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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税收优先权,是指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的工作中,遇到财产不足以同时缴纳税款和偿付其他有关债务时,税款的征收,原则上应优先于其他债权的实现.我国对税收优先权作了明确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