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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作者以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十几年的工作经历体会,从“双重领导体制、履行四项职能、队伍自身建设”三方面,梳理了基层纪检监察部门面临困惑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为目前一些措施办法起着治标的功效,真正解决问题、消除困惑的本,是要改革、创新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体制。笔者相信这是一条漫长又必须走得路。
关键词:基层;纪检监察;问题及困惑
作为一名石油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深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长期以来,一大批同仁秉持开拓进取的理念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忠实履行保驾护航的神圣职责。然而,大家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一些看似不能解决的问题和困惑。其实,不解之惑本有解。
一、“双重领导”体制下产生的困惑。目前,从中石油集团公司到最基层的处一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的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下的“双重领导”体制。也就是说,石油企业纪检和监察部门,既受同级的党委和行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又受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从理论上讲,纪检监察部门纵向横向都接受领导,似乎左右逢源。而实际上是,当上级机关和同级党政组织意见不一的时候,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在选择上左右为难。由于监督客体的权威远高于监督主体,纪检监察部门只好以横向的同级党政领导为主,致使监督主体隶属于监督客体。“双重领导”体制下,各级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实际上不具备独立性,没有独立性就没有权威性,没有权威性就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多年来,一个个国企“一把手”的落马,从来就不是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揭露出来的,也就不奇怪了。
二、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困惑。长期以来,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四项职能”过程中,总是小心翼翼、束手束脚,工作难以创新。首先就监督而言,对同级和下级党政组织及其领导人员的监督,本有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行政监察法和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等“尚方宝剑”,由于各单位的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等主要掌握在党委和行政领导人员手中,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党政组织及其主要领导人员的监督,基本处于不敢、不能、不准监督的尴尬境地。对于下一级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虽有一定权威和力量,但不处于同一个管理层级,缺乏日常动态性的了解,不能及时进行事前的防范和监督。而作为上级机关和领导口称“欢迎来自基层的监督”,就是秀秀态度,对上的监督实际上更不可能。再说惩处,习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提出了“三个绝不允许”,强调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要“老虎”、“苍蝇”一起打。中纪委王岐山书记指出: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可见,党中央十分重视“惩处”在反腐败斗争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党纪政纪,对违纪违规的组织和人员进行惩处,本是职责所在。但实际情况是,查处违纪违规人员,各基层单位领导都很“慎重”,查不查,查到何种程度,如何惩处,都是同级党政主要领导说了算。况且,一个企业发生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将不同程度影响单位和领导的利益。因此,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规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样无法提高。说说教育方面,这是目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能“理直气壮”、“施展拳脚”的着力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党风建设工作会议、领导人员述职述廉、上党课等等,都是各级领导人员教育和自我教育的方式,领导乐于参加。至于开展的红色廉洁教育、看模范宣传片,特别是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活动,这些最能触动灵魂的教育活动,廉洁自律的主体处级以上的领导人员大都“工作忙”而缺席,“轰轰烈烈”的教育活动最终以缺少受教育的主角而收场。最后谈保护,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变化,各种矛盾突出,告状的自然多了。十年来,基层单位收到的信访件有多有少,多的单位年信访量达几十件。一般情况下,纪检监察部门对明显带着个人情绪、随意发泄式的举报信,经分析后不具可查性一律暂存,不让年轻有为的干部受到干扰。对一些确实涉嫌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本应按纪检监察工作规定一查到底,对触碰“红线”就该惩处。但同级党政领导往往出于“保护”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不要“亮剑”全看领导的态度。保护和查处二者是辩证的,这种不“亮剑”的“保护”多了,就难免出现带病提拔或地方检察院介入的突发事件。
三、队伍自身建设中存在的困惑。习总书记讲,打铁先要自身硬。自身硬就是自身要正、责任心强、能力突出。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的纪检监察队伍,既是反腐倡廉的需要,又是同级党政组织和上级机关的职责所在。目前,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上还存在一些的问题。我们看到,有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出门槛不高,又要给年龄大的干部留位置,这多少造成了队伍素质先天不足;有的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成长机会不多,年轻的因无奔头而不安心,熬成“前辈”的则等着退休缺乏激情;有的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因专业水平不够而办不好事,有的因不负责而误大事。多年前,一石油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因人为原因未及时办理上级转来的一信访件,直接导致地方检察院收缴账款带走人。清水一池养不了鱼,后顾之忧不消除留不住人。要打造一支竖起耳朵、睁大眼睛、手握利剑、保驾护航的队伍,各級领导和上级机关还有不少实实在在的工作要做。
综上所述,石油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原因不少,细细分析后发现根源似乎不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因为基层只是一个执行者。那么,问题和困惑的根源在哪里?就在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体制上。目前,中纪委的改革已经有了实际行动;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纪委向各系统和部门实行了派驻;央企或将“党纪工”一肩挑改为专职纪委书记;中石油设立了片区纪检监察机构,向多元经济企业派驻专职纪检干部,纪委书记异地任职、轮换交流等。这些举措都收到了好的效果,但要从根本上消除上述困惑和问题,只有在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作者简介:陈学杰(1961-),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政工师,川庆钻探工程公司物探公司纪检监察部高级主管。
