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1月27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1月27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应当考虑当地经济建设和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二、第二十七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给保护区内贝藻类及其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或者破坏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或保护区管理局依法予以处罚。”
三、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四、第三十条修改为:“拒绝、妨碍保护区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删去第三十三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他文献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 府提出的2010年省级预算,同意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0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200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浙江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09年全省和省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1月27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王永明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服务大局、推动发展,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1月27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
(2009年11月23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 五、审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
一、任命叶剑明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储普丰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童芍素、钟小毛请求辞去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因到退休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在杭州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徐宏俊分别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程渭山、张家盟、冯明和秘书长姚民声及委员共56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葛慧君、金德水、郑继伟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王幼璋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和张雪樵、顾雪飞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级有关单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己于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1月27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浙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1月27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1月27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