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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日子过成段子”,张发财时刻都在实践着自己的人生格言。他和微博上活跃的马伯庸凑到一块,段子更是层出不穷,智慧与幽默齐飞。就是这样吊儿郎当的聊天,却透露着对生活最真诚的态度。以“看十万字写两千字”的比例,写出一本被人当作“厕所读物”的书,大概有人会觉得是莫大的侮辱,但他们却认为这是最高的褒奖。
看十万字写两千字
从说话到写字,张发财都抱着放荡不羁的态度。但越是看上去洒脱的人,私下里反而越谨慎。看十万字写两千字是张发财的常态,也有看六十万字却毫无收获的时候。马伯庸则说:“你查阅的资料多少,决定你的舞台有多大。”
马伯庸:《历史就这七八样》,我刚看到你这本书名字的时候很疑惑。你之前两本书的名字都特别不正经,《一个都不正经》和《大家都很2》,怎么到了这一本……感觉从没这么正经过。我还问你呢,说标题里的“七八”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七上八下”?代表读者心中的忐忑。后来我觉得我想的有点偏了,就是说还是想得太正了。
张发财:(乘法口诀)“七八五十六”,这本书里是五十六篇东西。反正我就这么说,信不信由你。头两本书都是从段子开始的,140字的微博体。这本书比它们都长,一篇文章最少1500字,有的是3000字左右。在我看来,1500字能把一个小事说的清晰一点,透彻一点,就选择了这么一个写法来写。这里面的文章很多都是专栏的东西,当然是编辑修改前最初的东西。我现在写专栏3000字左右,然后删掉有点心疼,这本书正好是未删节。我本来就是个话痨,每一篇都想写个三五千字,1500字就已经是我精简得达到极限了,而且每次都还觉得意犹未尽。
马伯庸:从我的角度、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我喜欢读这些历史八卦,头两本书太短了,真的是按照微博140字来写的,一小段一小段的,那个读着不过瘾。这本书我昨天看到后半夜,确实有些东西不写三千字说不透,文字多一些故事就有个前因后果。说不透读者看着不过瘾,自己写着也不过瘾,老觉得缺少交待。
张发财:其实这里面有很多事情,写之前我也都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但我自己对这些事情都特别感兴趣,比如守宫砂、免死金牌、尚方宝剑等等。所以我就开始找资料,了解之后变成自己读书笔记,之后再把它写下来。我一篇专栏大概写一个星期,一般要看将近十万字左右的资料,可以写出1500字或者2000字的文章。
我都是想到一个主题就开始查资料,先找到几个关键词,一般是在《二十四史》里面查,如果资料够了就开始写。但还有些是专业乱问,比如书里谈到中国度量衡的换算,那个是专门有论文的,我就得把论文买下来看。幸好我的阅读速度还是蛮快的,十万字的阅读强度不算特别高。看完之后再用我自己所谓的调侃,把这些东西重新组织一下,然后就开始写。当然,有时候看六十万字,什么都没有,白看了。
马伯庸:我也查很多资料,但没你那么夸张。别看你长得不太正经,说话也不太正经,但你学风特别严谨。你写的东西就是有这个好处,看着让人特别放心。所有的东西,每一个字都有出处,要是有人拿这个东西出来说你在造谣、胡扯,你都能直接把资料拿出来,这个非常痛快。大量查阅资料是一个基本功,下笔之前一定得把资料做扎实,才有发挥的余地。我一直觉得,你查阅的资料多少,决定你的舞台有多大。
