动方面大做文章、谋取私利以外,对于教辅书经销商、校服厂商、纯净水供应商等,他也都要“雁过拔毛”。逢年过节、孩子升学、母亲生病治丧、购房装修都是梁龙卫敛财的由头。
梁龙卫当了七年教育局长,受贿达860余笔,算下来每三天就受贿一次,行贿人多达156人,全县几十所学校的负责人,几乎人人都给梁龙卫行贿,全县教育系统一度正不压邪、乌烟瘴气。在查办梁龙卫过程中,检察机关又挖出多起教育系统人员贪污受贿案件。
贪婪到头终是悔
其实,在梁龙卫任教育局长至案发前,睢宁县教育系统已先后有11人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梁龙卫交代说,他有时也感到害怕,“我一直不知道自己收了多少钱,也不敢知道收了多少钱”。可面对诱惑,他仍然心存侥幸,甚至变本加厉,由坐等受贿发展到主动索要钱财,到了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地步。
2010年,梁龙卫在睢宁县城买了一处住房,装修、家具一分钱都没掏,还“白赚”了22万元。
当时睢城小学正在建设一个报告厅,造价170余万,施工方负责人是徐苏宁。在梁龙卫授意下,徐苏宁“包下”了梁龙卫的新房装修。一年多后,房子装修完毕,曾经表态过“该多少钱就多少钱”的梁龙卫却再也不提这茬了。后经物价部门鉴定,房屋装修费用合计13万余元。搬进新房前,梁龙卫让县二中校长魏勇为其购买6万余元的家具。同样是这处新房,梁龙卫另外又以解决装修费用为名,向县新华书店经理朱威(因受贿罪获刑十二年六个月)索要22万元。
因为新华书店发行工作离不开身为教育局局长的梁龙卫支持,梁龙卫向朱威要钱也是“底气十足”。2012年下半年,梁龙卫想在南京买房,让朱威陪施小红一起到南京看房,直接要求朱威给赞助“五六十万元”,朱威只得答应下来。
朱威原打算这笔钱让书商王正龙来解决,王正龙经营教辅书,与新华书店有业务上的往来。可王正龙一听说是梁龙卫要的,就让朱威不要再过问此事了。原来,梁龙卫也以同样的理由向王正龙要过钱。后来梁龙卫催得很紧,朱威就只得先从新华书店小金库账上取出现金38万元,装在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送到梁龙卫家中交给施小红。梁龙卫后来以南京新房购买家具为名,向王正龙索取15万元。
每逢中秋春节,朱威都送给梁龙卫过节费3000元。但2011年中秋节,他却“错”送给梁龙卫6万元,而梁龙卫竟然“耍赖”把这笔钱据为己有。这年中秋前,朱威在南京培训期间,收受一名书商回扣6万元。此时朱威在外包养一个情人,原打算把这6万元私下里送给情人作为“生活费”。没想到朱威回家后,妻子无意中发现这笔钱,追问朱威私藏这笔巨款的用意,并跟朱威吵闹。朱威只好顺口说钱是送给梁龙卫的过节费。朱威妻子不信,非要看到朱威把钱真的送给梁龙卫才成。朱威只好在妻子寸步不离的严密监视下,来到梁龙卫家中。梁龙卫看到朱威冷不丁送来这么一大笔钱,也非常奇怪,再三问朱威还有什么事情要办。朱威有苦难言,不便明说。朱威从梁龙卫家里出来后,才找个机会打电话给梁龙卫,讲了事情前后经过,想把钱给要回来。梁龙卫刚听到一半就已明白,他反而斥责朱威“胡说”,将电话挂断,这笔钱也就没有还给朱威。
梁龙卫还多次巧立名目向下属各学校伸手要钱。以至于很多校长见梁龙卫打来电话就头皮发麻、提心吊胆。 梁龙卫喜欢把玩玉器。在他索取收受的财物中,就有不少价值不菲的玉石。2012年年底,梁龙卫看中了张新丰佩戴的一块玉石,以3.8万元“成交”。梁龙卫自然不会出这个钱,而是让张新丰去找县实验小学校长仝德锋“解决”。仝德锋出了这笔钱,安排会计做了假账报销。梁龙卫后来又在市场上看中四块玉石,合计8.56万元,他分别打电话让宋元善和睢城镇教办负责人,让他们给结了账。
2012年和2013年期间,梁龙卫找到仝德锋以及睢城镇、凌城镇、桃园镇教办负责人,称自己有些“开支”不好解决,让这四家单位给处理一部分费用。梁龙卫找一家电脑公司开出耗材发票,让每单位给报销10万元。凌城教办当时账上没钱,梁龙卫多次打电话催讨,迫于梁龙卫的淫威,凌城教办负责人只好先借10万元钱应付过去。这40万元也被梁龙卫名正言顺装进了腰包。
2009年12月,县教育局为机关工作人员定做西装,梁龙卫安排教育局支付10万元定金给睢宁县雅戈尔服装店。后来梁龙卫得知这家服装店租用新华书店门面房,就打电话给新华书店经理朱威,提出服装款就由新华书店“赞助”。朱威同意后将10万元定金退还给梁龙卫,梁龙卫却将这笔钱据为己有。
横财易得,灾祸难躲。2014年3月,梁龙卫夫妇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双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梁龙卫直到落马后如梦初醒,他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退赃,并为自己犯下的严重罪行流露出了深深的忏悔,表示愿意以自己惨痛的教训,唤回更多人的警醒。
2015年3月,睢宁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梁龙卫有期徒刑14年6个月,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没收财产303万元。其妻施小红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梁龙卫夫妇均没有上诉。
>>> 预防析案
针对梁龙卫受贿、贪污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检察机关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和预防建议:
