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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工作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和联组审议。现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综述如下。
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阶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重点坚持“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以“五水共治”的力度推进“五气共治”,各职能部门联动,发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势推进防治工作。二是要抓住污染重点。如燃煤污染、汽车尾气,一定要把这两类污染物排放量降下来。三是要把握好重点时间节点雾霾的应急治理。如输入性大气污染时,如何把省外输入性重大污染情况及时准确预报出来,并采取应急措施来进行预防,防止外源性污染与区域性污染的叠加,要有一个好的防控机制。四是要抓好日常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环保部门和其他相关执法部门要勇于作为、严格执法,让大气污染的治理目标能实实在在地落地。
二、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前段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调研提出: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像重视治水一样重视治气。二是强化科学治气,根据大气污染成因复杂,受气象条件影响大,流动性、输入性等特点,加强基础性分析研究,提高治气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三是下大力细化配套相关政策措施,比如淘汰燃煤小锅炉、特种黄标车,解决建筑扬尘、农业秸秆焚烧问题等等,基层反映都需要进一步细化配套政策措施才能有效解决。四是既要重治理,还要重建设。比如大力推进天然气利用、集中供热等方面,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从源头上控制能耗,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三、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政府发挥主体责任提出:一是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要求和措施,制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真正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二是要像“五水共治”一样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齐抓共管,一抓到底。三是监督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四是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真正淘汰一批重污染企业。五是加强跨省联动,形成治理合力。
四、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全面加强监管提出:一是要动员全民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培育组建一批具有基本专业技能的环保志愿者队伍,特别要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借鉴“五水共治”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网格化”全民参与的“治气”机制。二是要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创新技术研发和应用,对采用新的技术取得良好节能减排效果的企业,在税收、价格、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或补贴。把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向信息化、智慧化、多元共治的现代治理机制转型。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深刻认识发展与保护的辩证关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向违法违规行为宣战。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企业,要让它付出承受不起的代价,并坚决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刑事责任。加大环保执法部门能力建设,杜绝干扰执法和法外施权,同时,也要严肃查处渎职失职行为。
五、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加强大气污染执法提出:一是当前环境治理方面存在主动查处力度不够,查处后有结果的比例不高;严格依法处理力度不够,死灰复燃现象突出等问题,要加强环境执法的严格化,加大依法查处力度,狠抓各项环境问题。二是环境违法现象越来越复杂,违法手段越来越多,政府要加强环境执法的精细化,根据违法行为的新行为、新现象,认真分析研究,不断调整和完善执法方式方法,增强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加强环境执法的科学化。在执法力量有限的情况下,执法措施要讲究科学,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加大环境举报的奖励力度,邀请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提高社会公信力,倒逼政府加强执法力度。同时,要加大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责任制,对重大环境污染要追根溯源,严格追责,通过采取卓有成效的措施办法,切实解决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
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加强公众参与提出:一是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除了政府层面,还要扩大公众的知晓度与参与度,通过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发挥社会层面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作用。二是要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环保公益组织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作用,通过社会化的动员、参与,共同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努力。
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下阶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重点坚持“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以“五水共治”的力度推进“五气共治”,各职能部门联动,发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势推进防治工作。二是要抓住污染重点。如燃煤污染、汽车尾气,一定要把这两类污染物排放量降下来。三是要把握好重点时间节点雾霾的应急治理。如输入性大气污染时,如何把省外输入性重大污染情况及时准确预报出来,并采取应急措施来进行预防,防止外源性污染与区域性污染的叠加,要有一个好的防控机制。四是要抓好日常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环保部门和其他相关执法部门要勇于作为、严格执法,让大气污染的治理目标能实实在在地落地。
二、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前段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调研提出: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像重视治水一样重视治气。二是强化科学治气,根据大气污染成因复杂,受气象条件影响大,流动性、输入性等特点,加强基础性分析研究,提高治气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三是下大力细化配套相关政策措施,比如淘汰燃煤小锅炉、特种黄标车,解决建筑扬尘、农业秸秆焚烧问题等等,基层反映都需要进一步细化配套政策措施才能有效解决。四是既要重治理,还要重建设。比如大力推进天然气利用、集中供热等方面,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从源头上控制能耗,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三、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政府发挥主体责任提出:一是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要求和措施,制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真正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二是要像“五水共治”一样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齐抓共管,一抓到底。三是监督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四是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真正淘汰一批重污染企业。五是加强跨省联动,形成治理合力。
四、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全面加强监管提出:一是要动员全民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培育组建一批具有基本专业技能的环保志愿者队伍,特别要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借鉴“五水共治”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网格化”全民参与的“治气”机制。二是要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创新技术研发和应用,对采用新的技术取得良好节能减排效果的企业,在税收、价格、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或补贴。把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向信息化、智慧化、多元共治的现代治理机制转型。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深刻认识发展与保护的辩证关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向违法违规行为宣战。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企业,要让它付出承受不起的代价,并坚决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刑事责任。加大环保执法部门能力建设,杜绝干扰执法和法外施权,同时,也要严肃查处渎职失职行为。
五、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加强大气污染执法提出:一是当前环境治理方面存在主动查处力度不够,查处后有结果的比例不高;严格依法处理力度不够,死灰复燃现象突出等问题,要加强环境执法的严格化,加大依法查处力度,狠抓各项环境问题。二是环境违法现象越来越复杂,违法手段越来越多,政府要加强环境执法的精细化,根据违法行为的新行为、新现象,认真分析研究,不断调整和完善执法方式方法,增强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加强环境执法的科学化。在执法力量有限的情况下,执法措施要讲究科学,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加大环境举报的奖励力度,邀请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提高社会公信力,倒逼政府加强执法力度。同时,要加大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责任制,对重大环境污染要追根溯源,严格追责,通过采取卓有成效的措施办法,切实解决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
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加强公众参与提出:一是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除了政府层面,还要扩大公众的知晓度与参与度,通过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发挥社会层面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作用。二是要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环保公益组织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作用,通过社会化的动员、参与,共同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