看你打脸,这都成了微博一景了。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有一次你说徐霞客在路上打人。咱们印象中徐霞客是大旅行家,那应该是充满理想主义的人,但是没想到他也会地痞流氓似的当街打人。结果没想到徐霞客也有粉丝,他们跳出来说你造谣诬蔑古人。后来你把原本史料拿出来,那些人就都找不着了。打架旁观的是最爽的,我看着就觉得心中大快,好像三伏天喝了酸梅汤一样。
张发财:其实是我自己特别怕被别人打脸,所以我尽量要让出处翔实一点,宁可写慢一点也要写细致一点。我很多设计师朋友和画家朋友连话都说不明白,剃个光头,打台球就跟流氓一样。在他们里面我算认字的,不但能认字,还能写字。所以写字对我来说有点儿玩票的性质,但越是玩票,我越胆怯,也不敢胡说八道。
看那么多资料,一般我写完之后就忘了。我是纯粹的短期记忆,大脑容量应该在32KB左右吧。今天早上起来我翻了一下这本书,心想这谁写的,小子还挺有才。不过我觉得阅读时挺快乐的事,阅读之后还能做笔记更好。如果我不写这个东西,读过就忘了。但就算我不写,我也爱看,我特别爱看论文、史料。
何况,本来我写的东西就荒诞不经,如果原始资料再经不起推敲的话,专栏就是胡说八道了。也就是这个原因,我才狠下心查资料。五年来一直保持这种写字状态,此后也应该是这样。至于写作速度,大概一星期写一篇吧。最多的一次也就是一天写了五千字,最慢的一次两天才写了三百字。这次慢写作事件发生在小学五年级,老师罚我抄名字一百遍。
速度不是评判标准
无论是过着“美国时间”的张发财,还是生活规律的上班族马伯庸,对待写作这件事都是一丝不苟的。有传统作家批评现在的网络写手,一日万字,质量堪忧。但他们则认为,不能以速度作为评判标准,吸引读者的,始终是内容。
张发财:我的办公桌和床就40厘米,我去一次客厅都算是旅游了,我来到北京相当于人类去一趟火星的感觉。而且我是一个人在家里面,我也不见人的,经常过着“美国时间”。我那天突然想明白了,一个人如果长时间的不见人的话,人就会变得很奇怪、很崩溃。我记得我在19岁的时候,当时为了画了一张油画,每天早上七点钟开始画,一直画到晚上五点多钟,画完一天之后再看两本书就睡觉了。那段时间特别有力量,我在我家的老房子一直没有出去,都是别人给我买的颜色送过来。吃的东西都是我奶奶给我送过来的,我接着画。大概三个月,那次颜色钛白没有了,三个月之后我头一次上街,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人。我那一百天从来没有出去,相当于坐月子一样,现在写作的状态有时候和那个差不多。
马伯庸:我比你规律,我是个上班族。而且之所以一直保持上班族的身份,就是想让自己过规律的生活。但是生活状态和写作状态又不一样,我看有人说现在网络写手求快求量不保质,这种说法本身就不对。不能把某一类作者下一个统一的论断,每个人的写作状态和风格都大相径庭,不能一概而论。确实,有些作者会为追求更新的高效而把速度放在第一位,这是一个迎合市场的策略,但策略终究只是策略。最终吸引读者的,始终是内容。 写作这种东西,没法用一般的工作效率去衡量。灵感来时,一小时一两千字打不住;灵感走了,枯坐三天可能一个字都写不出来。所谓慢工出细活,不适用于评价写作。我的状态比较起伏,奉旨命题的话,可能也得写一个礼拜,如果是自由发挥,甚至两三个小时就能成稿。
张发财:其实我几乎没看过网络文学作品,对这类创作不是很清楚。但跟你说的一样,以写作速度来评判作品质量,这套评判标准本身就有问题。三十年张恨水在《新闻报》上连载《啼笑姻缘》,短短七个月就写完了20万字,好评如潮。“上至党国名流,下至风尘少女,一见着面便问《啼笑姻缘》。”而我表哥早在初中时代就开始创作,发誓要写出一本传世的黄色小说,写了20多年,主角才把衬衫脱掉。我让他快点,他说:“男人太快了不好吧?”