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入心入脑”。
从起初对别人送来的“好处费”断然拒绝,到肆无忌惮地进行权钱交易,梁龙卫之所以蜕化成为“三天受贿一次”的“千万巨贪”, 从其自身分析,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价值观扭曲是根本原因。在梁龙卫受贿犯罪初期,心中也曾有畏惧感,但久而久之也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收点“小意思”是为他人办事的一种补偿,心理天平彻底失衡,人生观“跑偏”,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捞取钱财的工具。值得注意的是,“小兄弟”张新丰不仅送给梁龙卫第一笔贿赂,还“启蒙”了梁龙卫收藏把玩玉石“雅好”,长期与梁龙卫“资源共享”充当“白手套”,这个“损友”可谓是梁龙卫滑向犯罪深渊的“助推器”。所以,要通过加强思想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构筑思想防线上的“铜墙铁壁”,真正从思想深处产生敬畏之心、感恩之心,让其如履薄冰,倍加珍惜岗位,千万不能沉溺贪欲,同时要谨慎择友,净化“朋友圈”,做到公私分明、有道有度。
强化监督制约,规范用权“从严从实”。
本案中,梁龙卫分别在工程承揽、教师招考、教干提拔、工作调动、器材采购、评先晋级、资金拨付、物品推销等几十个环节收受贿赂,涉案时间之长实属罕见。梁龙卫之所以能够在诸多事项上违规插手,主要根源还在于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不公开、不透明,为其大搞暗箱操作提供了方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突出了制度建设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要通过制度设计,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减少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的空间。尤其对教育领域的一些权力比较集中、比较敏感的如工程基建、物资采购、人事调配等关键环节和高风险岗位等,要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实行有效管理和监控。
共创一方净土,营造氛围“同力同为”。
教育事关民生福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梁龙卫在教育资源分配、人员调动方面大做文章,谋取私利,阻碍了当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破坏了教育公平,严重影响了教育系统的声誉,乃至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社会风气。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预防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检察机关和执纪部门应继续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惩违法犯罪,压制住腐败蔓延的高发势头,发挥查办案件的特殊预防作用,还应主动走进教育部门,通过以案释法、风险查控等活动,帮助教育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环境,使贪腐行为无立足之地。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凡是与群众利益相關的事,特别是教育事业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编辑:刘雁君 nina_lyj@sina.com
>>> 晚清科场第一大案:戊午科场舞弊案
清朝咸丰八年(1858年)为干支纪年的戊午年,这一年正逢首都顺天府(北京)的乡试(考中者为举人),主考官是协办大学士(从一品)、军机大臣蒙古正蓝旗人柏葰,副主考是时任户部尚书朱凤标和左副都御史程庭桂。八月初八日乡试一开场,即谣传在考场所在的贡院大堂发现了大头鬼,据传贡院中的大头鬼不轻易出现,出现一定有大案将要发生。九月十六日发榜,前十名中赫然见旗人平龄,他是一位著名的京剧票友,经常登台演出,因而引起舆论大哗,质疑优伶居然能高中举人。十月初七日,御史孟传金上奏咸丰皇帝,参劾此次乡试有舞弊行为,特意指出“平龄朱墨不符”。为了防止考官认出考生笔迹从中舞弊,清代科举考试规定考生亲笔所写的试卷用墨笔,然后指定人员用朱笔照抄呈送考官批改,“朱墨不符”即意味着平龄的试卷已经被篡改或调换。咸丰命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兵部尚书陈孚恩会审此案,戊午科场案就此开场。
