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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现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的注释采用了三种不同的标注方式,我们对其用例进行考察,发现有混乱不科学的现象。我们在对所有用例进行了系统分析、考证后,试图从古今字、通假字和异体字三个方面对一些用例进行归类,力求使注释更为科学合理。
关键词:初中文言文 注释术语 古今字 通假字 异体字
在现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语文教材中,课本对文言文用字的注释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直接标明古今字。如“不亦说乎”(《论语》十则),课本注释为:“说”是“悦”的古字;二是采用“同某”的训释方式。如“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陆游《卜算子·咏梅》课本注释为:“著”同“着”;三是采用“通某”的训释方法。如“汝之不惠”(《列子·愚公移山》),课本注释为:“惠”通“慧”。从上面三种训释方式来看,教材是似乎将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三者有意加以区分,但是,我们对初中文言文教材所给的66个注释的例子进行分析与考证(包括后面附录的课外古诗词),发现课本中存在着同一种语言现象用不同的训释术语注释,而不同的语言现象又采用了同一训释术语注释的混乱现象,模糊了不同的用字现象的质的区别,给学生传递了一些不科学的信息。
我们对初中教材中文言文的注释用例做了穷尽性调查统计,发现标明古今字关系的仅有一例,用“同某”标注注释的有11例,其余54例是用“通某”标注的。下面我们就这些用例,从古今字、通假字与异体字三个方面进行一些具体分析。
一、古今字
所谓古今字,是指在汉语发展史上,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通行时间往往有前后。通常把分化前一字写多词时期的字称古字,把以后分化出来的记词各有专司的字称今字。古今字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汉语早期的发展历史上,汉字数量少,汉字产生速度落后于词的发展,存在一字写多词的兼职现象,影响了书面交际;后代为了加以区别,让使用频率高的常用词占据原形,给非常用词另造新字。我们对11例标注“同某”的例子进行分析,发现其中3例应是古今字关系。
1、诲女知之乎? 《论语》十则 课文注释为“女”同“汝”
“女”有女子、女儿的意思。《诗经·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周易·说卦》:“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又为第二人称代词,读rǔ。《诗经·郑风·萚兮》:“叔兮伯兮,倡予和女。”后借用表示地名汝水的“汝”来表示第二人称代词。《书·尧典》:“汝能庸命,巽朕位。”表示第二人称“女”逐渐不用,而是用“汝”来表示,于是“女”“汝”就形成了古今字关系。
2、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 李白《行路难》 课文注释为“羞”同“馐”;“直”同“值”
“羞”,本义进献(食品)。《说文解字》:“羞,进献也。”《左传·隐公三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后引申为精美的食品。《后汉书·孝和帝纪》:“远国珍羞,本以荐奉宗庙。”再后引申为耻辱的意思。《广雅·释诂三》:“羞,辱也。”《易·恒》:“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后来“馐”表示由古字“羞”表示的“精美食品”这个义项,宋·佚名《沁园春》:“助当年太液,调鼎和馐。”而“羞”专表假借义“耻辱”这个义项。
直,《正字通·目部》:“直,物价曰直。”《史记·平准书》:“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皮弊,直四十万。”这个意义后来写作“值”。宋·苏轼《春宵》:“春宵一刻值千金。”“直”与“值”形成了古今字关系。
