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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的存在,既影响市民出行,又给城市环境抹黑,显然已成为了新型的城市垃圾。那么,僵尸车究竟该由谁来管,又该怎么管?
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也一直在关注僵尸车现象。彭磷基委员表示,通过调研,他发现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报废车辆直接做废物处理,城管部门也有权对乱停乱放的物品进行没收和处理,但是这两个部门同样无暇顾及,管理态度也较为消极。
此外,彭磷基委员还提出了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废旧车辆处理的建议。首先,国家应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或在做出司法解释时,授权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的废旧自行车和废旧机动车进行处理,腾空车位,为业主服务。其次,物管服务企业处理废旧自行车和废旧机动车的主要方式是在公证机关公证的情况下将所有废旧车辆拖离停车位,放置在固定的场所保管并发出认领公告。若再经过3个月的时间无人认领,则可当作垃圾处置;若在公告期内业主出现并认领废旧车辆的,业主可以领回,但应当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针对僵尸车现象,长期从事城市交通管理研究的毛力增博士有着自己的见解,在他看来,僵尸车乱象与我国在停车管理方面重视不够有直接关系。
毛力增解释说,在日本“停车必须收费”,私人车位(停车场)、街边、广场等公共用地停车通常都要支付较高的停车费。高昂的停车费用,促使人们不敢乱停车,更不敢出现僵尸车。国外的停车经验说明,停车问题要解决好的关键在于:停车要有法,停车要收费,停车要有位,停车要有人管,停车要强化路权观念,停车才有序。道路是公有资源,占用道路资源停车,理所当然要收费。而我国的情况是,车主之所以敢让自己的车变成僵尸车,是因为停车成本极为低廉甚至没有成本,也没有法律的制裁。如果将来有一天,停车必须收费,而且面临法律制裁,那么,车主们还敢随意停吗?
总之,要让僵尸车在城市消失,需要多方的努力,一方面需要公众提高公共意识、管好自家车辆,另一方面需要管理部门有所作为。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通过定期联合执法来对僵尸车进行摸底清理,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也应定期清空住宅小区内的废旧车辆。只要愿意做,活人还治不了僵尸车吗?
本刊记者 赵丽娜
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也一直在关注僵尸车现象。彭磷基委员表示,通过调研,他发现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报废车辆直接做废物处理,城管部门也有权对乱停乱放的物品进行没收和处理,但是这两个部门同样无暇顾及,管理态度也较为消极。
此外,彭磷基委员还提出了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废旧车辆处理的建议。首先,国家应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或在做出司法解释时,授权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的废旧自行车和废旧机动车进行处理,腾空车位,为业主服务。其次,物管服务企业处理废旧自行车和废旧机动车的主要方式是在公证机关公证的情况下将所有废旧车辆拖离停车位,放置在固定的场所保管并发出认领公告。若再经过3个月的时间无人认领,则可当作垃圾处置;若在公告期内业主出现并认领废旧车辆的,业主可以领回,但应当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针对僵尸车现象,长期从事城市交通管理研究的毛力增博士有着自己的见解,在他看来,僵尸车乱象与我国在停车管理方面重视不够有直接关系。
毛力增解释说,在日本“停车必须收费”,私人车位(停车场)、街边、广场等公共用地停车通常都要支付较高的停车费。高昂的停车费用,促使人们不敢乱停车,更不敢出现僵尸车。国外的停车经验说明,停车问题要解决好的关键在于:停车要有法,停车要收费,停车要有位,停车要有人管,停车要强化路权观念,停车才有序。道路是公有资源,占用道路资源停车,理所当然要收费。而我国的情况是,车主之所以敢让自己的车变成僵尸车,是因为停车成本极为低廉甚至没有成本,也没有法律的制裁。如果将来有一天,停车必须收费,而且面临法律制裁,那么,车主们还敢随意停吗?
总之,要让僵尸车在城市消失,需要多方的努力,一方面需要公众提高公共意识、管好自家车辆,另一方面需要管理部门有所作为。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通过定期联合执法来对僵尸车进行摸底清理,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也应定期清空住宅小区内的废旧车辆。只要愿意做,活人还治不了僵尸车吗?
本刊记者 赵丽娜