平龄被提审,但不久即死于狱中。等重新勘察平龄的试卷后,竟然发现其墨卷内的草稿不全,朱卷内也有七个错别字曾被人改动过。十月二十四日,此次乡试的全部试卷在圆明园的九卿朝房重新勘察,发现“本年乡试主考、同考荒谬已极”,有错误的试卷竟然有多达50多本,甚至有一人的试卷错别字达三百多字,竟然也中举。咸丰闻讯大怒,立即将主考官柏葰革职,朱凤标和程庭桂解任。讽刺的是,就在此次乡试结束不久的九月,柏葰升任正一品文渊阁大学士兼军机大臣,清朝只有大学士兼军机大臣谓为“真宰相”,是真正的位极人臣。 随着案情的深入,柏葰直接卷入舞弊的证据浮出水面。考生罗鸿绎通过同乡兵部侍郎李鹤龄的关系,结识了同考官浦安;浦安又通过柏葰的看门人靳祥的关系,请求柏葰同意调换罗的试卷使其中举。事后罗又向柏葰、浦安行贿。咸丰九年二月十三日,载垣等人向咸丰汇报案情及处理方案,拟将柏葰“比照交通嘱托,贿买关节例,拟斩立决”。由于柏葰是咸丰的爱臣,因此咸丰想替他开脱,但“诸臣默无一言”无人附和,而户部尚书肃顺当场力争,认为科举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应该严格执法,才能改变科场上由来已久的恶习,力主将柏葰明正典刑。在此情况下,咸丰认为柏葰“情虽可原,法难宽宥”,同意将他“斩立决”,但咸丰很痛苦,“言念及此,不禁垂泪”。随即同案犯浦安、李鹤龄、罗鸿绎与柏葰一同四人被押往菜市口斩首,此事震动朝野。有清一朝,极少有正一品大员被公开处斩,罪大恶极如和珅也仅是被赐自尽,连柏葰本人也认为皇帝会下旨特赦改为发配边疆效力,因此甚至还备好了行李,没想到等来的竟然是执行斩首的命令。
戊午科场案不只是一个乱世用重典的故事,耐人寻味的是它反映了当有法不依,法律条文成为一纸空文,人们对严重的罪行麻木不仁后导致的人心、风气的变化。作为工作勤恳、谨慎、周密而深得皇帝赏识、器重的一品大员,柏葰事后只接受了浦安16两银子的酬谢,因此他肯定不是为了贪图这区区16两银子而以身试法,他是囿于人情世故调换考卷以便关系人中举,他肯定认为这种行为已经习以为常,因此自己的行为并无不妥。柏葰确属罪有应得,但他又何尝不是腐败风气的牺牲品呢?当社会目睹违法行为麻木不仁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些违法行为就会逐渐变成社会的潜规则,甚至进一步变成显规则,结果必然是有法不依,黑白是非不分,公平公正荡然无存。
(资料支持:历史网)
>>> 印度:考试舞弊何以禁而不绝
印度中央邦两年前曝光大规模考试舞弊案,迄今约2000人被捕。印度媒体报道,调查过程中,不断有涉事者离奇死亡,另有爆料人称自身安全受威胁。
分析人士认为,这一事件不再是简单的考试舞弊,而是一场庞大的“生意”,背后隐藏着权贵人物。
考试舞弊在印度存在不止一两年,发生地也绝不仅限于中央邦。今年3月,东部比哈尔邦一处中考考场出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许多学生家长爬上考试楼的外墙,“拼命”帮子女作弊。
印度“中央邦职业考试委员会”此前被曝大规模考试舞弊丑闻,引发舆论哗然。这一委员会主要负责医科院校入学考试和政府职员录用考试,所涉岗位包括警察、教师、税务员等。
不法之徒既能出售试卷、雇“枪手”,又能操纵考场座位安排,还可以提供伪造答题纸、更改考生分数。此外,一些考生只要付钱就可以交“白卷”,由阅卷教师帮忙补答。
案件2013年7月曝光后,警方介入调查,中央邦高等法院责成一个特别调查小组监督调查。迄今,约2000人被捕,另有550人遭通缉。邦内20个法庭如今正在受理55起涉及考试舞弊的案件。
7月8日,BBC援引中央邦内政部长巴布拉尔·高尔的话报道:“这一丑闻给中央邦带来坏名声,如果你是邦内的医生,就会有人质疑你是否凭真本事行医。”
由中央邦高等法院任命监督调查行动的前任法官钱德雷什·布尚告诉BBC记者:“这是我所见到的最胆大妄为、使用高科技频率最高的骗局,仅一名落网罪犯就牵扯300个经由不公平手段被录取的人。”
这起考试舞弊案震动了中央邦政坛,目前有三名政要卷入其中,分别是中央邦技术教育部前部長拉克斯米坎特·夏尔马、现任中央邦邦长达亚夫和中央邦首席部长希夫拉杰·辛格·乔汉。
夏尔马涉嫌参与两起考试舞弊案,分别涉及合同教师录用考试和计算机程序员录用考试。他已于去年开始接受审问,并因丑闻退出了印度人民党。
达亚夫涉嫌一起护林员考试舞弊案。5月,一项立案调查他的申请被中央邦高等法院驳回,理由是达亚夫享有豁免权。6月底,一批不服高等法院这项判决的社会活动人士来到新德里,要求印度最高法院介入。
印度主要反对党国民大会党还指认印度人民党成员、中央邦首席部长乔汉及其家人卷入考试舞弊丑闻并涉嫌篡改证物,乔汉予以否认并称自己是党派斗争的受害者。
中央邦前法律总顾问维韦克·坦卡6月初在《印度斯坦时报》刊文写道,考试舞弊案“是一场没有尽头的闹剧,邦政府默许此事,其规模无法想象。简单地说,这个案子就是一场非法生意,而且有邦政府撑腰,价值数十亿……这是最大的骗局,牵扯了邦内级别最高、最有权势的人。”
“如果40人的死都无法唤醒邦政府和中央政府统治者的良知,促使他们发起独立调查……这只能意味着我们整个刑事司法体系的崩溃。所有机构都会受子孙后代唾骂。”
舆论压力下,邦首席部长乔汉7月7日说,地方政府已经写信给中央邦高等法院,要求后者申请由独立机构印度中央调查局接管调查。
(资料支持: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年5月21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況时,公布了一桩“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例,而“主角”正是梁龙卫。令人震惊的是,身为科级小官的梁龙卫敛财近千万元,其中任县教育局局长七年间受贿860余笔,平均三天受贿一次……在睢宁县检察院历年查办的贪贿案件中,梁龙卫一案涉案数额之多、涉案人员之众、涉及环节之广、时间跨度之长以及社会危害之深均刷新“纪录”。梁龙卫究竟是如何“由蝇到虎”?其贪腐经历又会给人们怎样的警示呢?
