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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某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后,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票决,并把表决结果通报市政府并送市委。这种做法值得推广吗?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大常委会周建军 张劲松投票表决当后置
监督法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有着严格的环节要求,并且确立了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应以解决问题为主的工作思路,即专项工作报告从原来报告基本情况改为回应人大工作机构提出的意见为主。审议过后,审议成果还将以审议意见的形式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专项工作报告还要进行票决,假使票决通过,那再办理审议意见就没有意义;假使票决未获通过,即对整个工作都全盘否决了,也谈不上再要办理几条审议意见。因此,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即付诸票决并不符合监督法的本义。
监督法同时规定,“一府两院”应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将票决移置这个环节,就能促使“一府两院”执行决议和落实审议意见由被动变为主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由过去的事后软监督变为积极的全程硬监督,监督工作就会更规范、更权威。2007年9月12日,浙江省玉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就对县政府关于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票决,结果未获通过。怎么办?该县人大常委会在有关制度设计时就预先设置了假如报告未能通过要采取的刚性手段,即“对未获通过的工作报告,报告机关应在下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再次报告”。同时规定:“若再次报告仍未获得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同时,报告机关应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就使得票决的程序更加严密、科学。正是在这种刚性的制度规定下,县政府认真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再落实,使地下“六合彩”在短时间内销声匿迹。今年4月25日,玉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对县政府关于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报告终获通过。这两次表决实现了审议意见监督效应的最大化。
四川省营山县人大常委会何金书蒋松柏票决专项工作报告很有必要
监督法对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否进行表决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只是对审议意见的处理作出了规定。这就让人产生一种错觉,认为专项工作报告只是一个简单的汇报,重点在审议意见的办理上。据此,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自身工作如何都没有一个必要的约束,这不能不说是前期监督的缺位。如果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进行一次满意度票决,对于不满意票数超过一定比例的,报告部门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认真整改,并向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作补充报告或重新报告,报告仍得不到通过的,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质询、责令辞职等监督措施,这无疑是对人大常委会监督程序的进一步完善。
如果对专项工作报告议完就了,人大监督的效果无疑会大打折扣。如果进行票决,就能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尤其是对民意不满意的部门的工作报告不予通过,能够给这些部门及其负责人以震撼,促使其下决心并通过具体举措有效改进工作,这样工作才有逐渐接近民意要求的可能,特别是对整改部门工作报告予以否决的新闻通过媒体公开,更能对当事部门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而这种压力对于改进工作而言是必要而有益的。
江苏省滨海县人大常委会王成保实行票决制值得期待
一直以来,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的套路——听取报告,分组审议,大会发言,然后提出审议意见。从实际效果来看,虽也解决一些问题,但总给人有一种走走形式的感觉。即使有的地方用了举手表决的方式,但碍于面子考虑,往往“一致通过”,对于不同意见或有保留意见的情况无法得到反映。而实行票决制,显然能够化解举手表决的尴尬,同时还有着多重意义。一是能够保证审议更近事实。坚持一事一议一决原则,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种形态,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票决,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评价,清晰地传达出对专项工作的认同和评价,保证意愿表达更加充分、审议更加贴近事实。二是能够促进政府增强责任感。实施票决制,就会有不满意票,总体评价中就会有“基本满意”状态,这必然会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对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能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整改落实。三是能够增强监督实效。对专项工作报告采取票决的方式,除了能够引起报告人的重视,还能够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积极性,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水平。一旦报告未能获得通过,即责令限期整改,规定完成期限,监督的有效性就会大大增强。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大刘建新票决符合法律要求和人大工作实际
笔者认为,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符合宪法和法律要求。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而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做出决议必须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决定。可见,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满意、基本满意,还是不满意通过票决制体现出来,是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
其次,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特点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这正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和工作方式决定的,是在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体现。而且,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票决,还可以将一般性监督和刚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提高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增强了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刘家华票决符合人民群众意愿
代表人民意愿、倾听人民呼声、维护人民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准则。当前正处在社会利益关系调整、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希望人大发挥好监督“一府两院”的功能,集体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能够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代表人民行使好手中的权力。既然缺乏监督权威是影响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最为重要的原因,那么把票决制引入审议,把票决结果作为评价工作成绩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是提高专项工作报告质量最为关键的环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或其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后,都应当对报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凡被评为“不满意”的,必须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报告。票决制一方面为常委会评价工作报告提供了一个客观标准,使其成为对报告机关进行跟踪问责的依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消除由于组成人员“拉不下面子”而使审议流于形式的问题。因而,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要求人大加强监督力度的愿望和要求的。
杭州市下城区人大常委会经忠伟票决可以增强人大监督刚性
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既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表决权得到保证,也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有了一项硬性的评价标准,可以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对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将产生积极作用。
首先,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表示满意、基本满意还是不满意的程度通过票决制体现出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反映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真实评价,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得到不同的表达,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得到有差别的评价,摒弃了“一致通过”式的审议方式,提升了审议质量。其次,采取对报告票决的方式,能引起报告人的重视,平时积极努力地做好工作,报告时认真准备、认真对待,对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能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整改落实,有利于消除审议流于形式的问题。
下期话题:要不要进行人大代表专职化试点?
