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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水老太”的事再次提醒我们,冲动盲目地捐款往往无法实现你的爱心,中国需要的是真正专业的基金会。
“我非常后悔组织给‘送水老太’捐款,因为她的生活条件并不像媒体报道的那样困难。”某网站的编辑刘爽对《北京科技报》说。
日前,在各大媒体上,一张白发老人吃力地抱着一桶水上台阶的照片,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据报道,被称为“送水老太”的高美运,迫于无奈一肩挑起家庭重担,为生计开了一家水站,体重不足80斤的她,每天都要送水近百次。
事情一经报道,短短3天,高美运就收到爱心人士的捐款超过10万元。然而仅时隔一天,又有媒体曝光,老太太是利用人们的同情之心“骗钱”;同时,其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也发布情况说明称,高家的月收入有3000多元,生活基本有保障。而且,平常送水也基本是老人的儿子和孙子去,用不上老太太亲自出马。 一时间,原本饱受同情的弱者,成为众人对慈善内幕质疑、愤慨并反思的“典型”。
同样急转直下的,还有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日前,王健林以个人名义,捐给中华慈善基金会10亿元人民币,声称用来重建南京金陵大报恩寺。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慈善史上最大数额的个人捐款。
但随后,“想用10亿元和南京市政府搞好关系,进而在南京房地产市场争取到更多项目”、“招商项目里的慈善事业”等质疑就蜂拥而至,甚至有人怀疑王健林此举本意是为了逃税。
“其实中国的慈善事业是经不起这样折腾的,富豪的心理本来就很脆弱。”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金锦萍教授告诉《北京科技报》。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中,虽然有原始、朴素的慈善文化基因,但它是建立在个体“仁义之心”、“恻隐之心”基础上的。中国人习惯于做苦情慈善,不幸被渲染得越浓烈,就越能打动人心,也越能获取大家的帮助。这种模式的短期效果不错,但很难建立起理智、持久、出于社会责任的慈善意识,亦难以成为全民共识。
对于热热闹闹的国内慈善事件,金锦萍说,慈善肯定是民间性的行为,也就是说政府不会做慈善,政府做的都是其职责所在的事情,公益除外。中国慈善目前最棘手的问题,不是急着让富人多捐款,而是要解决慈善制度的瓶颈问题。
9月12日,著名影星李连杰首次公开表示,由他创建的国内著名私募基金会——壹基金,因为一直无法取得公募基金的资格,成立以来一直挂靠在中国红十字会下面,没有独立的账户和公章,在开展各项慈善活动时遇到极大不便,进而让他萌生退意。
“虽然壹基金最后和中国红十字会延续了合作,但是也暴露出中国私募基金会的生存困境。”金锦萍说。目前,中国民间慈善组织共同面临着身份困境,障碍主要来自现行的社团登记制度。根据1998年10月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首先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否则将不予以登记注册。对于“业务主管单位”,该条例也有明确规定,必须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授权的组织。而对于多数民间社团来说,要获得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基本上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仅如此,民间组织的注册实行的是严格的“双重管理”制度,即要求除了找到一个政府机关或者党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之外,还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也就是说得找到两个“婆婆”才能合法。而“婆婆”们对这些民间组织也是能躲就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由拒绝接纳而引发的纠纷甚至官司不在少数。
“不过跟过去比,中国的慈善事业确实进步了。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们目前的水平还是比较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表示,中国民营企业家们的捐款,跟美国有明显不同。中国现在没有一个比较成熟的基金会制度,2006年之前,国家不允许企业或个人成立私募基金会,虽然这项禁令在2006年之后被解除,但现有的私募基金会的运作依然受到重重约束。
比如私募基金会只能凭借自己的力量不断扩大善款规模,通俗说就是只能“花自己的钱”,而不能对外公开募集善款。此外,很多政府部门亦不能接纳私募基金会的捐助。比如舟曲抢险救灾期间,甘肃政府只能接受几家指定的公募基金会的捐款。而美国则没有这些限制,任何人在达到启动资金的标准后都可以成立基金会,可以对外募集资金,可以自主支配善款的使用,捐给任何有需要的个人或政府部门。