“厕所读物”是最高褒奖
说到“厕所读物”,很多人会想到《读者》或者《故事会》,大概作家们都不会想要自己的书成为这类读物。但是马伯庸就把张发财那本《一个都不正经》当“厕所读物”,张发财对此还觉得很高兴。在他们看来,“厕所读物”古来有之,是对一本书的最高褒奖。
马伯庸:之前我是把你的《一个都不正经》当“厕所读物”的,我觉得对书最高的褒奖就是放在厕所里,随时可以看。古人说读书有“三上”:马上、枕上、厕上。所以厕所从古到今从来就是对书的最高褒奖,可不是我原创的。人在厕上处于最放松的状态,心神最为松懈,袒露的是最真实的自我,在选择书的时候也最诚实。愿意在这时候捧起读的书,都是人发自内心喜欢的,全无矫饰。尤其现代人大家这么忙,没时间看书,能够在厕所安心看书非常不得了。
张发财:我的书被你当“厕所读物”,感觉荣幸。读书是种享受,就像你说的,古人有“三上”读书的习惯,其一便是蹲在厕所里读书,这般美妙享受古人早已懂得。 读书是需要安静的,大概再也没有比厕所更安静的地方了。厕读,一边排放污秽之物,一边吸纳精神精华,暗合了吐故纳新的自然规律,本可视为一种精神圣事,这极致的污秽之处是大美的所在。但我个人没有“厕所读物”,因为痔疮。
马伯庸:我的最佳“厕所读物”是《机器猫》,《机器猫》在厕所里看特别好。故事不长,而且是漫画,不用动脑子,我是大肠和脑子不能同时动。之前东东枪出的《拿不起来的世界》也是,我当时拿到那本书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它搁在马桶盖上,恭恭敬敬地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微博上。很多人不理解,说你是不是骂东东枪,我说这是最高的褒奖。后来东东枪来劲了,他自己把书也搁在马桶上拍了一张。结果那天晚上,好多读者都把自己正在读的书放在马桶上拍照片,一晚上我看到几十种不同的马桶。
张发财:其实你应该给他们讲个故事,肯定就没人大惊小怪了。成语“韦编三绝”的故事他们大概都知道,是说孔子晚年时,反反复复把《周易》全部读了许多遍,不知翻开来又卷回去地阅读了多少遍。读来读去把串连竹简的牛皮带子也给磨断了几次,不得不多次换上新的再使用。但实际情况是:孔子有入厕阅读的习惯,但记性不好总忘记带厕纸。所以大急时就拆开正在阅读的竹简代替厕纸,刮。万世师表如此,“厕所读物”的地位你说有多高?
看十万字写两千字
从说话到写字,张发财都抱着放荡不羁的态度。但越是看上去洒脱的人,私下里反而越谨慎。看十万字写两千字是张发财的常态,也有看六十万字却毫无收获的时候。马伯庸则说:“你查阅的资料多少,决定你的舞台有多大。”
马伯庸:《历史就这七八样》,我刚看到你这本书名字的时候很疑惑。你之前两本书的名字都特别不正经,《一个都不正经》和《大家都很2》,怎么到了这一本……感觉从没这么正经过。我还问你呢,说标题里的“七八”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七上八下”?代表读者心中的忐忑。后来我觉得我想的有点偏了,就是说还是想得太正了。
张发财:(乘法口诀)“七八五十六”,这本书里是五十六篇东西。反正我就这么说,信不信由你。头两本书都是从段子开始的,140字的微博体。这本书比它们都长,一篇文章最少1500字,有的是3000字左右。在我看来,1500字能把一个小事说的清晰一点,透彻一点,就选择了这么一个写法来写。这里面的文章很多都是专栏的东西,当然是编辑修改前最初的东西。我现在写专栏3000字左右,然后删掉有点心疼,这本书正好是未删节。我本来就是个话痨,每一篇都想写个三五千字,1500字就已经是我精简得达到极限了,而且每次都还觉得意犹未尽。
马伯庸:从我的角度、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我喜欢读这些历史八卦,头两本书太短了,真的是按照微博140字来写的,一小段一小段的,那个读着不过瘾。这本书我昨天看到后半夜,确实有些东西不写三千字说不透,文字多一些故事就有个前因后果。说不透读者看着不过瘾,自己写着也不过瘾,老觉得缺少交待。