最近,有人提出可以在教育、农民工等界别率先进行人大代表专职化试点,以更好地发挥这些界别中人大代表的作用。但有人认为,目前在各级人大机关工作的专职人大代表的比例已达6%左右,不先考虑如何发挥这些代表的作用,反而先考虑在兼职代表中搞专职试点,岂非舍本求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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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大常委会周建军 张劲松投票表决当后置
监督法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有着严格的环节要求,并且确立了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应以解决问题为主的工作思路,即专项工作报告从原来报告基本情况改为回应人大工作机构提出的意见为主。审议过后,审议成果还将以审议意见的形式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专项工作报告还要进行票决,假使票决通过,那再办理审议意见就没有意义;假使票决未获通过,即对整个工作都全盘否决了,也谈不上再要办理几条审议意见。因此,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即付诸票决并不符合监督法的本义。
监督法同时规定,“一府两院”应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将票决移置这个环节,就能促使“一府两院”执行决议和落实审议意见由被动变为主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由过去的事后软监督变为积极的全程硬监督,监督工作就会更规范、更权威。2007年9月12日,浙江省玉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就对县政府关于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票决,结果未获通过。怎么办?该县人大常委会在有关制度设计时就预先设置了假如报告未能通过要采取的刚性手段,即“对未获通过的工作报告,报告机关应在下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再次报告”。同时规定:“若再次报告仍未获得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同时,报告机关应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就使得票决的程序更加严密、科学。正是在这种刚性的制度规定下,县政府认真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再落实,使地下“六合彩”在短时间内销声匿迹。今年4月25日,玉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对县政府关于打击“六合彩”赌博活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报告终获通过。这两次表决实现了审议意见监督效应的最大化。
四川省营山县人大常委会何金书蒋松柏票决专项工作报告很有必要
监督法对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否进行表决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只是对审议意见的处理作出了规定。这就让人产生一种错觉,认为专项工作报告只是一个简单的汇报,重点在审议意见的办理上。据此,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自身工作如何都没有一个必要的约束,这不能不说是前期监督的缺位。如果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进行一次满意度票决,对于不满意票数超过一定比例的,报告部门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认真整改,并向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作补充报告或重新报告,报告仍得不到通过的,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质询、责令辞职等监督措施,这无疑是对人大常委会监督程序的进一步完善。
如果对专项工作报告议完就了,人大监督的效果无疑会大打折扣。如果进行票决,就能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尤其是对民意不满意的部门的工作报告不予通过,能够给这些部门及其负责人以震撼,促使其下决心并通过具体举措有效改进工作,这样工作才有逐渐接近民意要求的可能,特别是对整改部门工作报告予以否决的新闻通过媒体公开,更能对当事部门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而这种压力对于改进工作而言是必要而有益的。
江苏省滨海县人大常委会王成保实行票决制值得期待
一直以来,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的套路——听取报告,分组审议,大会发言,然后提出审议意见。从实际效果来看,虽也解决一些问题,但总给人有一种走走形式的感觉。即使有的地方用了举手表决的方式,但碍于面子考虑,往往“一致通过”,对于不同意见或有保留意见的情况无法得到反映。而实行票决制,显然能够化解举手表决的尴尬,同时还有着多重意义。一是能够保证审议更近事实。坚持一事一议一决原则,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种形态,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票决,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评价,清晰地传达出对专项工作的认同和评价,保证意愿表达更加充分、审议更加贴近事实。二是能够促进政府增强责任感。实施票决制,就会有不满意票,总体评价中就会有“基本满意”状态,这必然会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对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能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整改落实。三是能够增强监督实效。对专项工作报告采取票决的方式,除了能够引起报告人的重视,还能够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积极性,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水平。一旦报告未能获得通过,即责令限期整改,规定完成期限,监督的有效性就会大大增强。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大刘建新票决符合法律要求和人大工作实际
笔者认为,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符合宪法和法律要求。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而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做出决议必须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决定。可见,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满意、基本满意,还是不满意通过票决制体现出来,是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
其次,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特点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这正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和工作方式决定的,是在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体现。而且,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票决,还可以将一般性监督和刚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提高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增强了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刘家华票决符合人民群众意愿
代表人民意愿、倾听人民呼声、维护人民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准则。当前正处在社会利益关系调整、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希望人大发挥好监督“一府两院”的功能,集体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能够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代表人民行使好手中的权力。既然缺乏监督权威是影响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最为重要的原因,那么把票决制引入审议,把票决结果作为评价工作成绩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是提高专项工作报告质量最为关键的环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或其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后,都应当对报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凡被评为“不满意”的,必须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报告。票决制一方面为常委会评价工作报告提供了一个客观标准,使其成为对报告机关进行跟踪问责的依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消除由于组成人员“拉不下面子”而使审议流于形式的问题。因而,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要求人大加强监督力度的愿望和要求的。
杭州市下城区人大常委会经忠伟票决可以增强人大监督刚性
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既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表决权得到保证,也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有了一项硬性的评价标准,可以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对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将产生积极作用。
首先,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表示满意、基本满意还是不满意的程度通过票决制体现出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反映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真实评价,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得到不同的表达,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得到有差别的评价,摒弃了“一致通过”式的审议方式,提升了审议质量。其次,采取对报告票决的方式,能引起报告人的重视,平时积极努力地做好工作,报告时认真准备、认真对待,对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能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整改落实,有利于消除审议流于形式的问题。
下期话题:要不要进行人大代表专职化试点?
最近,有人提出可以在教育、农民工等界别率先进行人大代表专职化试点,以更好地发挥这些界别中人大代表的作用。但有人认为,目前在各级人大机关工作的专职人大代表的比例已达6%左右,不先考虑如何发挥这些代表的作用,反而先考虑在兼职代表中搞专职试点,岂非舍本求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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