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来自法国的LV,本是在全球受到顶礼膜拜的顶级品牌,居然在中国市场一时大意,犯下极端低级的错误,陷入商标纠纷。
让LV头疼的是一个叫王军的中国商人。2002年,王军发现LV在中国仅申请服装、皮具、珠宝和贵重金属类的商标权,而且LV在中国的产品专利上完全空白。他赶紧注册了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以及“LV”手袋、吊牌、面料、饰物、服饰口袋的外观图形专利。
外观专利权的威胁是致命的,LV的产品要想在中国市场上继续销售,就要改变传统的外观。于是2004年2月,法国LV公司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布撤销该专利。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了关于此专利的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对这一外观专利进行复审。一般专利复审程序不会超过9个月,而该专利案经过了长达3年的答辩、合议。2006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最后决定,认为LV公司法律依据不足,王军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与LV公司注册商标权不相冲突,维持王军的专利权有效。2007年4月,法方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告上北京市一中院,请求法院撤销相关决定,王军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目前此案仍未审结。
2007年11月,王军向LV总部抛出两个方案:要么LV出资1.2亿元买回专利,要么允许他以手里的知识产权换取法国路易威登在武汉的独家经营代理权。其弦外之音是:如果双方不在武汉地区代理权上进行实质性磋商,“路易威登”将在翌日成为中国的平民品牌。对此LV一直拒绝发表评论,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
客观地说,这只是一起典型且简单的商标抢注事件,和中国一些商标(包括王致和等中华老字号)在其它国家被抢注一样,只不过这次倒霉的对象换成了外国名牌LV而已。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既然是合法注册的商标,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王军利用知识产权合法赚钱似乎无可厚非,而LV败诉也似乎让国人快意。但事实上,以暴易暴的理由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充分,“国产LV”也没有多少值得兴奋的东西。
首先,抢注商标是小聪明。同国际顶级奢侈品商进行针锋相对的品牌争夺战,这也许可以撩动我们的民族情绪,同时还能够启蒙民族品牌的知识产权意识,但依然无法回避其投机的行为本质。如果单纯陶醉于追逐他人的知识产权漏洞,显然有意气用事、见小忘大的嫌疑。
其次,品牌不仅仅是商标,“傍名牌”并不能“走出去”。创立于1854年的LV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品牌积淀,1911年“铁达尼号”沉没海底,一件从海底打捞上岸的LV硬型皮箱,竟没渗进半滴海水。反观“中国制造”,长期以来科技含量低,品牌意识薄弱,据科技部统计,我国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即使有了一个“LV”商标和专利,如果产品质量和服务跟不上,还是难逃仿冒假货的命运。
最后,如果LV完全败诉后不得已花1.2亿赎回商标和专利,作为一个奢侈品大牌,LV恐怕会把这1.2亿计入在中国的品牌成本,最终还是由中国消费者埋单。
本案的意义只在于,进一步打破了国际知名品牌的神话效应。不管这个案子如何收场,LV的漏洞确实存在,而且很容易被抓住了。一向以品牌和专利保护导师自居的国际知名品牌,也不是牢不可破。
说到洋品牌被人钻漏洞,这是有了品牌如何保护的问题。而中国企业目前尚处于如何树品牌的阶段,两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两个量级。让人不寒而栗的是,目前中国出口产品中只有21%有自己的商标,29%没有商标,另外50%是贴牌。
靠OEM的贴牌方式就能做大自己的制造规模而成为世界工厂吗?虽然中国制造的玩具占全球70%,鞋类产品占全球50%,彩电占全球45%,但“中国制造”的总体规模仅相当于美国的1/5,日本的1/4。
让LV头疼的是一个叫王军的中国商人。2002年,王军发现LV在中国仅申请服装、皮具、珠宝和贵重金属类的商标权,而且LV在中国的产品专利上完全空白。他赶紧注册了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以及“LV”手袋、吊牌、面料、饰物、服饰口袋的外观图形专利。
外观专利权的威胁是致命的,LV的产品要想在中国市场上继续销售,就要改变传统的外观。于是2004年2月,法国LV公司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布撤销该专利。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了关于此专利的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对这一外观专利进行复审。一般专利复审程序不会超过9个月,而该专利案经过了长达3年的答辩、合议。2006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最后决定,认为LV公司法律依据不足,王军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与LV公司注册商标权不相冲突,维持王军的专利权有效。2007年4月,法方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告上北京市一中院,请求法院撤销相关决定,王军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目前此案仍未审结。
2007年11月,王军向LV总部抛出两个方案:要么LV出资1.2亿元买回专利,要么允许他以手里的知识产权换取法国路易威登在武汉的独家经营代理权。其弦外之音是:如果双方不在武汉地区代理权上进行实质性磋商,“路易威登”将在翌日成为中国的平民品牌。对此LV一直拒绝发表评论,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
客观地说,这只是一起典型且简单的商标抢注事件,和中国一些商标(包括王致和等中华老字号)在其它国家被抢注一样,只不过这次倒霉的对象换成了外国名牌LV而已。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既然是合法注册的商标,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王军利用知识产权合法赚钱似乎无可厚非,而LV败诉也似乎让国人快意。但事实上,以暴易暴的理由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充分,“国产LV”也没有多少值得兴奋的东西。
首先,抢注商标是小聪明。同国际顶级奢侈品商进行针锋相对的品牌争夺战,这也许可以撩动我们的民族情绪,同时还能够启蒙民族品牌的知识产权意识,但依然无法回避其投机的行为本质。如果单纯陶醉于追逐他人的知识产权漏洞,显然有意气用事、见小忘大的嫌疑。
其次,品牌不仅仅是商标,“傍名牌”并不能“走出去”。创立于1854年的LV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品牌积淀,1911年“铁达尼号”沉没海底,一件从海底打捞上岸的LV硬型皮箱,竟没渗进半滴海水。反观“中国制造”,长期以来科技含量低,品牌意识薄弱,据科技部统计,我国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即使有了一个“LV”商标和专利,如果产品质量和服务跟不上,还是难逃仿冒假货的命运。
最后,如果LV完全败诉后不得已花1.2亿赎回商标和专利,作为一个奢侈品大牌,LV恐怕会把这1.2亿计入在中国的品牌成本,最终还是由中国消费者埋单。
本案的意义只在于,进一步打破了国际知名品牌的神话效应。不管这个案子如何收场,LV的漏洞确实存在,而且很容易被抓住了。一向以品牌和专利保护导师自居的国际知名品牌,也不是牢不可破。
说到洋品牌被人钻漏洞,这是有了品牌如何保护的问题。而中国企业目前尚处于如何树品牌的阶段,两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两个量级。让人不寒而栗的是,目前中国出口产品中只有21%有自己的商标,29%没有商标,另外50%是贴牌。
靠OEM的贴牌方式就能做大自己的制造规模而成为世界工厂吗?虽然中国制造的玩具占全球70%,鞋类产品占全球50%,彩电占全球45%,但“中国制造”的总体规模仅相当于美国的1/5,日本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