张发财:其实这里面有很多事情,写之前我也都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但我自己对这些事情都特别感兴趣,比如守宫砂、免死金牌、尚方宝剑等等。所以我就开始找资料,了解之后变成自己读书笔记,之后再把它写下来。我一篇专栏大概写一个星期,一般要看将近十万字左右的资料,可以写出1500字或者2000字的文章。
我都是想到一个主题就开始查资料,先找到几个关键词,一般是在《二十四史》里面查,如果资料够了就开始写。但还有些是专业乱问,比如书里谈到中国度量衡的换算,那个是专门有论文的,我就得把论文买下来看。幸好我的阅读速度还是蛮快的,十万字的阅读强度不算特别高。看完之后再用我自己所谓的调侃,把这些东西重新组织一下,然后就开始写。当然,有时候看六十万字,什么都没有,白看了。
马伯庸:我也查很多资料,但没你那么夸张。别看你长得不太正经,说话也不太正经,但你学风特别严谨。你写的东西就是有这个好处,看着让人特别放心。所有的东西,每一个字都有出处,要是有人拿这个东西出来说你在造谣、胡扯,你都能直接把资料拿出来,这个非常痛快。大量查阅资料是一个基本功,下笔之前一定得把资料做扎实,才有发挥的余地。我一直觉得,你查阅的资料多少,决定你的舞台有多大。
看你打脸,这都成了微博一景了。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有一次你说徐霞客在路上打人。咱们印象中徐霞客是大旅行家,那应该是充满理想主义的人,但是没想到他也会地痞流氓似的当街打人。结果没想到徐霞客也有粉丝,他们跳出来说你造谣诬蔑古人。后来你把原本史料拿出来,那些人就都找不着了。打架旁观的是最爽的,我看着就觉得心中大快,好像三伏天喝了酸梅汤一样。
张发财:其实是我自己特别怕被别人打脸,所以我尽量要让出处翔实一点,宁可写慢一点也要写细致一点。我很多设计师朋友和画家朋友连话都说不明白,剃个光头,打台球就跟流氓一样。在他们里面我算认字的,不但能认字,还能写字。所以写字对我来说有点儿玩票的性质,但越是玩票,我越胆怯,也不敢胡说八道。
看那么多资料,一般我写完之后就忘了。我是纯粹的短期记忆,大脑容量应该在32KB左右吧。今天早上起来我翻了一下这本书,心想这谁写的,小子还挺有才。不过我觉得阅读时挺快乐的事,阅读之后还能做笔记更好。如果我不写这个东西,读过就忘了。但就算我不写,我也爱看,我特别爱看论文、史料。
何况,本来我写的东西就荒诞不经,如果原始资料再经不起推敲的话,专栏就是胡说八道了。也就是这个原因,我才狠下心查资料。五年来一直保持这种写字状态,此后也应该是这样。至于写作速度,大概一星期写一篇吧。最多的一次也就是一天写了五千字,最慢的一次两天才写了三百字。这次慢写作事件发生在小学五年级,老师罚我抄名字一百遍。
速度不是评判标准
无论是过着“美国时间”的张发财,还是生活规律的上班族马伯庸,对待写作这件事都是一丝不苟的。有传统作家批评现在的网络写手,一日万字,质量堪忧。但他们则认为,不能以速度作为评判标准,吸引读者的,始终是内容。
张发财:我的办公桌和床就40厘米,我去一次客厅都算是旅游了,我来到北京相当于人类去一趟火星的感觉。而且我是一个人在家里面,我也不见人的,经常过着“美国时间”。我那天突然想明白了,一个人如果长时间的不见人的话,人就会变得很奇怪、很崩溃。我记得我在19岁的时候,当时为了画了一张油画,每天早上七点钟开始画,一直画到晚上五点多钟,画完一天之后再看两本书就睡觉了。那段时间特别有力量,我在我家的老房子一直没有出去,都是别人给我买的颜色送过来。吃的东西都是我奶奶给我送过来的,我接着画。大概三个月,那次颜色钛白没有了,三个月之后我头一次上街,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人。我那一百天从来没有出去,相当于坐月子一样,现在写作的状态有时候和那个差不多。