>>> 案件回放
“铁哥们儿”成了“白手套”
梁龙卫出生于1964年8月,算得上是根正苗红,其父亲是一位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干部。梁龙卫中学毕业后应征入伍,经过四载军营锤炼,光荣入党,1984年转业回原籍睢宁,分配在县委办工作。因勤廉敬业、工作能力突出,梁龙卫成为组织重点培养好苗子,仕途一路绿灯。1994年,刚过而立之年的梁龙卫走上了领导岗位,担任过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职务,2000年4月至2002年3月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就在县民政局工作期间,梁龙卫收下了第一笔贿赂1万元,送钱的是他的“铁哥们”张新丰(因行贿罪获刑二年)。
张新丰,比梁龙卫小一岁,当时在睢宁县龙集乡经营印刷厂。张新丰文化程度不高,但头脑活络,善于钻营。他向时任龙集乡乡长的梁龙卫献殷勤、套近乎,两人很快就称兄道弟,关系越来越亲密。张新丰自称对玉石鉴赏很懂行,在他的启蒙之下,梁龙卫也多了项收藏把玩玉石的雅兴,到后来甚至爱玉成痴。
2001年下半年,睢宁县举行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身为民政局副局长的梁龙卫作主将印刷选民证的活计交给了张新丰,让这个小兄弟轻松赚了两万多元,“情深义重”的张新丰事后给梁龙卫1万元“分成”。“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帮朋友一点小忙,这钱拿了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梁龙卫抱着这样自欺欺人的想法,稍作推辞便收下了。
“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梁龙卫正是习惯了“小兄弟”的阿谀奉承、送钱送物,心态才逐渐失衡,贪欲之门也在悄然打开。
2002年3月,梁龙卫任睢宁县双沟镇党委书记。双沟镇距徐州市区仅30公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梁龙卫先后又将镇钢铁厂等3项建设工程承包给无建筑资质的新丰施工。在梁龙卫“关照”下,张新丰赚得盆满钵满。
钢铁厂工程结束后,为感谢梁龙卫,张新丰一下送来10万元现金,“这些工程算是咱们兄弟合伙干的,这是你应得的报酬”。梁龙卫看到这么多钱,既紧张害怕、又激动欣喜,听张新丰这么一说,也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在双沟镇主政期间,梁龙卫不仅笑纳了张新丰先后送来的24万元,还收受其他人贿赂13.2万元,
2007年3月,梁龙卫再度被组织寄予厚望,调任县教育局局长。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按照上级部署,全县实施中小学危旧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此时张新丰与梁龙卫的交情更“铁”了,向梁龙卫提出要揽几桩工程干,说挣钱后平分。梁龙卫“客套”一下,说自己只要四成就好。
梁龙卫给教育局基建办打招呼, 将一些标的低于100万元的工程不通过招投标,而是指定给张新丰承建。张新丰有时嫌带队施工太麻烦,就把这些到手的工程转卖“吃差价”。他共拿下10余项工程,先后分给梁龙卫64万元的“利润”。二人配合默契,张新丰实际上成了梁龙卫捞钱的“白手套”。
张新丰还充分“开发”梁龙卫手上的“权力资源”、充当掮客,帮助一些亲戚、同学、朋友说情,让梁龙卫在教师招聘、岗位调整等方面给予关照,先后转交给梁龙卫贿金25万元。甚至有的教育系统人员也通过张新丰向梁龙卫曲线行贿。
据统计,在梁龙卫收受的891万余元的贿赂中,有121.8万元是拜张新丰这个“铁哥们”所赐。
“有些人打着友情的幌子,透过表面虚伪的面孔,可以看到他们肮脏的内心和获利的本质。交友不当害了我,我成就了他们的今天,他们也让我走到了今天,葬送了明天。”梁龙卫被查处后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
潜规则在他这里就是明规则、硬规则
“梁龙卫手比较长”、“只要送钱给他,事就好办”……梁龙卫当上县教育局长后,这在教育系统成了公开的秘密。曾经认为“拿别人钱是羞耻的事”的梁龙卫,此时已钻进了钱眼里。他越来越骄横专制,视相关制度形同无物,最大限度寻找权力运行空间。要位置、保位置、挪位置的,想进编、想进城的,都在挖空心思、用钱财投其所好,以期得到梁龙卫关照,而他也是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出生于1962年的仝德锋(因贪污、受贿罪获刑七年六个月)原系城西小学校长,后被梁龙卫提拔任教育局秘书科科长、局长助理等职,2010年12月底又调到县城条件最好的实验小学任校长。梁龙卫之所以对仝德锋“青眼有加”,是因为仝德锋每逢中秋、春节,都雷打不动给“梁大局长”奉上1万元过节费。在担任实验小学校长后,他又将标准提高到每次2万元。几年间他送给梁龙卫的过节费就达21万元。
