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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由此,经过充分酝酿的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是为深化我省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2010年8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有关精神,所作出的重大决策。
目前,经过论证、评审,省教育厅已从各地区、各学校申报的教育改革试点项目中甄选出125个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项目,列入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此外,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15个项目也自动列入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这140个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涵盖了人才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领域;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学校治理模式、教育交流合作、教育信息化等教育改革发展关键环节。
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勇于解放思想,敢于先行先试,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普及化、终身教育全民化、教育服务多元化、教育合作国际化,促进教育体制机制活力显著增强、教育教学水平显著提升、教育保障能力显著改善、教育发展环境显著优化,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提升教育综合实力、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和全国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作出应有贡献。
教育厅指出,开展教育综合改革,是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关键途径,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全局,事关经济社会一系列重大战略目标实现,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切实做好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充分依靠本地党委、政府的根本保证作用,把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作为重要工作职责,纳入本地、本学校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建立健全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联席会议制度及其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和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要建立年度工作问责制,将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部门工作年度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执行不力的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要问责。
随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建立监督评估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定期进行评估,指导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加强和改进试点实施工作。对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将及时总结,组织交流,加以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扎扎实实把改革引向深入。对措施不具体、保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试点项目,将予以调整。对以改革名义开展不正当办学活动的试点单位,将严肃处理。
目前,经过论证、评审,省教育厅已从各地区、各学校申报的教育改革试点项目中甄选出125个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项目,列入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此外,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15个项目也自动列入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这140个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涵盖了人才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领域;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学校治理模式、教育交流合作、教育信息化等教育改革发展关键环节。
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勇于解放思想,敢于先行先试,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普及化、终身教育全民化、教育服务多元化、教育合作国际化,促进教育体制机制活力显著增强、教育教学水平显著提升、教育保障能力显著改善、教育发展环境显著优化,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提升教育综合实力、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和全国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作出应有贡献。
教育厅指出,开展教育综合改革,是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关键途径,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全局,事关经济社会一系列重大战略目标实现,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切实做好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充分依靠本地党委、政府的根本保证作用,把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作为重要工作职责,纳入本地、本学校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建立健全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联席会议制度及其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和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要建立年度工作问责制,将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部门工作年度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执行不力的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要问责。
随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建立监督评估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定期进行评估,指导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加强和改进试点实施工作。对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将及时总结,组织交流,加以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扎扎实实把改革引向深入。对措施不具体、保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试点项目,将予以调整。对以改革名义开展不正当办学活动的试点单位,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