马伯庸:我比你规律,我是个上班族。而且之所以一直保持上班族的身份,就是想让自己过规律的生活。但是生活状态和写作状态又不一样,我看有人说现在网络写手求快求量不保质,这种说法本身就不对。不能把某一类作者下一个统一的论断,每个人的写作状态和风格都大相径庭,不能一概而论。确实,有些作者会为追求更新的高效而把速度放在第一位,这是一个迎合市场的策略,但策略终究只是策略。最终吸引读者的,始终是内容。 写作这种东西,没法用一般的工作效率去衡量。灵感来时,一小时一两千字打不住;灵感走了,枯坐三天可能一个字都写不出来。所谓慢工出细活,不适用于评价写作。我的状态比较起伏,奉旨命题的话,可能也得写一个礼拜,如果是自由发挥,甚至两三个小时就能成稿。
张发财:其实我几乎没看过网络文学作品,对这类创作不是很清楚。但跟你说的一样,以写作速度来评判作品质量,这套评判标准本身就有问题。三十年张恨水在《新闻报》上连载《啼笑姻缘》,短短七个月就写完了20万字,好评如潮。“上至党国名流,下至风尘少女,一见着面便问《啼笑姻缘》。”而我表哥早在初中时代就开始创作,发誓要写出一本传世的黄色小说,写了20多年,主角才把衬衫脱掉。我让他快点,他说:“男人太快了不好吧?”
“厕所读物”是最高褒奖
说到“厕所读物”,很多人会想到《读者》或者《故事会》,大概作家们都不会想要自己的书成为这类读物。但是马伯庸就把张发财那本《一个都不正经》当“厕所读物”,张发财对此还觉得很高兴。在他们看来,“厕所读物”古来有之,是对一本书的最高褒奖。
马伯庸:之前我是把你的《一个都不正经》当“厕所读物”的,我觉得对书最高的褒奖就是放在厕所里,随时可以看。古人说读书有“三上”:马上、枕上、厕上。所以厕所从古到今从来就是对书的最高褒奖,可不是我原创的。人在厕上处于最放松的状态,心神最为松懈,袒露的是最真实的自我,在选择书的时候也最诚实。愿意在这时候捧起读的书,都是人发自内心喜欢的,全无矫饰。尤其现代人大家这么忙,没时间看书,能够在厕所安心看书非常不得了。
张发财:我的书被你当“厕所读物”,感觉荣幸。读书是种享受,就像你说的,古人有“三上”读书的习惯,其一便是蹲在厕所里读书,这般美妙享受古人早已懂得。 读书是需要安静的,大概再也没有比厕所更安静的地方了。厕读,一边排放污秽之物,一边吸纳精神精华,暗合了吐故纳新的自然规律,本可视为一种精神圣事,这极致的污秽之处是大美的所在。但我个人没有“厕所读物”,因为痔疮。
马伯庸:我的最佳“厕所读物”是《机器猫》,《机器猫》在厕所里看特别好。故事不长,而且是漫画,不用动脑子,我是大肠和脑子不能同时动。之前东东枪出的《拿不起来的世界》也是,我当时拿到那本书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它搁在马桶盖上,恭恭敬敬地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微博上。很多人不理解,说你是不是骂东东枪,我说这是最高的褒奖。后来东东枪来劲了,他自己把书也搁在马桶上拍了一张。结果那天晚上,好多读者都把自己正在读的书放在马桶上拍照片,一晚上我看到几十种不同的马桶。
张发财:其实你应该给他们讲个故事,肯定就没人大惊小怪了。成语“韦编三绝”的故事他们大概都知道,是说孔子晚年时,反反复复把《周易》全部读了许多遍,不知翻开来又卷回去地阅读了多少遍。读来读去把串连竹简的牛皮带子也给磨断了几次,不得不多次换上新的再使用。但实际情况是:孔子有入厕阅读的习惯,但记性不好总忘记带厕纸。所以大急时就拆开正在阅读的竹简代替厕纸,刮。万世师表如此,“厕所读物”的地位你说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