只要是舍得砸钱,梁龙卫几乎是有求必应。2009年年初,在魏集镇中心小学任副校长主持工作的宋元善(因受贿罪获刑七年六个月)一心想“转正”,来到梁龙卫办公室送上一盒茶叶,里面装有8万元现金。梁龙卫收下后,于同年4月将其任命为校长。不久宋元善被人举报有经济问题,梁龙卫并没有深究,只是于2010年8月将宋元善调任邱集镇中心小学校长,宋元善又送上2万元表示感谢。 2010年年底,县教育局教研室原主任退居二线,时任副主任的戈健(因贪污罪获刑七年)想做主任,在向梁龙卫“汇报思想”时,梁龙卫向他透露说,“这个位置想干的人很多,竞争很激烈”。戈健听出弦外之音,当天晚上就到梁龙卫家中送上4万元,后来戈健顺利当上教研室主任。
李某是某学校总账会计,2013年5月,李某刚过门的儿媳妇房某报考职教中心艺術老师,李某凑了20万元钱装在纸袋里送到梁龙卫家中。梁龙卫收下后让教育局的人事科科长“留意”一下房某,后来房某顺利录取。
提拔得送多少、进城得送多少,在梁龙卫这里都有个“心照不宣”的价码。
伏某原任某镇第二中学校长,为了能得到“重用”先是在2007年3月送给梁龙卫3万元,见没有什么动静,时隔四个月后又送2万元。2007年9月,伏某如愿被任命为一所完中的校长。
崔某在某中学做代课教师,一直想调整到相对轻松的会计岗位。她听说“想干会计得花几万元钱”,一咬牙决定送6万元钱给梁龙卫。用两个信封各装3万元,在信封上标明自己的姓名和学校,同时标个箭头指向“某某中学会计”几个字,以便梁龙卫 “一目了然”。2013年8月的一天,她把钱送到梁龙卫家,当月底就收到了调令……
“见钱才办事 办事必见钱”,梁龙卫在这方面也是挺有“原则”的。
古邳中学副校长戚某想调整工作岗位,2009年中秋前送给梁龙卫2万元,2010年暑假后被任命为张圩二中校长,一年后又被调整到条件更好的下邳中学当校长。梁龙卫打电话给戚某,问他对调整结果是否“满意”。戚某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又到他家去送2万元表示感谢。
田某原是某镇中心小学教师,2007年8月经与梁龙卫相熟的一位科级干部推荐,被提拔为副校长。当年暑假开学以后,梁龙卫到该学校检查工作,田某主动上前与梁龙卫打招呼,却被梁龙卫当众指责不懂得“知恩图报”。在2007年中秋节前,田某赶紧送1万元给梁龙卫“赔罪”。
梁龙卫的妻子施小红是县财政局的一名干部。行贿的人把钱送到梁龙卫家中时,多是施小红出面收钱。有时梁龙卫明明在家,也故意躲在屋里不给照面。
随着夫荣妻贵,很多人直接找到施小红在单位的办公室,把钱送给施小红,再通过施小红转达请托事项。对于妻子吹的“枕边风”,梁龙卫照办不误。据检察机关侦查,施小红先后12次收受多人贿赂计25.5万元。
在财政部门工作的施小红还发挥自己善于“理财”的优势,将梁龙卫聚敛的钱财拿出部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余的以亲戚的名义分头存到各个银行。
梁龙卫除了在选人用人、人员调动方面大做文章、谋取私利以外,对于教辅书经销商、校服厂商、纯净水供应商等,他也都要“雁过拔毛”。逢年过节、孩子升学、母亲生病治丧、购房装修都是梁龙卫敛财的由头。
梁龙卫当了七年教育局长,受贿达860余笔,算下来每三天就受贿一次,行贿人多达156人,全县几十所学校的负责人,几乎人人都给梁龙卫行贿,全县教育系统一度正不压邪、乌烟瘴气。在查办梁龙卫过程中,检察机关又挖出多起教育系统人员贪污受贿案件。
贪婪到头终是悔
其实,在梁龙卫任教育局长至案发前,睢宁县教育系统已先后有11人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梁龙卫交代说,他有时也感到害怕,“我一直不知道自己收了多少钱,也不敢知道收了多少钱”。可面对诱惑,他仍然心存侥幸,甚至变本加厉,由坐等受贿发展到主动索要钱财,到了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地步。
2010年,梁龙卫在睢宁县城买了一处住房,装修、家具一分钱都没掏,还“白赚”了22万元。
当时睢城小学正在建设一个报告厅,造价170余万,施工方负责人是徐苏宁。在梁龙卫授意下,徐苏宁“包下”了梁龙卫的新房装修。一年多后,房子装修完毕,曾经表态过“该多少钱就多少钱”的梁龙卫却再也不提这茬了。后经物价部门鉴定,房屋装修费用合计13万余元。搬进新房前,梁龙卫让县二中校长魏勇为其购买6万余元的家具。同样是这处新房,梁龙卫另外又以解决装修费用为名,向县新华书店经理朱威(因受贿罪获刑十二年六个月)索要22万元。