与此同时在金锦萍看来,很多人对慈善事业还存在误解,包括不少明星,他们低估了慈善事业的特殊性,认为这只是简单捐点钱的行当,没有想到做慈善其实需要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拿出充裕的管理时间和精力。
章子怡在汶川地震之后承诺捐款100万元,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却只收到84万元。此外,章子怡还凭一己之力为灾区募得100万美元善款,这笔钱章子怡曾表示会直接与民政部门联系,以保证专款专用;但有网友致电国家民政部、四川慈善总会等有可能接受捐款的部门查询,对方均肯定地表示从未收到过章子怡的捐款,100万美元善款去向成谜。这件事被称为“诈捐门”,类似情况也发生在成龙身上。
“为什么那么多答应捐款的人最后没有兑现承诺?有时候捐款人是要看你的基金会是否专业,是否能够实现他捐款的目的。如果他认为你不够专业、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做这件事情,他就会选择捐给别的基金会。”金锦萍坦言,有时候光有心无力地做慈善,到头来可能反而招致非议与质疑。更糟糕的是,目前中国的慈善机构还不完善,捐款的监督机制也有待建立健全,善款使用尚不透明。“送水老太”的事再次提醒我们,冲动盲目地捐款往往无法实现你的爱心,中国需要的是真正专业的基金会。
不仅如此,立法也是我国慈善的软肋所在。我国的“慈善事业促进法”从2007年就列入了立法计划,但到现在依然难产。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促进法”已经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
而根据中华慈善总会2006年的统计,我国内地每年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0%来自平民百姓,企业参与捐赠慈善事业的只占1%。而就算是拥有了80%以上社会财富的大陆富豪,在慈善捐赠中的比例也不到15%。另有一项调查显示,人们之所以不愿意捐款,高达九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对捐款不放心”,而这些人不放心的原因正是捐款资金使用不透明。
“把中国企业家叫做‘铁公鸡’是不确切的。”金锦萍说,中国社科院的调查显示,中国企业家捐赠数额不少于跨国企业家,有60%以上的民族企业家都有过捐款行为。
万科董事长王石在汶川地震时不小心“说错的一句话”,最后被媒体和网民炮轰得不得不出来道歉、捐款。但金锦萍认为,这就是“索捐”,它已经偏离了慈善事业本身的根基——慈善是正常人正常生活的方式,一种自由意志的选择。其实就算是在美国,比尔·盖茨说要把自己的财产捐出来的时候,当地很多媒体也有一定的关于避税的质疑,但更多的是赞誉,这是一种科学的宽容精神。
“我非常后悔组织给‘送水老太’捐款,因为她的生活条件并不像媒体报道的那样困难。”某网站的编辑刘爽对《北京科技报》说。
日前,在各大媒体上,一张白发老人吃力地抱着一桶水上台阶的照片,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据报道,被称为“送水老太”的高美运,迫于无奈一肩挑起家庭重担,为生计开了一家水站,体重不足80斤的她,每天都要送水近百次。
事情一经报道,短短3天,高美运就收到爱心人士的捐款超过10万元。然而仅时隔一天,又有媒体曝光,老太太是利用人们的同情之心“骗钱”;同时,其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也发布情况说明称,高家的月收入有3000多元,生活基本有保障。而且,平常送水也基本是老人的儿子和孙子去,用不上老太太亲自出马。 一时间,原本饱受同情的弱者,成为众人对慈善内幕质疑、愤慨并反思的“典型”。
同样急转直下的,还有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日前,王健林以个人名义,捐给中华慈善基金会10亿元人民币,声称用来重建南京金陵大报恩寺。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慈善史上最大数额的个人捐款。
但随后,“想用10亿元和南京市政府搞好关系,进而在南京房地产市场争取到更多项目”、“招商项目里的慈善事业”等质疑就蜂拥而至,甚至有人怀疑王健林此举本意是为了逃税。
“其实中国的慈善事业是经不起这样折腾的,富豪的心理本来就很脆弱。”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金锦萍教授告诉《北京科技报》。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中,虽然有原始、朴素的慈善文化基因,但它是建立在个体“仁义之心”、“恻隐之心”基础上的。中国人习惯于做苦情慈善,不幸被渲染得越浓烈,就越能打动人心,也越能获取大家的帮助。这种模式的短期效果不错,但很难建立起理智、持久、出于社会责任的慈善意识,亦难以成为全民共识。
对于热热闹闹的国内慈善事件,金锦萍说,慈善肯定是民间性的行为,也就是说政府不会做慈善,政府做的都是其职责所在的事情,公益除外。中国慈善目前最棘手的问题,不是急着让富人多捐款,而是要解决慈善制度的瓶颈问题。
9月12日,著名影星李连杰首次公开表示,由他创建的国内著名私募基金会——壹基金,因为一直无法取得公募基金的资格,成立以来一直挂靠在中国红十字会下面,没有独立的账户和公章,在开展各项慈善活动时遇到极大不便,进而让他萌生退意。