关键词:基层;纪检监察;问题及困惑
作为一名石油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深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长期以来,一大批同仁秉持开拓进取的理念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忠实履行保驾护航的神圣职责。然而,大家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一些看似不能解决的问题和困惑。其实,不解之惑本有解。
一、“双重领导”体制下产生的困惑。目前,从中石油集团公司到最基层的处一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的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下的“双重领导”体制。也就是说,石油企业纪检和监察部门,既受同级的党委和行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又受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从理论上讲,纪检监察部门纵向横向都接受领导,似乎左右逢源。而实际上是,当上级机关和同级党政组织意见不一的时候,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在选择上左右为难。由于监督客体的权威远高于监督主体,纪检监察部门只好以横向的同级党政领导为主,致使监督主体隶属于监督客体。“双重领导”体制下,各级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实际上不具备独立性,没有独立性就没有权威性,没有权威性就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多年来,一个个国企“一把手”的落马,从来就不是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揭露出来的,也就不奇怪了。
二、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困惑。长期以来,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四项职能”过程中,总是小心翼翼、束手束脚,工作难以创新。首先就监督而言,对同级和下级党政组织及其领导人员的监督,本有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行政监察法和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等“尚方宝剑”,由于各单位的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等主要掌握在党委和行政领导人员手中,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党政组织及其主要领导人员的监督,基本处于不敢、不能、不准监督的尴尬境地。对于下一级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虽有一定权威和力量,但不处于同一个管理层级,缺乏日常动态性的了解,不能及时进行事前的防范和监督。而作为上级机关和领导口称“欢迎来自基层的监督”,就是秀秀态度,对上的监督实际上更不可能。再说惩处,习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提出了“三个绝不允许”,强调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要“老虎”、“苍蝇”一起打。中纪委王岐山书记指出: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可见,党中央十分重视“惩处”在反腐败斗争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党纪政纪,对违纪违规的组织和人员进行惩处,本是职责所在。但实际情况是,查处违纪违规人员,各基层单位领导都很“慎重”,查不查,查到何种程度,如何惩处,都是同级党政主要领导说了算。况且,一个企业发生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将不同程度影响单位和领导的利益。因此,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规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样无法提高。说说教育方面,这是目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能“理直气壮”、“施展拳脚”的着力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党风建设工作会议、领导人员述职述廉、上党课等等,都是各级领导人员教育和自我教育的方式,领导乐于参加。至于开展的红色廉洁教育、看模范宣传片,特别是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活动,这些最能触动灵魂的教育活动,廉洁自律的主体处级以上的领导人员大都“工作忙”而缺席,“轰轰烈烈”的教育活动最终以缺少受教育的主角而收场。最后谈保护,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变化,各种矛盾突出,告状的自然多了。十年来,基层单位收到的信访件有多有少,多的单位年信访量达几十件。一般情况下,纪检监察部门对明显带着个人情绪、随意发泄式的举报信,经分析后不具可查性一律暂存,不让年轻有为的干部受到干扰。对一些确实涉嫌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本应按纪检监察工作规定一查到底,对触碰“红线”就该惩处。但同级党政领导往往出于“保护”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不要“亮剑”全看领导的态度。保护和查处二者是辩证的,这种不“亮剑”的“保护”多了,就难免出现带病提拔或地方检察院介入的突发事件。
三、队伍自身建设中存在的困惑。习总书记讲,打铁先要自身硬。自身硬就是自身要正、责任心强、能力突出。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的纪检监察队伍,既是反腐倡廉的需要,又是同级党政组织和上级机关的职责所在。目前,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上还存在一些的问题。我们看到,有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出门槛不高,又要给年龄大的干部留位置,这多少造成了队伍素质先天不足;有的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成长机会不多,年轻的因无奔头而不安心,熬成“前辈”的则等着退休缺乏激情;有的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因专业水平不够而办不好事,有的因不负责而误大事。多年前,一石油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因人为原因未及时办理上级转来的一信访件,直接导致地方检察院收缴账款带走人。清水一池养不了鱼,后顾之忧不消除留不住人。要打造一支竖起耳朵、睁大眼睛、手握利剑、保驾护航的队伍,各級领导和上级机关还有不少实实在在的工作要做。
综上所述,石油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原因不少,细细分析后发现根源似乎不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因为基层只是一个执行者。那么,问题和困惑的根源在哪里?就在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体制上。目前,中纪委的改革已经有了实际行动;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纪委向各系统和部门实行了派驻;央企或将“党纪工”一肩挑改为专职纪委书记;中石油设立了片区纪检监察机构,向多元经济企业派驻专职纪检干部,纪委书记异地任职、轮换交流等。这些举措都收到了好的效果,但要从根本上消除上述困惑和问题,只有在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作者简介:陈学杰(1961-),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政工师,川庆钻探工程公司物探公司纪检监察部高级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