而在标明“通某”的54例中,我们经过考证,发现其中的“知—智、不—否、坐—座、华—花、转—啭、反—返、食—饲、见—现、被—披、属—嘱、览—揽、唱—倡、曾—增、辟—避”等14例也应该是古今字关系。下面择其几例进行分析。
3、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汉乐府·长歌行》 课文注释为“华”通“花”
华,本义花、花朵。《说文解字》:“华,荣也。从艸,从 。”段玉裁注:“ 与华音义皆同。”徐灏笺:“ 华亦一字,而《说文》别之者,以所属之字相从各异也。…… 乃古象形文,上象蓓蕾,下象茎叶,小篆变为亏耳。”《诗经·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高鸿缙《中国字例》:“按字原象形,甲文用为祭名,秦人或加艸为意符,遂有花字。及后华借用为光华意,秦汉人乃另造荂,荂见《方言》。六朝人又另造花字。日久而华字为借意所专,荂字少用,花字遂独行。”
4、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韩愈《马说》课文注释为“食”通“饲”
食,由饮食的“食”(《广韵》乘力切,现读shí。)引申而有“喂食”的意思(《集韵》祥吏切,现读sì。)。《诗·小雅· 绵蛮》:“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又《战国策·齐策四》:“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后来加注音符“司”,分化出 “饲”字来表示这一意义,唐杜甫《黄鱼》:“脂膏兼饲犬,长大不容身。”《唐书·陆贽传》:“张颐待饲。”
5、将军身被坚执锐。司马迁《陈涉世家》课文注释为“被”通“披”
被,本义为被子。《说文解字》“被,寝衣。”被子是加盖在身上的,所以引申为覆盖、披覆的意义。《左传·襄公十四年》:“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由覆盖义引申为遭受、蒙受义。《史记·屈原列传》:“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着眼于被子覆盖于人体表面的特点,于是引申为披、穿着。《楚辞·国殇》:“操吴戈兮被犀甲。”为了区别于其它的义项,后来这一意义写作“披”。也就是说,“被”字所卸掉的,只是它所承担的几个义项中的“披、穿着”这个义项,所以将这两个字理解为古今字更为合理。
从上面所举的例子分析可以看出,古今字不仅具有文字的历时纵向性特点,而且词义具有传承性的特点。究其产
生的途径,大致有在古字的基础上增添意符或音符;或是改换古字的形符;或是另造新字等。
二、通假字
汉字的假借现象,通常有本无其字的假借和本有其字的假借。我们所讨论的通假是指本有其字的假借,它是指一个词本来有专门记录它而造的字,但是在书写时由于其它原因没有使用它,却借用了一个与它音同或音近而意义上没有任何联系的字来代替它。替用的字叫做通假字,被替用的字叫做本字,又叫“正字”。如宋濂《送东阳马生序》:“四支僵劲不能动。”“支”是“肢”的通假字,“肢”是“支”的本字。通假字是一种共时的横向用字现象,判断两字是否通假,主要看它们的古音是否相同或相近,意义上有没有任何联系。如:
6、欲信大义于天下。 陈寿《隆中对》课文注释为“信”通“伸”
从声母来看,“信”古音属齿头音心母,“伸”属正齿音书母,都属齿音;从韵母来看,“信”属震韵,“伸”属真韵,同属臻摄,主要元音和韵尾都相同。
7、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记·大道之行也》 课文注释为“与”通“举”
从声母来看,“与”属牙音以母,“举”属喉音见母,声母发音部位相近;从韵母来看,“与”和“举”都属古音语韵,韵母读音相同。
8、入则无法家拂士。《孟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课文注释为“拂”通“弼”
“拂”上古声母属唇音滂母,“弼”属唇音並母,同属唇音,声母相近;从韵母来看,“拂”属臻摄物韵,“弼”属臻摄质韵,都是入声韵,元音相近,韵尾相同。
根据音同或音近而意义上没有任何联系的标准,我们对11例标注“同某”的例子进行仔细分析、考证,认为教材中的“乌—无、陇—垄、诎—屈”等3例应当是通假关系。