“虽然壹基金最后和中国红十字会延续了合作,但是也暴露出中国私募基金会的生存困境。”金锦萍说。目前,中国民间慈善组织共同面临着身份困境,障碍主要来自现行的社团登记制度。根据1998年10月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首先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否则将不予以登记注册。对于“业务主管单位”,该条例也有明确规定,必须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授权的组织。而对于多数民间社团来说,要获得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基本上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仅如此,民间组织的注册实行的是严格的“双重管理”制度,即要求除了找到一个政府机关或者党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之外,还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也就是说得找到两个“婆婆”才能合法。而“婆婆”们对这些民间组织也是能躲就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由拒绝接纳而引发的纠纷甚至官司不在少数。
“不过跟过去比,中国的慈善事业确实进步了。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们目前的水平还是比较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表示,中国民营企业家们的捐款,跟美国有明显不同。中国现在没有一个比较成熟的基金会制度,2006年之前,国家不允许企业或个人成立私募基金会,虽然这项禁令在2006年之后被解除,但现有的私募基金会的运作依然受到重重约束。
比如私募基金会只能凭借自己的力量不断扩大善款规模,通俗说就是只能“花自己的钱”,而不能对外公开募集善款。此外,很多政府部门亦不能接纳私募基金会的捐助。比如舟曲抢险救灾期间,甘肃政府只能接受几家指定的公募基金会的捐款。而美国则没有这些限制,任何人在达到启动资金的标准后都可以成立基金会,可以对外募集资金,可以自主支配善款的使用,捐给任何有需要的个人或政府部门。
与此同时在金锦萍看来,很多人对慈善事业还存在误解,包括不少明星,他们低估了慈善事业的特殊性,认为这只是简单捐点钱的行当,没有想到做慈善其实需要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拿出充裕的管理时间和精力。
章子怡在汶川地震之后承诺捐款100万元,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却只收到84万元。此外,章子怡还凭一己之力为灾区募得100万美元善款,这笔钱章子怡曾表示会直接与民政部门联系,以保证专款专用;但有网友致电国家民政部、四川慈善总会等有可能接受捐款的部门查询,对方均肯定地表示从未收到过章子怡的捐款,100万美元善款去向成谜。这件事被称为“诈捐门”,类似情况也发生在成龙身上。
“为什么那么多答应捐款的人最后没有兑现承诺?有时候捐款人是要看你的基金会是否专业,是否能够实现他捐款的目的。如果他认为你不够专业、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做这件事情,他就会选择捐给别的基金会。”金锦萍坦言,有时候光有心无力地做慈善,到头来可能反而招致非议与质疑。更糟糕的是,目前中国的慈善机构还不完善,捐款的监督机制也有待建立健全,善款使用尚不透明。“送水老太”的事再次提醒我们,冲动盲目地捐款往往无法实现你的爱心,中国需要的是真正专业的基金会。
不仅如此,立法也是我国慈善的软肋所在。我国的“慈善事业促进法”从2007年就列入了立法计划,但到现在依然难产。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促进法”已经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
而根据中华慈善总会2006年的统计,我国内地每年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0%来自平民百姓,企业参与捐赠慈善事业的只占1%。而就算是拥有了80%以上社会财富的大陆富豪,在慈善捐赠中的比例也不到15%。另有一项调查显示,人们之所以不愿意捐款,高达九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对捐款不放心”,而这些人不放心的原因正是捐款资金使用不透明。
“把中国企业家叫做‘铁公鸡’是不确切的。”金锦萍说,中国社科院的调查显示,中国企业家捐赠数额不少于跨国企业家,有60%以上的民族企业家都有过捐款行为。
万科董事长王石在汶川地震时不小心“说错的一句话”,最后被媒体和网民炮轰得不得不出来道歉、捐款。但金锦萍认为,这就是“索捐”,它已经偏离了慈善事业本身的根基——慈善是正常人正常生活的方式,一种自由意志的选择。其实就算是在美国,比尔·盖茨说要把自己的财产捐出来的时候,当地很多媒体也有一定的关于避税的质疑,但更多的是赞誉,这是一种科学的宽容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