因为新华书店发行工作离不开身为教育局局长的梁龙卫支持,梁龙卫向朱威要钱也是“底气十足”。2012年下半年,梁龙卫想在南京买房,让朱威陪施小红一起到南京看房,直接要求朱威给赞助“五六十万元”,朱威只得答应下来。
朱威原打算这笔钱让书商王正龙来解决,王正龙经营教辅书,与新华书店有业务上的往来。可王正龙一听说是梁龙卫要的,就让朱威不要再过问此事了。原来,梁龙卫也以同样的理由向王正龙要过钱。后来梁龙卫催得很紧,朱威就只得先从新华书店小金库账上取出现金38万元,装在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送到梁龙卫家中交给施小红。梁龙卫后来以南京新房购买家具为名,向王正龙索取15万元。
每逢中秋春节,朱威都送给梁龙卫过节费3000元。但2011年中秋节,他却“错”送给梁龙卫6万元,而梁龙卫竟然“耍赖”把这笔钱据为己有。这年中秋前,朱威在南京培训期间,收受一名书商回扣6万元。此时朱威在外包养一个情人,原打算把这6万元私下里送给情人作为“生活费”。没想到朱威回家后,妻子无意中发现这笔钱,追问朱威私藏这笔巨款的用意,并跟朱威吵闹。朱威只好顺口说钱是送给梁龙卫的过节费。朱威妻子不信,非要看到朱威把钱真的送给梁龙卫才成。朱威只好在妻子寸步不离的严密监视下,来到梁龙卫家中。梁龙卫看到朱威冷不丁送来这么一大笔钱,也非常奇怪,再三问朱威还有什么事情要办。朱威有苦难言,不便明说。朱威从梁龙卫家里出来后,才找个机会打电话给梁龙卫,讲了事情前后经过,想把钱给要回来。梁龙卫刚听到一半就已明白,他反而斥责朱威“胡说”,将电话挂断,这笔钱也就没有还给朱威。
梁龙卫还多次巧立名目向下属各学校伸手要钱。以至于很多校长见梁龙卫打来电话就头皮发麻、提心吊胆。 梁龙卫喜欢把玩玉器。在他索取收受的财物中,就有不少价值不菲的玉石。2012年年底,梁龙卫看中了张新丰佩戴的一块玉石,以3.8万元“成交”。梁龙卫自然不会出这个钱,而是让张新丰去找县实验小学校长仝德锋“解决”。仝德锋出了这笔钱,安排会计做了假账报销。梁龙卫后来又在市场上看中四块玉石,合计8.56万元,他分别打电话让宋元善和睢城镇教办负责人,让他们给结了账。
2012年和2013年期间,梁龙卫找到仝德锋以及睢城镇、凌城镇、桃园镇教办负责人,称自己有些“开支”不好解决,让这四家单位给处理一部分费用。梁龙卫找一家电脑公司开出耗材发票,让每单位给报销10万元。凌城教办当时账上没钱,梁龙卫多次打电话催讨,迫于梁龙卫的淫威,凌城教办负责人只好先借10万元钱应付过去。这40万元也被梁龙卫名正言顺装进了腰包。
2009年12月,县教育局为机关工作人员定做西装,梁龙卫安排教育局支付10万元定金给睢宁县雅戈尔服装店。后来梁龙卫得知这家服装店租用新华书店门面房,就打电话给新华书店经理朱威,提出服装款就由新华书店“赞助”。朱威同意后将10万元定金退还给梁龙卫,梁龙卫却将这笔钱据为己有。
横财易得,灾祸难躲。2014年3月,梁龙卫夫妇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双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梁龙卫直到落马后如梦初醒,他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退赃,并为自己犯下的严重罪行流露出了深深的忏悔,表示愿意以自己惨痛的教训,唤回更多人的警醒。
2015年3月,睢宁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梁龙卫有期徒刑14年6个月,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没收财产303万元。其妻施小红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梁龙卫夫妇均没有上诉。
>>> 预防析案
针对梁龙卫受贿、贪污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检察机关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和预防建议:
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入心入脑”。
从起初对别人送来的“好处费”断然拒绝,到肆无忌惮地进行权钱交易,梁龙卫之所以蜕化成为“三天受贿一次”的“千万巨贪”, 从其自身分析,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价值观扭曲是根本原因。在梁龙卫受贿犯罪初期,心中也曾有畏惧感,但久而久之也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收点“小意思”是为他人办事的一种补偿,心理天平彻底失衡,人生观“跑偏”,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捞取钱财的工具。值得注意的是,“小兄弟”张新丰不仅送给梁龙卫第一笔贿赂,还“启蒙”了梁龙卫收藏把玩玉石“雅好”,长期与梁龙卫“资源共享”充当“白手套”,这个“损友”可谓是梁龙卫滑向犯罪深渊的“助推器”。所以,要通过加强思想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构筑思想防线上的“铜墙铁壁”,真正从思想深处产生敬畏之心、感恩之心,让其如履薄冰,倍加珍惜岗位,千万不能沉溺贪欲,同时要谨慎择友,净化“朋友圈”,做到公私分明、有道有度。