9、一切乌有。蒲松龄《山市》课本注释为“乌”同“无”
乌,《说文解字》:“乌,孝鸟也。象形。”它的本义是乌鸦。旧谓乌鸦反哺,故称为孝鸟。乌鸦羽毛是黑色,引申为黑色。《史记·匈奴列传》:“北方尽乌骊马,南方尽骍马。”又进一步虚化为副词,表示反问语气,相当于“何”、“哪”。《吕氏春秋·明理》:“故乱世之主,乌闻乐?”又为叹词,《埤雅·释乌》:“乌,又为叹词者……乌见异则噪,故以为乌霍乌霍,叹所异也。”它与表示“没有”的“无”无任何意义上的关联,只是读音相近。因此,“乌”这里表示“没有”意义,只是临时性的借用,“乌”是“无”的通假字。
10、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白居易《观刈麦》课文注释为“陇”同“垄”
陇,本义是山名,即陇山,在今甘肃东部。《说文解字》:“陇,天水之大阪也。”除此之外还有“旺盛;田界、田塍;高丘;坟墓”等意思见于古代文献之中。垄,本义是坟墓。《说文解字》:“垄,丘垄也。”其余义项还有“高丘;田界、田塍”等,而“垄”这些义项,古典文献中也常写作“陇”。“陇”与“垄”的来源不同,造词取义不同,“陇”应是“垄”同音关系的通假字。
11、诎右臂支船。 魏学洢《核舟记》 课文注释为“诎”同“屈”
公输盘诎。 《墨子·公输》 课文注释为“诎”通“屈”。
从上面两例不同的注释可以看出,教材的编者认为诎”当“弯曲”与“理屈”讲时,与“屈”的关系不一样。据裘锡圭先生的考证:“两汉以前,一般都用‘诎’字来表示屈曲、屈服的{屈}(屈服应是屈曲的引申义),‘屈’则用来表示竭尽的意思(这一意义的‘屈’音jué)。后来借‘屈’来表示屈曲、屈服之{屈}的用法普遍了起来,‘诎’字就少用了。所以当屈服讲的‘诎’跟当屈曲讲的‘诎’一样,也是通‘屈’的。” “诎”的本义是弯曲。《说文解字》:“诎,诘诎也。”“屈”的本义是无尾。《说文解字》:“屈,无尾也。”二字本义不同,所以在记录“屈曲、屈服”词义时,“诎”应是本字,“屈”当是假借字,“屈”与“诎”应是通假关系。
三、异体字
异体字就是彼此音义相同而外形不同的字。通常把用法完全相同的字,也就是一字的异体,称为狭义异体字。只有部分用法相同的字一般称为部分异体字。二者合在一起就是广义的异体字。我们对教材中标注的用例来看,都是部分用法相同的异体字,它们都是在某种或某些用法上可以相互替代。这种形式可见于标注“同某”的“裁—才、有—又、著—着、缲—缫、衡—横”等5例中,下面择其几例进行分析。
12、数至八层,裁如星点。蒲松龄《山市》 课本注释为“裁”同“才”
据裘锡圭先生考证,当“仅仅”讲的“才”,古代或借《说文解字》训为“帛雀头色”的“纔”字表示,或借《说文解字》训为“制衣”的“裁”字表示,或借《说文解字》训为“人所宝”的“财”字表示,或借本义不明的“才”字表示。在一个没有本字的词所用的不同假借字里,一般总有一个字是比较为人们所熟悉的,人们往往把其他假借字看作这种假借字的通假字,就跟把有本字的假借字看作本字的通假字一样。
13、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魏学洢《核舟记》 课文注释为“有”同“又”
在古代有一段时间里,“又” 、“有”二字都可以用来表示有无的“有”。《诗经·周颂·臣工》:“亦又何求。” 它们也可以用来表示副词的“又”。《诗经·邶风·终风》:“终风且曀,不日有曀。”后来,除了用于整数和零数之间,二者可以互相替代外,“又”不再用来表示有无之“有”,“有”也不再用来表示副词“又”。
14、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陆游《咏梅》 课文注释为“著”同“着”
著,其读音可分两类,一类读去声,如显著、著作的“著”。一类读入声,如著衣、附著、著落以及助词“著”。后一类的“著”,近代俗写作“着”,“着”是“著”的异体字,以别于读去声的“著”。现代“著”、“着”分化为二字了。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教材中既有明确标明古今字的关系用例,不妨一律都用“A是B的古字”的注释体例标明所有的古今字;通假字可以采用“通某”的方式来注明;而对于部分用法相同的异体字,为了强调语言环境的作用,可以采用“此处用法A同B”的注释体例,选择充当B的字,只要考虑它是不是大家熟悉的习用字,而不必考虑其它条件。这样既可便于初学者的理解,也可与古今字、通假字有明确的区分。
