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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学生创业是近年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现今法律对于大学生创业虽有支持,但在内容和效力以及执行力上都有所欠缺。本文从大学生创业立法层次、大学生创业融资法律制度、大学生创业税收法律制度和大学生创业社会保障立法四个方面探讨我国现行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制度的缺陷及相关完善建议。
【关键词】学生创业;法律保障
创业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开展大量的创业活动,不仅可以推动经济的增长,提升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而且可以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个重要途径。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个人自主创业可以缓解就业压力,解决就业矛盾,其创业活动还有利于培育自立自强和敢于承担风险等创业精神。但是,因为我国尚未形成良好的鼓励创业的制度和政策法律环境,大学生在选择自主创业时还有很多后顾之忧,我国大学生创业活动的层次和效率不高,从事创业的人数相对而言还比较少,创业对我国经济的推动作用还不是很明显,特别是把技术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创业活动比较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既要保证各类社会主体间公平自由的竞争,同时也应当给予大学生创业者一定的竞争豁免权,即将大学生创业者作为特殊创业主体对其权益单独保护。我国现今政策法律对于大学生创业虽有支持,但在内容和效力以及执行力上都有所欠缺。为此,必须对现今大学生创业权益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利于大学生实现自身追求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笔者以下从四个方面探讨我国现行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制度的缺陷及相关完善建议:
1、完善大学生创业立法层次
目前,我国与大学生创业有关的法律制度依照立法的形式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二类是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类是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大学生创业是一种社会活动,受到国家法律和法规的保护和限制,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创业环境的改善、创业能力的提高等方面已对大学生创业权益提供了相关保障,但通观当前大学生创业权益法律保障制度,除了《就业促进法》站在国家整体战略高度对创业工作予以法律规定外,并没有一部法律、规章对大学生创业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创业离不开法律的支持与保障,创业权益法律保障制度的缺失不利于构建良好的创业宏观环境。因此,应该从各个层面完善大学生创业的有关立法,尤其是增加可操作性强的立法比例。
2、完善大学生创业融资法律制度
资金是企业的血脉,是企业经济活动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大学生创业者在创业阶段急需资金扶持,政府设立的创业扶持基金申请程序复杂,手续繁琐,且额度不大,解决不了创业者的实际问题。另外,税收优惠政策只在一定期限内有限,小额贷款额度偏低,期限过短等问题也困扰着大学生创业者,导致大学生创业融资难。
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融资支持的相关法律措施,如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担保法》等法规,明确大学生创业者在小额贷款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将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法制化;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对大学毕业生毕业生创创业贷款,可以大学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者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适当增加和延长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额度和期限,降低贷款门槛;立法规范政府设立的创业扶持基金的预算、发放、申请、额度、审批程序。使大学生创业融资更具有可操作性。
3、完善大学生创业税收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创业企业在税收征收方式上没有区别,为了减轻创业企业的行政负担,可以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如法国实行实际征收制、简化征收制和承包制三种不同的税收征收方式。我国也可以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简化税表和减少纳税申报的材料;还可以创业期间的企业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联合征收,减少创业企业不必要的额外的行政压力,从实质上支持大学生群体的创业。具体做法如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制度,对以不同形式创业的大学生在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征收上给予更长的免税期和减税期;并应简化税收征收方式,放松管制。
同时在法律上应明确规定降低引进技术和设备的关税税率。大学生创业的一个重要方式是科技创业,科技创业过程中若需要引进相关技术和设备,关税即成为了创业的主要负担。适当降低大学生科技创业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创办期间所需仪器等设备的关税税率或减免部分关税,可以提高科技创业的产品技术水平和出口竞争力。通过在相关税法中明确如何降低、如何征收大学生创业企业引进技术和设备的税率,避免出现模糊规定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保护不实。
4、加强社会保障立法,解决大学生创业的后顾之忧
依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创业的大学生因档案户籍无具体的接收单位,很难纳入社会福利体系,尤其对于异地创业的大学生来说,虽然可以将档案户籍交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但由于我国城市户籍制度尚未完全放开,某些城市户籍迁移制度极为严荀,对托管户籍与木地户籍在社会福利方面执行差别待遇,损害了创业者的创业权益,降低了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