强化监督制约,规范用权“从严从实”。
本案中,梁龙卫分别在工程承揽、教师招考、教干提拔、工作调动、器材采购、评先晋级、资金拨付、物品推销等几十个环节收受贿赂,涉案时间之长实属罕见。梁龙卫之所以能够在诸多事项上违规插手,主要根源还在于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不公开、不透明,为其大搞暗箱操作提供了方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突出了制度建设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要通过制度设计,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减少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的空间。尤其对教育领域的一些权力比较集中、比较敏感的如工程基建、物资采购、人事调配等关键环节和高风险岗位等,要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实行有效管理和监控。
共创一方净土,营造氛围“同力同为”。
教育事关民生福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梁龙卫在教育资源分配、人员调动方面大做文章,谋取私利,阻碍了当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破坏了教育公平,严重影响了教育系统的声誉,乃至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社会风气。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预防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检察机关和执纪部门应继续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惩违法犯罪,压制住腐败蔓延的高发势头,发挥查办案件的特殊预防作用,还应主动走进教育部门,通过以案释法、风险查控等活动,帮助教育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环境,使贪腐行为无立足之地。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凡是与群众利益相關的事,特别是教育事业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编辑:刘雁君 nina_lyj@sina.com
>>> 晚清科场第一大案:戊午科场舞弊案
清朝咸丰八年(1858年)为干支纪年的戊午年,这一年正逢首都顺天府(北京)的乡试(考中者为举人),主考官是协办大学士(从一品)、军机大臣蒙古正蓝旗人柏葰,副主考是时任户部尚书朱凤标和左副都御史程庭桂。八月初八日乡试一开场,即谣传在考场所在的贡院大堂发现了大头鬼,据传贡院中的大头鬼不轻易出现,出现一定有大案将要发生。九月十六日发榜,前十名中赫然见旗人平龄,他是一位著名的京剧票友,经常登台演出,因而引起舆论大哗,质疑优伶居然能高中举人。十月初七日,御史孟传金上奏咸丰皇帝,参劾此次乡试有舞弊行为,特意指出“平龄朱墨不符”。为了防止考官认出考生笔迹从中舞弊,清代科举考试规定考生亲笔所写的试卷用墨笔,然后指定人员用朱笔照抄呈送考官批改,“朱墨不符”即意味着平龄的试卷已经被篡改或调换。咸丰命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兵部尚书陈孚恩会审此案,戊午科场案就此开场。