初中语文教材所面临的群体是千千万万个莘莘学子,它在国内的作用影响巨大。作为传承我国传统文化的古典文献,科学、准确、规范的古书注释,不仅可以提升课本的质量,也可以完善语文学科的建设。
(贵州省惠水县第三中学)
关键词:初中文言文 注释术语 古今字 通假字 异体字
在现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语文教材中,课本对文言文用字的注释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直接标明古今字。如“不亦说乎”(《论语》十则),课本注释为:“说”是“悦”的古字;二是采用“同某”的训释方式。如“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陆游《卜算子·咏梅》课本注释为:“著”同“着”;三是采用“通某”的训释方法。如“汝之不惠”(《列子·愚公移山》),课本注释为:“惠”通“慧”。从上面三种训释方式来看,教材是似乎将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三者有意加以区分,但是,我们对初中文言文教材所给的66个注释的例子进行分析与考证(包括后面附录的课外古诗词),发现课本中存在着同一种语言现象用不同的训释术语注释,而不同的语言现象又采用了同一训释术语注释的混乱现象,模糊了不同的用字现象的质的区别,给学生传递了一些不科学的信息。
我们对初中教材中文言文的注释用例做了穷尽性调查统计,发现标明古今字关系的仅有一例,用“同某”标注注释的有11例,其余54例是用“通某”标注的。下面我们就这些用例,从古今字、通假字与异体字三个方面进行一些具体分析。
一、古今字
所谓古今字,是指在汉语发展史上,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通行时间往往有前后。通常把分化前一字写多词时期的字称古字,把以后分化出来的记词各有专司的字称今字。古今字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汉语早期的发展历史上,汉字数量少,汉字产生速度落后于词的发展,存在一字写多词的兼职现象,影响了书面交际;后代为了加以区别,让使用频率高的常用词占据原形,给非常用词另造新字。我们对11例标注“同某”的例子进行分析,发现其中3例应是古今字关系。
1、诲女知之乎? 《论语》十则 课文注释为“女”同“汝”
“女”有女子、女儿的意思。《诗经·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周易·说卦》:“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又为第二人称代词,读rǔ。《诗经·郑风·萚兮》:“叔兮伯兮,倡予和女。”后借用表示地名汝水的“汝”来表示第二人称代词。《书·尧典》:“汝能庸命,巽朕位。”表示第二人称“女”逐渐不用,而是用“汝”来表示,于是“女”“汝”就形成了古今字关系。
2、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 李白《行路难》 课文注释为“羞”同“馐”;“直”同“值”
“羞”,本义进献(食品)。《说文解字》:“羞,进献也。”《左传·隐公三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后引申为精美的食品。《后汉书·孝和帝纪》:“远国珍羞,本以荐奉宗庙。”再后引申为耻辱的意思。《广雅·释诂三》:“羞,辱也。”《易·恒》:“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后来“馐”表示由古字“羞”表示的“精美食品”这个义项,宋·佚名《沁园春》:“助当年太液,调鼎和馐。”而“羞”专表假借义“耻辱”这个义项。
直,《正字通·目部》:“直,物价曰直。”《史记·平准书》:“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皮弊,直四十万。”这个意义后来写作“值”。宋·苏轼《春宵》:“春宵一刻值千金。”“直”与“值”形成了古今字关系。
而在标明“通某”的54例中,我们经过考证,发现其中的“知—智、不—否、坐—座、华—花、转—啭、反—返、食—饲、见—现、被—披、属—嘱、览—揽、唱—倡、曾—增、辟—避”等14例也应该是古今字关系。下面择其几例进行分析。