笔者建议借鉴发达国家对于社会福利保障立法的先进经验和模式,从政策引导、规范服务、环境保障等方面加强立法,如建立创业风险救助制度,完善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人事档案和户籍制度改革,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大学生创业者解决在失业、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保障大学生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学生创业;法律保障
创业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开展大量的创业活动,不仅可以推动经济的增长,提升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而且可以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个重要途径。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个人自主创业可以缓解就业压力,解决就业矛盾,其创业活动还有利于培育自立自强和敢于承担风险等创业精神。但是,因为我国尚未形成良好的鼓励创业的制度和政策法律环境,大学生在选择自主创业时还有很多后顾之忧,我国大学生创业活动的层次和效率不高,从事创业的人数相对而言还比较少,创业对我国经济的推动作用还不是很明显,特别是把技术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创业活动比较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既要保证各类社会主体间公平自由的竞争,同时也应当给予大学生创业者一定的竞争豁免权,即将大学生创业者作为特殊创业主体对其权益单独保护。我国现今政策法律对于大学生创业虽有支持,但在内容和效力以及执行力上都有所欠缺。为此,必须对现今大学生创业权益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利于大学生实现自身追求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笔者以下从四个方面探讨我国现行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制度的缺陷及相关完善建议:
1、完善大学生创业立法层次
目前,我国与大学生创业有关的法律制度依照立法的形式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二类是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类是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大学生创业是一种社会活动,受到国家法律和法规的保护和限制,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创业环境的改善、创业能力的提高等方面已对大学生创业权益提供了相关保障,但通观当前大学生创业权益法律保障制度,除了《就业促进法》站在国家整体战略高度对创业工作予以法律规定外,并没有一部法律、规章对大学生创业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创业离不开法律的支持与保障,创业权益法律保障制度的缺失不利于构建良好的创业宏观环境。因此,应该从各个层面完善大学生创业的有关立法,尤其是增加可操作性强的立法比例。
2、完善大学生创业融资法律制度
资金是企业的血脉,是企业经济活动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大学生创业者在创业阶段急需资金扶持,政府设立的创业扶持基金申请程序复杂,手续繁琐,且额度不大,解决不了创业者的实际问题。另外,税收优惠政策只在一定期限内有限,小额贷款额度偏低,期限过短等问题也困扰着大学生创业者,导致大学生创业融资难。
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融资支持的相关法律措施,如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担保法》等法规,明确大学生创业者在小额贷款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将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法制化;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对大学毕业生毕业生创创业贷款,可以大学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者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适当增加和延长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额度和期限,降低贷款门槛;立法规范政府设立的创业扶持基金的预算、发放、申请、额度、审批程序。使大学生创业融资更具有可操作性。
3、完善大学生创业税收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创业企业在税收征收方式上没有区别,为了减轻创业企业的行政负担,可以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如法国实行实际征收制、简化征收制和承包制三种不同的税收征收方式。我国也可以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简化税表和减少纳税申报的材料;还可以创业期间的企业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联合征收,减少创业企业不必要的额外的行政压力,从实质上支持大学生群体的创业。具体做法如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制度,对以不同形式创业的大学生在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征收上给予更长的免税期和减税期;并应简化税收征收方式,放松管制。
同时在法律上应明确规定降低引进技术和设备的关税税率。大学生创业的一个重要方式是科技创业,科技创业过程中若需要引进相关技术和设备,关税即成为了创业的主要负担。适当降低大学生科技创业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创办期间所需仪器等设备的关税税率或减免部分关税,可以提高科技创业的产品技术水平和出口竞争力。通过在相关税法中明确如何降低、如何征收大学生创业企业引进技术和设备的税率,避免出现模糊规定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保护不实。
4、加强社会保障立法,解决大学生创业的后顾之忧
依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创业的大学生因档案户籍无具体的接收单位,很难纳入社会福利体系,尤其对于异地创业的大学生来说,虽然可以将档案户籍交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但由于我国城市户籍制度尚未完全放开,某些城市户籍迁移制度极为严荀,对托管户籍与木地户籍在社会福利方面执行差别待遇,损害了创业者的创业权益,降低了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
笔者建议借鉴发达国家对于社会福利保障立法的先进经验和模式,从政策引导、规范服务、环境保障等方面加强立法,如建立创业风险救助制度,完善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人事档案和户籍制度改革,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大学生创业者解决在失业、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保障大学生创业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