平龄被提审,但不久即死于狱中。等重新勘察平龄的试卷后,竟然发现其墨卷内的草稿不全,朱卷内也有七个错别字曾被人改动过。十月二十四日,此次乡试的全部试卷在圆明园的九卿朝房重新勘察,发现“本年乡试主考、同考荒谬已极”,有错误的试卷竟然有多达50多本,甚至有一人的试卷错别字达三百多字,竟然也中举。咸丰闻讯大怒,立即将主考官柏葰革职,朱凤标和程庭桂解任。讽刺的是,就在此次乡试结束不久的九月,柏葰升任正一品文渊阁大学士兼军机大臣,清朝只有大学士兼军机大臣谓为“真宰相”,是真正的位极人臣。 随着案情的深入,柏葰直接卷入舞弊的证据浮出水面。考生罗鸿绎通过同乡兵部侍郎李鹤龄的关系,结识了同考官浦安;浦安又通过柏葰的看门人靳祥的关系,请求柏葰同意调换罗的试卷使其中举。事后罗又向柏葰、浦安行贿。咸丰九年二月十三日,载垣等人向咸丰汇报案情及处理方案,拟将柏葰“比照交通嘱托,贿买关节例,拟斩立决”。由于柏葰是咸丰的爱臣,因此咸丰想替他开脱,但“诸臣默无一言”无人附和,而户部尚书肃顺当场力争,认为科举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应该严格执法,才能改变科场上由来已久的恶习,力主将柏葰明正典刑。在此情况下,咸丰认为柏葰“情虽可原,法难宽宥”,同意将他“斩立决”,但咸丰很痛苦,“言念及此,不禁垂泪”。随即同案犯浦安、李鹤龄、罗鸿绎与柏葰一同四人被押往菜市口斩首,此事震动朝野。有清一朝,极少有正一品大员被公开处斩,罪大恶极如和珅也仅是被赐自尽,连柏葰本人也认为皇帝会下旨特赦改为发配边疆效力,因此甚至还备好了行李,没想到等来的竟然是执行斩首的命令。
戊午科场案不只是一个乱世用重典的故事,耐人寻味的是它反映了当有法不依,法律条文成为一纸空文,人们对严重的罪行麻木不仁后导致的人心、风气的变化。作为工作勤恳、谨慎、周密而深得皇帝赏识、器重的一品大员,柏葰事后只接受了浦安16两银子的酬谢,因此他肯定不是为了贪图这区区16两银子而以身试法,他是囿于人情世故调换考卷以便关系人中举,他肯定认为这种行为已经习以为常,因此自己的行为并无不妥。柏葰确属罪有应得,但他又何尝不是腐败风气的牺牲品呢?当社会目睹违法行为麻木不仁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些违法行为就会逐渐变成社会的潜规则,甚至进一步变成显规则,结果必然是有法不依,黑白是非不分,公平公正荡然无存。
(资料支持:历史网)
>>> 印度:考试舞弊何以禁而不绝
印度中央邦两年前曝光大规模考试舞弊案,迄今约2000人被捕。印度媒体报道,调查过程中,不断有涉事者离奇死亡,另有爆料人称自身安全受威胁。
分析人士认为,这一事件不再是简单的考试舞弊,而是一场庞大的“生意”,背后隐藏着权贵人物。
考试舞弊在印度存在不止一两年,发生地也绝不仅限于中央邦。今年3月,东部比哈尔邦一处中考考场出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许多学生家长爬上考试楼的外墙,“拼命”帮子女作弊。
印度“中央邦职业考试委员会”此前被曝大规模考试舞弊丑闻,引发舆论哗然。这一委员会主要负责医科院校入学考试和政府职员录用考试,所涉岗位包括警察、教师、税务员等。
不法之徒既能出售试卷、雇“枪手”,又能操纵考场座位安排,还可以提供伪造答题纸、更改考生分数。此外,一些考生只要付钱就可以交“白卷”,由阅卷教师帮忙补答。
案件2013年7月曝光后,警方介入调查,中央邦高等法院责成一个特别调查小组监督调查。迄今,约2000人被捕,另有550人遭通缉。邦内20个法庭如今正在受理55起涉及考试舞弊的案件。
7月8日,BBC援引中央邦内政部长巴布拉尔·高尔的话报道:“这一丑闻给中央邦带来坏名声,如果你是邦内的医生,就会有人质疑你是否凭真本事行医。”
由中央邦高等法院任命监督调查行动的前任法官钱德雷什·布尚告诉BBC记者:“这是我所见到的最胆大妄为、使用高科技频率最高的骗局,仅一名落网罪犯就牵扯300个经由不公平手段被录取的人。”
这起考试舞弊案震动了中央邦政坛,目前有三名政要卷入其中,分别是中央邦技术教育部前部長拉克斯米坎特·夏尔马、现任中央邦邦长达亚夫和中央邦首席部长希夫拉杰·辛格·乔汉。
夏尔马涉嫌参与两起考试舞弊案,分别涉及合同教师录用考试和计算机程序员录用考试。他已于去年开始接受审问,并因丑闻退出了印度人民党。
达亚夫涉嫌一起护林员考试舞弊案。5月,一项立案调查他的申请被中央邦高等法院驳回,理由是达亚夫享有豁免权。6月底,一批不服高等法院这项判决的社会活动人士来到新德里,要求印度最高法院介入。
印度主要反对党国民大会党还指认印度人民党成员、中央邦首席部长乔汉及其家人卷入考试舞弊丑闻并涉嫌篡改证物,乔汉予以否认并称自己是党派斗争的受害者。
中央邦前法律总顾问维韦克·坦卡6月初在《印度斯坦时报》刊文写道,考试舞弊案“是一场没有尽头的闹剧,邦政府默许此事,其规模无法想象。简单地说,这个案子就是一场非法生意,而且有邦政府撑腰,价值数十亿……这是最大的骗局,牵扯了邦内级别最高、最有权势的人。”
“如果40人的死都无法唤醒邦政府和中央政府统治者的良知,促使他们发起独立调查……这只能意味着我们整个刑事司法体系的崩溃。所有机构都会受子孙后代唾骂。”
舆论压力下,邦首席部长乔汉7月7日说,地方政府已经写信给中央邦高等法院,要求后者申请由独立机构印度中央调查局接管调查。
(资料支持: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