3、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汉乐府·长歌行》 课文注释为“华”通“花”
华,本义花、花朵。《说文解字》:“华,荣也。从艸,从 。”段玉裁注:“ 与华音义皆同。”徐灏笺:“ 华亦一字,而《说文》别之者,以所属之字相从各异也。…… 乃古象形文,上象蓓蕾,下象茎叶,小篆变为亏耳。”《诗经·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高鸿缙《中国字例》:“按字原象形,甲文用为祭名,秦人或加艸为意符,遂有花字。及后华借用为光华意,秦汉人乃另造荂,荂见《方言》。六朝人又另造花字。日久而华字为借意所专,荂字少用,花字遂独行。”
4、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韩愈《马说》课文注释为“食”通“饲”
食,由饮食的“食”(《广韵》乘力切,现读shí。)引申而有“喂食”的意思(《集韵》祥吏切,现读sì。)。《诗·小雅· 绵蛮》:“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又《战国策·齐策四》:“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后来加注音符“司”,分化出 “饲”字来表示这一意义,唐杜甫《黄鱼》:“脂膏兼饲犬,长大不容身。”《唐书·陆贽传》:“张颐待饲。”
5、将军身被坚执锐。司马迁《陈涉世家》课文注释为“被”通“披”
被,本义为被子。《说文解字》“被,寝衣。”被子是加盖在身上的,所以引申为覆盖、披覆的意义。《左传·襄公十四年》:“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由覆盖义引申为遭受、蒙受义。《史记·屈原列传》:“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着眼于被子覆盖于人体表面的特点,于是引申为披、穿着。《楚辞·国殇》:“操吴戈兮被犀甲。”为了区别于其它的义项,后来这一意义写作“披”。也就是说,“被”字所卸掉的,只是它所承担的几个义项中的“披、穿着”这个义项,所以将这两个字理解为古今字更为合理。
从上面所举的例子分析可以看出,古今字不仅具有文字的历时纵向性特点,而且词义具有传承性的特点。究其产
生的途径,大致有在古字的基础上增添意符或音符;或是改换古字的形符;或是另造新字等。
二、通假字
汉字的假借现象,通常有本无其字的假借和本有其字的假借。我们所讨论的通假是指本有其字的假借,它是指一个词本来有专门记录它而造的字,但是在书写时由于其它原因没有使用它,却借用了一个与它音同或音近而意义上没有任何联系的字来代替它。替用的字叫做通假字,被替用的字叫做本字,又叫“正字”。如宋濂《送东阳马生序》:“四支僵劲不能动。”“支”是“肢”的通假字,“肢”是“支”的本字。通假字是一种共时的横向用字现象,判断两字是否通假,主要看它们的古音是否相同或相近,意义上有没有任何联系。如:
6、欲信大义于天下。 陈寿《隆中对》课文注释为“信”通“伸”
从声母来看,“信”古音属齿头音心母,“伸”属正齿音书母,都属齿音;从韵母来看,“信”属震韵,“伸”属真韵,同属臻摄,主要元音和韵尾都相同。
7、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记·大道之行也》 课文注释为“与”通“举”
从声母来看,“与”属牙音以母,“举”属喉音见母,声母发音部位相近;从韵母来看,“与”和“举”都属古音语韵,韵母读音相同。
8、入则无法家拂士。《孟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课文注释为“拂”通“弼”
“拂”上古声母属唇音滂母,“弼”属唇音並母,同属唇音,声母相近;从韵母来看,“拂”属臻摄物韵,“弼”属臻摄质韵,都是入声韵,元音相近,韵尾相同。
根据音同或音近而意义上没有任何联系的标准,我们对11例标注“同某”的例子进行仔细分析、考证,认为教材中的“乌—无、陇—垄、诎—屈”等3例应当是通假关系。
9、一切乌有。蒲松龄《山市》课本注释为“乌”同“无”
乌,《说文解字》:“乌,孝鸟也。象形。”它的本义是乌鸦。旧谓乌鸦反哺,故称为孝鸟。乌鸦羽毛是黑色,引申为黑色。《史记·匈奴列传》:“北方尽乌骊马,南方尽骍马。”又进一步虚化为副词,表示反问语气,相当于“何”、“哪”。《吕氏春秋·明理》:“故乱世之主,乌闻乐?”又为叹词,《埤雅·释乌》:“乌,又为叹词者……乌见异则噪,故以为乌霍乌霍,叹所异也。”它与表示“没有”的“无”无任何意义上的关联,只是读音相近。因此,“乌”这里表示“没有”意义,只是临时性的借用,“乌”是“无”的通假字。
10、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白居易《观刈麦》课文注释为“陇”同“垄”
陇,本义是山名,即陇山,在今甘肃东部。《说文解字》:“陇,天水之大阪也。”除此之外还有“旺盛;田界、田塍;高丘;坟墓”等意思见于古代文献之中。垄,本义是坟墓。《说文解字》:“垄,丘垄也。”其余义项还有“高丘;田界、田塍”等,而“垄”这些义项,古典文献中也常写作“陇”。“陇”与“垄”的来源不同,造词取义不同,“陇”应是“垄”同音关系的通假字。
11、诎右臂支船。 魏学洢《核舟记》 课文注释为“诎”同“屈”
公输盘诎。 《墨子·公输》 课文注释为“诎”通“屈”。
从上面两例不同的注释可以看出,教材的编者认为诎”当“弯曲”与“理屈”讲时,与“屈”的关系不一样。据裘锡圭先生的考证:“两汉以前,一般都用‘诎’字来表示屈曲、屈服的{屈}(屈服应是屈曲的引申义),‘屈’则用来表示竭尽的意思(这一意义的‘屈’音jué)。后来借‘屈’来表示屈曲、屈服之{屈}的用法普遍了起来,‘诎’字就少用了。所以当屈服讲的‘诎’跟当屈曲讲的‘诎’一样,也是通‘屈’的。” “诎”的本义是弯曲。《说文解字》:“诎,诘诎也。”“屈”的本义是无尾。《说文解字》:“屈,无尾也。”二字本义不同,所以在记录“屈曲、屈服”词义时,“诎”应是本字,“屈”当是假借字,“屈”与“诎”应是通假关系。
三、异体字
异体字就是彼此音义相同而外形不同的字。通常把用法完全相同的字,也就是一字的异体,称为狭义异体字。只有部分用法相同的字一般称为部分异体字。二者合在一起就是广义的异体字。我们对教材中标注的用例来看,都是部分用法相同的异体字,它们都是在某种或某些用法上可以相互替代。这种形式可见于标注“同某”的“裁—才、有—又、著—着、缲—缫、衡—横”等5例中,下面择其几例进行分析。
12、数至八层,裁如星点。蒲松龄《山市》 课本注释为“裁”同“才”
据裘锡圭先生考证,当“仅仅”讲的“才”,古代或借《说文解字》训为“帛雀头色”的“纔”字表示,或借《说文解字》训为“制衣”的“裁”字表示,或借《说文解字》训为“人所宝”的“财”字表示,或借本义不明的“才”字表示。在一个没有本字的词所用的不同假借字里,一般总有一个字是比较为人们所熟悉的,人们往往把其他假借字看作这种假借字的通假字,就跟把有本字的假借字看作本字的通假字一样。
13、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魏学洢《核舟记》 课文注释为“有”同“又”
在古代有一段时间里,“又” 、“有”二字都可以用来表示有无的“有”。《诗经·周颂·臣工》:“亦又何求。” 它们也可以用来表示副词的“又”。《诗经·邶风·终风》:“终风且曀,不日有曀。”后来,除了用于整数和零数之间,二者可以互相替代外,“又”不再用来表示有无之“有”,“有”也不再用来表示副词“又”。
14、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陆游《咏梅》 课文注释为“著”同“着”
著,其读音可分两类,一类读去声,如显著、著作的“著”。一类读入声,如著衣、附著、著落以及助词“著”。后一类的“著”,近代俗写作“着”,“着”是“著”的异体字,以别于读去声的“著”。现代“著”、“着”分化为二字了。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教材中既有明确标明古今字的关系用例,不妨一律都用“A是B的古字”的注释体例标明所有的古今字;通假字可以采用“通某”的方式来注明;而对于部分用法相同的异体字,为了强调语言环境的作用,可以采用“此处用法A同B”的注释体例,选择充当B的字,只要考虑它是不是大家熟悉的习用字,而不必考虑其它条件。这样既可便于初学者的理解,也可与古今字、通假字有明确的区分。
初中语文教材所面临的群体是千千万万个莘莘学子,它在国内的作用影响巨大。作为传承我国传统文化的古典文献,科学、准确、规范的古书注释,不仅可以提升课本的质量,也可以完善语文学科的建设。
(贵州省惠水县第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